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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a88010 (Eason Wu)》之銘言: : 最近也開始暑期實習。 : [學校方面]規定必須實習滿320小時&40天,兩者兼具,一天工作不管多久,時數最高只 : 能填寫8個小時(這方面不太清楚是不是有違法)。 : [公司方面] : 老闆和主管這幾天開會不斷強調:「公司讓你們來實習,你們什麼都不會,沒跟你收學費 : 就不錯了,還想著要多少薪水,你們來實習,佔了我們訓練你們的時間,對我們來說其實 : 都是種負擔.....」 : 這幾天下來真的覺得台灣勞工權益真的不受太多的保障,大公司還好些,一般企業真的是 : 沒有太多保障,法律規定的勞工權益,公司能低就低、能規避就規避,一天實習完,下班 : 回家還要再做一堆公司的作業,時數都還不能算,然後實習也不能保勞保。偏偏實習又是 : 強迫規定的,不想去都不行...... 看了一整串,大家的問題應該是搞不清楚"實習"和"打工"的差別在哪裡吧? 理論上來說,實習是到指定的地點學習,主要功能不是創造產值,而是做一個有系統性的 學習。 而打工則比較偏向於創造產值,學習只是在創造產值這個主要目的上的一個短暫過程。 而在台灣,多數的狀況是打著實習的名號,讓學生去幫企業從事創造產值為主的活動,所 以才會有這種奇怪的爭議點存在。 如果是員工邊做邊講解,你在旁邊抄筆記+問問題,閒閒沒事到處逛逛,搞不好還有下午茶 或餐點提供,這種你還會想要跟對方拿薪水,我就真的不知道你是來學的還是來賣的。 柯市長的問題是他沒搞清楚他講的實習和現實中一般而言的實習已經不是同樣的事情,所 以失言是很明顯的。 以理論來說,他其實講的沒錯。但以實務上來說,企業只把實習生當打雜人力在從事創造 產值的活動而不是讓他們學習時,跟這種企業索取勞動報償我認為是應該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5.88.25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36461818.A.53D.html
kju7281003: 推一個 07/10 01:11
※ 編輯: petertg (220.135.88.251), 07/10/2015 01:12:56
lpllpllpl: 再加上個 上專業課程來做對比 就更能清楚了 07/10 01:12
milk7054: 明顯資方心態 07/10 01:12
vn509942: 你最後一段說對了 他的認知跟現實實務有很大差距 07/10 01:13
就我的認知,台灣很多外商的實習其實就是我上面講的真學習外加下午茶。 所以我說你去這種真實習的地方學東西,還好意思跟人拿錢就真的太不上道。 老實說學校規定實習,就應該負起責任跟企業交涉,明擺著說:我們的學生是來學習的, 不是來給你們當奴隸創造產值的,OK? 這樣你看還有多少掛羊頭賣狗肉的台企會讓你實習,沒幾年實習時數限制就取消了。
princeyu: 認同 07/10 01:13
vn509942: 他需要補習一下 07/10 01:13
uytqazescf: 台灣怪的現象太多了 還嫌正常的人怪阿 07/10 01:14
xu3m4zp: 沒錯 打著實習的名義的工讀 明顯是沒有區分好 07/10 01:16
blueofstars: 嘿阿 07/10 01:17
LMgogo: 我覺得不用護航柯P , 你自己去看台大醫生實習 是不是也在 07/10 01:20
LMgogo: 做一般低階醫生做的事情~ 他早就知到台灣就是這情況 07/10 01:21
我沒護航誰,我只是發表一下個人看法而已。 台大實習如果也是要求實習生創造產值,那該被檢討的是這個實習制度。
vn509942: 補推 07/10 01:21
