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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ICB (曾經擁有)》之銘言: : ※ 引述《lostsky93 (不悔)》之銘言: : : 看到這篇文章,我必須說…… : : 你剛好講相反了吧! : : 目前的勞基法加班的時薪: : : 1.33倍平常時薪/1.66倍平常時薪 : : 勞動部最新版本是: : : 2.33倍平常時薪/2.66倍平常時薪 : : 如原本月薪48000元 : : 平常時薪48000/240=200元 : : 加班8個小時 : : 舊制:1.33*200*2+1.66*200*6=2524元 : : 新制: : : 2.33*200*2+2.66*200*6=4124元 : : 對勞工有利與否?我想立場不同各自解讀;但我若是老闆非必要,肯定不會要員工加班 : 了 你為什麼要特地發文讓人打臉呢? : : 。 : 這位原po用基本月薪=現實生活面上的底薪 : 還有兩例比一例一休好,別懷疑!! 勞工例假不能隨意加班 所以拿兩例假當加班計算方式有兩個可能 1.老闆在不伏例假標準情況強逼上班 人家都違法加班了~還會合法給錢? 2.例假加班標準放寬到可以隨意加班 兩例假(X) 兩休息日(O) 真奴工時代來臨 : 在基本月薪20008,可是底薪15000~18000(不可能用月薪等於底薪來啦) 底薪不能低於法定最低薪資 一般我們說的月薪不等於底薪的做法是 是底薪(經常性薪資)加津貼+變動薪等等等等 當然高於底薪 但最低薪資規範的就是經常性薪資,就是你說的底薪底薪 一切的計算基礎不能低於法定最低薪資 而這點還是一般法院的看法 加班費計算標準勞動部跟法院不同 法院多數法官薪來當經常性薪資計算加班費 勞動部的算法是把經常性津貼也包含 比如你的薪水是22000(薪資)+交通津貼&租屋津貼BLABLA3000=25000 勞動部的算法其實是用25000去算 而法院多數法官用22000去算 檢舉是看勞動部的 所以加班費用底薪算不含津貼其實可以先檢舉 再來是按月計酬的工作 只要時數有上滿 你底薪領少於20008 只領15000-18000 去檢舉吧~違法的~ "民主憲法給的"大屍程度不意外 s : 而低薪用最好的來算 : 15000/160=93.75算94 : 前兩個小時 : 94*1.33(2)=250 : 3~4小時加班 : 94*1.66*2=312 : 312*3+250=1162 : 這是算好的歐!因為低薪還有更低的別懷疑了! 承上, 底薪不能低於最低工資 整篇壞了了~ 別懷疑了~這就是憲法最大大屍 : 然後更狠的計算是 : 20008/30/8=20008/240=83約84 <-- : 這也是一種月薪的換算法別懷疑! : 84*1.33*2=約224 : 84*1.66*2*3=836 : 1060 !! ????? 平日2008/30/8=83.37 一天20008/30=666.9(八小時) 666.9想必>>>>>>>>1060 好啦~大屍領的違法15000 一天只有500 超過五百不大會比大小 : 那麼用兩例來比 : 20008/240*8*2=1344 : 薪水比(一休高)又有一天的補休...休息日 : 所以麻煩別再被騙了好嗎! 勞基法第36條規定之例假,事業單位如非因同法第40條所列天災、事變 或突發事件等法定原因,縱使勞工同意,亦不得使勞工在該假日工作。 "民主憲法給的"大屍 是想把勞基法第36條的例假限制當屎對吧? 例假原本是即使勞工同意 沒達到條件還是不能加班 所以拿兩例假當加班計算方式有兩個可能 1.老闆在不伏例假標準情況強逼上班 人家都違法加班了~還會合法給錢? 反正"民主憲法給的"大屍都這樣說了 2.例假加班標準放寬到可以隨意加班 兩例假(X) 兩休息日(O) 真資方狗主張~歡迎來到真奴工時代~ 你是哪一個? 麻煩別再騙白癡了好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0.48.15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467181766.A.33B.html ※ 編輯: madaniel (118.160.48.156), 06/29/2016 14:36:04
quiet93: 你會被他說你嗑藥喔XD 06/29 14:32
agwolf11: 怎麼吵的前提都是老闆一定會違法 06/29 14:33
他給的前提設定就違法了....
yisdl: 拿老闆會違法的前提 那還需要討論法條嗎XD 06/29 14:34
其實我很無奈
DICB: 檢舉 你知道之前的群創之前 也是這樣搞的嗎? 06/29 14:35
?然後呢?拿了違法例子想救援什麼? 去檢舉或申訴阿? 奇怪?資方違法就是對的? 以你這前提你還算加班費倍率幹嗎? 一定是不會給的~ ※ 編輯: madaniel (118.160.48.156), 06/29/2016 14:39:12
DICB: 還有你知道基本月薪只要符合規定就合法了嗎? 06/29 14:36
問題是~你舉的例子不合規定~ 經常性薪資包不包含津貼其實勞動部跟許多法官見解是分歧的 但加班費的計算標準不能低於法定工資
castalchen: 所以問題應該在勞檢不在立法 06/29 14:36
yisdl: 憲法最大濕 被打臉就開始跳針惹 06/29 14:37
yisdl: 這篇講得有道理 敢違法加班的老闆 會合法給你加班費嗎XD 06/29 14:37
castalchen: 先做好勞檢 再討論修法 06/29 14:38
DICB: 也就是白話說的:只要你領到的錢有到20008也是合法的你知道 06/29 14:38
DICB: 嗎?這個之前早就被勞團拿出來罵了你知道嗎?小朋友... 06/29 14:38
能叫我小朋友應該不只大我一兩歲 你五十起跳了嗎?
cyp001: 敢違法加班的老闆 會合法給你加班費嗎XD-->本日最中肯 06/29 14:38
clifflee: 勞檢專線號稱24小時內會回應,中央要跳過地方去勞檢嗎XD 06/29 14:38
※ 編輯: madaniel (118.160.48.156), 06/29/2016 14:42:55
cyp001: 看來柯P還是先知啊 有認真在做勞檢 06/29 14:39
DICB: 小朋友別一直玩 多多接觸其他訊息好嘛!你LAG好幾年了 06/29 14:39
garry5566: 還要是假設的基礎和現實完全不合, 那討論的結果有何意 06/29 14:39
garry5566: 義? 06/29 14:39
agwolf11: 從八卦看到政黑 在爭的前提都是老闆一定違法 那不應該吵 06/29 14:40
agwolf11: 法條 應該吵罰則了 06/29 14:40
是的~整群人罵修法內容 但沒人要討論內容 都在講"修的再好人家不會守法" 我是不太懂這邏輯
yisdl: 吵老闆一定會違法 那問題就是在執行面 我早就講過了 06/29 14:40
DICB: garry5566大大不用理這個 他還是小朋友 lag很多年了!還不 06/29 14:40
DICB: 知道這是底薪這個是合法的 06/29 14:40
人家觀眾是在電你..........
