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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之前22K政策被慣老闆玩殘的概念,你的新制根本是錯的。 正確新制(假設一個月有4天休息日來加班班) (2.33*N*2+2.66*N*6)*4(天)+240*N=48000 N=148.8,也就是你新制下的時薪! 完全符合勞基新法,多上4天班但完全沒增加任何人事成本達成! 趕快叩謝DPP的德政跪安吧。 另外,以前周休二日是,其中的一例假的規定是,來加班要給加班費+1天補休(不論加多久),還要報備主管單位並改善。另一天因為解釋模糊又公家機關普遍周休二日,所以有各自解讀的問題。 ※ 引述《lostsky93 (不悔)》之銘言: : 看到這篇文章,我必須說…… : 你剛好講相反了吧! : 目前的勞基法加班的時薪: : 1.33倍平常時薪/1.66倍平常時薪 : 勞動部最新版本是: : 2.33倍平常時薪/2.66倍平常時薪 : 如原本月薪48000元 : 平常時薪48000/240=200元 : 加班8個小時 : 舊制:1.33*200*2+1.66*200*6=2524元 : 新制: : 2.33*200*2+2.66*200*6=4124元 : 對勞工有利與否?我想立場不同各自解讀;但我若是老闆非必要,肯定不會要員工加班了 : 。 : ※ 引述《Cocochia (我是閃電經濟學家)》之銘言: : : 休息日加班付加班費聽起合理。 : : 僱主付1.33~1.66聽起來也合理。 : : 問題在哪? : : 領月薪的人,每日都算薪水。 : : 因此,休假本來就算薪在裡面。 : : 如果按照新法,變成休息日加班, : : 僱主在已支付1倍薪資外,只要再給 : : 0.33~0.66的加班費即可。 : : 若按這樣的算法,僱主有啥好不答應的? : : 但你是領月薪的勞工,你會答應嗎? : : 再來,就我所知,很大較具規模的企業 : : ,星期六加班另計。 所以,他們的加班費 : : 不是1.33,也不是1.66,而是2.33跟2.66, : : 而且是行之有年。 : : 現在立法等於是告訴他們以後只給1.33 : : 跟1.66即可,這樣資方怎麼可能不滿意? : : 而勞方本來就領2.33跟2.66,變成要領 : : 1.33跟1.66,他們怎麼可能接受? : :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Sony E5553. ----- Sent from JPTT on my Asus ASUS_Z00A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9.70.21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467182776.A.036.html
opthr1215: 你講的狀況,兩例也會發生啊。 06/29 14:46
yisdl: 這篇又是個預定老闆會違法的前提 那二例也一樣會違法啊 06/29 14:47
opthr1215: 兩例,然後砍你薪水,再去請人還不是一樣。 06/29 14:47
yisdl: 難道從一例一休改成二例 老闆就都乖了起來乖乖給錢? 06/29 14:47
opthr1215: 另外,以前只有一例,最好是兩例啦。 06/29 14:48
AGODC: 你兩例在這狀況下是違法的,休息日卻是合法的,有一樣?? 06/29 14:48
castalchen: 呵呵 如果本來就是基本工資的人是不能再降了 06/29 14:48
opthr1215: 一例所以有補休,但一堆人都拿不到補休了,兩例就會乖 06/29 14:49
opthr1215: 乖給? 06/29 14:49
castalchen: 問一下 兩例假如果可以拿其中一個加班 可以兩個都拿 06/29 14:49
castalchen: 來加班嗎? 06/29 14:49
yisdl: 兩例通過後 會不會有慣老闆給不足加班費 或扣補休? 06/29 14:49
AGODC: 看清楚我說的是周休二日,其中一例假+一天,要護主也不用那 06/29 14:49
AGODC: 麼急啦 06/29 14:49
castalchen: 如果一個可以一個不可以 這樣還能說是「兩例假」嗎 06/29 14:50
yisdl: 又扣帽子囉! 反對你執行面的討論方式就是護主 06/29 14:50
