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vow70: 你知道資方加班費大多用底薪來算的嗎?現在提高加班費算法 06/29 12:53
→ vow70: 資方直接用降底薪就可以破除了,而且有些公司年終還是用底 06/29 12:53
→ vow70: 薪來算的,底薪一降,連年終也降了。 06/29 12:54
推 frankie30432: 新制假日加班還是要扣掉包含在月薪的$ 所以跟平日 06/29 12:55
→ frankie30432: 加班成本一樣 例假是更低的只有1+1 但有補假 06/29 12:55
→ onetwo01: 所以還是要賭人品 06/29 12:56
→ frankie30432: 沒想到肥宅也會算錯 06/29 12:56
→ plasma: 週休七日如何 06/29 12:57
→ frankie30432: 一樓的講法我的疑問是那現在就可以降底薪 06/29 12:57
→ frankie30432: 那這種公司怎麼會現在讓你放週休二日不叫你加班? 06/29 12:57
→ frankie30432: 修法後成本提高成跟平常加班一樣 才叫你周六加? 06/29 12:58
→ piyobearman: 改成換補休就好了,發啥加班費 06/29 12:58
推 castalchen: 這個就我前面提到的 老闆現在給你優於勞基法的待遇 06/29 12:58
→ castalchen: 怎麼修法後就變成 鑽漏洞合法就好? 06/29 12:58
→ quiet93: 不要質疑DICB,他會說你嗑藥 06/29 12:59
→ crazyandy316: 你不知道已經被降了嗎? 06/29 12:59
推 vow70: 一堆科學園區作業員很多都週六加班,哪裡沒加了。 06/29 12:59
→ quiet93: 要求最低工資時不擔心大家工資被降,改修放假時卻擔心原 06/29 13:00
→ quiet93: 來有放假的人沒得放?! 06/29 13:00
噓 DICB: 還在騙....最好月薪等於底薪啦!別再我面前騙人是行比不通 06/29 13:00
→ DICB: 黨的 06/29 13:00
推 castalchen: 對於那些現在週六固定上班的人 修法後是變好變差還是 06/29 13:01
→ castalchen: 不變? 06/29 13:01
→ vow70: 請順便把加班費用底薪算的漏洞補起來,用全薪來算吧。 06/29 13:01
→ frankie30432: 誰跟你說月薪=底薪 你的例子明明就算錯 06/29 13:01
→ frankie30432: CA大的問題敢正面回答的沒幾個 06/29 13:01
→ castalchen: 如果有部分的人不變 有部分的人變好 那整體也算是變好 06/29 13:01
→ castalchen: 吧 06/29 13:01
→ lostsky93: 我真的是底薪=全薪耶 06/29 13:02
→ piyobearman: 請問新法有沒有把補休規定做修正阿? 沒有的話 06/29 13:02
→ castalchen: 有那個例子 修法後會變差的 可以提出來討論一下 06/29 13:02
→ piyobearman: 你們這些人加班費都算爽的阿,換補休公司可不違法 06/29 13:02
→ pagenotfound: 在算數學之前,先證明每一塊加班費勞工都拿到手吧 06/29 13:02
→ vow70: 你的底薪是全薪,不代表其他基層勞工是啊。 06/29 13:03
推 regeirk: 四樓 例假日算法錯了 是兩倍 加原來的一倍是三倍 06/29 13:03
噓 DICB: 93你在騙吧!等等我開篇打你們的臉 06/29 13:03
→ castalchen: 這個議題可能每個人看到事情的一部份 也不用否定他人 06/29 13:03
→ castalchen: 的經驗 06/29 13:03
→ pagenotfound: 不給加班費,重罰2萬,資方 Z大於B 06/29 13:03
→ quiet93: 我騙,你沒認識跟老闆有共識低報底薪為了省勞健保的勞工 06/29 13:04
→ quiet93: ? 06/29 13:04
→ castalchen: 我的疑問是 有沒有人會因為修法而待遇變差 06/29 13:04
→ DICB: 誰可以跟我說那一家的臺灣公司工廠底薪是月薪的? 06/29 13:04
→ quiet93: 你沒認識在南部老闆幫你加薪5000,升主管職,月薪四萬的 06/29 13:05