yisdl: 但DICB會立刻把你抹成DPPer就是了 06/29 14:41
agwolf11: 最好罰到連早餐店老闆不敢請員工 06/29 14:41
cyp001: 我覺得沒錯 把勞檢做確實 說真的怎麼休差別不大 06/29 14:41
garry5566: 不管是勞檢有落實還是沒落實 對勞工來說二例假都優於 06/29 14:41
garry5566: 一例一休 06/29 14:41
DICB: yisdl你也lag很多年了!小朋友 不知道你出社會沒?? 06/29 14:41
akway: 搞底薪也不是完全合法...是個漏洞 06/29 14:41
yisdl: 怎麼某個小朋友在幫底薪漏洞護航 我難過..... 06/29 14:42
castalchen: 當某些縣市都還視勞基法於無物 你修法根本自欺欺人 06/29 14:42
DICB: yisdl大大又來了!每次被人打臉就一直跳針 06/29 14:42
崩潰小朋友現在是跳什麼針? 例假那段回一下好嗎? 可以違法隨便叫你例假加班的 會守法乖乖照法律標準給你加班費?
yisdl: 就跟檢調一樣啊 違法很明顯 但檢調不啟動偵察你也沒輒 06/29 14:42
※ 編輯: madaniel (118.160.48.156), 06/29/2016 14:44:52
yisdl: 人家我講得很白了 敢違法加班的老闆 會合法付你加班費? 06/29 14:43
castalchen: 不過屏東高雄花蓮台東都要能執行的勞基法才有用 06/29 14:43
hagousla: 你要假設都是合法的情況下也行,在勞檢確實有做到的情況 06/29 14:43
DICB: akway 你說的是正確 但是你能說他違法嗎? 06/29 14:43
yisdl: 有些人聽不進去 我也無能為力 06/29 14:43
castalchen: 不管 06/29 14:43
DICB: 並不能指出他違法 06/29 14:43
hagousla: 那根本不用去討論加班費的問題. 為什麼?因為低薪和需要 06/29 14:44
hagousla: 靠加班費來兼錢,不就是你勞檢沒落實的情況下發生的嗎? 06/29 14:44
???你是不是把基本薪資過低 不足於支付生活所需的話題 參進來做撒尿牛丸了?
yisdl: 就跟貪污罪一樣 想貪污的人 會因為貪污罪很重就不設法鑽洞 06/29 14:44
meredith001: 你跟他講那麼多幹嘛 每次說要落實勞檢就開始跳針 06/29 14:44
yisdl: 想鑽漏洞 就是要在執行面上做法律的修正 例如罰則 06/29 14:45
castalchen: 第一步是把明確違法的消滅 06/29 14:45
※ 編輯: madaniel (118.160.48.156), 06/29/2016 14:46:51
hagousla: 不然你討的點的地方很奇怪,在爭說例日不能加班,卻完全不 06/29 14:45
castalchen: 再來討論漏洞的問題 這是兩個層次的事 06/29 14:45
meredith001: 還有臉說幫勞工發聲咧 呸 06/29 14:45
yisdl: 他只是幫自己發聲 不是幫勞工 06/29 14:45
hagousla: 管需要加班費的基層是身處於資方違法的環境下 06/29 14:46
??你到底是想講哪一部分的違法? ※ 編輯: madaniel (118.160.48.156), 06/29/2016 14:48:28
DICB: 還有原po小朋友你知道例假上班.慣老闆敢照實給,這個很容易 06/29 14:47
DICB: 抓包你知道嗎?一但有勞工檢舉通常都會抓包的你知道嗎? 06/29 14:47
15000底薪不檢舉 例假強迫上班不檢舉 檢舉例假上班給錢給不夠? 這腦優秀~ 對了你五十多了沒啊? 回答一下我好確定你是小朋友還是失智
yisdl: 我支持二例 但有些人的討論方式根本是假挺真反 06/29 14:48
yisdl: 都從老闆不會照實來當討論重點 XD 06/29 14:48
※ 編輯: madaniel (118.160.48.156), 06/29/2016 14:50:11
yisdl: 那改成二例 老闆就都變成佛了 都突然懂得按照法律精神走了? 06/29 14:48
DICB: 還有真正執行勞基法我也說過目前的狀況=一般警察局報案相同 06/29 14:49
DICB: ,也是有警察吃案 06/29 14:49
所以你到底想說什麼? 違法加班的老闆絕對不敢違法把加班費給少?
louis925: 所以那些違法跟一例一休有啥關係,難道是因為施行一例一 06/29 14:49
yisdl: 那你拿執行面來靠北是啥小 你還是去討論憲法很大比較適合 06/29 14:50
louis925: 休害的? 06/29 14:50
※ 編輯: madaniel (118.160.48.156), 06/29/2016 14:50:56
akway: 一例一休的休本來就是設計給不想例假想上班的 因為例假上班 06/29 14:50
akway: 違法 其實搞國外那套就好 不要整天玩文字遊戲 固定工時多 06/29 14:50
是的! 那些拿例假加班為前提的 在我看來根本真資方狗.......
