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two: 我早就準備好開店當老闆了 全民慣老闆時代 打不贏就加入 12/07 12:35
→ lsjh: 一樓的說得真好 但我也必須說能當慣老闆 大家早當了 12/07 12:36
→ s81048112: 又再拿上限比下限 12/07 12:37
→ ioweia: 不是這樣算的吧 12/07 12:39
→ pierreqq: 和碩耶... 印象中爆肝王 12/07 12:41
推 Leeng: 你一定是9.2派來帶風向的 12/07 12:42
推 nobody741: 你是9.2 我幫樓下說 12/07 12:53
推 anewone: 講的好像原本最高罰則是500萬…明明就從30萬提高到100萬 12/07 12:58
→ anewone: 了,不知道是表達能力不好,還是故意帶風向 12/07 12:58
→ amury: 快買股票吧,或者跳槽去台積電。 12/07 13:01
→ stone99: 下限可是完全沒動呀,依舊是罰2萬 12/07 13:03
推 joyallen: 省省吧,大家都知道上限是寫好看的,嘛都罰下限 12/07 13:10
→ piece1: 不能這樣講吧!還沒扣除獻金部分... 12/07 1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