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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把卦點留在最後,因為我現在很沉痛... https://www.facebook.com/leemaushengispigdog?fref=ts 好累。早上最高法院,下午國防部,晚上學分班課程。 現在在準備明天的刑總課。後天就要出國了,事情都還沒做完, 法扶板分搬家的事情也還沒談好。 正在此刻,看到被害人家屬所屬團體的來信, 問我到底要怎麼做才能制止同樣事件的發生,他們能夠做那些事情。 我一時根本無法思考。 我一直都只是往前衝,失敗了,再來一次。從來都沒有想過如何與他人合作。 突然間有人問我要怎麼做,我實在是答不出來。心中只想到「做你認為應該做的事」 而已。 很多人罵我的態度,說我的態度是知識人的傲慢。 天知道,我僅是習慣孤獨而已。從孤獨墮入深淵,然後重生。 如果說這是傲慢,好吧,確實傲慢。能以虛擬的墮落而自滿的人, 確實有傲慢的本錢。 我可能被尼采或班雅明誘惑了,到現在還在切割自己與他人間的關係, 然後不斷地把法律人當成聖杯的東西,拿來當水杯用。 啊,瀆神啊。被神的信奉者遺棄的時刻,才是我得到救贖的彌賽亞時刻? 為什麼臺灣這個社會,不允許一個無辜的天使繼續快樂地活下去。 難道,臺灣這個社會知道未來的苦悶,所以才讓她當個真正的天使, 往後不會有痛苦?我真的不知道。 難道,只有讓我們一起來唾棄我們共同生存的社會,才能得到救贖? 只有「殺」才能止痛?「她」如果有未來,會覺得充滿殺戮氛圍的社會是個美好的社會? ーーーーーーー ついしん: 愚か者めよ。君たちは地獄がわかるもんか。俺に着いて地獄に堕ちろう。 これこそ、傲慢というもんだ。俺は自分の身をもって、 地獄の現実をお前らのような愚か者めのパラドックスを示そうとしている。 ***************************************************** 卦點在於,最後這段話是酒鬼薔薇聖斗的名言, 他說,"你們這些愚笨的人,根本不知道什麼是地獄。 我要讓你們墜入我所在的地獄;讓你們這些愚蠢的人,明白自身的矛盾所在..." 我很沉痛,也很憤怒。 酒鬼憑什麼藉著殺害土師淳,把一般社會大眾拉入他想要的地獄? 李茂生一直引用酒鬼的文字來批評社會大眾,這又算什麼? 我真的很沉重,很沉重, 居然有一個法律系教授一直在引殺人魔的格言批判社會,我真的不知該說什麼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7.131.11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59299374.A.942.html
angelwu: 根本無法思考wwwwwww 03/30 08:57
他無法思考,但可以一直引酒鬼薔薇聖斗的話來批評其他人,這算什麼? ※ 編輯: jeanvanjohn (118.167.131.114), 03/30/2016 08:57:54
momo1244: 他只是個法匠 03/30 08:58
jeanvanjohn:轉錄至看板 PublicIssue 03/30 08:58
john50710: 又有人在胡扯了亂黑人了 03/30 08:58
我這篇完全沒有亂講,那段話就是酒鬼的名言無誤。 ※ 編輯: jeanvanjohn (118.167.131.114), 03/30/2016 08:58:41
bg00004: 可是這一次我同意他的說法耶 03/30 08:58
saisai34: 讀法律都在文字裡打轉整天打高空,他沒救了 03/30 08:58
Isveia: 這個人看一次噓一次,只會烏托邦式的發言... 03/30 08:58
BloomchordS: 你又知道他在批啥了 03/30 08:58
CoryLuebke: 你確定他是在罵人?他或許只是想讓大家反思 03/30 08:58
反思也不需要引用殺人魔的話吧? ※ 編輯: jeanvanjohn (118.167.131.114), 03/30/2016 08:59:14
