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Chantaljones: ................ 07/09 22:03
→ Chantaljones: 你這樣打臉 你要第一篇的人怎麼辦 07/09 22:03
噓 trapt: 三立你敢質疑 敢問你能看哪些新聞台? 07/09 22:03
原來三粒不可質疑啊XD
噓 netburst: 呵呵 吱吱就是喜歡玩文字 07/09 22:03
→ chirex: 基本這根本就不用討論吧?他講的那個邏輯根本就是有問題 07/09 22:03
噓 shauhon: 好,可以噓三粒了 07/09 22:04
→ chirex: 他之前不是說比稿就該給比稿費,天經地意的嗎? 07/09 22:04
→ ckscks178: 不用護了 根本腦殘 07/09 22:04
→ chirex: 怎麼今天竟然會說出這種實習生不該給實習費的話? 07/09 22:04
所以我才說這個影片讓我存疑,特別是這家電視台紀錄不良,對吧?
噓 TllDA: 對阿 大家一起討論學費要不要收 但給錢!? 不可能! 07/09 22:04
噓 access7310: 好,可以噓三粒了 07/09 22:04
噓 a58805082: 河粉下去領500吧 07/09 22:04
→ ckscks178: 精神分裂 換個位置換了腦袋 07/09 22:05
噓 billmin: 還在護航啊 辛苦惹 07/09 22:05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2.210), 07/09/2015 22:05:48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2.210), 07/09/2015 22:06:37
推 CharleneTsai: 幫推 三立喔 唉~~~~~~ 07/09 22:06
噓 pauljet: 不給薪還要收學費違反勞動人權要討論啥? 07/09 22:07
推 newstyle: 他前面說要收學費其實就是他本意了 07/09 22:07
推 deegs10221: 好多領500的阿 07/09 22:07
噓 sunchen0201: 別鬧了 加句可以討論 是真的要討論嗎? 摸著良心好嗎 07/09 22:07
噓 maracas: 討論給多少學費阿,還不懂柯p 07/09 22:08
噓 pauljet: 今天我說試用期間薪水比照最低起薪砍三千 可以討論嗎? 07/09 22:09
噓 jackliao1990: 不用假高尚 若是馬英九講這話 你不會追究他的本意 07/09 22:09
→ pauljet: 不可以 因為違法跟違反勞動人權 07/09 22:10
推 tetani: 柯p就算說不給薪 也是很混蛋的 07/09 22:10
→ pauljet: 違反人權要討論啥? 07/09 22:10
噓 a1e: 河粉的信仰快破了,快點加強河粉的信仰 07/09 22:10
→ pauljet: 今天因為是科p講 違反勞動權就可以討論? 07/09 22:11
→ pauljet: 科p是真理 正義 道路 07/09 22:12
→ neilisme: 你找一下你的良心順便摸一下 換成是馬講得你會這樣講? 07/09 22:12
無腦生物講出無腦話是正常,有腦生物講出無腦話,這就要小心謹慎判斷了。
→ wuklean: 實習要不要收學費還要討論喔?? 07/09 22:13
不過上面一堆噓文的人說違反法令,但該死的是,
實習真的不被勞基法保障!!!!!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21031/34608333/
我就記得勞基法沒有保障實習,怎麼一堆人在噓"違法"...
當然,不保障實習本身就是混蛋的事了。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2.210), 07/09/2015 22:18:37
噓 pauljet: 勞基法也不保障醫生 公務員 07/09 22:31
→ pauljet: 你會說“公務員上班應付錢給市府”? 07/09 22:32
→ pauljet: 你會說“醫生加班不應報加班“? 07/09 22:33
推 wushanglin: 高調啦 07/09 22:34
噓 CREA: 遇到柯粉 三立也變成藍的 07/09 22:39
三立不是藍軍,是紅軍。(我講這句話是很認真的)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2.210), 07/09/2015 22:40:30
→ chucklee: 實習原本就不存在法律上 性質勉強接近的是技術生 07/09 22:43
→ chucklee: 不走血汗技術生制又要求提供勞務 就要以勞工的標準來看 07/09 22:44
推 chudly: 哈哈 柯p很多觀念很舊啊 不過還好他是可以被教育的 07/09 23:01
推 carib: 原來是這樣 難怪一堆蛆蛆高潮 還有蛆蛆反串柯粉的 07/09 23:49
推 capitalofz: 實習無勞基法適用的前提要件是 07/10 00:18
→ capitalofz: 『大學依課程需要,由校方委請企業代訓』 07/10 00:19
→ capitalofz: 不是企業自己徵人以『實習生』名義就不適用勞基法 07/10 00:20
→ capitalofz: 至於這次柯市長他們討論的是哪種實習我就不清楚了 07/10 00:21
→ capitalofz: 另外大學課程實習不適用勞基法 小見認為是法律漏洞 07/10 00:21
→ capitalofz: 高職實習都有建教法保障了 應該速修法才是 07/10 0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