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orixLeona (Never ag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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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血汗郵差! 超時登記被要求得填「非因
時間Tue Apr 21 18:48:43 2015
1.媒體來源:tvbs
2.完整新聞標題:
血汗郵差! 超時登記被要求得填「非因公務」
3.完整新聞內文:
郵差工作屢傳超時,有郵局發了一張「逾時工作紀錄表」,當成加班計算依據,逾時理由
的選項除了天氣、交通等,或是「個人因素」的填寫區,卻沒有最根本的延誤原因「郵件
超量」的勾選處,讓郵差忍不住投訴,因為對於大部分認真上班的郵差來說,加班原因是
信件過多,而不是想要討加班費,但官方卻認為是個人因素,甚至還要求逾時簽退要寫「
非因公務」,這樣勞檢單位來查才會過關。
時鐘顯示一早6點23分,郵局內已經有員工忙碌著,但簽到表的上班時間卻寫6點45分,8
個人上班時間都一樣。
郵局主管vs.郵務士對話錄音:「如果你超時的話,請各位再備註一下寫『非因公務』或
是寫個處理私事,這樣勞檢單位來查的時候,才不會被列為缺失。」
北市勞檢處長鄒子廉:「違反刑法,讓公務員登載不實的狀況,另外有可能規避、或是拒
絕檢查的事實發生。」
錄音資料顯示,主管甚至交代簽退該怎麼填,北市勞檢處表示資料屬實要罰3-6萬,登載
不實觸犯刑法要送地檢署。
4月連續傳出有郵務士疑似過勞死,跟員工被要求先簽退再加班;有郵務士突然被要求填
紀錄表,當中逾時原因有天候、交通等「個人因素」,卻沒有地方可以填其他原因。
投訴郵務士:「那張單給我們寫,我就真的不知道怎麼寫,因為我們每天送多少信、多少
公斤、掛號幾件都寫在上面,主管都知道啊,好像是說是我們自己(要晚下班),上面就寫
是『個人因素』。」
中華郵政表示只是加班依據,表格會修正,但郵務士擔心多填了單子,可能會被貼上「偷
懶」標籤。
投訴郵務士:「如果用打卡的就比較準確,不用再爭你自己偷懶或是怎樣,我們才不想討
加班費,我們只希望早點下班,早點把事情做完。」
中華郵政台北局副理薛門騫:「行政單位都是用刷卡的方式,那郵務單位目前還沒有實施
,但是我們有找一個小單位試辦看看。」
紙本簽到存在造假空間,郵務士也是勞工,想跟一般上班族一樣打卡,卻還要「試辦」,
也難怪血汗狀況層出不窮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news.tvbs.com.tw/entry/576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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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1985、1895行動聯盟分不清 跳針大嬸竟扯日本空難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0925/27427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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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serval623: 民營化一起慘 04/21 18:49
→ kevin86120: 嘖嘖 04/21 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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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now3804: 北市勞檢處表示資料屬實要罰3-6萬 重罰三萬 04/21 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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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pondexter: 郵差血汗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要改善早改善了 04/21 18:51
推 yonbun: 加班費是全民買單 也就是鄉民要繳稅幫手腳慢公務員擦屁股 04/21 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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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ooxxman: 再吵就仿效民間企業責任制 加不完的班 04/21 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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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morocoyaya: 郵差,不錯的選擇。年終跟教育補助不賴 04/21 2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