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joejoke: 「菁」英 07/10 09:30
感謝, google了一下精英算誤用, 學了一課, 不過懶得改了.
→ linway: 基督教傳教士為台偏鄉奉獻數十年 也是拿不到身分證 07/10 09:31
→ chirex: 討論制度本身,一直有人要扯到把人分等級,也真不簡單 07/10 09:33
→ chirex: 看來很多人都習慣把自已當菁英 07/10 09:33
這不是我分級啊, 是這些國家真的有分級表, 你不是第一級 or 第二級前段班
根本拿不到居留權 XD
推 oceanweaver: 你可以去馬拉威奉獻 07/10 09:33
噓 oceanweaver: 制度只是上階級者不讓下面革命的手段, 有人還以為是 07/10 09:35
→ oceanweaver: 烏托邦喔 07/10 09:35
推 sukeda: 這次董事會請我從日本回來是來重組中心的 07/10 09:35
→ moft: 因為不分人的等級就無法了解為何有企業花錢請人實習,而有的 07/10 09:36
→ moft: 企業卻把實習生當成免洗餐具。 07/10 09:36
推 carbine: 這次董事會請我從日本回來是來重組中心的 07/10 09:37
推 destroyfire: 人的能力不分等級要幹麻?有人連噴水泥都噴的醜歪 07/10 09:37
→ moft: 前者跟後者自然是不同的人,所以有不同的待遇。 07/10 09:37
→ chirex: 制度就是制度,不只上對下,下對上也有約束力 07/10 09:38
→ chirex: 看來沒人要討論制度本身,只想強調菁英論=我強就是對的 07/10 09:39
→ chirex: 所以台灣該把人民分級,階級不夠的,淘汰去填海 07/10 09:40
→ chirex: 如果有人支持上面這麼『斯巴達』的菁英培育論,那我也沒法 07/10 09:40
因為人都是自私的, 講無薪實習你當然大力反對. 我為什麼舉移民? 請問:
來台灣工作的白人高管, 東南亞外勞, 外傭, 哪些人你願意讓他取得台灣居留權?
跟你一起享用健保, 國民福利, 分享你繳的稅? XD 啊? 你不是才說不要分級的嗎?
※ 編輯: xanlich (59.115.183.71), 07/10/2015 09:45:53
推 moft: 我不認為應該在制度上強制對實習生給薪,但是我認為最好不要 07/10 09:43
→ moft: 去那種不支薪的企業。因為有些人真的就是能力不足,企業不願 07/10 09:43
→ chirex: 那是企業該篩選的問題,能力不夠的實習生就不要用 07/10 09:44
→ moft: 用,而免錢實習生就爽爽用,所以不該去那種鬼地方。 07/10 09:44
→ chirex: 而不是叫制度要求大家實習生一律不支薪 07/10 09:45
→ moft: 可是也有那種只想要一個機會表現自己的,強制支薪會讓這些人 07/10 09:45
→ moft: 喪失這種機會。 07/10 09:45
→ chirex: 那就要看雙方的意願了。應該是另立但書,同意主動放棄受薪 07/10 09:46
→ chirex: 其實這些勞基法中就有相關規定了,何以實習不能納入勞基法 07/10 09:47
→ chirex: 真是大哉問? 07/10 09:48
→ dragonne: 其實把實習課規定成必修學分的教育單位問題也很嚴重 07/10 09:58
→ chirex: 白人外高,東南亞外勞,外傭只要取得一定資格就可有居留權 07/10 10:05
推 AUwalker: 當國民黨高層的薪水會很多嗎? 07/10 10:05
→ chirex: 這點我一向贊成,懂? 07/10 10:05
→ chirex: 前提只要他們願意留下來。 07/10 10:06
→ chirex: 有人來台奉獻五十年還拿不到一張身分證,不怪嗎? 07/10 10:06
→ chirex: 一直強調人是自私的,但卻沒想到要討論制度自身?我才不懂 07/10 10:09
推 armpaul: 請你把這篇文發表在這些國家論壇接受公評 07/10 10:15
推 andersontom: 現在教改 已經把菁英改成世襲制了 07/10 10:15
→ naikojack: 啊 我不就跟你說理工在美國 我都在美國實習過我會不知 07/10 11:01
→ naikojack: 不知道?我拿小聯盟比喻就是 同樣百分比回台灣就是免洗 07/10 11:02
→ naikojack: 我之前實習一個月八千 我可不絕我有到1% 07/10 11:03
→ naikojack: 同樣等級同學回台灣不到22k 有些人就看不懂文還自以為 07/10 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