→ quiet93: 責任制? 06/29 13:05
→ frankie30432: 拿不到加班費是修法後拿不到還是修法前就不給你? 06/29 13:05
→ DICB: 等等我在打你的連93你現在旁邊玩沙等我 06/29 13:05
→ quiet93: 嘖嘖,只會說人嗑藥的沒品傢伙 06/29 13:05
→ piyobearman: 拿不到加班費就是勞基法的盲點,改算式有個鳥用 06/29 13:05
→ frankie30432: 我昨天發那篇肥宅也沒對數字有疑問 我才再問的 06/29 13:05
→ pagenotfound: 與其都拿不到加班費,現在多放假不行? 06/29 13:06
噓 DICB: 我現在把我昨天po在數字版的拉回來給你們看 06/29 13:06
→ lostsky93: 有2個93……我保勞保,底薪=全薪=月薪耶,又要附上薪 06/29 13:07
→ lostsky93: 資單了嗎? 06/29 13:07
→ yisdl: 基本上 無論法怎麼修 雇主都有辦法鑽 06/29 13:07
→ crazyandy316: 目前修法對於已經很差的有變好,對於好的有可能變差 06/29 13:07
→ crazyandy316: ,二例則是大家都變好,這選擇我認為很簡單 06/29 13:07
→ piyobearman: 南部工廠也不跟你發底薪了,都玩計件酬了啦 06/29 13:07
→ yisdl: 即便改成二例 雇主也是可以靠減基本薪來玩你 06/29 13:07
→ pagenotfound: 既然都知道有拿不到加班費的情況,政府還讓資方可以 06/29 13:07
→ yisdl: 執行面才是重點 06/29 13:07
推 quiet93: 一個說特殊事件跟天災才能加班,另一個說特殊事件給老闆 06/29 13:07
→ quiet93: 決定,想加班都可以,你們要不要先對於能不能加班有共識 06/29 13:07
→ quiet93: 啊? 06/29 13:07
→ frankie30432: 肥宅怎麼好好討論 要那麼生氣阿 06/29 13:08
→ pagenotfound: 繼續佔勞方便宜? 06/29 13:08
→ piyobearman: 不改兩例,光換補休就讓你的加班費蒸發了啦 06/29 13:08
→ quiet93: 老闆不守兩例怎麼辦?重罰兩萬?還真是優秀的修法啊! 06/29 13:08
→ piyobearman: 還在那算1.33 2.33,根本沒意義 06/29 13:08
推 regeirk: 應該是我看錯 06/29 13:08
→ yisdl: 改成兩例 老闆就會乖乖遵守? 問題就是在執行面 06/29 13:08
推 castalchen: 要這麼說 雇主也可以全部改成約聘制鐘點工 怎麼不改? 06/29 13:08
→ piyobearman: 改兩例制是相對透明化,一例一休卻存著開後門的盲點 06/29 13:09
→ quiet93: 兩例後,雇主當然是給你加薪談全包責任制啊 06/29 13:09
→ castalchen: 因為大部分的雇主不能只考慮勞基法標準 還是要考慮他 06/29 13:10
→ castalchen: 要請到什麼人來上班嘛 06/29 13:10
→ yisdl: 法律只能盡量嚴謹 但雇主要鑽洞 就必須靠執行面彌補 06/29 13:10
→ pagenotfound: 這樣說來反正老闆都不遵守,政府有不想抓,改成月休 06/29 13:10
→ quiet93: 執行面,重罰2萬嗎? 06/29 13:10
→ pagenotfound: 兩天,增加國家競爭力好了 06/29 13:10
推 acln0816: 那都不要規定好啦 反正勞檢執行那麼差 06/29 13:10
→ quiet93: 到底重大事件有沒有定義啊? 06/29 13:10
→ piyobearman: 所以法規定一堆漏洞,連勞檢員都抓不到有意義嗎? 06/29 13:11
→ acln0816: 管你是一例一休還是二例 勞檢都不執行就是屁 06/29 13:11
→ yisdl: 討論這問題 不需要拿雇主會怎麼鑽來當成藉口 06/29 13:11
→ quiet93: 當然是要去罰則嚴格,監督政府去落實才是正確方向啊 06/29 13:11
→ yisdl: 重點還是 一例一休 vs. 二例 怎樣才合理 06/29 13:11
→ piyobearman: 光補休規定只要資勞雙方合意就沒爭議,還加班費勒 06/29 13:11
