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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的 蘋果記者可不可以有腦一點 好好一個議題 被一個亂七八糟的圖表搞亂了 我來懶人包一下 「你的月薪是用240個小時(30*8)去算的,所以就算放假你的老闆還是有付你錢」 這點要先搞清楚!! 新修正的勞基法24條說 如果老闆要你在休息日(星期六)上班的話 雇主使勞工於第三十六條所定休息日工作,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其工資按 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一以上;工作二小時後再繼續工作者,按平日 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二以上。 以下假設你月薪36000元 用240小時去換算 你的時薪就是150! 假設1: 星期六上班了8小時 老闆要「多給」你 (150*1⅓*2)+(150*1⅔*6)=400+1500=1900 1900+1200(本薪)=3100 你當日的平均每小時工資是 387.5 假設2: 星期六上班了12小時 (150*1⅓*2)+(150*1⅔*10)=2900 2900+1200=4100 當日平均每小時工資 341.6 有沒有發現變少了?? 為什麼工作12小時 你的平均小時工資變少? 因為勞動部沒有加入「本薪」!!!! 還記得我第一句就說 你的薪水其實包含假日嗎? 也就是說 在法律上 你放假的每一天 老闆還是有付你8小時薪水 但是如果你在星期六加班12小時 從第9小時開始 是不是就沒有本薪了? 這時候是不是就要加上來? 所以應該是 8小時本薪+前2小時加班費+後6小時加班費+4小時加班費+(4小時本薪) 但是勞動部的算法 忽略掉加班9~12小時時段的本薪 所以正確的算法是 前面1200+2900+(150*4)=4700 平均每小時工資 391.6 也就是說 除了2900以外 還要補上一個600元的額外本薪 也就是 勞動部「偷走了你的本薪」懂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4.139.10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81811106.A.865.html
mcstone: 推你一個,我們公司也是這樣算,明明很簡單的 12/15 22:23
stone99: 推 12/15 22:24
chin7521: 1200元的本薪不是會算在月薪36000裡, 為什麼還要另外加? 12/15 22:25
tigerandme: 你在說什麼?本薪就是每日八小時啊,照你這樣說不就 12/15 22:28
tigerandme: 平日超過八小時的加班費也要加本薪變2.33~2.66倍? 12/15 22:28
平日加班是用24條的前半部分 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其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依下列標準加給: 一、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以上。 二、再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二以上。 三、依第三十二條第三項規定,延長工作時間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倍發給 你有沒有發現用語不太一樣? 懶得看法條還要逼我打你臉? 你平日加班不用給本薪? ※ 編輯: jazz5566 (123.194.139.108), 12/15/2016 22:30:47
Anvec: 應該說 一開始為了美化"加班費" 所以把本薪算進來 12/15 22:30
Anvec: 才搞成現在這樣一團亂 12/15 22:30
Anvec: 領月薪或雙週薪就是含六日的薪水 在算星期六上班就不用列入 12/15 22:31
Anvec: 所以應該就像法條說的 加班就是給1.33 跟 1.66 12/15 22:33
Anvec: 還有一個1是在月薪裡面給你 12/15 22:33
chin7521: 休息日照法條看的確是2.33倍~2.66倍 12/15 22:45
chin7521: 勞動部的解釋和法條不符 12/15 22:47
herro760920: 這件事不用怪記者,而是該死的勞動部。不管新法令、 12/15 22:49
herro760920: 舊法令都在亂解釋假日加班費的計算方法。資進黨也不 12/15 22:49
herro760920: 要怪有人會反你ㄧ例一休,因為有個智障資動部在亂解 12/15 22:49
herro760920: 釋法令,讓勞工假日加班領的加班費比平日還少,真的 12/15 22:49
herro760920: 一群垃圾 12/15 22:49
youbi: 為何行政機關可以自己解釋法律?勞動部的函釋根本就是資方 12/15 23:22
youbi: 的必殺技嘛!幹 12/15 23:22
juhn: 勞動部應該先被監察單位糾正一下,然後讓DPP考慮一下怎麼收 12/15 23:27
juhn: 尾,全面執政請全面負責! 12/15 23:27
Subaudition: 這應該不是立法的問題 是勞動部亂解釋的問題 12/15 23:47
Subaudition: 平日超過8小時1+0.33跟1+0.66為什麼這時就消失了? 12/15 23:48
chjet: 這樣子說的話,平日加班的本薪也被偷走了,不然就是平日加 12/16 00:26
chjet: 班費只有0.33倍,應該也要討回來 12/16 00:27
cloudwolf: 所以說 勞動部真是個不知道在幹啥的部會 稅金強盜一堆 12/16 03:33
roccqqck: 原來大家現在才發現這個bug 12/16 04:06
lamda: 勞動部是在故意裝傻,根本就是資動部無誤 12/16 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