akway: 的算加班 有些人喜歡假多 就會追求像作業員那樣做一休一 06/29 14:50
akway: 有些喜歡只上半天班 月休四天也無所謂 上班時間本來就彈 06/29 14:51
akway: 性很大 每個人需求不同 06/29 14:51
yisdl: 人家DICB或許支持15000的底薪啊 (還說他愛勞工XDDDD) 06/29 14:51
※ 編輯: madaniel (118.160.48.156), 06/29/2016 14:51:43
DICB: 改二例 慣老闆能鑽的門 很少並非斷言說沒有,也是可以用底薪 06/29 14:51
DICB: 來鑽點漏報真實的加班費 06/29 14:51
所以失智小朋友(只好綜合一下)現在的論點是 慣老闆什麼勞基法都會違 但在例假加班費發放這點絕對守法給好給滿? ※ 編輯: madaniel (118.160.48.156), 06/29/2016 14:52:45
akway: 會違法鑽漏洞的企業 怎麼修法也沒用 重點是勞檢跟重罰 06/29 14:51
yisdl: 請問改二例 老闆就會減少鑽漏洞? 挖哈哈哈 06/29 14:52
DICB: yisdl這位大大你 開始造謠了!我有支持過低底薪嗎? 06/29 14:52
yisdl: 我們把死刑改成可以連續罰 殺人犯就減少了嗎?XDD 06/29 14:52
yisdl: 為什麼關懷勞工的大大 不把重點放在罰則呢? 06/29 14:53
yisdl: 例如一經確定違法 罰鍰1千萬得連續罰之類的 06/29 14:53
DICB: 例假 加班規定 需給予兩倍薪資(這裡可以鑽一點). 補休一天( 06/29 14:54
DICB: 這個能鑽膩??勞工有沒有休到) 06/29 14:54
你是不是鑽了這個? 勞基法第36條規定之例假,事業單位如非因同法第40條所列天災、事變 或突發事件等法定原因,縱使勞工同意,亦不得使勞工在該假日工作。
yisdl: 然後為避免大公司不痛不癢 以企業員工數跟罰緩成正比 06/29 14:54
※ 編輯: madaniel (118.160.48.156), 06/29/2016 14:55:00
yisdl: 為啥不能鑽 你是沒出過社會逆 不知道慣老闆的惡劣? 06/29 14:54
agwolf11: 到底誰小朋友XDDDDDDD 06/29 14:55
DICB: 還有那個一例一休,光是用同包方式就能鑽了你知道嗎?月薪29 06/29 14:55
DICB: 000全部包括 06/29 14:55
失智小朋友還在堅持什麼都能鑽 勞基法每一條老闆都不會守 但例假違法加班後一定給合法的兩倍薪囉? ※ 編輯: madaniel (118.160.48.156), 06/29/2016 14:56:54
yisdl: 現在勞基法的問題是在於寬鬆 還是在於勞檢不確實? 06/29 14:55
quiet93: 到底幾歲算小朋友XDD 06/29 14:56
quiet93: 這裡有未滿30的嗎?? 06/29 14:56
我都快40了真想知道那位失智小朋友到底幾歲啊 *[1;31m→ yisdl: 人家賴香玲就示範給你看 執行力的問題遠大於法制面 06/29 14:56
DICB: 這個可以鑽不用給休息日的加班費你知道嗎? 06/29 14:56
現在失智小朋友的論點 合法加班的休息日老闆不會給加班費 違法加班的例假老闆一定會給加班費? 今天的失智小朋友進化沒有極限~~
yisdl: 同樣一套勞基法 為什麼賴香玲可以執行得那麼徹底? 06/29 14:56
※ 編輯: madaniel (118.160.48.156), 06/29/2016 14:58:38
DICB: 還有加班費算法,你真的能知道慣老闆如期算給你?? 06/29 14:57
現在是打爛自己臉給我看嗎? 你不是主張改例假老闆算加班費比較多 現在講慣老闆算加班費的問題....?
yisdl: 你定個五例好了 地方政府像這副模樣 幾例都沒屌用 06/29 14:57
agwolf11: 修個法讓慣老闆都無法鑽洞? 但慣老闆是習慣拿怪手挖 06/29 14:57
yisdl: 是唷 那改二例老闆就會修行成佛 乖乖如期算給你喔? 06/29 14:58
yisdl: 都叫慣老闆了 你還指望他會按照法令走? 06/29 14:58
DICB: 特殊狀況 這個你知道什麼特殊狀況嗎?法定原因你知道那麼容 06/29 14:58
DICB: 易拿到嗎? 06/29 14:58
※ 編輯: madaniel (118.160.48.156), 06/29/2016 14:59:24
yisdl: 只要是慣老闆 他哪會凹不出好的理由 06/29 14:59
※ 編輯: madaniel (118.160.48.156), 06/29/2016 15:00:28
DICB: 目前我知道的只有超強損壞型的地震,或大颱風才算 不然公司 06/29 15:00
DICB: 大火你知道嗎? 06/29 15:00
現在你自己在講例假上班要合法多難了 所以你到底主推兩例假加班費幹嘛的? 我想打你臉 但你自己先一步出手打自己 讓我很難下手 這招..好微妙阿~XD
agwolf11: 慣老闆說是特殊就是特殊啊 06/29 15:00
yisdl: DICB口中的老闆 一下佛 一下慣 變形老闆? 06/29 15:00
※ 編輯: madaniel (118.160.48.156), 06/29/2016 15:02:05
DICB: 還想為一例一休護航,打兩例省點力氣吧! 06/29 15:00
兩例有帶光環 讓失智小朋友口中不守勞基法的老闆突然手法功能嗎? 你眼中的老闆到底手法還不守法 統一一下好嗎?
yisdl: 二例後的許勝雄 就會變成許佛雄了 06/29 15:01
yisdl: 是誰一直拿慣老闆來說嘴討論政策的?(自己被自己打臉XD) 06/29 15:01
DICB: 光是例假上班打卡就能明瞭慣老闆用之理由 06/29 15:01
quiet93: 因為他不願意承認目前爭取的方向對勞工沒幫助 06/29 15:01
hagousla: 反正二例比一例一休好就對了~這點應該沒有爭議 06/29 15:02
有爭議阿~兩例很難合法加班 失智小朋友的主張卻是兩例加班費比較多 我很想知道沒爭議在哪
DICB: 還有我記得沒錯 要例假上班 後續還要不資料跟資動部 06/29 15:02
所以你一直再主張兩例假上班到底是幹啥? 精神分裂中?
DICB: hagousla大大說出重點了 06/29 15:03
※ 編輯: madaniel (118.160.48.156), 06/29/2016 15:05:19
yisdl: 「是誰一直拿慣老闆」來當作政策討論基準啊? 06/29 15:03
yisdl: 二例>一例一休 但跟慣老闆一點關係都無 06/29 15:03
yisdl: 就算改成二例 執行面仍是重中之重 06/29 15:03
DICB: 反正二例比一例一休好就對了~這點應該沒有爭議 就不要替一 06/29 15:03
DICB: 例一休護航了好嗎!也不要打2例了 06/29 15:03
agwolf11: 以好老闆好員工的觀點 一休一例彈性高比較合適 06/29 15:04
ufo15526368: 例假的定義本來就強於休假 06/29 15:04
quiet93: 例假不能合法加班,好在哪?好在變責任制,免費幫老闆違 06/29 15:04
quiet93: 法上班? 06/29 15:04
yisdl: 這邊誰再打二例啊? (有沒有萌成那樣) 06/29 15:04
我好像打的是"二例加班"? 算了~不懂失智小朋友邏輯
quiet93: 一邊說例假日好,一邊說例假日能加班啊,瞎 06/29 15:04
ufo15526368: 比較沒有玩弄空間 但吱腦可能就當奴習慣 不太了解 06/29 15:04
hagousla: 例假不能加班,沒說平常日不能加班啊..y 06/29 15:05
整個一例一休跟二例講的都不是平常日ㄟ 走錯棚了?