CMPunk: 講一堆屁結果不知道如何處理 然後只會說要廢死? 03/30 08:59
steve1012: 這段話是模擬殺人魔說的 我看妳連李想要表達什麼都不 03/30 08:59
bg00004: 樓上你幫他腦補太多了.... 03/30 08:59
BloomchordS: 跟他有仇私下去找他解決好嗎?不要整天只想帶風向 03/30 08:59
amyforestry: 一句話有各種解釋 03/30 08:59
steve1012: 懂吧 03/30 08:59
LeeGarDer: 他都說無法思考了 你還拿他文章出來鞭 03/30 08:59
bg00004: 我是說CoryLuebke 03/30 08:59
ubcs: 就這種教出一堆覺得自己不是上帝 不能判任何人有罪的法官 03/30 08:59
TSMConduty: 腦補 03/30 09:00
bg00004: 不過我同意這句話... 03/30 09:00
bg00004: 你們這些愚笨的人,根本不知道什麼是地獄 03/30 09:00
chinhan1216: 就是只會讀書 研究的共通點 要實作無法 但是又很傲慢 03/30 09:00
bg00004: 讓你們這些愚蠢的人,明白自身的矛盾所在 03/30 09:00
onlytfgsu: 你們中國人很愛引用蔣介石殺人魔的話耶 03/30 09:01
不好意思,我最討厭蔣光頭了。
steve1012: 他反諷這社會的思維這樣下去跟殺人魔接近 03/30 09:01
我知道,但他不該引用殺人魔的話,這根本是在為殺人魔宣傳。 ※ 編輯: jeanvanjohn (118.167.131.114), 03/30/2016 09:01:44
bg00004: 我非常同意 03/30 09:01
※ 編輯: jeanvanjohn (118.167.131.114), 03/30/2016 09:02:03
bg00004: steve1012 他正是推手之一啊!他是那個打開地獄的鎖鑰 03/30 09:02
steve1012: 我倒覺得讓人民知道自己走向仇恨的深淵比較好吧 03/30 09:02
asked: 他引用得很好 因為反廢死的行為跟殺人犯一模一樣 03/30 09:02
不,為殺人魔做宣傳的,才是真正挑起對立的元兇,跟國民黨沒有兩樣。 ※ 編輯: jeanvanjohn (118.167.131.114), 03/30/2016 09:03:37
BloomchordS: 是要引用聖經才好棒棒?就剛好這個議題,不能講? 03/30 09:03
steve1012: 他那句話的主題是指人民 客體是指你所恨的人 03/30 09:03
他是在幫殺人魔做宣傳而已。 ※ 編輯: jeanvanjohn (118.167.131.114), 03/30/2016 09:03:55
Esperanto: 多少人知道那是誰講的?引用某人的話不代表贊成好嗎? 03/30 09:03
所以我才要揭發啊。
bg00004: 廢死就和殺人犯站再一起啊~XD何時返廢死變成殺人犯XD 03/30 09:03
※ 編輯: jeanvanjohn (118.167.131.114), 03/30/2016 09:04:13
nicolaschen2: 你根本還沒到了解李茂生想講什麼的程度。還沈痛勒, 03/30 09:04
steve1012: Bg根本解釋的不對啊 03/30 09:04
nicolaschen2: 你哪位啊? 03/30 09:04
一個反對殺人魔的人而已。 ※ 編輯: jeanvanjohn (118.167.131.114), 03/30/2016 09:04:38
s505015: 奇怪這邊人同意引用殺人魔,卻不能引用希特勒 03/30 09:04
bg00004: 大家就是過太爽了~才會有廢死的出現 03/30 09:04
bg00004: 我沒有解釋不對啊(笑) 03/30 09:05
steve1012: 人民要自己反思 我恨的我就殺 那最終跟殺人魔何異 03/30 09:05
那steve,幫殺人魔宣傳還寫序的,難道不是在鼓吹殺人?
