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ynmeow: 是不是職災跟算不算工時有啥關係? 11/30 07:49
推 kapasky: 這個跟上班時間是兩碼子事情 11/30 07:49
→ widec: 他大概會說 上班算 但下班不算 你都下班了怎麼算職災 對不 11/30 07:49
噓 maxisam: 為什麼能算? 你要怎麼定義上班途中? 無法定義要怎麼算? 11/30 07:50
推 likysee: 先補血 11/30 07:50
噓 kapasky: 上下班途中發生車禍本來就可以報職災 你在講什麼東西 11/30 07:50
→ maxisam: 一推人在帶風向 很多基本邏輯都沒搞懂 可憐 11/30 07:51
推 kiki2125: 不算 11/30 07:51
→ Scion: 台灣的勞工運動就是一堆這種莫名奇妙的東西在扯後腿 11/30 07:51
→ maxisam: 要是可以算的話 你上班途中去買東西被撞到 這是算還不算 11/30 07:52
通勤災害
勞工上下班必經途中之意外事故,應包括交通事故及其他偶發意外事故,此類事故非出於
勞工私人行為而違反法令者(如:無照駕駛、闖紅燈、酒駕等),應屬職業災害,但仍應
就個案發生之事實情況予以認定。
依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第 4 條規定:「被保險人上、下班,
於適當時間,從日常居、住處所往返就業場所之應經途中發生事故而致之傷害,視為職業
傷害。」所以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如果於上、下班途中發生事故,視其傷害情況可以向勞保
局請領勞工保險職業災害醫療給付、傷病給付、失能給付或死亡給付。
https://www.mol.gov.tw/topic/3070/14693/
是通勤災害~職災是另外一項!
希望賴清可以幫忙解套!
要就玩狠一點!
※ 編輯: bg00004 (210.69.128.66), 11/30/2017 07:54:03
→ Scion: 跟那些拿著"我要幹未成年"告示牌去甲甲遊行的有87%像 11/30 07:52
→ maxisam: 要算的話就是 公司提供車 車上面有路線紀錄 不然怎麼算? 11/30 07:53
→ hupangpang: 垃圾資進黨! 食安放寬、李明哲不救,爛黨 11/30 07:56
→ Gamelop: 沒必要跟著賴在那玩文字,總之就是8小時不夠休息 11/30 08:03
→ Gamelop: 一直跟著在那吵通勤算不算工時會被模糊焦點 11/30 08:05
→ Gamelop: 至於通勤意外算工殤,這已經有解釋了,沒必要拉下來 11/30 08:06
推 sionxp: 上班途中算職災 但是下班算不算 不知道 11/30 08:41
→ cyber0305: 幹嘛跟著錯誤的論點繼續討論下去啊,這個新聞的爭議壓 11/30 08:57
→ cyber0305: 根不在通勤算不算工時,更別說這是賴自己開的論點,但 11/30 08:57
→ cyber0305: 林根本不是在討論這個... 11/30 08:57
推 olaqe: 林自己假設通勤吃飯算工時 怪別人轉移焦點? 11/30 08:58
噓 frog0826: 可以報職災阿 所以跟工時? 11/30 08:59
→ bg00004: 還在跳工時阿XDDD 請問通勤期間是算休息嗎? 11/30 09:07
→ bg00004: 繼續護航吧~嘴臉只是會越來越被人看透罷了 11/30 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