quiet93: 阿就要爭取放假了,還在說例假日能上班 06/29 15:05
※ 編輯: madaniel (118.160.48.156), 06/29/2016 15:06:29
hagousla: 為什麼有種奇妙的論點好像一例一休才有加班,二例就加不 06/29 15:05
hagousla: 了班? 06/29 15:05
你可以看看下面這段我貼了幾次 是什麼奇妙的眼睛 勞基法第36條規定之例假,事業單位如非因同法第40條所列天災、事變 或突發事件等法定原因,縱使勞工同意,亦不得使勞工在該假日工作。 對了~剛剛DICB講了一整串例假加班有多難 討論正反兩方的發言都不看 你到底看了什麼?@@?
yisdl: 例假日可以啦 但照「慣老闆」邏輯討論 那法令都很破 06/29 15:05
yisdl: 慣老闆一樣可以把二例給玩破 所以少用慣老闆來討論政策面 06/29 15:06
※ 編輯: madaniel (118.160.48.156), 06/29/2016 15:07:54
hagousla: 不是走錯棚啊~ 一例一休說比較好,不是在講給人賺加班費 06/29 15:07
hagousla: 嗎?這論點不成立,因為要賺加班費不限於休息日,在每月 06/29 15:07
clifflee: 可以算一下落實兩例的成本,會不會比降薪多請人划算XD 06/29 15:07
agwolf11: 兩例過了以後就不能拿加班當藉口去公司吹冷氣打手遊了QQ 06/29 15:07
hagousla: 加班時數有上限之下,光是平常日加班就會用光額度了 06/29 15:08
永遠都有平常日以外加般的可能性 打個比方 一間公司休息日訂為六日的話 這周末一個業務要去產品相關的活動擺攤位 好,這情況兩例的話照法條字面來看他不能去 一例一休可以 而一個業務多半一定會去 如果是大活動的話 他加班這一天效果比平常日好太多
quiet93: 例假日有加班要件啊,唉唉 06/29 15:08
不知道為什麼我貼幾次例假要件都有人看不到 ※ 編輯: madaniel (118.160.48.156), 06/29/2016 15:11:22
hagousla: 請注意,我完全是在一切合法,沒有違法的情況下說的 06/29 15:08
yisdl: 鼓勵平常日加班更不是一件好事吧....orz 06/29 15:08
yisdl: 意思就是 把工時全擠在五天 然後一天上班10多個小時 06/29 15:08
yisdl: 這樣是照顧勞工健康嗎? 06/29 15:09
hagousla: 有人要拿加班說比較好我也沒辦法啊.... 06/29 15:09
為什麼你要把一例一休的一休當成必定加班呢? 休息日"勞工同意"可加班 例假是不符要件勞工同意也不可加班
quiet93: 所以我就不懂這些人到底是要上班拿加班費還是要休假,真 06/29 15:09
quiet93: 是搞笑 06/29 15:09
hagousla: 就我個人加班的經驗來說,我寧可平常日上10小時,也不願 06/29 15:09
quiet93: 例假就是要給你休息,還在那邊說能上班拿加班費 06/29 15:09
yisdl: 那不一定 那只是你的個人經驗 06/29 15:09
clifflee: 平常日加班按照新說法,只加1小時就要付4小時,超虧 06/29 15:09
hagousla: 意上班6天 06/29 15:09
quiet93: 啊你就一例一休啊,真是搞笑 06/29 15:10
yisdl: 有的人寧願每一天有足夠的休息 但工作日可以較多 06/29 15:10
hagousla: 平常日加班的說法是針對行政院說一休一例可以讓人加班所 06/29 15:10
hagousla: 做的回應,我並不認為鼓勵加班是好事 06/29 15:10
hagousla: 但不管怎麼算,二例都優於一例一休 06/29 15:11
你是不是跳過你認為為何較優的理由&論述 直接跳結論?
yisdl: 因為週末不能加班 就只能在平常日做到死啊 06/29 15:11
※ 編輯: madaniel (118.160.48.156), 06/29/2016 15:12:57
agwolf11: 不願意在休假日上班就不允許想上班的去上班也很怪 06/29 15:11
quiet93: 為什麼完全不在例假日的定義下面討論事情,真的很瞎 06/29 15:11
yisdl: 就真的有很多人寧願每天可以早點回家看小孩 06/29 15:12
hagousla: 啊不是說合法?勞工可以選擇不加班啊 06/29 15:12
一例一休可以選擇一休加班或不加班 兩例只能選擇不加班
yisdl: 都比全家都睡了 一回家開門整家黑的好 06/29 15:12
yisdl: 週六不能加班 就可能必須得挪到一到五去做 06/29 15:12
※ 編輯: madaniel (118.160.48.156), 06/29/2016 15:15:37
hagousla: 可以不加班啊~ 大哥 06/29 15:13
yisdl: 這種政策討論不要一講就戴人帽子比較好討論 06/29 15:13
agwolf11: 所以一休一例的「彈性」就幫了很多人啊 06/29 15:13
yisdl: 但就有的人薪水很低 養不起家啊...大哥 06/29 15:13
hagousla: 通通奠基在合法之上會有很多問題,講一講你就發現和現實 06/29 15:14
quiet93: 哪有什麼選擇不加班,兩例就是不能加班,有加班要件,真 06/29 15:14
quiet93: 是快吐血了 06/29 15:14
hagousla: 合不起來 06/29 15:14
你討論法條就討論法條 討論法條時假設不守法 就會出現前面某人的笑話 "怎麼修反正人家就是會違法" 那你的現實是主張不需要法律? 法律是走在執行面之前 法律本身不能圓滿 你執行都不能執行 更別提執行面上合不合現實
AGODC: 不加班就開除,最多重罰2萬給政府,請問你敢不加班嗎? 06/29 15:14
agwolf11: 兩例就要把事情都擠在另外5天 不能逼迫大家的生活吧? 06/29 15:14
ufo15526368: yisdl應該沒出社會吧 平日加班 跟休假日加班混著說 06/29 15:14
hagousla: 低薪有很大一部分是因為勞檢不確實啊~ 這都假設有確實 06/29 15:14
hagousla: 執行了 06/29 15:15
你法條沒定好是要勞檢什麼? 勞檢:"抓到例假加班了!!!" 老闆:"現在是一例一休還是兩例?我家班一天ㄟ?" 勞檢:"我不知道ㄟ~我回去問一下立法院喔~" 法律要走在前面 現實才有跟上的準繩
quiet93: 而且還是在兩例下的違法加班跟重罰2萬 06/29 15:15
yisdl: ufo15526368的社會應該是國民黨的無敵社會吧 權貴社會 06/29 15:15
※ 編輯: madaniel (118.160.48.156), 06/29/2016 15:19:41
quiet93: 吵兩例根本對勞工沒幫助,還是自以為能加班的兩例 06/29 15:15
前提是能加班的兩例好可怕啊 但喊的人好像都不知道
akway: 不配合加班就開除 那就違法啊 你對違法公司講兩例也不會理 06/29 15:15
akway: 你 06/29 15:15
yisdl: 基本薪資2萬 可以養活一家幾口? 06/29 15:15
AGODC: 老闆不能多請人一定要加班才能解決?這是爛公司還好公司?難 06/29 15:15
AGODC: 怪好公司都被消滅了 06/29 15:15
ufo15526368: 把平日加班可以移到休假日集合?? 06/29 15:15
yisdl: 可以加班啊 在平常日做到死就是了 06/29 15:16
hagousla: 一下要合法,一下又可以違法..... 06/29 15:16
我就要求要法律內容來討論 要討論違法的其實沒必要進這串 違法是執行面跟罰則的問題 跟一例一休本身沒關係啊
agwolf11: 討論在「合法」下才有意義 一直用「違法」來看 去另一篇 06/29 15:16
agwolf11: 開罰則如何 06/29 15:16
yisdl: 都要通通合法啊 二例下只能靠1-5加班 但一例一休可以1-6 06/29 15:16
quiet93: h版友,請你先看看例假日跟休假日定義好嗎?往上拉就能 06/29 15:16
quiet93: 看到 06/29 15:16
AGODC: 用低薪奴役員工,還可以獲得大眾的支持,那台灣繼續向下沉 06/29 15:17
AGODC: 淪禍害後代也是剛好 06/29 15:17
你是不是想討論基本工資走錯棚了?
