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yoyostar1990: 這樣二例假能解決問題? 落實勞檢才是重點吧 07/04 17:03
勞檢是果 勞動基準法是因
因果關係要搞清楚
舉之前便利商店連上12天大夜班閃人叫警察代班
後來鬧上新聞,台北市勞動局勞檢說雇主合法
結果被板上網友幹譙到臭頭,
為什麼?因為法規就是那樣定(8/1不能這樣了)
拿雇主有皮條嗎?勞檢有用嗎?沒有
後來台北市勞動局發文要求廢除函釋才有結果
http://tinyurl.com/gou4ljy
https://www.facebook.com/taipeilabornews/posts/624268084406099
就算是被大家稱讚的北市勞動局也是公務員 要依法行事
所以勞動基準法怎麼修 勞工能不能享受到辛苦勞動後的甜美果實
就看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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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kiwidragon: 唉...... 07/04 22:29
推 sa87a16: 所以才說越精美的說,就是留給資方的漏洞 07/04 22:29
推 DICB: 沒辦法 還有人期待「烙屎勞檢」 07/04 22:30
→ fallheart: 沒錯,立法有利於資方,勞檢再怎麼嚴格一樣合法! 07/04 22:31
→ jimmmy: yoyo搞不懂 例假 跟休息日的差別 07/04 22:32
推 tn1983: 一直有人講落實勞檢 幹 法就有漏洞 落你媽的實 07/05 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