推 frankie30432: DPP的問題就是沒先把勞撿弄起來 搞這個 06/29 13:12
→ onetwo01: 重點是勞檢,這個不落實吵到天荒地老也沒用 06/29 13:12
→ yisdl: 雇主為了節省成本 肯定會鑽 例如降底薪 變形工時等等 06/29 13:12
→ quiet93: 每次一直歡修法,結果該修的不修,怎麼不想想自己被資方 06/29 13:12
→ quiet93: 跟政府模糊焦點 06/29 13:12
→ frankie30432: 光觀感就輸了 真的是白癡 06/29 13:12
→ piyobearman: 除了離職或背書檢舉,勞檢怎麼確認違法? 06/29 13:12
→ acln0816: 吵這幹嘛 不如吵讓賴香伶當勞動部長比較快勒... 06/29 13:12
→ onetwo01: 修法的順序根本錯了,又沒先溝通,搞突擊。 06/29 13:12
→ piyobearman: 修改成兩例,補休和加班費並行,哪來的模糊空間 06/29 13:12
→ frankie30432: 對阿 O大 DPP真的白癡ww 06/29 13:12
→ quiet93: 花費力氣再爭兩例還一例,不覺得力氣用錯地方嗎? 06/29 13:13
推 castalchen: 對 因為要說雇主鑽漏洞 那是怎樣都可以鑽的 還是要看 06/29 13:13
→ castalchen: 看對守法的雇主而言法律怎麼訂合理 06/29 13:13
→ onetwo01: 問新政府幹嘛急成這樣啊 06/29 13:13
→ acln0816: 順序是誰在決定的搞清楚吧 現在政府在修週休二日規定 06/29 13:13
→ quiet93: 所以兩例也是可以隨便讓老闆叫去加班?重大事件隨老闆講 06/29 13:14
→ quiet93: ?! 06/29 13:14
→ acln0816: 你不吵 難道之後政府還會鳥你? 到時搞不好還說你當時 06/29 13:14
→ acln0816: 怎麼沒出來吵?現在才在叫勒... 06/29 13:14
→ yisdl: 要吵啊 但不用拿什麼鑽漏洞的來講 06/29 13:14
推 redblue9999: 修法方向有錯 但是一例一休也比現行一例好 06/29 13:14
→ quiet93: 當然要吵,但是請吵對方向好嗎 06/29 13:14
→ piyobearman: 兩例規定明確,沒有折讓空間,這你看不懂? 06/29 13:14
→ onetwo01: 有人一直檢討幹嘛有人罵,不就是你們突然丟出來又自己搞 06/29 13:14
→ onetwo01: 黑箱民調又自己說是進步修法,逼大家吞下去才變這樣的。 06/29 13:14
推 castalchen: 不嚴格執行勞檢 而把勞動條件訂的更嚴 會劣幣驅逐良 06/29 13:14
→ castalchen: 幣 06/29 13:14
推 pagenotfound: 因為是前政府的決議,加上7天假的時間一直追著跑 06/29 13:14
→ yisdl: 鑽漏洞不因為法怎麼訂而有差異 要鑽的就是死要鑽 06/29 13:14
→ frankie30432: 搞得好像讓慣老闆放到後面的五天假 會出人命一樣 06/29 13:15
噓 gerund: 這種算法就知道是還沒出社會 06/29 13:15
→ castalchen: 所以我一直一直說 嚴格勞檢優於修法 06/29 13:15
→ quiet93: 要過一例一休可以,加班費的罰則拉高並加入非金錢性的罰 06/29 13:15
→ quiet93: 則 06/29 13:15
→ piyobearman: 還再那算1.33 1.66 2.33 2.66,有得算嗎? 06/29 13:15
→ quiet93: 你要凝聚勞工共識,在勞檢跟罰則這部分,一定最有共識啊 06/29 13:16
→ frankie30432: 可以算阿 因為有人講成修法後比修法前差 06/29 13:16
→ frankie30432: 為什麼不能算 用錯誤的資訊就可以嗎 06/29 13:16
→ piyobearman: 老闆丟張補休同意書,勞工不簽就是離職啦 06/29 13:16
→ yisdl: 其實還是要勞工蒐集證據私下檢舉最快 06/29 13:16
推 acln0816: 是兩例且罰則提高 兩者不相違背... 06/29 13:16
→ yisdl: 公務人員其實人力非常有限 而且大公司也不會讓你進入 06/29 13:17
