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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sdf1006 (在嘉義)》之銘言: : 向勞工局提出七點勞動檢查的事項: : 1. 未符合每七天至少休息一天 : 2. 過年期間未發給雙倍薪資 : 3. 每天上班皆超過12小時 : 4. 未符合上班4小時必須休息30分鐘以上 : 5. 單月加班總數超過46小時 : 6. 請檢查公司103年11月至今年2月底的同仁加班時數 : 7. 若以上違反規定,請在一個月內補足不足之薪資 : 第一條不違法的原因為民國75年的時候內政部有函釋,只要沒有連續上足12天,皆不會構 : 成「每七天至少要休息一天」的違法事項。 勞動基準法 第 36 條 勞工每七日中至少應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有沒有內政部的函釋效果大於法令位階的八卦?? 有懂法律的可以出來講一下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5.181.23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29151668.A.4B1.html
accin: 政府:依法行.....不對!! 台灣年輕人沒有競爭力!! 04/16 10:35
winnietslock: 字面意義的漏洞很好鑽的 04/16 10:36
kutkin: 函釋都沒看到 你在解釋什麼? 04/16 10:36
XWSL: 政府:依黨證.....豁免,無條件勝利。 04/16 10:36
Nm025: 那是給別的國家看的 說我們國家有保障勞工唷~ 04/16 10:37
TllDA: 那個是因為 休1做6再做6休1的緣故 所以只要不超過12天即可 04/16 10:37
skyleo: 勞檢是勞動部管的,內政部哪來的資格說不違法?? 04/16 10:37
conshelity: 工總理事長:加薪造成資對立,更違反公司治理法則 04/16 10:38
skyleo: 但話說回來啦,慣老闆被罵得要死,柯P這樣搞大家就叫好 04/16 10:38
YMSH205: 每七天的算法是 1號和14號休, 2-13連上XD 04/16 10:38
kuma0326: 請先將勞基法第四章看完 04/16 10:39
nosay: ON CALL 的有沒有薪水領阿 ? 04/16 10:39
pigofwind: 可能要請原PO把那段提出來,不然也不能確定是哪個函釋 04/16 10:40
pigofwind: 目前看起來可能是(75)台內勞字第398001號 04/16 10:41
XSZX: 我想教你排列組合的數學老師很傷心..... 04/16 10:41
shinbird: 勞基法第30-1條之3有解釋。2週內有給二日休假即可 04/16 10:42
YMSH205: 12小時以上有可能是兩段班,這樣排11-15 18-21 04/16 10:42
shinbird: 不受第三十六條之限制 04/16 10:43
AndGuideHer: 把法條改成"連續上班不得超過六天"不是比較清楚? 04/16 10:44
pigofwind: 30-1條後面有說除第一項第一款之農、林、漁、牧業外, 04/16 10:46
pigofwind: 均不適用前項規定。 瓦城怎麼看都不是吧? 04/16 10:46
pigofwind: 另外那是30-1條第一項第三款 並不是之3 04/16 10:47
ev331: 連續上班不得超過8天 04/16 10:51
pigofwind: 上面那個函釋的話,其實就是補充36條的規定內容對於可 04/16 10:58
pigofwind: 不可以放一天連續上12天再放一天的休假法 04/16 10:58
pigofwind: 原則上前後兩個例假日應間隔六個工作日;如遇有必要, 04/16 10:59
pigofwind: 於徵得工會或勞工同意後,於各該週期內酌情更動。 04/16 11:00
pigofwind: 也就是說要獲得勞工或工會的同意 04/16 11:01
dofeeeee: 拒吃瓦城跟其旗下所有餐廳 04/16 11:06
g8429310: 有例外情形請讀完謝謝 04/16 1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