yisdl: 領基本薪資需要加班費增加收入的也有這種人吧 06/29 15:17
領較高薪資,但工作臨時想加班的人也有 前面有個業務員粒子
yisdl: 又不是ufo喜愛的國民黨權貴社會 06/29 15:17
hagousla: 講過了, 二例之下,合法的情況下就是平常日加班 06/29 15:17
yisdl: 對啊 二立下要加班 就是要靠1-5一直超時工作 06/29 15:17
hagousla: 要是一天工作10小時累死的話,金融業都死光了 06/29 15:17
我前面的業務員例子要不要想一下? 那情況業務員要把活動改到平常日嗎? 人家主辦單位鳥你勒
ufo15526368: 你把平日加班全移到休假日加班說法 根本就露出破綻! 06/29 15:18
在一份工作需要加班的時候 (非血汗公司也有旺季或業務量大需要加班的日子) 有人會選擇休息日加班平時早點回家跟家人吃飯比較好 也有人會選擇平常日加班到晚點 休息日陪家人 個人是很難理解這有什麼好戰的 這叫個人選擇
yisdl: 一天工作10小時x5 vs. 一天工作8小時x6 孰好孰壞? 06/29 15:18
agwolf11: 金融業要禮拜六加班 銀行也沒開門啊o'_'o? 06/29 15:19
yisdl: ufo好好笑喔 你愛的國民黨拿出什麼給你選? 06/29 15:19
AGODC: 一個人做1.5份工作,2個人就可以做3人份,然後消滅一個工作 06/29 15:19
AGODC: 機會,然後政府及資方就可以說就業市場差,大家要共體時監 06/29 15:19
AGODC: 加班減薪,然後繼續惡性循環,台灣的勞工真的太佛心了! 06/29 15:19
※ 編輯: madaniel (118.160.48.156), 06/29/2016 15:26:06
ufo15526368: 沒有人用你的那套上班方法 排班表不是這樣搞得 06/29 15:20
hagousla: 我周六日也有加班過喔~ 06/29 15:20
yisdl: 最好沒有啦 是沒出過平民社會喔 06/29 15:20
quiet93: 一例一休你可以選擇週休二日,兩例卻要逼人家平日加班, 06/29 15:20
quiet93: 太扯 06/29 15:20
ufo15526368: 除非非例行性加班 才會休假日叫你加班 06/29 15:20
agwolf11: 我還一個月上30天班過 06/29 15:21
yisdl: 好好笑喔 我講的明明就是二例vs一例一休的加班方式 06/29 15:21
yisdl: ufo不知道講到那邊去了XD 06/29 15:21
yisdl: 領基本薪資兩萬的要養一家五口的有沒有碰過? 06/29 15:22
onetwo01: 我還沒遇到過週休二日的公司 06/29 15:22
ufo15526368: 兩例才是沒有玩弄空間阿 才有實質保障 這很簡單 06/29 15:22
都回過幾次了 去上面看業務員困境
yisdl: 二例要玩弄 就是在1-5讓你加班啊 06/29 15:22
yisdl: 還沒有玩弄空間 是有沒有出過社會啊 沒欲過慣老闆逆 06/29 15:23
hagousla: 一例一休要周休二日不就是不加班,那兩例在這條件下完全 06/29 15:23
hagousla: 相同啊? 06/29 15:23
quiet93: 我旁邊沒人不是週休二日耶!!!one你也太慘了 06/29 15:23
hagousla: 啊~ 不是說一切合法?慣老闆又跑出來了... 06/29 15:23
yisdl: 是有人在講「玩弄空間」啊 又不是我orz 06/29 15:24
agwolf11: 都接觸服務業就不會有週休二日啊 06/29 15:24
quiet93: 你的兩例是逼人家平日加班,不覺得好笑嗎 06/29 15:24
clifflee: 我也週休二日,可是是責任制...XD 吵這個對我毫無用處 06/29 15:24
yisdl: 我講的是針對拿基本薪資度日的人 是不是都無加班需求? 06/29 15:24
hagousla: 為什麼討論容易失焦, 因為假設根本不合理啊..... 06/29 15:24
回到合理假設就很簡單 合理假設 一切守法 工作內容正常 好,一例一休=休兩天 兩例=休兩天 如果臨時需要加班 一例一休=>可休息日加班,多發薪水,需勞工同意 兩例=>可以拖就等兩例過 不能拖..公司要看出包還是違法? 那種兩例加班叫基本違法設定,不討論
quiet93: 沒有週休二日,連月休八天也沒有?! 06/29 15:24
yisdl: 確實很多拿基本薪資度日的人 若人口又多 一定得想辦法賺 06/29 15:25
hedonist: 我也很少待過周休二日的公司.ex: tsmc umc 06/29 15:25
yisdl: 不用假設啊 你不就針對行政院說的「有加班」需求的勞工 06/29 15:25
quiet93: 我就說兩例很可能會導致責任制濫用啊,還有人說兩例能消 06/29 15:25
quiet93: 滅責任制勒 06/29 15:25
yisdl: 你不能假設這種需求不存在 這是很真實的 06/29 15:25
agwolf11: 假設無法合理是不是都沒有碰過好老闆啊XD 06/29 15:25
quiet93: 責任制就是談全包式薪水啊 06/29 15:26
※ 編輯: madaniel (118.160.48.156), 06/29/2016 15:30:50
yisdl: 責任制那是另一回事了 很難討論起 06/29 15:26
yisdl: 「到底存不存在有加班需求的勞工」 這點討論時不能刻意忽視 06/29 15:27
在台灣要討論沒有加班需求的勞工太夢幻了 我不敢想QAQ
yisdl: 一週二例 賺基本薪資兩萬 難道不會存在不滿足的勞工想多賺? 06/29 15:28
akway: 例假上班要補休 很多工作尤其醫院 最後變成假放不完 06/29 15:29
例假上班不能ˊ當前提啦... 那就變兩"休"了
agwolf11: 放不完的假 老實點的公司可以換成錢 06/29 15:29
akway: 最後還是貼錢給你 工時也沒少到 放假也沒放到 06/29 15:30
MADAOTW: 兩例假還是要的 壓低底薪休息日加班再多也沒用 06/29 15:30