bg00004: 我同意他這篇的說法啊 03/30 09:05
※ 編輯: jeanvanjohn (118.167.131.114), 03/30/2016 09:05:40
bg00004: steve1012 就是要讓你了解矛盾! 03/30 09:05
stry: 引用誰的話你也在管 住海邊喔 03/30 09:05
誠如上面的網友所述,那引用希特勒的話也可以嗎? ※ 編輯: jeanvanjohn (118.167.131.114), 03/30/2016 09:06:09
bg00004: 你包容了殺人犯殺人魔 你和殺人魔有什麼不同? 03/30 09:06
steve1012: 我可以理解原po的意思 03/30 09:06
nicolaschen2: 就蠢又看不懂,然後胡亂悲憤,跟糞青有90%像 03/30 09:06
有人崩潰了喔。 ※ 編輯: jeanvanjohn (118.167.131.114), 03/30/2016 09:07:29
steve1012: ...沒把他處死不代表包容 我從頭到尾也沒殺人 03/30 09:07
steve1012: 說要殺的可不是我 03/30 09:07
但我還是認為引用殺人魔的言論實屬不當,特別是在這種時候, steve您認為呢? ※ 編輯: jeanvanjohn (118.167.131.114), 03/30/2016 09:08:12
asked: 他是反諷 看的懂得就知道反廢死跟殺人犯無二致 03/30 09:07
storyo11413: 如果殺人魔說一句正常話 你大概會渾身不舒服 03/30 09:07
bg00004: 無異是殺人魔~ 你幫助了他幫他辯護~你便是殺人魔 03/30 09:08
nicolaschen2: 反正尚市長的文根本沒有內容,噓就夠了 03/30 09:08
chipretender: 這其實就是很多殺人魔為什麼下手的原因 那些看到這 03/30 09:08
chipretender: 句就抓狂的人 真有想過那些人為何殺人嗎? 03/30 09:08
我只知道,我們不該幫殺人魔做宣傳,就這樣而已。
bg00004: 你知道嗎?這就是價值觀不同角度不同 03/30 09:08
※ 編輯: jeanvanjohn (118.167.131.114), 03/30/2016 09:08:56
BloomchordS: 完了完了 檢察官快來抓人喔 這裡好多殺人魔 03/30 09:08
steve1012: 我認爲這沒有很好啊 要說服另一個族群用激將的沒用 03/30 09:09
bg00004: 那你知道為什麼會成為地獄的鎖鑰 03/30 09:09
kiplove114: 尚市長正常發揮 03/30 09:10
bg00004: 我認為只會助長 而成為推手之一 03/30 09:10
bg00004: 但我卻很同意這段話 03/30 09:10
steve1012: 引用話 重點在於你是恭維那句或是你想要反諷 我覺得希 03/30 09:10
bg00004: 你們這些愚笨的人,根本不知道什麼是地獄 03/30 09:11
ntpu96: 都大人了私人恩怨自己解決不會喔 03/30 09:11
這已經無關私人恩怨,而是我對酒鬼薔薇聖斗的抗爭了。
bg00004: 真正的地獄是你愛的人被殺了 03/30 09:11
※ 編輯: jeanvanjohn (118.167.131.114), 03/30/2016 09:11:48
steve1012: 特樂的例子很差 李說這段是要恭維他嗎 03/30 09:11
bg00004: 而殺你的愛的那個人有一群人替她說可憐 03/30 09:11
sd09090: 推 03/30 09:12
steve1012: 沒人說他可憐...到底懂不懂廢死主張 03/30 09:12
bg00004: 你想埋下種子..那就埋下吧~如果有幸哪一天我在社會版 03/30 09:12
ntpu96: 抗爭咧,裡冒升壓迫你什麼了,整天po 他發言還不私人恩怨 03/30 09:12
是"酒鬼薔薇聖斗"而不是"李茂生",請分辨清楚抗爭的對象。 ※ 編輯: jeanvanjohn (118.167.131.114), 03/30/2016 09:13:12
steve1012: 原po或許還更了解廢死的主張 03/30 09:12
