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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rotagoras (普羅達哥拉斯)》之銘言: : 新頭殼 http://newtalk.tw/news/view/2016-12-06/79812 : 民進黨指出,修正勞基法第79條,調整裁罰金額上限至100萬元,並賦予主管機關得依事業 : 規模、違反人數或違反情節,加重法定罰鍰至150萬元。於此同時,搭配現行勞基法第80條 : 之一第二項的規定,勞動部裁處罰鍰時,要考慮累犯次數、未依法給付的金額及人數等, : 作為裁罰輕重的標準,並可按次處罰。如此一來,將會更全面地遏止過去常見的雇主寧可 : 繳交罰鍰卻拒絕遵守相關規定的惡習,真正確保勞工權益! 講的好像都有道理耶怎辦呢? 現在的79條罰則 各款規定行為之一者,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請問..實施以來..哪一個企業單一違規被罰超過十萬?? 我的印象是..沒有...更不用說罰到30萬 你今天只把裁罰上限拉到100萬... 就會有企業罰到超過10萬嗎?? 勞基法80條現在不存在嗎? 現在就已經有連續開罰 已經有裁罰輕重的判定 你說這樣可以真正確保勞工權益.... 砍重罰 凍結勞檢 就為了能確保勞工權益 好資進黨~~不投嗎 給大企業重罰不只是因為違規情節嚴重 更因為大企業必須該有他的社會責任 大企業必須更重視勞工權益 勞基法已經開了很多後門給小企業了 現在還要幫大企業想後門就是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5.190.10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81031907.A.651.html
k960608: 我們要粉碎壓迫者的可怕企業體 12/06 21:45
pinghg: 通常寫個陳訴意見書,或是念在初犯大概就2萬,下次4萬or5萬, 12/06 21:48
pinghg: 很少看到超過10萬的案子是真的 12/06 21:48
pinghg: 累積10萬還看的到,因勞檢單項超過10萬,我印象也是沒做過 12/06 21:50
mattaus: 有很多罰最高的啊,是你不知道不代表沒有 12/06 21:50
smalltwo: 樓上說一個來吧 12/06 21:51
mattaus: 收錢辦事 12/06 21:51
batt0909: 說個來把 12/06 21:58
aqua17: 五樓查到資料沒呢哈哈哈哈哈哈哈 12/06 22:00
yangch: 最近三年平均每案罰3萬出頭,北市最高,也只是4萬多 12/06 22:05
yangch: 如果沒有訂具體裁罰基準,通常只會罰最低額 12/06 22:06
yangch: 否則很難通過訴願和行政訴訟那關,民進黨騙外行人而已 12/06 22:07
a5648183: 就跟食安一樣,一直重罰兩萬鼓勵違法懲罰守法直到整個行 12/06 22:12
a5648183: 業都快全滅了才不甘不願的提高罰則,垃圾 12/06 2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