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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採訪後好像不是新聞黃姓員工說的那麼回事,頗有出入 【周二專欄】胡慕情:匿名與真實 http://opinion.cw.com.tw/blog/profile/37/article/2810 文長,僅摘關於跟新聞直接有關的內容 「... 昨日下午我先致電黃聖智,確認其認為被不當資遣的理由。黃聖智指稱,2014年12月1日 ,是他首次「被不當調職」。長官告知的調職原因,是認為「我對新聞有著不錯的想法, 於是調我去監看新聞,撰寫報告,以提供意見。」黃聖智原本在大愛台內負責的是志工新 聞編輯,他認為監看新聞與自己原先的工作內容不符,予以拒絕,「但在12月9日被強迫 換位置。」 調職後半年,適逢慈濟內湖基地案「消慈事件」發生,黃聖智說,他在這段期間,突然被 長官打壓,強制沒收他的電腦,迫使他必須手寫報告。黃聖智認為此事相當不合理,因而 消極回應,最後長官將電腦返還給他,但不久後即遭到長官以「不勝任工作為由」資遣。 向同業說明解雇理由當天,黃曾在律師陪同下發布一張聲明說明自己被不當解雇的流程, 於備註處二也說明,公司解雇他的理由,是因在網路上發表詆毀慈濟基金會聲譽的發言, 備註三黃又說,他於2015年3月慈濟基地案引發「消慈事件」時,曾公開為文表達反對。 由此可見,黃認為自己被解僱,與網路發言不無關係。 ... 」 「... 在「大愛台不當調職」(意即,由新聞編輯調任新聞監看並撰寫報告)一事前,其實有另 一風波。根據大愛台高層指出,黃聖智當時進入大愛台時應徵的職位是「執行製作」,入 大愛台後所做的工作,也是執行製作。但黃聖智一直懷抱記者夢,加上大愛台內部確有調 職先例,大愛台針對黃的請求,先讓他至新聞部實習一個月,跟不同記者跑線,將跑線作 品交由採訪組長與三個副組長審閱。但這一個月內,黃聖智並未達到採訪組認定的可用標 準,原因如下,一是過音,二是缺乏查證,三是撰稿採訪缺乏平衡報導。 ... 據大愛台高層指出,當時即有向黃聖智說明其不適合進入採訪組的理由,但黃仍對記者一 職抱有熱忱,協調過後,因黃具有剪接能力,大愛台高層便調任他為剪接師,「希望他一 邊揣摩別人如何做新聞,一邊訓練專業能力」。在這半年中,黃聖智不時會寄出自己的練 習作品給長官審閱,長官也曾給予指正,半年期限到後,黃再度提出轉任記者的要求,雙 方在此產生認知落差──黃認為,半年的剪接訓練後必可直接調任記者──但大愛台長官 的認知,仍是「欲調任者須經過審核」。因此,黃又被要求去實習,實習後,採訪組認為 黃的狀況與半年前一樣,依舊不勝任,儘管過音有進步,但仍不符標準,會拖延新聞產製 時間而拒絕。 ... 」 「... 昨日自由時報報導,黃聖智指稱他的考績均為優等,但經查證,黃聖智的考績連三年皆是 第六等的最低級等。又比如「落100個人來送你走」,是在大愛台請黃聖智離開公司黃不 願時,李姓總務主任所言。但其原文是:「要不要我請一百個人來恭送你啊!」但此話語 背後有慈濟人才知之背景──貴賓如證嚴法師來時,大愛台會列隊恭迎與恭送。 ... 此勞資爭議與黃聖智及「大愛新聞改革自救會」關聯的曝光,其意義不僅在於成立工會搭 建平台、支持權利語境翻轉等,於我而言,更重要的是,此自救會成立至今之所以能引發 效應,很多時候不在其所描述或呈現的內容為真,而是觀看者想像其為真。此等想像涉及 人的偏見,人的理所當然,人對正義的想望,但缺乏真實為基底,一切將成虛妄,唯有傷 害留存。 」 文中還討論了匿名爆料與新聞自由、新聞倫理等等問題,值得一讀 ※ 引述《yuzukineko (閃亮三叔公)》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中時 : 2.完整新聞標題: : 大愛台員工告7主管:恐嚇逼離職 : 3.完整新聞內文: : 慈濟內湖開發案風波稍歇,但慈濟大愛台編輯黃聖智今出面指控,新聞部主管以「整人」 : 手段不當調整工作,要求他1天手寫9000字報告,本月4日更以他無法勝任工作將他解雇, : 過程中7名主管將他團團包圍,有人出手拍掉他手上物品,甚至有人威脅「再不走就請100 : 個人來送你」,行徑宛如黑道圍事,今日黃聖智赴台北地檢署控告大愛台7名主管強制、 : 恐嚇。 : 在大愛台任職4年多的黃聖智說,他曾於內部發起籌組工會,並多次對內提出新聞改革建 : 言,也曾在臉書發表反對內湖開發案文章,沒想到遭受到主管不當調換業務、反覆變換排 : 休制度,刻意製造他不能勝任的假象,惡意栽贓逼他離職。 : 黃聖智說,新聞部、法制組、總務室、人資室共7名主管本月4日下午突將他團團包圍,送 : 給他一紙「終止聘僱契約通知書」,以他工作無法勝任、在網路詆毀基金會名譽,依勞基 : 法規定解雇,逼他繳出證件離開公司。 : 黃聖智說,當時他詢問解雇理由,主管不予回應,法務甚至動粗打掉他手上東西,原本慈 : 眉善目的總務主管態度兇悍,揚言「你到底要不要收一收走人!要我叫人嗎?要我烙大愛 : 台100個人送你走嗎?」「場面會很難看喔!我做得到喔,我跟你講。」 : 陪同提告的律師陳柏舟指出,解雇通知書並無單位用印,效力有待商榷,但即使解雇通知 : 書為真,從解雇自5月5日起,為何主管要提前一天妨礙黃聖智工作,大愛台主管之舉使人 : 行無義務之事已涉嫌強制罪,某主管揚言找100人來,也符合恐嚇罪要件,大愛台之舉不 : 僅涉嫌非法解雇,更有職場霸凌之嫌。 : 台北市產業總工會也表示,慈濟大愛台非法解雇黃聖智,剝奪其工作權、生存權,透過資 : 遣達到妨礙工會組成目的,譴責大愛台無視媒體勞動者爭取自主權、打壓工會組織、進行 : 內部整肅、大行民主倒車之惡習。 : 黃聖智等人也呼籲,大愛台立即恢復僱傭關係並積極成立工會。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50511002727-26040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15.58.14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31408427.A.FD1.html
sd09090: 重罰1萬 05/12 1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