→ frankie30432: 承認兩例>一例一休>現在 這應該是沒問題 06/29 13:17
→ yisdl: 要有公權力才有效 06/29 13:17
→ piyobearman: 一例一休就是這麼破綻百出啦,就是騙你們入計算圈套 06/29 13:17
推 redblue9999: 問題是現在有人洗風向成修法後比修法前差 根本zz 06/29 13:17
→ quiet93: 如果兩例就不能六日加班,要嘛老闆多請人,要嘛老闆跟你 06/29 13:17
→ quiet93: 談責任制薪水,你覺得哪個可能性大? 06/29 13:17
推 onetwo01: 我只是能體會那些抗議者的心情啦,當然見縫插針的黨工不 06/29 13:18
→ onetwo01: 算 06/29 13:18
→ frankie30432: 破洞百出 現在就有那些洞了 為什麼改了之後才鑽 06/29 13:18
→ piyobearman: 兩例誰說不能六日加班?重大事件可以雙方合意好嗎 06/29 13:18
→ pagenotfound: 大公司不會讓勞檢員進入?XD 06/29 13:18
→ onetwo01: 現在的做法就是有瑕疵,怪不得別人罵你 06/29 13:18
→ quiet93: 你覺得有加班費保障的月薪制跟全包的責任制,哪個對勞工 06/29 13:18
→ quiet93: 好? 06/29 13:18
推 castalchen: 其實我甚至想說 不嚴格執行勞檢 而談修法 反而對守法 06/29 13:18
→ castalchen: 的雇主有害 因為面對不守法雇主成本較低的競爭 06/29 13:18
→ piyobearman: 但兩例的加班費就是跑不掉,因為和補休並行 06/29 13:18
→ pagenotfound: 那小公司中南部那些有要查嗎? 06/29 13:18
噓 DICB: 我開新的文了 06/29 13:19
推 acln0816: 讓兩例其中一例可以合議加班啊 這才是折衷好嗎? 06/29 13:19
→ yisdl: 就像當初的食安檢查 把門關起來 你一樣進不去 能鑽得太多了 06/29 13:19
→ DICB: 自己去看吧! 06/29 13:19
→ acln0816: 補償比照現行例假的補償 只有適用的要件放寬而已 06/29 13:19
→ quiet93: 兩例可以合意加班?!!哈哈哈,那算哪門子的保障啊,啊 06/29 13:19
→ quiet93: 不是說一定要讓勞工休息,那重大事件跟天災寫好看的?! 06/29 13:19
→ castalchen: 哪有什麼跑不掉的 你能規定修法後維持原來的總薪資不 06/29 13:19
→ castalchen: 打折嗎 06/29 13:19
→ piyobearman: 0816說的沒錯,有簡化的不幹搞複雜,司馬昭之心阿 06/29 13:20
→ onetwo01: 所以要先傷腦筋看要怎麼防止公司鑽勞檢漏洞,再來修法也 06/29 13:20
→ onetwo01: 不遲,至少一起丟出來討論。 06/29 13:20
→ acln0816: 所以說要件適用放寬啊 但補償一樣有補假 06/29 13:20
→ piyobearman: 一例一休也是說加班費多阿,沒和你說沒保障不是嗎? 06/29 13:20
→ quiet93: 你們兩例到底能不能加班?你們在解讀上要不要先有共識? 06/29 13:20
→ piyobearman: 加班費和補休要能確保,就是兩例啦 06/29 13:20
→ castalchen: 多放假之後薪水跟著減的話 有辦法禁止嗎 06/29 13:21
→ acln0816: 老闆不就是哭說例假不能加班嗎?那兩例其中一天放寬可以 06/29 13:21
→ acln0816: 合議加班不就是折衷 補償比照現行例假的2倍+補假 06/29 13:21
→ quiet93: 所以你們的兩例不能加班是嗎?有共識了嗎? 06/29 13:21
→ acln0816: 如果老闆還要哭的話就只是代表他不願意負擔而已 06/29 13:21
→ pagenotfound: 能鑽得太多啦,那我們DPP勞基法隨便修一修就好啦 06/29 13:22
→ piyobearman: 93你到底在工殺小阿? 06/29 13:22
→ quiet93: 不然一個說兩例不能加班,一個說兩例隨便加班,很難討論 06/29 13:22
→ yisdl: 總之就是二例要加班的成本相當高 要加倍薪資+補修天 06/29 13:22
→ quiet93: 你才要問為什麼你們意見不一致,到底在講什麼 06/29 13:22
