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lyfev (Everybody lies.)
看板Gossiping
標題Re: [新聞] 大學生問實習為何沒薪水?柯文哲冷回:沒
時間Fri Jul 10 09:35:49 2015
實習學生權利與義務: (薪資)
A:目前技專校院辦理校外實習課程學生支領實習機構津貼之情形不一,
部分實習機構
提供實習學生薪資或生活津貼等經常性給與之工資,
學生與該機構成為
雇傭關係,並依
勞動基準法規範相關權利義務事宜;
另部分實習機構
無提供實習學生工資,或僅提供實習學生獎助學金或相關助學金,
學生與該機構為養成教育之
實習關係,
未受勞基法規範;
實習學生身分 工資 雇傭關係 保險 勞基法 權利與義務
員(勞)工 有 有 勞健保及職災險 適用 依勞基法
學生 無 無 學校協助投保意外險 不適用 依校外實習合作契約
學生參與校外實習,實習機構會提供工資嗎?
A:
不一定,需視實習機構情況而定。
部分實習機構提供實習學生工資者
(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
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則實習學生與實習機構成為雇傭關係,
適用勞動基準法之相關規範;
倘實習機構
無法提供實習學生工資,或僅以獎助學金及相關助學金方式提供者,
則學生與實習機構非為雇傭關係,
適用學校訂定之實習辦法及實習契約之規範。
實習學生參加校外實習課程,
該課程係屬學校正式課程之一,且為列入畢業學分之必修
或選修課程,相關課程規劃應以實務實習為原則。學校於實習機構篩選時,
得將實習機
構給薪與否納入考量,並
得為實習學生向實習機構爭取工資或相關助學金。
------------------------------------------------------------------
很殘忍吧...實習生竟然有可能拿不到薪水,而且理由正當
其實是被這個政府公然賣掉了
另外當然有很多是繳交學費給學校,學校去找企業接實習,中間抽一手
然後再把學生(便宜的勞工)賣給企業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164.74.13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36492153.A.1AF.html
※ 編輯: ilyfev (218.164.74.135), 07/10/2015 09:45:26
→ hamasakiayu: 企業給學校抽一手也沒虧,還可以跟政府領補助金 07/10 09:38
→ t613235: 哈 這就是台灣 07/10 09:39
→ hamasakiayu: 當年的22K制度就是這玩意 07/10 09:39
→ hamasakiayu: 馬英九給企業22K還另外付勞健保,要企業多少出一點 07/10 09:39
→ hamasakiayu: 結果企業一毛都不出,這就算了還配合媒體炒作 07/10 09:40
→ hamasakiayu: 讓大學生的起薪只剩下22K 07/10 09:40
→ dragonne: 提供薪水算雇傭關係,要守勞基法,不給就不算,不用守法 07/10 09:50
推 moft: 其實我很想說,就不要去實習不就好了.... 07/10 09:50
→ moft: 你說這個科系強制要實習?那可以轉系或轉校啊.... 07/10 09:51
→ dragonne: 這不就是"不給錢就不算嫖"的概念嗎 07/10 09:51
→ ilyfev: m大,有的學校直接規定成必修耶 07/10 09:52
→ moft: 那就只好思索一下,看是要轉校還是忍耐 07/10 09:55
※ ilyfev:轉錄至看板 HatePolitics 07/10 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