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ZakkWylde: END 10/05 18:18
推 gn00573224: 愈有錢的人才能申請 10/05 18:18
→ cake10414: 講真的你姐姐們真的蠻... 10/05 18:18
→ DOOHDLIHC: 沒辦法阿 10/05 18:19
推 xzcb2008: 幫高調,加油 10/05 18:19
推 YaPTT: 這就是規定阿 有很多灰色地帶的人 10/05 18:19
推 zukidelko: 沒其他辦法了嗎? 10/05 18:19
推 sasaki0327: …… 10/05 18:19
推 htaedamay: 找記者 公務員就是欠電 10/05 18:19
推 Szss: 推 10/05 18:19
→ pitbull0123: 醒醒吧你沒有........算了 10/05 18:20
推 cheetahspeed: 倫家女生耶,付錢幹嘛? 10/05 18:20
→ axzs1111: 公務員有夠雞排 10/05 18:20
→ jeff0811: 那我問你,事實上是不是棄養? 10/05 18:20
畢竟住外面 薪水又低 真的拿錢回來 就換他們要餓死了.....
推 Timba: 身障 請問是到甚麼程度?? 可以考慮找就業服務站(認真 10/05 18:20
中度 身體因為有點問題 也無法久站搬重物 現在再努力完成學業
推 Weitzel: 申請蘋果基金會 10/05 18:21
※ 編輯: FLYYUY (1.175.89.91), 10/05/2015 18:23:56
推 AndyWT: 嫁出去還要拿錢回婆家 你看看會被講多難聽 10/05 18:22
→ kolinru: 所以你兩個姊姊都很辛苦擠不出錢沒關係 還有一個呢? 10/05 18:22
推 theword: 說實話 為什麼要生那麼多跟繼續生呢 ..... 10/05 18:22
推 xzcb2008: 直接給那個單位公家機關,或是找立委議員 10/05 18:22
推 sheepxo: 多少拿個一兩千回來有困難嗎? 10/05 18:22
推 asd2260123: 可是人家也是照規定啊 10/05 18:22
推 backforward: 酸民是沒看到人家姐姐自己也很難過嗎 10/05 18:22
→ BLACKLAGOON: 事實上就是棄養吧... 10/05 18:22
推 moidasu: 推 10/05 18:22
推 jeff0811: 嫁出去就不能拿錢回婆家? 10/05 18:22
→ cp296633: 這案例申請人名義改為事主 而非父or母就行了吧 10/05 18:22
推 danielqwop: 政府就是要用些奇怪的標準來美化數字 10/05 18:22
→ AndyWT: 沒出社會的才會講這種屁話 10/05 18:22
推 takuminauki: 把家裡房子賣掉咧 有房子也不能申請喔 10/05 18:22
推 cattgirl: 嗯 字太多 10/05 18:23
噓 serval623: 錢要拿去養退休公務員啊 10/05 18:23
推 netio: 你大姊二姊確實是棄養沒錯阿 10/05 18:23
推 tonyfenny321: 推 10/05 18:23
推 whatupmy: 端視里長幫不幫而已 10/05 18:23
→ nicholassys: 娘家要錢不合理 10/05 18:23
→ AndyWT: 弄不好還要搞家庭革命都會 明明都泥菩薩過江了 10/05 18:23
→ andy2011: 不告的困難點在哪裡(依法補助 快去提告 10/05 18:23
推 walkahead: 為何不試著工作? 10/05 18:23
推 LaBoLa: 事實上就是棄養 反正只是名義上的 又不會禁止見面什麼的 10/05 18:23
推 KMTparttime: 垃圾政府阿 幹你娘 10/05 18:24
推 kgh: 嫁出去了歸戶不是歸到別的地方去了? 10/05 18:24
→ crazysinger: 事實上就是棄養...不過算了 兩難 10/05 18:24
推 QCANCER: 事實上就是棄養,又不會怎樣 10/05 18:24
推 kurtsgm: 啊就棄養啊 ....跟她賺幾K有啥關係 10/05 18:24
推 Harionago: "棄養"不見得是蓄意啊... 10/05 18:24
推 waqw: 有點扯,這樣還不能申請? 10/05 18:24
→ kgh: 離家很難說 戶頭應該沒遷 10/05 18:24
推 kamayer: 國民年金不用繳吧 爛東西一個 妳兩個姐姐的確應該要養你 10/05 18:24
→ kamayer: 爸媽呀 10/05 18:24
推 theword: 華人真是被傳宗接代觀念害死囉 再窮也要生到男的 = = 10/05 18:24
推 takuminauki: 不過如果22K為什麼要離家呢? 找家裡附近的工作不行? 10/05 18:25
推 chister: 棄養無誤 10/05 18:25
推 asd2260123: 你家裡狀況都這樣了 你姐多少該幫點忙吧 10/05 18:25
→ kurtsgm: 我也想問22K為何還要出去外面花錢租房子 10/05 18:25
→ f1731025: 政府的低收條件是你永不翻身時才會過。 10/05 18:25
推 cloudin: 如果你姐的戶籍遷出去 應該不會有這個問題才對吧 10/05 18:25
※ 編輯: FLYYUY (1.175.89.91), 10/05/2015 18:28:01
推 piliwu: 你姐跟你爸媽有法律上的義務存在,嫁人了還是你爸媽的女 10/05 18:26
→ asd2260123: 22k住家裡幫忙 找附近工作吧 這薪水出去住? 10/05 18:26
推 yeh0416: 請低收時只要寫你跟你爸的名字 我們家之前也沒有全戶請 10/05 18:26
→ kgh: 我以為是跟里長熟不熟XD 10/05 18:26
→ kurtsgm: 顯然你兩個姊姊就是有選擇 只是不選 不養家 怪誰咧.... 10/05 18:26
→ cloudin: 低收 中低收 證明不是都看戶口上的登記有多少人嗎 10/05 18:26
推 killerken: 事實是棄養沒錯啊 10/05 18:26
→ BDG: 改辦身障生活津貼 10/05 18:26
推 osalucard: 以你當申請人就不用算非同居兄弟姊妹 又你在就學中 10/05 18:26
→ cloudin: 還是我記錯了?? 10/05 18:26
