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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ockvsy2j (小白豬電台)》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中央社 : 2.完整新聞標題: : 建商強拆民宅 新北:不準蓋大樓了 : 3.完整新聞內文: : (中央社記者黃旭昇新北市30日電) : 建商強拆民宅,新北市工務局將以技術性不讓建商開工,讓建照自動失效,原預計興建36 : 戶的11層大樓,將無法如期興建。工務局副局長吳世瑋表明「就是不讓建商蓋大樓了」。 : 吳世瑋表示,民國62年建築法實施後,蓋房子才有建築執照與使用執照。這件被拆除了房 : 子是有50多年的屋齡,這段期間的房子,只要擁有所有權狀,就算合法房屋。 : 吳世瑋說,經清查發現屋主沒有所有權狀,對於這類房子有幾項作法,如果通報工務局, : 市府會排期程拆除。但民國98年6月以前的違章建築,除非嚴重違反公共安全,不然會先 : 列案管理;對於98年6月以後的違建才會「後建先拆」。 : 吳世瑋表示,建商購買的土地上的房子,必須拆除時應該與所有權人協議。「談好了,簽 : 個協議書,當然就拆了嘛」;若協商不成,走司法途徑,透過法院強制執行,拆屋還地就 : 可以拆除。「怎麼可以不走司法途徑,強制拆除,然後說,我拆錯了」。 : 對於強拆民宅的建商,昨天在拆屋時未依建築法第63條,建築物施工場所,應有維護安全 : 、防範危險及預防火災之適當設備或措施。業者沒有圍籬措施,依建築法第89條,從重罰 : 新台幣9萬元。 : 不過,吳世瑋也說,只罰9萬元太輕,市府最終目的就是「不准業者開工,要讓建商無法 : 興建大樓」,若開工時效逾期,建築案建照會失效。 : 吳世瑋語氣強硬表示,在土地上存在50多年的建築物,不是開怪手來就將它拆掉,這是絕 : 對違法的。「如果這樣子,建商整天開怪手,看哪一幢建物不爽,就可以把他給拆了」。 : 工務局考慮依以新北市建築管理規則第20條規定「不予建商備查」,等同技術性讓建商無 : 法開工,以致於在今年4月18日領取建照之後,因無法順利開工,建照於明年1月自動失效 : ,這幢預計興建11層樓36戶的公寓大樓,將無法興建。 : 新北市民林仁堅昨天一家5口出門吃飯,吃到一半接到鄰居電話才知家裏房子遭建商拆光 : 變成廢墟。針對建商行徑,新北市府「嚴厲譴責建商」罔顧民眾身家安全的惡劣行為。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appweb.cna.com.tw/webm/menu/akey/201605305020.aspx 要真的做得到才好捏, 這次建照失效,難道再來申請就不會過嗎? 看起來是說的很漂亮, 但是,徹底不徹底就不知道了, 這種建商的房子,我不敢買,你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2.32.21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64608974.A.50C.html
sandman11: 反正土地再轉手其中子公司,重新申請就好 05/30 19:51
hyuchi0202: 我沒錢買阿 問屁阿 05/30 19:51
RedCarRet: 新北市長換人建照就會過了啦 05/30 19:58
higashi: 跟維冠ㄧ樣,這種ㄧ案建商真該好好管管了 05/30 19:58
bndan: 建完轉幾手後 沒認真查資料的又會知道這些故事 XD? 05/30 22:37
teras: 黑心建商的房子誰敢碰? 05/31 05:55
lwei781: 新空殼公司再上啊.... 05/31 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