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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ceman0623 (拼了!)》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蘋果 : 2.完整新聞標題: : 賴揆舌戰林淑芬「通勤不算上班」 : 3.完整新聞內文: : 行政院長賴清德昨與綠委餐敘溝通《勞基法》修法,據轉述,綠委林淑芬提及,若勞工上 : 班八小時、加班四小時,再加上通勤、吃飯也算工時,上班時間恐達十六小時;賴回說: : 「通勤時間不是上班,吃飯是休息就不算連續工作」,林的說法不符多數現況。賴也勸林 : 不要一直罵行政官員,罵到一個多小時,林澄清沒罵這麼久,兩人舌戰無共識。《蘋果》 : 昨聯繫不上林,不知其看法。 : 餐敘氣氛火爆 : 此外,管碧玲在日前《勞基法》委員會審查過程中,曾質疑黨不讓綠委有異見,是一言堂 : 。昨會中,邱議瑩說,今天大家都可表達意見,以免被說是一言堂;稍後發言的管則嗆邱 : 「是在罵我嗎?」氣氛火爆。也出席餐敘的民進黨秘書長洪耀福則說,關起門可大鳴大放 : ,開門後一致對外。 : 兼任黨主席的總統蔡英文昨在民進黨中執會也提醒,應多跟外界溝通說明《勞基法》修法 : ;行政、立法團結對外,社會有不清楚的地方,希望黨籍立委能協助說明。蔡也強調,若 : 對修法有意見,盼政策制定過程中就提出,不應在制定後提。 : ◎綜合報導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headline/daily/20171130/37860379/ : 5.備註: : 幹話王 賴神真愛打嘴砲,一開口就滿滿的幹話。 對,通勤時間不算工時,但通勤時間你難道有休息到嗎? 通勤時間不算工時,只是因為不列入工時薪資計算而已。 但這段時間勞工為了上下班付出的時間成本跟交通運輸成本, 也是由勞工自已來負擔,而有些公司會用通勤津貼的辦法來貼補勞工, 但大部分是包在薪資裡面的。 所以實際上薪資是包含勞工的通勤成本的。 看懂了嗎? 幹話王賴清德? https://www.mol.gov.tw/topic/3067/14530/ 通勤災害 勞工上下班必經途中之意外事故,應包括交通事故及其他偶發意外事故,此類事故非出於 勞工私人行為而違反法令者(如:無照駕駛、闖紅燈、酒駕等),應屬職業災害,但仍應 就個案發生之事實情況予以認定。 依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第 4 條規定:「被保險人上、下班, 於適當時間,從日常居、住處所往返就業場所之應經途中發生事故而致之傷害,視為職業 傷害。」所以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如果於上、下班途中發生事故,視其傷害情況可以向勞保 局請領勞工保險職業災害醫療給付、傷病給付、失能給付或死亡給付。 這是勞動部的網頁認定的通勤災害,只要勞工在上下班必經的路段發生事故, 只要非出於私人行為違反法令者,"應"屬職業災害 "應"屬職業災害喔~!!! "應"、"應"、"應"!!! 連勞動部都這麼說了,為什麼? 因為勞工付出交通時間與成本去上下班,雖然不算工時, 但仍應算為工作需求而付出。 不然當勞工每個都會瞬間移動,一秒都不用,八點就能瞬移到公司打卡, 五點打完卡就瞬移到家嗎? 舉一個勞工來說好,如果他今天家住距公司三十分鐘的路程, 他每天就得花一個小時來回通勤,如果是早上八點上到下午五點, 他就等於一天為工作就得耗時從七點半一直忙到晚上五點半, 一天24小時也花了10個鐘頭過去了。 中間就算給他一個小時吃飯休息,這一小時雖然不算工時, 公司不用付錢,但員工中午休息吃飯不也是為了應付下午的工作? 這還只是單純的計算"通勤時間+基本工時+中午休息時間"而已喔 如果這個勞工今天再加班四個小時,那他就一天有14個小時是 耗在工作上了。基本上他只剩10個可以真正的休息到, 但這些還沒扣除他早上吃早餐,晚上回家吃晚飯, 基本的灌洗…等等的,搞不好還要洗衣、打掃、等處理家務, 那請問這些不用花時間嗎? 10個小時已經很緊繃了,現在新的勞基法修法還想把休息間距拉到 只剩8小時。 而這8小時,還包含勞工的下班通勤時間、吃飯、洗漱、睡眠時間, 那請問勞工都不用跟家人相處了是不是?反正就回家吃飯洗澡後馬上睡覺, 時間到就乖乖上班就是了? 這叫什麼勞工?比奴工還要慘,奴工老闆至少還供吃住。 勞工吃住還得自理。 賴清德,年度幹話王你當之無愧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5.46.24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12003769.A.115.html
bg00004: 放心吧會有人護航的...已經說過沒用了 11/30 09:03
這串文章跳出來護航的都有失水準, 讓人不曉得是真的認真的,還是國民黨派出來反串的。 根本就是提油救火
tamama000: 所以我說你算得那麼精就失去做功德的意義了 11/30 09:04
※ 編輯: shinbird (59.125.46.247), 11/30/2017 09:05:21
Newtype: 好 下次修法就把職災的範圍限縮 11/30 09:04
olaqe: 通勤成本是勞工自己衡量薪資所得之後的選擇 又沒人逼迫... 11/30 09:04
沒有逼迫?但你當人人都像我住公司隔壁喔? 還是公司就能剛好開在住家走路五分鐘就能到的地方?
pan46: 原PO麻煩把這篇轉到政黑 11/30 09:04
jyings0303: 之前他剛上任新聞有訪問他似乎不太會開車,所以都給人 11/30 09:04
jyings0303: 載,所以可以休息哦 11/30 09:05
ffaatt: 賴就裝死 11/30 09:05
zenan321: 民進黨感恩節也要拼命說幹話嗎 11/30 09:05
jyings0303: 我們勞工只能自己開幫QQ 11/30 09:05
※ 編輯: shinbird (59.125.46.247), 11/30/2017 09:07:03
atubr: 真的幹話王無誤 11/30 09:05
shivent: 少一點計較,多一點功德 11/30 09:06
hihi5566: 誰來把賴功德領回家好嗎 丟人現眼 11/30 09:07
ilw4e: 這就像當兵放洞八當晚收假,然後說你有放一天假了,科科 11/30 09:08
edward13: 八小時不知怎來的 難道是人睡滿八小時 上班精神好?XD 11/30 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