MADAOTW: 加班費 06/29 15:30
※ 編輯: madaniel (118.160.48.156), 06/29/2016 15:32:14
yisdl: 對公司來說 二例加班太不划算 說不定公司就只能明訂 06/29 15:32
yisdl: 加班僅限週一至週五 然後勞工就在1-5拉長工時 06/29 15:32
※ 編輯: madaniel (118.160.48.156), 06/29/2016 15:34:02
yisdl: 這樣真的有達成勞工需要足夠休息的目的嗎? 06/29 15:33
ufo15526368: 兩例才是實質保障(包含薪水保障) 一例一休是相對減薪 06/29 15:33
勞基法例假加班合法很困難 你要把例假加班的薪水當吃的到的 你主張的其實就是兩休了
akway: 但是貼錢給你就變成休假不是例假 還不是又繞回來 06/29 15:33
onetwo01: 不然就是週休二日,但勞退要你自己出的 06/29 15:34
※ 編輯: madaniel (118.160.48.156), 06/29/2016 15:35:11
clifflee: 補休太久沒用好像可以自然消滅 06/29 15:34
yisdl: 二例的立法精神就是要強迫休假不是嗎? 06/29 15:34
garry5566: 都加班的情況下,二例和一休一例總工時是相同的. 就是時 06/29 15:35
garry5566: 間分配的問題了 06/29 15:35
shrines: 開口閉口小朋友,這種當廢話看就好 06/29 15:35
thegame09305: 為啥可以討論兩例加班,這根本就是資方多花錢請你換 06/29 15:35
yisdl: 二例對雇主損失過大 我相信雇主不會隨便使用週末加班 06/29 15:35
quiet93: 他們把強迫休假的兩例幻想成可以隨便加班隨便拿補休的兩 06/29 15:36
quiet93: 例,這是最好笑的地方 06/29 15:36
我都不知道說幾遍他們主張的是條件較好的"兩休" 而不是"兩例"了(無奈....)
yisdl: 對資方來說 要加班請1-5 週末不要還比較划算 06/29 15:36
※ 編輯: madaniel (118.160.48.156), 06/29/2016 15:37:02
yisdl: 在二例之下 幾乎是很難達到加班目的 資方不會隨便送你 06/29 15:36
thegame09305: 一天上班,根本就不可能是常態 06/29 15:36
onetwo01: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所以說癥結是執行 06/29 15:36
yisdl: 對資方來說 要加班趁1-5 不然要給你三倍薪資+補休 太虧 06/29 15:37
quiet93: 然後一直鬼打牆說例假能加班,啊能加班就是休假啦,搞笑 06/29 15:37
quiet93: 喔 06/29 15:37
thegame09305: 以現行規定根本沒有兩例加班,一週能變8天嗎? 06/29 15:37
quiet93: 一堆人連例假跟休假也不先看一下,一直例假日加班能多爽 06/29 15:38
quiet93: 在鬼打牆 06/29 15:38
yisdl: 談二例 就不能談加班 也就是在二例之下 勞工沒有加班需求 06/29 15:38
shrines: 資方愛一例一休就足以證明,然後狗綠的說人民要賺錢 06/29 15:38
有能力討論內容嗎? 希望不是只會罵人沒能力討論的的屎藍
akway: 例假上班補休 但補休不到貼錢給你 不就變休假 06/29 15:38
hedonist: 責任制現在是資方虎濫用的 沒股票就不該有責任制 06/29 15:38
yisdl: 我不覺得二例之下 週末加班可以這麼容易達成 06/29 15:39
thegame09305: 阿知,可能大家都有白金之星當替身 06/29 15:39
yisdl: 談二例的人 不要搞成二休好嗎? 假二例成何體統? 06/29 15:39
agwolf11: 推2例的很喜歡逼別人休假吼 06/29 15:39
quiet93: 我就覺得他們的兩休哪裡有比一例一休好啊 06/29 15:40
yisdl: 如果二例可以合意加班 那我也要來加 三倍薪還有補休 賺爆 06/29 15:40
garry5566: 很多人沒看的原因是法規和現實脫節. 我覺得一例一休完 06/29 15:40
garry5566: 全是辦公室下的產物,想的很完美,但放到現實下不勘一擊 06/29 15:40
這樣講二例不是更完美更放不到現實下? 一例一休有一天勞工同意可加班都非現實了 那二例叫啥? 仔細思考看看
yisdl: 二例之下 就沒有所謂的「合意加班」 06/29 15:40
yisdl: 二例也很難講 等於逼人在1-5加班 06/29 15:40
quiet93: 如果要這樣說,兩例不是更瞎 06/29 15:40
yisdl: 有些狂罵人的人 麻煩先回答一下 「無加班需求的勞工」 06/29 15:42
yisdl: 是否存在? 06/29 15:42
※ 編輯: madaniel (118.160.48.156), 06/29/2016 15:46:53
silentence: 這時高應該是雷厲風行去清查違反勞基法的企業 當官當 06/29 15:45
silentence: 到頭殼燒壞才去一開始弄這個 06/29 15:45
yisdl: 同意這觀點 應該先把現行的勞檢做好 做出威信來 06/29 15:46
akway: 就只是定義問題 文字遊戲而已 走合法錢不會少給 走非法的 06/29 15:46
akway: 錢不會多給 06/29 15:46
garry5566: 勞檢一定要做啊 但現況是勞動部根本沒去修罰則 06/29 15:46
※ 編輯: madaniel (118.160.48.156), 06/29/2016 15:48:02
garry5566: 從勞動部過往的言行來看 也很難相信有落實勞檢的決心 06/29 15:48
hagousla: http://goo.gl/5gfQne 這種勞動部會落實勞檢?y 06/29 15:50
