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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我自己是這樣想的 能不能針對未來購屋的方式修正 一戶限定一房和一店面 子女結婚分家出去才可以增加 (掛誰名字不限制,但連帶關係持有量是固定的) 例如:一父母生兩子 兩子結婚後父母協助購屋,總共可持有三房和三店面 (無論怎麼變,就是一家庭只能一房一店) 搭配上面的方法 房東本人持有超過數量 可以將房子賣給租屋者 給予短暫的寬限期 過程的稅金不再追究追加 賣不掉則視為屯屋 每半年課公告價值的50% 啊…………不過我忘了 酒駕的就是修法的 房東好像也是這樣 台灣嘛…………呵呵呵呵呵呵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3.191.14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51544609.A.2B2.html ※ 編輯: Liberty0816 (42.73.191.142), 03/03/2019 00:37:20
link5566: 你這麼哈共產主義分配制?03/03 00:38
你這麼喜歡資本主義懸殊的居住正義?
shoppinglin: 老房子賣不掉又想住新的怎麼辦03/03 01:12
賣不掉降價賣,新屋可以折扣
htc314: 歡迎去當大陸人03/03 02:27
歡迎繼續當資本打手
carryton: 這樣不婚族跟同性戀怎麼辦?03/03 04:48
父母不是有一房一店?不夠哦? ※ 編輯: Liberty0816 (1.162.97.190), 03/03/2019 07:1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