ass812882: 之前我朋友去實習被當打雜就算了,凹她設計DM還叫她回 07/10 01:22
ass812882: 家自己做不準在上班時間做 07/10 01:22
這就是我上面所說:跟這種企業索取勞動報償是應該的。 當企業搞不清楚你是來"學東西",還是來"貢獻所學"時,實習就可能變成打工了。
meatbear: 在國外實習都是比照正職給薪跟福利 也可算在正式工作資 07/10 01:22
LMgogo: 你應該單純 認為 你要有貢獻才有資格領薪水~ 07/10 01:22
LMgogo: 我說柯P:認為 07/10 01:22
meatbear: 歷 沒啥上不上道的 07/10 01:23
國外我就不清楚了,不過國外在勞工的保護上是台灣看不到車尾燈的,不是嗎? 台灣連責任制到現在都還能被濫用,跟這些腦袋不清楚的企業講國外實習比照正職,無異 於對牛彈琴,你說是吧? 不如講的簡單點讓他們都懂:我是來學東西的,不是來幫你生產的,要我幫你從事生產工 作要給我錢。
vn509942: 有時候真佩服台企的創意 唉 07/10 01:23
k639906: 推 07/10 01:23
※ 編輯: petertg (220.135.88.251), 07/10/2015 01:30:09
LMgogo: 在你不熟醫院SOP~你就是會長出包 出包還要我給你$ 沒門 07/10 01:23
LMgogo: 把實習 和基礎工作分開 真的太理想化 07/10 01:24
你會這麼說,是因為你對"實習"這兩個字的認知已經被台灣這個大環境給汙染了。 真正的實習應該是:專職人員操作,旁邊有人解說(情況不急可能操作者解說),實習生在 旁邊看,作筆記或錄音錄影記錄成為學習資料。 等操作告一個段落,開放發問,實習生針對剛剛一連串的步驟/動作去詢問細節。 最後實習單位提供模擬環境讓實習生去模擬,把剛剛學到的東西親身實踐,加強記憶,釐 清問題。 你看到那種會去幫忙打雜的,大概是人手不夠,所以最後變成假實習真勞動,我們用企業 管理的說法那叫"從做中學",但那是實習嗎?一半一半吧,我會認為是勞動而不是實習。
foryou168: 我覺得重點在於企業根本不想讓實習學什麼東西。只想拿 07/10 01:26
foryou168: 來打雜用 07/10 01:26
H23324216: 正職工讀生2.0=正職實習生Y 07/10 01:26
happyennovy: 美國沒有實習比照正職給薪和福利, 大不只有科技業 07/10 01:26
greedypeople: 我是認為明顯說的不對 那大家可以觀察柯文哲還是 07/10 01:27
greedypeople: 不是以前那個講錯話願意道歉的柯文哲 07/10 01:27
happyennovy: 推for, 我覺得給錢在其次, 問題是台灣很多都是當打雜 07/10 01:27
death204: 洗頭小妹就是最佳代表吧 完全沒學到東西整天洗頭 07/10 01:28
LMgogo: 有阿 學會教你怎麼洗頭 技能+1 但只教你這個.. 07/10 01:30
j9145: 不先從洗頭開始,難不成讓你一開始就撿別人的頭嗎,剪壞誰 07/10 01:32
ienari: 沒錯 柯P應該反射想到的是醫生的實習 07/10 01:32
j9145: 負責善後? 以前學徒時代也都是從洗頭開始。 07/10 01:32
我問你一個簡單的問題,如果客人很少,學徒要怎麼練習? 真正的實習,不是讓你去創造產值,拿你舉例的理髮來說好了... 真實習:在旁邊看師傅幫客人剪,師傅告訴你怎麼剪會有層次感之類的,你在旁邊純看。 之後到後面拿假髮+假人練習,這種叫做實習。 真打工:從洗頭小妹打雜工作開始做,每天想著我是要來學剪頭的,怎麼整天都在洗頭, 師傅也吃準這個心態,說"你是來實習的,好好幹,在旁邊偷學,學到就是你的",實際上 你的工作是靠洗頭在幫店裡創造產值,真正能偷學的機會也不多。 這樣舉例,不曉得你明白實習和打工的差別了嗎? 有良心的雇主會知道你創造產值是打工,沒良心的會說你是實習,台灣的狀況是沒良心居 多還是有良心居多,我就不做個人評論了。