→ piyobearman: 你到底懂不懂例假日和休息日的差別阿? 06/29 13:22
→ pagenotfound: 反正老闆要的漏洞我假裝沒看到 06/29 13:22
噓 DICB: 還有93你說的責任制,其實目前合法有登記的責任製薪資早就 06/29 13:22
→ DICB: 比一般的薪資多5000起跳了 06/29 13:22
→ acln0816: 我是說如果老闆在哭說例假不能加班他們很痛苦的話 那就 06/29 13:22
→ piyobearman: 還是你根本就是來亂小的阿 06/29 13:22
推 castalchen: 所以 把鑽漏洞拉進來討論 會變成根本不用有勞基法 沒 06/29 13:23
→ acln0816: 把兩例中的其中一例改成可以合議加班只是補償還是2+補假 06/29 13:23
→ castalchen: 辦法說下去 06/29 13:23
→ quiet93: 你在說什麼,誰跟你基本薪資加5000 06/29 13:23
→ yisdl: 在二例下 沒有所謂的合意加班 二例下 都是強迫加班 06/29 13:23
→ quiet93: 當然是至少現有薪資加5000啊,看平常加班情況,個案談的 06/29 13:23
→ quiet93: 啊 06/29 13:23
→ acln0816: 2+補假才是有符合加班費及休息的意旨 06/29 13:24
噓 DICB: 目前保全人員起薪28000-29000一般勞工20008-22000-甚至最高 06/29 13:24
→ DICB: 才23000 06/29 13:24
→ pagenotfound: 兩例要強制補休啦,或是拿全額薪資啦,不懂去念法條 06/29 13:24
→ quiet93: 兩例下強迫加班?違法加班有加班費保障嗎? 06/29 13:24
→ pagenotfound: 吵大聲就贏喔 06/29 13:24
→ DICB: 這是你一直再扯的 06/29 13:24
→ acln0816: 沒有補假=沒有休息 那就沒資格稱作週「休」二日... 06/29 13:24
→ piyobearman: 你休息日加班,老闆弄個補休同意單就吃掉了啦 06/29 13:24
→ quiet93: 我都說南部責任制加5000變四萬,要不要吞了,還在2萬多 06/29 13:25
→ yisdl: 好啦 現在的版本到底是不是2.33/2.66嘛 06/29 13:25
→ quiet93: 我講的是真實案例,謝謝 06/29 13:25
→ acln0816: 93你一直拿執行面的問題混進來吵是沒意義的好嗎? 06/29 13:25
推 vow70: 直接改成例假可加班,但加班費用全薪算3倍+強制補休一天不 06/29 13:25
→ acln0816: 你扯執行面的問題已經不是一例一休或兩例的爭執了 06/29 13:26
→ quiet93: 你們修法前不討論真的執行面,討論爽的嗎? 06/29 13:26
→ vow70: 就好了,改成這樣子,根本讓資方爽開後門。 06/29 13:26
→ acln0816: 因為只要執行差 什麼制度都一樣 06/29 13:26
→ quiet93: 反正是勞工要自己去面對,關我屁事是嗎? 06/29 13:26
→ pagenotfound: 變成責任制要特定行業經核准,老愛把不合法特例當 06/29 13:26
→ piyobearman: 我就是在和你說執行面啦,你躲個屁阿 06/29 13:26
→ yisdl: 還是沒人回答DPP說的2.33/2.66到底是不是真的喔? 06/29 13:27
→ vow70: 執行面就是資方也會跟著玩手段,而且手段是勞動部說合法的 06/29 13:27
→ pagenotfound: 當通例混在一起講 06/29 13:27
→ yisdl: 有沒有比「現行」狀態好 還是退步? 06/29 13:27
→ quiet93: 經行業核准,拜託,重大事件跟天災你都能扯合意加班了, 06/29 13:27
→ quiet93: 你覺得不會有合意責任制的存在? 06/29 13:27
→ piyobearman: 責任制有規範行業別啦,你到底在胡扯甚麼阿 06/29 13:28
推 acln0816: 93你要這樣是吵不完的 那我也可以說有老闆就是照法律走 06/29 13:28
噓 DICB: 還有93說的之前也討論過了!勞檢局不抓違法的企業 這個酸 06/29 13:28