AGODC: 扣加班費或扣補休變老闆是違法的,直接這樣改是合法的,有 06/29 14:50
AGODC: 一樣????? 06/29 14:50
opthr1215: 例假跟休假最大的差別不是錢或補休,而是請勞工加班的 06/29 14:51
opthr1215: 難易度好嗎? 06/29 14:51
opthr1215: 老闆不讓你加班,就直接砍你薪水啊,以你文章的邏輯來 06/29 14:51
opthr1215: 看,這是必然發生。 06/29 14:52
AGODC: 違法???哪只眼睛看到這樣是違法的??這樣做老闆是合法的好嘛 06/29 14:52
AGODC: ! 06/29 14:52
AGODC: 說我叩帽子護主,你怎麽不說你叩我說老闆違法?!這種情況就 06/29 14:55
AGODC: 是可能發生而且不違法!難道我們要假定殺人很殘忍所以人不會 06/29 14:55
AGODC: 殺人,就不去定防堵的法律?! 06/29 14:55
opthr1215: 兩例砍薪水最好違法啦。 06/29 14:56
louis925: 兩例之後,你說的這種老闆也可以是可以降低薪資的 06/29 15:01
AGODC: 樓上還在跳針,原原文就是假定原來是48k月薪周休二天的狀況 06/29 15:02
AGODC: 下,還在跳針變兩例假... 06/29 15:02
AGODC: 砍月薪.. 06/29 15:03
akway: 總工時也要考慮進去...萬一例假太多補休太多 工時不足 還 06/29 15:04
akway: 不是每天要上更多時數補?比起休假 更多勞工是喜歡彈性工時 06/29 15:04
akway: 想排長假就自願提前多上點時數 06/29 15:04
clifflee: akway你這種說法會被攻擊 XDDDDDD 06/29 15:04
akway: 但是老闆不想合法 討論這麼多也沒用 06/29 15:05
akway: 因為固定月薪還有工時條件 不然就變成打工工時 除非也把工 06/29 15:07
akway: 時限制拿掉 06/29 15:07
AGODC: 工時不足應該只有時薪制的才會有的問題??這個算法是月薪制 06/29 15:07
AGODC: 的 06/29 15:07
akway: 但現況很多工作早就改打工工時制 有些想多賺錢的 反而會去 06/29 15:10
akway: 找做多少算多少的工作 不會去找正職 都聽過某些超商工作狂 06/29 15:10
akway: 領的比正職還多 06/29 15:10
AGODC: 月薪制應該還是多數的 06/29 15:12
louis925: 是說例假非天災、突發事件不得出勤耶 06/29 15:21
AGODC: 突發狀況基本上老闆說了算,並沒明確規定。卡住老闆的是要 06/29 15:26
AGODC: 補休,例假加班老闆虧爆了 06/29 15:26
quiet93: 突發狀況是老闆說了算?!!那算哪門子例假,瞎 06/29 15:30
louis925: 突發狀況基本上老闆說了算 是你說的還是法規寫的? 06/29 15:35
garry5566: 法規上沒定義何謂突發事況,也只要求事後報備而已 06/29 15:42
yisdl: 在立法精神上 二例沒有合意加班 所以週末加班算是鑽漏洞 06/29 15:49
yisdl: 另外 二例之下 我也不認為老闆沒事會給你在週末加班 06/29 15:49
yisdl: 要給你三倍薪資+一天補休 不可能有這種事情發聲 06/29 15:50
hagousla: 那很好啊~ 可以確定達到縮短工時、落實周休二日的目標 06/29 15:52
hagousla: 不要忘了大目標是要"落實周休二日" 和"縮短工時" 06/29 15:53
yisdl: h先生還是沒回答 到底有沒有存在「有加班需求的勞工」 06/29 15:54
yisdl: 有沒有存在薪資很低 利用工時補足生活開銷的勞工? 06/29 15:55
hagousla: 也講啦~ 那就只能平常日加班啊 06/29 15:56
hagousla: 大前提是落實周休二日, 一休的設計說好聽是為了要加班的 06/29 15:57
hagousla: 人, 但兩例的情況下要加班的人可以選在平常日加班 06/29 15:57
yisdl: 那平常日加班 等於是延長了每日工時啊 06/29 15:57
yisdl: 這根降低工時是違背的 06/29 15:57
yisdl: 分散的疲勞跟集中的疲勞 你覺得誰好誰壞? 06/29 15:58