勞檢議題是勞檢議題吧? 勞工有許多重要的議題 如合理薪資 如勞檢落實 如申訴管道 如工會設立其正常化 罷工去妖魔化 混在一起你不會有結論 我非常支持開串:"如何監督政府落實勞檢" 但拿到一例一休立法條文裡當撒尿牛丸就很奇怪了 ※ 編輯: madaniel (118.160.48.156), 06/29/2016 15:54:10
hagousla: 不要忘記大目標是落實周休二日,一例一休和2例那個能落 06/29 15:54
hagousla: 實周休二日? 06/29 15:54
目前的狀況是一例 修法目標是一例一休 你要的是二例 好,飯一口口吃 直接二例容易落實,還是一例一休先容易落實? 前面討論到爛了 你也沒看我寫的業務員困境 我每次回文都請你去看一遍 如果您要玩文字遊戲的話 周"休"二日,結案 ※ 編輯: madaniel (118.160.48.156), 06/29/2016 15:58:10
hagousla: 其實很難分開來談啦~ 不就勞檢沒落實造成很多稀奇古怪的 06/29 15:55
hagousla: 現象,才想要東修西修去補漏洞嗎? 06/29 15:55
acln0816: 回到最初想法就好 請問讓勞工放兩天假是要休息還是要多 06/29 15:56
acln0816: 賺錢用的? 如果是前者 我不知道一直拿勞工可以多賺當 06/29 15:56
acln0816: 一例一休的理由是在跳什麼針啦? 06/29 15:57
你去看人家拿二例跳針的主張是二例更賺 根本是主張"二休" ※ 編輯: madaniel (118.160.48.156), 06/29/2016 15:59:08
smallchocho: 夠了沒?執行也好,法也好,全部都修是會有什麼問題 06/29 15:59
smallchocho: ?有人規定只能擇一?還有法修得好等勇者來對抗邪惡 06/29 15:59
smallchocho: 有什麼問題嗎?難到要勇者要起身對抗時發現連把槍都 06/29 15:59
smallchocho: 給人收走了?不懂覺得法不重要的邏輯 06/29 15:59
我哪一句說法不重要?請指出 就是法律重要我才強調請先回到法律內容討論 ※ 編輯: madaniel (118.160.48.156), 06/29/2016 16:00:18
Miule: 「把法律訂的對勞工有利」和「加強勞檢」兩者沒有互斥 06/29 15:59
acln0816: 拿二例更賺來講只是為了反駁那些一直拿勞工可以多賺當理 06/29 15:59
acln0816: 由的人... 06/29 15:59
例假的基本精神就是不加班 拿兩例更賺的根本不知道什麼叫例假 這叫自爆,不叫反駁 謝謝 ※ 編輯: madaniel (118.160.48.156), 06/29/2016 16:01:11
Miule: 反而是有利勞方的法律才能給勞檢施力點 06/29 16:00
acln0816: 說要多賺也沒例假賺得多 說要休息也沒例假還有補假可以 06/29 16:01
所以你主張的是兩休,但休假的待遇加強
frankie30432: 早說肥宅算錯了 mada大算的才對 06/29 16:01
Miule: 而且休息日這種東西不但是全球首創,也是強化出勤記錄 06/29 16:01
※ 編輯: madaniel (118.160.48.156), 06/29/2016 16:01:58
Miule: 偽造方便度的溫床 06/29 16:01
acln0816: 休 所以要爭的就只剩下老闆會因為採例假會多付錢而已啊 06/29 16:01
你現在爭的是兩休,休假多給錢........... 勞基法第36條我本文貼了n次... ※ 編輯: madaniel (118.160.48.156), 06/29/2016 16:03:06
acln0816: 所以才說回歸原始目的啊 是為了要休息還是要賺錢嘛? 06/29 16:02
acln0816: 我主張兩例... 06/29 16:02
acln0816: 我根本不喜歡加班... 06/29 16:02
主張兩例就是例假基本上就是不加班 例假的原始目的就是沒有加班這點 例假的錢要是隨便都吃的到 例假就變休假了 好嗎? ※ 編輯: madaniel (118.160.48.156), 06/29/2016 16:04:08
acln0816: 就沒有要管加班賺錢的問題啊... 06/29 16:05
※ 編輯: madaniel (118.160.48.156), 06/29/2016 16:06:09 那就不要提例假多賺錢啊= = 要主張兩例 基本精神就是怎樣都不加班 ※ 編輯: madaniel (118.160.48.156), 06/29/2016 16:06:34
acln0816: 要不然就不要叫週「休」二日來騙人... 06/29 16:06
要玩文字的話.. 周"休"二日好像應該是二休 ※ 編輯: madaniel (118.160.48.156), 06/29/2016 16:08:19
acln0816: 一例一休的休息日就不是「休」啊 06/29 16:07
休息日=放假.加班要勞工同意 例假=放假,沒達到法定要件勞工同意也不能加班 哪裡不是休?
acln0816: 勞動部用什麼可以讓勞工選擇多賺當理由推一例一休 06/29 16:07
多賺這點真的很鳥 我都想罵
frankie30432: DICB例假加班費算錯 還在那邊工時減少薪水UP 06/29 16:07
acln0816: 就不要稱作是「週休二日」 06/29 16:07
到底多在意文字? 名正言順點你打週"例"二日好不好?
frankie30432: 要支持二例絕對OK 但是不能算錯誤導 06/29 16:08
對阿~真的要支持二例就只是個人的立場主張 一邊喊支持二例 一邊講的都是二休 我就很想吐槽 ※ 編輯: madaniel (118.160.48.156), 06/29/2016 16:11:16
frankie30432: 然後算錢就說人奴 這哪招 06/29 16:08
acln0816: 不如把休息日改叫賺錢日好了... 06/29 16:09
勞工同意 如果法條上勞工同意才能加班都能不遵守的話 為什麼就能遵守例假不上班? 有沒有發現什麼邏輯誤謬的地方? 你眼中的勞基法雇主可以違法要人休息日不同意都加班 然後例假日就會很守法的絕不加班?