bg00004: 看到教授的名字..我會好好地思索他說過的名言 03/30 09:13
nicolaschen2: 根本就搞不清楚李為什麼要引用,為什麼要寫序。自以 03/30 09:13
bbo40453: 找李要解答XDDD他想得今天早廢死了 03/30 09:13
nicolaschen2: 為李是殺人魔的迷迷,好笑到有剩 03/30 09:13
他本來就是殺人魔的同路人,不用多說了。 ※ 編輯: jeanvanjohn (118.167.131.114), 03/30/2016 09:14:00
feedback: 查了一下,現在知道你為什麼這麼沈痛了 03/30 09:14
gaymuscle: 他並沒有淺薄的只是在幫殺人魔宣傳 03/30 09:16
nicolaschen2: 八成是被打臉打到暈了,反正沒人在意他 03/30 09:16
ppo7741: 你真的很愛李師耶有什麼文第一時間轉po 03/30 09:17
我這幾天積極轉PO,主要也是因為酒鬼的事情,要不然平常我沒在管他的。
sbflight: 李茂必噓 03/30 09:17
BloomchordS: 你在這之前就針對他很久了吧XD 03/30 09:17
acln0816: 又來了... 03/30 09:18
※ 編輯: jeanvanjohn (118.167.131.114), 03/30/2016 09:19:02
luerke: 那常引用“在台灣殺一兩個人不會判死刑”反諷司法制度的也 03/30 09:18
luerke: 是惡魔同路人嗎 03/30 09:18
...問題在於李茂生不是反諷啊。 ※ 編輯: jeanvanjohn (118.167.131.114), 03/30/2016 09:19:24
kkman2: 殺人魔的話又怎麼了嗎?你認真了解其中意義? 03/30 09:21
BloomchordS: 你在24樓不是同意他是反諷了 03/30 09:21
他是在"諷刺"這個社會,不是反對酒鬼這句話,請分辨清楚。
nicolaschen2: 你不好棒棒,還可以知道他不是反諷! 03/30 09:21
※ 編輯: jeanvanjohn (118.167.131.114), 03/30/2016 09:22:27
needsun: 只有「殺」才能止痛? 殺不是止痛。是公平正義。為什麼用 03/30 09:22
needsun: 哲學情感來看待黑與白 受害者死不暝目 03/30 09:22
我認為殺絕對不能止痛,但是刻意把這個痛挑起來,更不可取, 而李茂生現在就是在做這種事。 ※ 編輯: jeanvanjohn (118.167.131.114), 03/30/2016 09:23:23
nicolaschen2: 李平常講話十句有九句在反諷,你找到的每次都剛好沒 03/30 09:22
coronach: 不該幫殺人魔宣傳?教授意思不就是以暴制暴就是讓社會風 03/30 09:22
nicolaschen2: 反諷,真是不簡單! 03/30 09:22
coronach: 氣跟著殺人魔想要的走? 03/30 09:22
他的行為,其實正是在挑起對立。 ※ 編輯: jeanvanjohn (118.167.131.114), 03/30/2016 09:23:49
wxes: 最好平常沒在管他,有他fb你必轉然後做負面解釋 03/30 09:23
...你有沒有注意到,我開始頻繁轉他的文是從酒鬼事件開始的? 不信的話請自己去查一查。 ※ 編輯: jeanvanjohn (118.167.131.114), 03/30/2016 09:24:20
wxes: 常轉,更正 03/30 09:23
TSMConduty: 03/30 09:24
kumafez: 跟一個小丑講那麼多幹嘛 03/30 09:24
whcat: 文字做不同的解讀 明顯的錯誤解讀不該被拿來用於挑撥 03/30 09:25
KlayThompson: 你應該指出引用錯誤的地方 而不是誰說的 03/30 09:25
whcat: 只抓了一句引用殺人魔的話 卻忽略前後文 煽動群眾 03/30 09:25
他是放在最後當做重點,難道不值得批判? ※ 編輯: jeanvanjohn (118.167.131.114), 03/30/2016 09:26:04