hagousla: 一休一例反而會為了"美其名照顧要加班的人",而使大目標 06/29 15:58
hagousla: 無法達成. 06/29 15:58
hagousla: 你不是說有人需要加班,那這些人就不在降低工時的討論內 06/29 15:59
yisdl: 二例也有一樣問題啊 只是把同樣的工時集中在1-5而已 06/29 15:59
hagousla: 這部分是為了你說需要加班的人啊 06/29 16:00
yisdl: 這些人並不會因為二例而縮短工時 因為生活是很殘酷的 06/29 16:00
yisdl: 是啊 但我說了 集中疲勞跟分散疲勞 我不覺得好壞這麼明顯 06/29 16:00
hagousla: 你不可能跟我說有人需要加班,但又不讓他們去加班 06/29 16:00
yisdl: 是啊 所以你的答案是請在1-5加班 做晚一點 對吧 06/29 16:01
hagousla: 對需要加班的人來說,加班不是平常日就是假日. 06/29 16:01
yisdl: 但對有加班需求的人來說 他們的選擇反而更少了 06/29 16:01
hagousla: yes,我認為這比一周上六天好 06/29 16:01
yisdl: 他們原本可以選1-5 or 1-6, 二例之下只能1-5 06/29 16:01
yisdl: 我是沒這需求 但若有這需求 我會選1-6 06/29 16:02
yisdl: 至少每天可以跟家人吃頓晚餐 06/29 16:02
hagousla: 是的, 他們選擇是變少沒錯~ 但大前提畢竟是要落實周休二 06/29 16:02
yisdl: 落實週休 不應該忽視低薪人口的生活面 06/29 16:03
yisdl: 我支持二例 但那是因為我沒有加班需求 公司也不給週末上 06/29 16:03
hagousla: 我個人的體驗是,周休二日比上晚一點好. 06/29 16:04
hagousla: 平常加班很累,我假日可以睡一天覺,另一天可以出門放鬆 06/29 16:04
hagousla: 要是連上6天班,根本沒有休息到的感覺 06/29 16:05
yisdl: 這是個人感覺不討論 但這議題沒有鄉民口中那麼一面倒 06/29 16:05
yisdl: 因為集中工時跟分散工時 我認為可以給勞工自行選擇 06/29 16:06
hagousla: 另外,提升薪資的方式本來就不應該通過延長工時 06/29 16:06
yisdl: 在這邊不討論雇主的鑽洞跟苛刻 純粹以勞工角度出發 06/29 16:06
yisdl: 這邊也不討論提高薪水 因為那是另外一回事 06/29 16:06
hagousla: 今天是不得宜才去討論怎麼讓人賺加班費 06/29 16:07
yisdl: 這邊就純粹講 實務面 是否存在有加班需求的勞工需要賺錢 06/29 16:07
hagousla: 但真正該做的是透過其他方式提高薪水 06/29 16:07
yisdl: 不是不得已 是因為台灣薪資水平就是必須拿勞力換生活 06/29 16:07
yisdl: 提高薪水是另一個大課題 但你現在必須先面對低薪勞工生活 06/29 16:07
Miule: 別以為站在獨派,獨派的勞工就要通通給你們欺壓, 06/29 16:08
yisdl: 他們的生活就是不夠養活家人 不夠生活開銷 06/29 16:08
hagousla: 我覺得堅持二例才不會因小失大. 為了讓人可以在假日加班 06/29 16:08
hagousla: 反而讓更多人必須假日去加班 06/29 16:08
Miule: 對五毛說過的那句我就對資方再說一次「尊嚴和麵包我都要」 06/29 16:08
hagousla: 的確讓他們少了一些選擇,但薪資上是和一休一例相同的 06/29 16:09
hagousla: 同時也避免其他人必須假日去加班 06/29 16:09
Miule: 不管是面對慣老闆還是中共,同樣是傷害民眾尊嚴的「敵人」 06/29 16:09
yisdl: 但你必須面對每日工時的問題 06/29 16:10
yisdl: 我不認為二例可以有效降低工時 只是把工時更集中在1-5 06/29 16:10
Miule: 光是「需要多加班」本身就是不正常了,官員不提最低工資 06/29 16:11
Miule: 卻想把加班給常態化的發言更過分 06/29 16:11
hagousla: 苦勞網有估計過,二例會降低總工時,一休一例會增加總工 06/29 16:12
hagousla: 時,我忘了數字多少了 06/29 1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