hagousla: 休息日是加班日吧...整個規定都是告訴你怎麼加班 06/29 16:11
你整條規定都看不到"勞工同意"? 也對 勞基法36條貼N遍你ˋ看不到 業務員的困境請你看N遍也看不到 所以在你看來當然沒有"勞工同意" ※ 編輯: madaniel (118.160.48.156), 06/29/2016 16:14:01 ※ 編輯: madaniel (118.160.48.156), 06/29/2016 16:14:39 ※ 編輯: madaniel (118.160.48.156), 06/29/2016 16:15:52
hagousla: 上周日我主管一通電話我就進公司了,勞工同意? 06/29 16:16
你公司違法的話你去申訴阿? 取檢舉 還是你就"乖乖去了 但不同意?" 還是你以為法律修成二例後 "本來會違法的公司自動會守法?" ※ 編輯: madaniel (118.160.48.156), 06/29/2016 16:17:43
hagousla: 為什麼要說一休一例是辦公室的產物,因為勞工怎麼不同意? 06/29 16:17
前提是公司不守法的話 兩例就會守? 無窮迴圈跳針? 我要不要說認定公司會違法前提下的兩例是個幻想的產物? ※ 編輯: madaniel (118.160.48.156), 06/29/2016 16:18:48
hagousla: 那些作業員的底薪都很底,靠的是一些全勤獎金、激勵獎金 06/29 16:18
acln0816: 違法這種事有什麼好講的? 更嚴格的規定是給勞工保障 06/29 16:18
那是你講的 老闆不違法,休息日就不會等於加班日 因為勞工同意是法律
hagousla: 然後你說勞工同意? come on....獎金一扣就1千 06/29 16:18
come on ~所以最後你還是找理由讓自己同意嘛 奴?
acln0816: 你要說老闆都會違法那還有什麼好討論的 乾脆不要規定呀 06/29 16:18
對阿~那跟你有什麼好討論的? 你要不要自裁? 你以違法為前提立論ㄟ? ※ 編輯: madaniel (118.160.48.156), 06/29/2016 16:20:44
hagousla: 我媽做女工的時候,連生病都不敢請假, 勞工同意? 06/29 16:18
hagousla: 公司不用違法,你勞工也不能不同意啊~ 我根本沒在講違法 06/29 16:19
hagousla: 公司不用違法,你勞工也沒得不同意 06/29 16:19
你從頭到尾都選同意的選項阿? 自業自得? 不同意的例子上周才演過 叫華航罷工 ※ 編輯: madaniel (118.160.48.156), 06/29/2016 16:22:03
acln0816: 預設前提是老闆就是會違法的 那還討論什麼? 06/29 16:20
acln0816: 違法前提是你說的 我何時論述預設老闆會違法了? 06/29 16:21
你說"休息日"就是"加班日" 法律規定"須勞工同意" 合法情況:"勞工不會不同意" 勞工要是都會同意加班 在喊二例,喊要休息日的是誰? 你自己說你不要加班 你又說休息日等於加班日 所以正常情況你不同意對吧? 違法情況:"勞工不同意加班也要加班" 你自己主張不加班 又說休息日就是加班日 不是公司違法是什麼? 自己的論點自己圓 要崩潰爆氣我就看著你笑而已 預設老闆就是會違法的還要討論什麼是你講的 所以你不是來討論的 ※ 編輯: madaniel (118.160.48.156), 06/29/2016 16:26:33
hagousla: 對啊~ 你也知道勞工也只能同意啊~ XDDD 06/29 16:23
眼睛果然一貫的有毛病呢~ 我寫的是 "你從頭到尾都選同意的選項阿? 自業自得? 不同意的例子上周才演過 叫華航罷工"
thaloyo: 周日一通電話進公司 例假進公司是不是需重大事件才可 06/29 16:24
quiet93: 不會啊,鄉愿的人都說被迫同意了,例假日進公司他們也會 06/29 16:25
quiet93: 默默的違法加班啦 06/29 16:25
他從頭到尾都說同意 然後靠北說勞工不能不同意 根本語無倫次 只能同情 ※ 編輯: madaniel (118.160.48.156), 06/29/2016 16:28:33
warboydrobe: 法條訂了就是這樣 要討論違法就不要討論法條 06/29 16:27
對阿 所以你要不要討論法條? 懂中文嗎? ※ 編輯: madaniel (118.160.48.156), 06/29/2016 16:29:32
warboydrobe: 照你這麼說怎麼訂都沒用 老闆就是會叫你來06/29 16:28
眼睛生病了? ※ 編輯: madaniel (118.160.48.156), 06/29/2016 16:29:54
thaloyo: 法條寫加班需勞工同意 預設老闆違法 勞工不得不加班06/29 16:29
thaloyo: 這樣法條就不用討論了啊 當然 勞檢現況很爛需要改06/29 16:30
是阿~出現閱讀能力正常的人了,感動! ※ 編輯: madaniel (118.160.48.156), 06/29/2016 16:31:23
smallchocho: 公司不守不守法是公司的事啦,但我就是要有一天奴隸06/29 16:31
smallchocho: 覺醒時可以檢舉公司到脫褲的法律支援啦,懂?06/29 16:31
frankie30432: 像現在這樣討論很好 八卦那種亂戰 算惹06/29 16:32
thaloyo: 那也和二例/一例一休是兩回事 勞方訴求混一起講更難達到06/29 16:32
感動,有正常閱讀者,我都快哭了QQ ※ 編輯: madaniel (118.160.48.156), 06/29/2016 16:33:36
acln0816: 好笑 我不同意等於其他勞工也不同意 我哪裡說老闆一定06/29 16:46
真的很好笑啊,不然你自己看看(遞鏡子)
acln0816: 會違法要員工上班了? 需要看眼科還是去重修中文?06/29 16:47
除非勞工都100%同意加班 不然休息日不會等於加班日 而你自己不加班 所以休息日等於加班日只能是公司違法
acln0816: 自己腦補亂延伸 哲學系的喔?想像力那麼豐富?06/29 16:48
基本邏輯推導只需要腦 請你論述有勞工不同意加班如你存在 你的理論;“休息日”=“加班日” 要如何合法成立 你可以展現有腦完美推導 或者崩潰娛樂我^^ ※ 編輯: madaniel (39.10.230.189), 06/29/2016 16:53:32
acln0816: 理解能力太差的話就不要出來丟臉了好嗎?06/29 16:50
真的,理解能力太差不要出來丟臉好不好?
acln0816: 自己先預設立場 再亂解讀別人的話 最後把帽子帶到別人06/29 16:50
acln0816: 頭上 不就好棒棒的論述了?06/29 16:51
崩潰了呢XDDD 再來一次 請你論述有勞工不同意加班如你存在 你的理論;“休息日”=“加班日” 要如何合法成立 要你自己解讀做不到只會崩潰耶 好棒棒的崩潰 但我想看論述 ※ 編輯: madaniel (39.10.230.189), 06/29/2016 16:5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