ienari: 而不是一般血汗公司的實習 07/10 01:32
JamesHsuan: 都馬一樣,你以為多少企業真的有分 07/10 01:36
j9145: 去企業實習卻不打算生產,那你幹嘛去那邊實習..... 07/10 01:37
j9145: 追根究柢是台灣教育奇妙的點,逼每個人都去實習卻無法提供 07/10 01:39
j9145: 讓學生可以做選擇。 最後淪為企業便宜奴工。 07/10 01:40
去企業實習,不打算生產本來就是正確的。我是去學東西的,又不是去做產品的。 我今天讓你去hTC實習,把你丟去組裝產線跑一天,請問你會學到什麼? 真正的實習是我帶你去各個部門,告訴你這個部門在做什麼,重要的生產環節跟你解說, 你想要操作的話我提供你一些材料試做,並派人給你正確的指導,成品不管好壞都給你帶 回去,因為那不是產品,而是你來實習的學習結晶。 我只想請問:你想實習嗎?還是你想打工呢? 台灣就是錯誤的觀念被人一直用,感覺不對的人一直被洗腦洗到覺得錯的事情是對的,就 造就了今天的台灣。 你可能不是很清楚什麼叫生產,只要你做出來的東西/服務是要跟消費者/客人收費的,可 以幫企業取得利益的一切活動,都屬於生產活動。 如果你今天去從事的是生產活動,企業能把你做的東西/提供的服務拿來營利,那企業就該 支付報償給你,因為你實際上是去"打工"的。 我要真是去實習的話,為什麼我要幫企業從事生產行為,讓企業在不用支付薪水的情況下 獲取利潤呢? 另外,你覺得企業讓實習生來實習的目的,是為了讓他們幫你生產,還是為了培育未來進 入公司的中堅人才呢? 看事情看長遠點,台灣企業就是短視近利,所以把實習搞的跟無償打工一樣,不然實習生 好好的幹麻出來爭取要薪水?不就是覺得自己被企業壓榨濫用了嗎?
DaiRiT: 原PO頭腦清楚 給推 07/10 01:45
j9145: 你有辦法做到能夠賣的東西,那你幹嘛還浪費時間去實習? 07/10 01:58
你會做,但你不見得知道為什麼要這麼做。 就像我把你丟去hTC的組裝產線,你知道A零件要放這,B零件要放這,pass給下面的人,不 斷重複這個動作,跟機器人一樣。 只要你手不停,你可以做好組裝工作,但你知道A零件是什麼?為什麼要放這嗎? 另外你知道一條產線上有多少人?他們在做什麼工作嗎?這些工作是疊加起來怎麼變成完成 品出貨的呢? 你去實習,就是要學這些東西,把你丟到產線上去生產,你能學到什麼? 換個方式講,我丟你去生產,你可能要做個好幾年才能搞清楚"生產"具體在做什麼,因為 你看到的是一個點。 實際上去實習,應該是去了解生產行為有好幾個點,這些點怎麼變成線,線又經過什麼步 驟構成面,最後你拿到手上的完成品是什麼,他在生產過程中有什麼特殊的製造過程跟一 般產品不同,值得學習。 不然你以為實習是什麼?你叫學校以後限制打工時數,不要限制實習時數好了。 反正你只是想來打免費的工,奴隸的養成,從學校做起,你我都幫了一把。
Mercury0625: 我是學測量的,系上有一門選修叫暑假實習,自己選單 07/10 01:59
sharkimage: 醫院實習應該沒有薪水 而且很操 07/10 01:59
Mercury0625: 位,公私部門都有,我是去市政府,真的就是去聽人講 07/10 02:00
Mercury0625: 解,了解政府業務,有前輩主管學長姊會教東西,而基 07/10 02:01
a3556959: 推你 07/10 02:01
Mercury0625: 本上沒事的時候就真的沒事,也不用工作,充其量只要 07/10 02:01
kandylll: 推,現在的實習制度就是我給你勞動機會,你自己想辦法學 07/10 02:02
Mercury0625: 做些成果寄回學校給系上看。而大多數人會去選私人公 07/10 02:02
kandylll: 沒學到你家的是,叫我給你錢不可能 07/10 02:02