whcat: 其心可議 03/30 09:25
playerOrz: 尚市長,我對你真的很失望,我覺得你已失去理智 03/30 09:26
不,我現在很冷靜。 我有必須對抗的東西,那就是掀起對立。 ※ 編輯: jeanvanjohn (118.167.131.114), 03/30/2016 09:26:57
whcat: 所以你重點就是最後那一句話 03/30 09:26
seki69: 平常貼文就滿滿的反諷了,現在是故意在挑嗎? 我同意他的 03/30 09:26
bird123450: 他在警惕大眾你不懂?你不覺得大眾這樣盲目,已向地 03/30 09:26
seki69: 說法,獵巫社會跟殺人犯別無兩樣 03/30 09:26
bird123450: 獄邁進?而這樣不就遂了殺人魔的意?那我們是不是該 03/30 09:26
uka123ily: 這轉文無疑是一種傲嬌 03/30 09:27
bird123450: 踩煞車不再這樣下去,才不會真的使社會變成地獄?多 03/30 09:27
bird123450: 想幾層,不要這麼淺薄 03/30 09:27
我同意,我們不該往地獄踏下去, 但事有因果,酒鬼憑什麼把無辜的孩子當做祭品? 我這樣說,但願有人明白... ※ 編輯: jeanvanjohn (118.167.131.114), 03/30/2016 09:27:57
danny555361: 這小丑可以少發點文媽 03/30 09:27
nicolaschen2: 就是亂抓一句話然後不明究理亂解釋,跟kmt有90%像 03/30 09:27
whcat: 了解 掀起對立 目的已經就是錯了 也難怪會做出這種煽動行為 03/30 09:27
我早上才發文指出打人的人是不對的,看來有人刻意無視了那篇... ※ 編輯: jeanvanjohn (118.167.131.114), 03/30/2016 09:28:32
whcat: 有人刻意無視那篇 與你刻意只挑最後一句攻擊 其實並沒有區 03/30 09:30
所以你也承認自己是刻意忽略囉? 我再說一次,不管社會是不是獵巫,以無辜的孩子做為犧牲品就是不對; 而李茂生這段引文,無疑是在認同這種惡行。 ※ 編輯: jeanvanjohn (118.167.131.114), 03/30/2016 09:32:26
whcat: 我只是要讓你了解 被錯誤解讀的感覺是如何的! 03/30 09:32
pigofwind: 我只覺得你每天盯著他的fb在挑芝麻,這幾天已經幾篇了? 03/30 09:32
從他開始幫酒鬼寫序起。 所以誠如我所言,我對抗的不是"李茂生",而是他背後的"酒鬼薔薇聖斗"。 ※ 編輯: jeanvanjohn (118.167.131.114), 03/30/2016 09:33:10
IAmPuNK: 回你FB發少在那邊浪費板面 03/30 09:32
whcat: 最起碼我願意在此跟你本人回應 而不是錯誤解讀後 就不願回 03/30 09:32
bird123450: 酒鬼本身的行為是錯誤的,但李師引他的話是為了打醒 03/30 09:32
bird123450: 大眾,這樣夠清楚嗎? 03/30 09:33
用這種方式只會挑起對立而已。
p23j8a4b9z: 人家李茂生欸 法律高尚人 讀很多書 酸不起 03/30 09:33
thenorth: 最好啦,你之前就一直在他臉書留言,然後發現最後大家 03/30 09:33
volts1549: 你真的知道禮貌生做過什麼嗎== 03/30 09:33
知道,但這件事他就是不對。 ※ 編輯: jeanvanjohn (118.167.131.114), 03/30/2016 09:33:42
thenorth: 都不理你,就跑來八卦黑他,現在又氣到發抖了嗎 03/30 09:33
nicolaschen2: 挑到自以為的小芝麻!這就是台灣人的小確幸! 03/30 09:33
※ 編輯: jeanvanjohn (118.167.131.114), 03/30/2016 09:34:05
whcat: 錯誤解讀後 就自己在公開版面自我解讀 不和原作者溝通 03/30 09:34
berry07: 真的很無聊 03/30 09:34
eachgo: 我怎麼覺得原po如此激動 正好應證了這句話 你認為你在與酒 03/30 09:34
