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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skWhat (問沙小......朋友)》之銘言: : 噓 deann: 你先去看函釋 你就知道差在哪裡不然幹麻不直接改成兩日例假 06/04 17:26 : 噓 deann: 休息日 是老闆可以透過跟你"勞資協商"來指定的 06/04 17:29 : → deann: 它可以等到淡季再讓你休息 旺季就操你連十二天也沒違法 06/04 17:29 勞動基準法 修正日期:民國 104 年 12 月 16 日 http://goo.gl/nsbEk 第 36 條 勞工每七日中至少應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第 37 條 紀念日、勞動節日及其他由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放假之日,均應休假。 第 38 條 勞工在同一雇主或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每年應依左列規定 給予特別休假: 第 39 條 第三十六條所定之例假、第三十七條所定之休假及第三十八條所定之特別 休假,工資應由雇主照給。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於休假日工作者,工資應 加倍發給。因季節性關係有趕工必要,經勞工或工會同意照常工作者,亦 同。 ================================================================ deann同學: 到底誰跟你說例假日不能上班的?就算是以前,每周一天的休假、國定假 日、或是特休,都算是休假日,雇主都能徵得勞工同意,而讓勞工在休假 日出來工作,只不過要『加倍』發工資罷了.... 現在的所謂的一例一休,同樣也是可以徵求勞工同意,讓他們出來工作, 同樣要給加班費.... 只不過,現在看不出一例一休中的『一休』,出來上班時,加班費怎麼而 已..... 至於淡旺季....我想是離題了....跟週休二日與一例一休有何差別,沒太 大關係....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2.105.210.9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465033688.A.6D6.html
rommel1: 勞工敢不同意嗎? 06/04 17:50
AskWhat: 要給加班費啊.... 06/04 17:51
rommel1: 加班費其實蠻微薄的 放假比較實在~~~~~~ 06/04 17:52
AskWhat: 加班費是加倍給....無良雇主怕的就是給加班費...... 06/04 17:54
AskWhat: 若加班費很微薄....那表示你的薪水也"更"微薄....其實... 06/04 17:54
AskWhat: 不要說放假,......不做.......更實在...... 06/04 17:55
truthmask: 看執行徹不徹底,還有敢不敢狠罰沒給加班費的 06/04 17:55
AskWhat: 所以,我上一篇才有提到窩裡反條款,跟檢舉獎金..... 06/04 17:56
AskWhat: 沒這個.....不要說加班費.....連休假.....雇主都想凹.... 06/04 17:56
AskWhat: 雇主想凹的一大堆,勞健保、職災、休假、加班費、薪水... 06/04 17:58
AskWhat: 想得到的....能凹的....沒人檢舉的.....都會凹...... 06/04 17:58
AskWhat: 談工時....只是最.....最基本的.....更重要的是落實..... 06/04 17:59
rock0500: 為什麼要.....一直.......??? 06/04 18:49
LisivoNCTU: 唉呦 別天真以為有加班費,都嘛補休...其他自己補腦XD 06/04 19:18
g9591410: 工作責任制阿 三小加班費 06/04 20:24
Alvitr: 補休不完的請自己吞下 06/04 2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