→ DICB: 民無解了!只能靠勞檢局人員抓或罰款該改刑責這更不可能啦! 06/29 13:28
→ quiet93: 重大事件你都能扯合意加班了,你說責任制是扯?多的是好 06/29 13:28
→ quiet93: 嗎 06/29 13:28
→ acln0816: 法律規定的少就少給 多就多給 這樣哪吵的完? 06/29 13:28
→ pagenotfound: 反正勞檢不確實,老板鑽漏洞,DPP修法隨便修就好啦 06/29 13:29
推 yisdl: 好啦 不然點a大出來說明 2.33/2.66是不是真實的 還是欺騙? 06/29 13:29
→ quiet93: 酸民可以吵沒幫助的兩例,但是不能吵有幫助的罰則跟勞檢 06/29 13:29
→ quiet93: ? 06/29 13:29
→ quiet93: 你們才是被模糊焦點,對勞工沒幫助 06/29 13:29
→ piyobearman: 甚麼罰則甚麼勞檢?你是說台南和高雄嗎? 靠 06/29 13:30
→ acln0816: 哪裡沒幫助 我不就說兩例中可以有一例合意加班就是折衷 06/29 13:30
→ quiet93: 誰跟你說修法隨便修,叫你們討論正確焦點罷了 06/29 13:30
→ acln0816: 方式了 執行面的問題怎樣都會有老闆要鑽 如果因此就認 06/29 13:31
噓 DICB: 好了!我要下線了!自己想一例一休多好吧! 06/29 13:31
→ yisdl: 修法要好好修啊 但前面是誰扯老闆鑽漏洞的? 06/29 13:31
→ acln0816: 為不用規定的更嚴格 那才是奇怪 06/29 13:31
→ pagenotfound: 反正就是無論如何都有慣老板,罵老闆喔,不准罵DPP 06/29 13:31
→ DICB: 這個那麼好的東西要支持歐 06/29 13:31
→ quiet93: 所以你們現在願意兩例有一個合意加班了,是共識嗎?還是 06/29 13:31
→ quiet93: 純粹你ac的看法,其他爭兩例放假的人有同意嗎? 06/29 13:31
→ acln0816: 那是我個人看法 06/29 13:32
→ pagenotfound: 我結論講完了,勞檢呢?DPP會假裝沒看到 06/29 13:32
→ quiet93: 還有,別帶政黨情緒看這個議題,很幼稚 06/29 13:32
→ acln0816: 但我覺得拿我的方法跟勞動部草案比只是更好而已 06/29 13:32
→ yisdl: 勞檢當然要好好做啊 但跟修法本身沒啥關係 06/29 13:32
推 vow70: 可是修法沒有好好修啊,這些提出來的問題,可都是現實中存 06/29 13:32
→ acln0816: 說例假不能加班也給了 再吵就只是哭夭付出的代價變多 06/29 13:33
→ yisdl: a你的方法更好 但這篇文章是在說修正後的是否優於修正前 06/29 13:33
→ quiet93: 要罵民進黨,外面多的是人陪你,沒必要在認真討論串裡面 06/29 13:33
→ quiet93: 這樣作為 06/29 13:33
→ acln0816: 讓他們賺得變少而已 06/29 13:33
→ vow70: 在的,勞動部並沒有補漏洞啊。 06/29 13:33
→ piyobearman: 搞三小不能罵民進黨阿,投了12年不能罵是三小 06/29 13:33
→ yisdl: 很多人罵的是 DPP修法是退步於修正前的版本 比KMT還下流 06/29 13:33
→ yisdl: 罵DPP可以啊 但這串討論的是法 不要轉移焦點好嗎 06/29 13:34
推 frankie30432: 有說不能罵嗎 可是算數學卻被罵 不能算咪 06/29 13:34
→ acln0816: 原來只有休息日兩倍的版本確實比以前差 06/29 13:34
→ pagenotfound: 人家講修法某人一直扯資方會違法耶,那也不用討論啦 06/29 13:34
→ acln0816: 勞動部自己承認休息日上班的2倍其中的「1」已經包含在月 06/29 13:34
→ yisdl: 罵歸罵 但人家討論的是法的訂定怎麼樣比較完善 06/29 13:34
→ yisdl: 一下扯不能罵DPP 一下又扯執行面差 是怎麼討論 06/29 13:35
→ acln0816: 薪 剩下的「1」才是加班費 比平常日的加班1.33還少 06/29 13:35
推 quiet93: 你要情緒性的罵,可以去其他篇啊,多的是 06/29 13:35
→ frankie30432: 絕對支持爭取更好的 可是別誤導 06/29 13:35
