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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aron1860t (拙貓)》之銘言: 以下只是針對雙方(看似)資料有出入的部份做個澄清 並不是要推翻 baron1860t 的論述 基本上我沒有看雖或否定太陽能,以台灣新建置電力來源的難度 任何方案都沒有理由抗拒 只是過去討論能源議題的時候,很容易把議題導向成本或技術 但其實不管是核能、火力或是再生能源,都還有其他的限制 而土地利用的問題,對發電密度比較低的再生能源影響很大 所以值得做一些分析和評估 : : 是不是真的可以達到像能源局/工研院規劃的比例 : : 我覺得這裡頭有些魔鬼在細節裡,頗有先射箭再畫靶的嫌疑 : 說有看過,卻連你自己估算的太陽能上限佔10%都比現在能源局所規劃太陽能目標還要多哦, 我算過,這點應該沒有疑義 .... 以你提供的連結 http://lis.ly.gov.tw/lydb/uploadn/104/1040108/4.pdf p.3,119 年再生能源規劃佔總裝置容量 24.2% 總裝置容量 1375 萬千瓦,其中太陽能 620 萬千瓦 620 / 1375 * 24.2% = 10.912% 是大於 10% 的 而且分母是總裝置容量,而我計算的分母是總用電量 裝置容量一定會大於用電量 所以裝置容量的 10.91% 一定會大於用電量的 10% 又根據 http://goo.gl/YMDoRd 119 年再生能源裝置容量又提昇到 1725 萬千瓦,佔總裝置容量 26.6% 其中太陽能裝置容量為 870 萬千瓦 870 / 1725 * 26.6% = 13.42%,比例就更高了 這個比例絕對會大大於用電量的 10% : : 地層下陷是否應該用來安裝很難判斷,除非下限會導致土地失去功能 : : 不然有很多下陷土地目前是有在利用的 : 目前下陷區有規劃做太陽能的適當地點不完全是因為那些地點沒人使用, : 部份地區反到是為了避免過度使用地下水而需要制限利用, : 另外有些延海的下陷地區則是土地鹽化已不能使用, : 這類地區若不利用來安裝太陽能而只是限制土地所有人利用反而不好。 我找不太到地層下陷且無法繼續利用的農地面積 如果有這部份的面積當然可以加進去 : 對於電力規劃方面確實是需要做整體的評估才行, : 太陽能部份我認為中期的可行目標與能源局的規劃目標也都佔不到10%, : 反正y大你認為太陽能佔10%是可行的那就支持一下目前能源局的規劃吧, 我從頭到尾都沒說不支持,其實是比較中性地想從土地利用來看看太陽能的限制性 有限制性並不代表反對,論述上其實沒理由這樣連結 : y大以能源局所寫每kw太約需要多少安裝面積來算, : 但在計算時又加入周邊留空影響, : 而能源局這個面積標準卻是已算入周邊留空或遮蔽物影響, : 這個部份的差異會比較大些。 這應該是對資料的解釋不同,以下是我引用的資料 http://web3.moeaboe.gov.tw/ecw/populace/content/Content.aspx?menu_id=1504 Q2: 一般透天住宅的屋頂可裝設多大容量的太陽光電發電系統? A: 若使用單晶或多晶模組產品,在平屋頂設置條件下(須考慮太陽光電模組前後排 列),通常1瓩(kWp)的太陽光電系統約需10平方公尺(約3坪)的設置面積,在斜屋頂設置 條件下,則約為7~8平方公尺。選擇不同轉換效率的模組產品,亦會影響可裝設的系統容 量;相同面積下,使用較高轉換效率的模組產品,可裝設的系統容量會較大。 看起來不像是有計算留空,kWp 就是每千瓦裝置 我引用的 kWp 裝置佔地 8 平方公尺也就是上面的數字 如果哪裡能看出他有計算留空,煩請再告知 我所謂的可用面積 50% 是這樣的假設流程 一塊 1000 平方公尺土地,算建蔽率 50% 有 500 平方公尺用來興建房舍 假設這個房舍有 500 平方公尺屋頂 當中有 50% 、也就是 250 平方公尺可以用來建置太陽能裝置(也就是扣 50% 留空) 所以這塊土地的年發電量就是 250 / 8 * 每千瓦裝置年發電量 我用全台均值 1200 kWh/kWp/y 來算,這塊地的年發電量是 37500 kWh 然後再倒過來計算,假設我要發 37500 kWh 需要多少面積的土地 逆推的值就是 1000 平方公尺 數據的部份大概就是上面這兩部份需要澄清 其餘 baron1860t 提到的資料,除非能找到詳細的數據 不然實在也不知道怎麼帶入計算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5.239.1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35114557.A.577.html
Apfelwein: 專業文推 06/24 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