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Gossiping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加州民法有所謂霸住權法 也稱為逆權侵占法 即是保障未經屋主許可入侵房屋居住者的權益 簡單說就是加州法規認定屋主須定期維護自己名下的物業 若物業遭人入侵霸住多年屋主也置之不理 法律上可判定為屋主有意拋棄個人的財產 有點類似國際法上的時效佔領原則 如果台灣也引進這種法規 484可以有效打擊囤房? 因為他不會干涉到現有人居的房產 而是無人使用的空置房產長期佔有 這還能解決不少無殼蝸牛的問題 如果台灣引進霸住權法 484能成為打擊囤房的關鍵? 有沒有八卦? -- "Theo, Heinrich hier! Habe zwei Bomber abgeschossen; Munition ist alle. Ich ramme jetzt. Auf Wiedersehen, sehen uns in Walhalla! " "Theo, Heinrich here. Have just shot down two bombers. No more ammunition. I'm going to ram. Auf Wiedersehen, see you in Valhalla!" "提奧,我是海茵里希,我擊落了兩架轟炸機,可彈藥已罄,我要用撞的解決這一架, 英靈殿再會了!" --德國空戰王牌, Heinrich Ehrler少校(擊墜數208) +1945.04.04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24.105.1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90395669.A.564.html
VXcc: 台灣這麼小 難 05/25 16:35
chadmu: 美國地大,台灣人會隨便跑進髒亂公寓嗎 05/25 16:36
cp109: 沒有 台灣有登記 就沒有這種情形 05/25 16:36
leophior: so 你是要強住進別人的空房裡?? 05/25 16:37
akanishiking: 那找一戶空屋住久了就好了 05/25 16:37
kelon: 執政黨眼裡沒有囤房這種事 要立什麼法 05/25 16:37
horseface: 台灣太小,你住一下屋主會發現 05/25 16:41
Skabo: 結果說買不起的都只想買市區 有這法律鄉下沒人佔 05/25 16:44
jojoberry: 我覺得是誰在建的問題吧 就那一點人 搞得好像全民 05/25 16:45
jojoberry: 的問題 05/25 16:45
jojoberry: 醜房和完全用不到的公設 05/25 16:46
sealdoom: 直接屯房稅即可 05/25 16:48
nixon: 入侵住宅是重罪耶 05/25 16:52
scoop: 德國有類似 05/25 16:59
peterwu4: 不行!因為這樣會危害到一個中國原則!台灣人占著台灣島 05/25 17:09
peterwu4: 再久~都是中國的一部分~~ 05/25 17:10
peterwu4: (所以說那個DPP…XDDD 05/25 17:10
douge: 入侵住宅是重罪的條件是 裡面有人 05/25 17:16
douge: 裡面無人住進去就適用山霸王條款 05/25 17:16
douge: 你還不能趕他 謝謝左膠 05/25 17:17
nixon: 簡直就是胡扯,依住宅法第三條定義供居住使用,並具備門牌 05/25 17:30
nixon: 之合法建築物就是住宅 05/25 17:30
s8510785107: 乾脆開放打砸搶 05/25 1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