→ yisdl: 所以a大 到底是不是2.33/2.66 還是1.33/1.66的欺騙版? 06/29 13:35
→ piyobearman: 加班時數換補休就不違法,不用兩例要怎麼擋? 06/29 13:35
→ acln0816: 2.33/2.66只是把他拉回原來的標準而已 06/29 13:35
→ yisdl: 所以現在修正前 就是2.33/2.66? 06/29 13:36
推 thaloyo: 二例當然最好 但現在是某些人堅持說一例一休比修法前爛 06/29 13:36
→ acln0816: 因為其中的「1」還是包含在月薪中 剩下的1.33/1.66就跟 06/29 13:36
→ pagenotfound: 講難聽點兩例+7天一次到位,會有人去人肉民調中心? 06/29 13:36
→ acln0816: 現行的一樣... 06/29 13:36
推 quiet93: 有人說一例一休會讓現在週休二日的人沒得周休二日,是嗎 06/29 13:36
→ quiet93: ? 06/29 13:36
→ yisdl: 兩例+七天未免太劇烈了 06/29 13:37
→ acln0816: 最新的草案是多了加班不滿1小時要算4小時的加班費 06/29 13:37
→ acln0816: 這是比以前好 也是以前沒有的 但還是比例假差 因為 06/29 13:37
→ yisdl: a大 現行法規 是不是2.33/2.66? 06/29 13:37
→ acln0816: 例假是不滿一小時也算一整天的加班 06/29 13:38
→ yisdl: 我不跟你講例假 我講的是 DPP修正版vs舊版 06/29 13:38
噓 hagousla: 算錯了, 那個1含在月薪 06/29 13:38
→ yisdl: 到底目前的修正版 有沒有比舊版優? 06/29 13:38
→ thaloyo: 然後眾人馬(藍軍/忠貞深綠/勞工派)把各項訴求混在一起講 06/29 13:39
→ pagenotfound: 太劇烈?不會啊,上面的討論不是都說老板會鑽漏洞 06/29 13:39
→ acln0816: 現行是除了例假之外的另外六天內只要超過40小時的部分 06/29 13:39
推 quiet93: 例假有針對重大特殊事件定義嗎? 06/29 13:39
→ acln0816: 就是1.33/1.66 06/29 13:39
→ acln0816: 這個1.33/1.66沒有包含在月薪中的部分 06/29 13:39
→ pagenotfound: 反正法隨便修啊,護航的講不過都說老闆會鑽漏洞啊 06/29 13:39
→ quiet93: 重大特殊事件才能在例假加班,然後細則沒有對重大事件定 06/29 13:40
→ quiet93: 義?! 06/29 13:40
→ acln0816: 目前是有比現行的稍好些 就是不滿1小時可領4小時這部分 06/29 13:40
→ yisdl: 現在談的就不是執行面 到底是在模糊焦點啥啊 06/29 13:40
推 frankie30432: 現行的禮拜六是1.33/1.66? 06/29 13:40
→ pagenotfound: 不然就說實務上都這樣,你沒去過中南部? 06/29 13:40
→ yisdl: 好了 我不討論原本的薪資 所以現行版本扣除原本薪資後是 06/29 13:40
→ yisdl: 0.33/0.66? 06/29 13:40
→ quiet93: 重大特殊事件不是寫在法條裡的嗎?怎麼會叫執行面? 06/29 13:41
→ quiet93: 所以例假的重大特殊事件沒有定義?!!真的假的! 06/29 13:41
→ yisdl: 現行勞基法扣除原薪後是0.33/0.66 or 1.33/1.66? 06/29 13:42
→ frankie30432: 現行的是0.33/0.66 修法後變成跟平日加班1.33/1.66 06/29 13:42
→ frankie30432: 不是嗎? 06/29 13:42
→ yisdl: a大麻煩解或一下 06/29 13:42
噓 DICB: 我說比較容易懂的懶人包!2倍,1.66倍,1.33倍那個數字比較 06/29 13:45
→ DICB: 大? 06/29 13:45
→ DICB: 2倍就是2例啦!還要那麼混亂認為1.33或1.66比較大膩? 06/29 13:46
推 yisdl: 兩倍這種廢話白痴也懂 不需要你來說明 06/29 13:46
→ yisdl: 你乖乖一邊去憲法很大即可 06/29 13:47