→ kurtsgm: 不拿錢回家 然後錢拿去給房東爽...何必 10/05 18:26
推 kamayer: 站在政府的立場 妳家有三個有正常工作的成人 然後卻要來 10/05 18:26
→ piliwu: 兒,這是民法明文規定不是政府要刁難你,有事找立委修法 10/05 18:26
推 kmuntu: 人家是女生欸;政府快沒錢啦! 10/05 18:27
推 eve28x: 只要有事實的話告得成 10/05 18:27
→ kamayer: 申請低收入戶 ? 10/05 18:27
→ kolinru: 你姐北上也還是22k 那乾脆叫她回中南部比較實在 10/05 18:27
→ osalucard: 過低收+高補助的機率非常高 花時間把規定看清楚吧 10/05 18:27
推 stewartqq: 反觀補助特多的婦女會! 10/05 18:27
推 langeo: 政府殺人 10/05 18:27
→ kamayer: 這條路不行的話 你看看有沒有緊急救助金之類的可以申請 10/05 18:27
推 vergilmir: 事實上就是棄養 10/05 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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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loudin (☁雲應)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爆卦] 政府逼我家告我姊棄養
時間: Mon Oct 5 18:36:45 2015
不曉得你姊姊們戶籍是否有遷出去
即使沒有,依照下列規定,要申請應該不是難事
社會救助法暨其施行細則規定:
一)應計算人口範圍:
依據社會救助法第5條規定,所稱家庭,其應計算人口範圍,除申請人外,包括下列人員
:
一、配偶。
二、一親等直系血親。
三、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其他直系血親。
四、前三款以外,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額之納稅義務人。
第一項各款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列入應計算人口範圍:
一、尚未設有戶籍之非本國籍配偶或大陸地區配偶。
-----------------------------------------------------------------
二、未共同生活且無扶養事實之特定境遇單親家庭直系血親尊親屬。
三、未共同生活且無扶養能力之已結婚直系血親卑親屬。
-----------------------------------------------------------------
四、未與單親家庭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無扶養事實,且未行使、負擔其對未成年子女權
利義務之父或母。
五、應徵集召集入營服兵役或替代役現役。
六、在學領有公費。
七、入獄服刑、因案羈押或依法拘禁。
八、失蹤,經向警察機關報案協尋未獲,達六個月以上。
九、因其他情形特殊,未履行扶養義務,致申請人生活陷於困境,經直轄市、縣(市)主
管機關訪視評估以申請人最佳利益考量,認定以不列入應計算人口為宜。
(二)補助對象:設籍本市且符合下列條件者
1.家庭總收入分配全家人口平均每人每月低於最低生活費(104年即12,840元)。
2.全家人口之現金(含存款本金、利息)、有價證券及投資合計金額每人每年未超過
75,000元。
3.全家人口之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標準價格合計金額未超過350萬元。
(三)生活費補助:
1.一款低收入戶:戶內每人每月補助生活費新臺幣11,500元。
2.二款低收入戶:每戶每月補助生活費新臺幣5,900元,另戶內未滿15歲兒童每人每月補
助新臺幣2,600元。
3.三款低收入戶:戶內未滿15歲兒童每人每月補助新臺幣2,600元。
4.二、三款未滿25歲列冊之低收入戶高中(職)以上在學學生,每人每月補助在學生活
補助費新臺幣5,900元(申請人需每學年度將在學證明文件送至戶籍地區公所審核補助資格
)。
5.列冊低收入戶為身心障礙者,輕度者,每人每月補助新臺幣4,700元、中重度以上者,
每人每月補助新臺幣8,200元;若為年滿65歲以上老人者,每人每月補助新臺幣7,200元。
以上
建議你遇到要申請補助什麼的,千萬不要透過別人
都要自己親自跑一趟,若承辦人員向你提出需求証明,大都可以請求社會局求助
雖然這個政府很不濟,但是這點社福機能還有點用處
等到你自己去跑過一輪還是沒用的話再來PO文,相信鄉民們還是會幫你想辦法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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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cloudin (61.60.127.26), 10/05/2015 18:37:32
推 gedicht: 好心推 10/05 18:38
推 Dillon0801: 我朋友莫名可以辦中低收入證明 里長說是抽中的 10/05 18:38
→ sanshin: 抽中的xDDDD 10/05 18:39
推 chungyiju: 給推 10/05 18:40
推 good2009: 本想也是要推遷戶出去 不過想到這樣不就真的不用養爸了? 10/05 18:41
推 asce123456: 有姊姊真好 10/05 18:42
→ good2009: 看那抽中就想到高中生就騎125然後申請中低收的 10/05 18:42
推 lienghot: 抽中是怎樣.... 除非有後台 不然申請人戶籍資料國稅局 10/05 18:43
→ lienghot: 一下就調出來 多少財產一目了然 10/05 18:43
→ lienghot: 之前在縣政府打工就看過年收500w+的來申請補助的.... 10/05 1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