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cln0816 ()
看板Gossiping
標題Re: [新聞] 賴揆舌戰林淑芬「通勤不算上班」
時間Thu Nov 30 08:44:00 2017
很簡單啊
就三種情形三個結果而已
一、通勤算工時
那就是要把通勤的時間納入
平常日的8小時正常工時 再加上加班工時4小時
而這段期間資方也得付薪水
看起來感覺很不合理是吧
是啊
二、通勤不算工時(輪班間隔8小時)
那就是要把通勤的時間算入輪班間隔8小時中囉
我是不知道各位上班地點是不是就是自己家裡
但我自己起碼每天上下班的通勤時間加起來要1小時以上啦
也就是說輪班間隔中的8小時扣掉1小時之後
剩下的7小時我要拿來吃飯、洗衣、打掃、睡覺、看電視、玩電腦...等
這樣合理了嗎?
我還是覺得不太合理
三、通勤不算公司(輪班間隔11小時)
但如果現在輪班間隔是11小時的話
扣掉通勤的1小時
我還有10小時可以吃飯、洗衣、打掃、睡覺、看電視、玩電腦...等
這樣感覺蠻合理了吧
我也覺得蠻中庸的
也就是通勤時間不會因為要納入工時導致資方要付薪水
也不會因為輪班間隔時數不夠而變成壓縮勞工的休息娛樂
這不就是個最合理的方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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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現在無賴又缺德的那位行政院長
說要彈性將11小時可以放寬到只剩8小時
我幹你媽的怎麼不彈性到將通勤時間納入工時啊?
只會往資方彈 還敢說照顧勞工
去你的無賴又缺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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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56.4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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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awwind: 去他的 11/30 08:45
推 miacp: 11小時也不合理好嘛! 我通勤要兩小時以上的腫摸辦! 11/30 08:45
→ barbarian72: 你可以換工作 11/30 08:46
噓 yijyi: 要你管 11/30 08:46
推 olaqe: 我來回通勤3小時 11小時不夠啦 給我錢比較實在 ^.< 11/30 08:46
那得去找無賴又缺德的那位
看他願不願意彈一下 彈到把通勤納入工時中啊
※ 編輯: acln0816 (117.56.41.76), 11/30/2017 08:48:05
推 tingstart: 也可以選擇喝孟婆湯 11/30 08:47
推 olaqe: 說得沒錯 賴神啊快把我們基層公務員的交通津貼修回來吧^.< 11/30 08:49
→ widec: 賴清從政以來都是資方打手 始終如一呀 11/30 08:49
→ laverne1: 你上班時間打這篇文章你老闆知道嗎 這樣也算工時? 11/30 08:50
推 Glucophage: 政府只會往資方大彈 11/30 08:52
推 olaqe: 今天請休假啦 年底要到了 該休的假不休就可惜了 11/30 08:53
→ olaqe: 但可以回答你 上班玩PTT沒被贓到 也算工時喔 ^.< 11/30 0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