→ acln0816: 是勞動部提供 自由時報發稿的 應該不會是被亂搞的 06/29 13:48
→ acln0816: 這是之前還在2倍時的新聞 06/29 13:49
噓 DICB: yisdl大大每次被我打臉都會生氣耶!那我潛水去好了! 06/29 13:49
→ acln0816: 但邏輯一樣 只是改2改成2.33/2.66 06/29 13:50
推 akway: 大家算這麼多 不管幾例幾休 怎麼有信心老闆一定給 勞檢一定 06/29 13:50
→ akway: 會落實 罰金老闆一定會怕 06/29 13:50
→ DICB: 不然 yisdl大大的臉會越來越腫 掰掰囉! 06/29 13:50
推 yisdl: 掰囉 白痴也懂的東西 被打臉就閃人囉 06/29 13:51
推 quiet93: 現行勞基法的例假日到底能不能合法工作?我看到的是說不 06/29 13:52
→ quiet93: 行啊 06/29 13:52
→ quiet93: 別鬥嘴啦,yisdl你至少沒被說嗑藥吧 06/29 13:52
噓 ABA0525: 算錯好嗎 基準是0元加班費。慣老闆只會說責任制志願加班 06/29 13:53
→ yisdl: 不知道吃什麼藥 才能說出憲法很大所以要放假 我也不懂 06/29 13:58
推 silentence: 癥結點就是豬一樣的執行力 怎麼修怎麼有意見 06/29 14:06
推 k1k1832002: 一個問題癥結點就是執行力低落 罰則也輕 06/29 14:08
→ k1k1832002: 所以開一例一休洞特大 漏洞法制化 06/29 14:08
推 silentence: 執行力低 罰責清 勞工又對自己權益不知不覺 06/29 14:08
→ silentence: 不要笑 我已經遇到好幾個被解雇都沒拿資遣費的 06/29 14:09
推 quiet93: 時力最新的報導很好啊,沒有在兩例跟一例之間做文章,而 06/29 14:09
→ quiet93: 是直接點名罰則太輕,勞動部美意要思考如何落實 06/29 14:09
→ silentence: 還有簽自願離職同意書的 還在那問怎麼沒資遣費 昏倒 06/29 14:10
推 quiet93: 要求同步修工會法跟罰則,正確方向 06/29 14:11
→ quiet93: 勞工相關知識不足,之前就建議社民他們要爭就爭勞動教育 06/29 14:12
→ quiet93: 納入基本教育 06/29 14:12
→ quiet93: 都能上軍訓了,當然能上勞動知識 06/29 14:12
推 silentence: 勞動部就是白癡 沒建立公信力前就捅這馬蜂窩 被釘剛 06/29 14:16
→ silentence: 好而已 06/29 14:16
推 yisdl: 勞動部白痴把這議題提前到年金改革前 06/29 14:17
→ yisdl: 未來要年金改革會失去人民支持 頗蠢 06/29 14:17
噓 swgun: 沒當過老闆沒寫過僱佣契約的人 dpp水準就這樣? 06/29 14:22
→ creative: 人家時代直接點名兩例了啦,沒做文章? 是有人轉彎了吧 06/29 14:27
推 nedswans: 推! 06/29 14:27
→ shivent: 是被民調害了吧 沒有85%的民意怎麼會態度這麼強硬 06/29 14:29
推 akway: 時代重點是執行力 不然名目再好也沒用 06/29 14:33
→ soong2468: 我若是老闆,照樣叫員工加班,加班費照舊制發,賭員工不敢 06/29 14:42
→ soong2468: 檢舉. 真的被抓就罰錢了事 06/29 14:43
推 onetwo01: 終於講到重點了吧…執行力跟施政順序的問題 06/29 14:46
→ onetwo01: 前面算式吵翻天,把大家搞混政府的用意就達到了。 06/29 14:47
噓 qwilfish: 多少老闆會給員工加班費?我聽到的幾乎都是免費加班 06/29 14:59
→ simata: 說個笑話: 蔡英文政見,落實週休二日…哈哈哈 06/29 15:47
→ simata: 一堆人在討論錢…幹…有這麼奴嗎 06/29 15:47
推 frankie30432: 真的 討論錢幹嗎 應該周休三日 大家都15K 06/29 15:57
推 qwilfish: 周休三日反而可以創造出就業機會 06/29 16:01
噓 AGODFATHER: 算錯 06/29 1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