Mercury0625: 司實習,這種實習就真的叫做打工了,做的是實際上的 07/10 02:02
j9145: 台灣企業的確濫用實習制度,但說穿了就是一個願打,一個願 07/10 02:03
Mercury0625: 業務工作,有支薪的 所以這兩種都叫實習就是了 07/10 02:03
Mercury0625: 所以認同這篇,有產值的就要付錢才合理 07/10 02:04
恭喜你遇到"正常的"實習單位。 這年頭要遇到一個正常人很難,就跟實習要遇到正常單位從事正常實習很難是一樣的。
j9145: 挨。 慎選企業也是實習的一環不是? 07/10 02:07
你這個說法就是積非成是了,我今天要去實習就是要學東西,到現場卻叫我生產而不讓我 學習,回來我批評企業濫用,還要被人講慎選企業也是實習的一環,這樣對嗎? 如果這樣OK,那以後你我的孩子,你我孩子的孩子,可能都會被這種濫用實習制度給壓榨 了,你覺得OK嗎? 要知道,好的東西往往沒人學,壞的東西大家學的特別快,矯正要從根,政府官員認知到 這個問題,應該要想對策,而不該叫學生自己去面對這種制度性的壓榨。
xlovers: 我認為不應強制,實習過程透明化,自然公平無爭議 07/10 02:10
實習我覺得是有必要的,只是對於實習地點和品質的控管,我認為學校介入的都不夠。 學校是教育機構,就應該負起教育的責任,讓學生去當免費奴工,那不是教育。
milkbread: 話說這串看下來 我覺的重點不是柯P怎樣想吧 07/10 02:19
Mercury0625: XD 沒辦法,說到測量我們系應該是龍頭了,公司要人才 07/10 02:19
milkbread: 應該要立法規範實習要付薪水吧 07/10 02:19
Mercury0625: 不會亂搞是其一,學校+系的名號大是其二 07/10 02:19
milkbread: 不然老闆當然認為你沒產值阿~ 07/10 02:20
milkbread: 要有強制規範 主管機關也好執行 07/10 02:21
小弟我的淺見,"實習"需要三大角色:操作者、確認者、監督者 操作者顧名思義就是示範並解說自己的專業、工作,使人得以學習的角色。 確認者指的是學校,必須派員確認實習內容與實習成果,都把人丟去生產學不到什麼東西 的話,實習的意義何在? 監督者指的是政府主管機關應善盡監督責任,對於搞不清楚實習是什麼的企業需加以輔導 並監督,避免制度遭到濫用。 台灣現在的問題是實習操作者根本工作都做不完,而且自己搞不好也不清楚每一個環節的 工作細節。 學校不做確認,讓學生在沒有保護傘的情況下去被企業壓榨,反正學校只要看時數,而不 是看到底學生學到什麼以及有沒有實施實習的意義。 政府就不用講了,根本沒在管的,就算立法說穿了可能也會變成像勞動部那樣要學生自己 檢舉才會去查,而且檢舉沒好處,事業單位罰的又不痛不癢,繼續濫用。 所以強制規範的效果我是不樂觀的,我覺得從學校這邊把關,對於沒什麼技術涵養,甚至 自己人手都不足的公司,就根本不該讓學生去那實習。 ※ 編輯: petertg (220.135.88.251), 07/10/2015 02:29:17
tso1408579: 邏輯清楚,給推 07/10 02:29
tso1408579: 然後我現在就是被抓去企業無償打雜工的可憐大學生 07/10 02:29
hotaru0813: 推 07/10 02:34
HelloDoggy: 這詞已變調 再怎麼坳也回不去了 07/10 02:41
HornyDragon: 推這篇 07/10 02:57
flu: 推講解 07/10 03:07
HNO3: 中肯 07/10 03:08
Jassss: 推 07/10 03:10
stylecafe: 推這篇中肯 07/10 03:38
ab2326764: 07/10 03:47
BlueSky0616: 中肯推 07/10 0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