seki69: 不因人廢言你知道嗎?酒鬼酒鬼的叫,現在連喝個酒都有問題 03/30 09:34
喂,酒鬼薔薇聖斗是殺人魔的名字,不是說李茂生愛喝酒啊!(我昏)
eachgo: 鬼鬥爭 其實你只是落入了酒鬼希望社會所變成的憤怒 不安 03/30 09:34
※ 編輯: jeanvanjohn (118.167.131.114), 03/30/2016 09:34:52
seki69: 了?不同意他的意見就算了,拿出來鞭的意義是? 03/30 09:34
eachgo: 的氛圍中 世界上是真的有跟小丑一樣犯罪只為了純粹混亂而 03/30 09:34
eachgo: 喜樂之人 此時切勿隨之起舞 03/30 09:34
pigofwind: 抱歉 這邊一堆人待八卦很久了,都知道你跟李茂生以前的 03/30 09:35
berry07: 這本書上市看來該去買來看 03/30 09:35
uka123ily: 他有說要讓小孩當祭品嗎? 03/30 09:35
上面那位seki的發言,真的讓我大開眼界。 ※ 編輯: jeanvanjohn (118.167.131.114), 03/30/2016 09:36:14
pigofwind: 事情,之前我也推文過我覺得市長某篇因人廢言了 03/30 09:35
但我這次真的是針對酒鬼而來。 ※ 編輯: jeanvanjohn (118.167.131.114), 03/30/2016 09:36:32
james3409: 遣責殺人魔是對的,但是李教授引言或寫序也無法將李教 03/30 09:36
james3409: 授跟殺人魔劃 03/30 09:37
james3409: 上等號 03/30 09:37
volts1549: 完全不能理解引用殺人犯說過的話就叫做幫殺人犯宣傳 你 03/30 09:38
volts1549: 要不要說柯文哲引用過毛澤東的話 他在幫共產主義宣傳 03/30 09:38
...你不知道很多人這樣罵過他嗎? (我就有親耳聽過人家這樣罵) ※ 編輯: jeanvanjohn (118.167.131.114), 03/30/2016 09:38:45
seki69: 我誤會的部分我道歉 03/30 09:38
我希望seki君能去了解一下這個案子,或許能明白我的沉痛所為何來。
bird123450: 若是有人引希特勒的種族優越論來批判種族主義,你認 03/30 09:38
seki69: ,然後呢? 03/30 09:38
bird123450: 為是挑起對立嗎? 03/30 09:38
如果李茂生引這段話是在批評酒鬼的言行不當,那我完全支持。 ※ 編輯: jeanvanjohn (118.167.131.114), 03/30/2016 09:39:19 ※ 編輯: jeanvanjohn (118.167.131.114), 03/30/2016 09:40:05
g8330330: 法棍 法是人寫的好嗎 03/30 09:39
volts1549: 那既然知道那些人的荒謬性 那你覺得你這樣類比很正確 03/30 09:40
volts1549: 囉 03/30 09:40
palajuice: 會不會是他只是想要大家了解殺人犯的心理在想什麼? 03/30 09:40
gn7722: 人家李茂生欸你敢嘴 03/30 09:43
linein: 引用誰的話重要嗎?重點是這句話給社會帶來的省思,前後文 03/30 09:43
linein: 看清楚好嗎 03/30 09:43
重點是這種方式挑起的對立,我們能夠承受得起嗎? ※ 編輯: jeanvanjohn (118.167.131.114), 03/30/2016 09:43:56
rockido: 推李 八卦廢柴們少悲憤惹 03/30 09:43
nicolaschen2: 想要黑人,當然要斷章取義啊!怎麼可以看懂前後文 03/30 09:44
nicolaschen2: 啦! 03/30 09:44
playerOrz: 人都已經死了,罪人也在法律上受到處罰,不能對社會有 03/30 09:44
playerOrz: 貢獻了嗎?不能讓人類更了解殺人犯嗎? 03/30 09:44
酒鬼沒死,連服刑都沒服,只服了保護管束而已啊! (我很懷疑,現在在這裡噓文的到底有多少知道這起案件, 剛剛那個酒鬼的笑話還鬧不夠嗎...)
zxzzzzzzzzzz: 殺人犯也是台灣社會的產物 03/30 09:44
※ 編輯: jeanvanjohn (118.167.131.114), 03/30/2016 09:45:40
uka123ily: 我只覺得你在指名道姓地挑起對立耶@@ 03/30 09:45
zxzzzzzzzzzz: 根本問題要改善,整天燒女巫發泄情緒 03/30 09:48
volts1549: 市長別說啦 別的議題就算了 你講不出個所以然 為什麼引 03/30 09:48
audition: 你可能沒注意到,你自己已經變成酒鬼薔薇聖斗了,只是 03/30 09:48
volts1549: 用殺人魔的話就是幫殺人魔宣傳理念 03/30 09:48
audition: 你孬種不敢殺人,所以你希望法律跟國家幫你殺。呸! 03/30 09:48
不,我是不會殺害無辜男童的,就這麼簡單。 ※ 編輯: jeanvanjohn (118.167.131.114), 03/30/2016 09:49:20
volts1549: 只能講出二流政治人物會講的話 什麼我們可以接受這種對 03/30 09:50
volts1549: 立嗎 大家都可以並理解 只有你不行而已 03/30 09:50
你所謂的"大家",顯然不包括本篇噓李茂生的幾位... 把不同意見的人排除出"大家",不過是自我感覺良好罷了。 ※ 編輯: jeanvanjohn (118.167.131.114), 03/30/2016 09:51:27
playerOrz: 他殺的人已死,難道我有說錯嗎 03/30 09:51
audition: 好啊,那你去殺王景玉嘛,你也不敢嘛。呸 03/30 09:51
我認為國家有權制裁他,那是因為社會同意,是一種社會契約。 有人要否定這個社會契約,那還是搬到北歐比較快... ※ 編輯: jeanvanjohn (118.167.131.114), 03/30/2016 09:52:23
volts1549: 顯然不包括你而已 到底引用殺人犯的話 就是殺人犯同路 03/30 09:52
volts1549: 人 是怎麼連結的 不是只有我在問啊 03/30 09:52
uka123ily: 社會是一個主體?不然怎麼同意? 03/30 09:53
uka123ily: 社會契約從來就沒有「誰」同意或不同意的 03/30 09:53
kent747: 是在反諷現在的社會氛圍吧 03/30 09:54
我再說一次,反諷也不需要用殺人魔的話來反諷。 ※ 編輯: jeanvanjohn (118.167.131.114), 03/30/2016 09:54:31
uka123ily: 而且社會契約跟你的社群主義衝突蠻大的耶 03/30 09:54
audition: 眾人皆曰可殺,然後逼得法務部過兩天趕快殺幾個人平眾怒 03/30 09:57
audition: 社會契約論被你這樣用,難怪文組被人瞧不起 03/30 09:58
...audition知道歐盟支持死刑公投嗎?
volts1549: 把這篇推回0推文 省得大家好奇不小心跟我一樣 聚焦在這 03/30 09:58
volts1549: 神奇邏輯 浪費社會能量 03/30 09:59
ImBBCALL: 他留言都不會講得太明白,有時酸有時前後不連貫,所以你 03/30 10:00
ImBBCALL: 根本沒看懂 03/30 10:00
※ 編輯: jeanvanjohn (118.167.131.114), 03/30/2016 10:00:59
audition: so what?我還知道法國極右派最近甚囂塵上。這代表甚麼? 03/30 10:02
"歐盟人權專員"背書保證的喔。 也就是以歐盟的人權標準,死刑是可以公投的! 我建議audution先去跟歐盟的人權部門打一架再說。
jetrider: 你根本沒看懂............ 03/30 10:03
※ 編輯: jeanvanjohn (118.167.131.114), 03/30/2016 10:03:58
lucard1129: ... 03/30 10:03
audition: 代表人類文明倒退啊!代表法西斯抬頭啊!死刑公投? 03/30 10:03
audition: so what? 03/30 10:03
是德國人權專員羅寧認同的; 羅寧曾經數度來台灣宣傳廢死,是廢死聯盟也認可的人物唷。 ~~~~~~~~~~~~~~~~~~~~~~~~~~~~~~~~~~~~~~~~~~~~~~~~~~~` ※ 編輯: jeanvanjohn (118.167.131.114), 03/30/2016 10:04:43
doris5566: 你程度太差 03/30 10:05
開始人身攻擊了,有意思。 ※ 編輯: jeanvanjohn (118.167.131.114), 03/30/2016 10:05:27
uka123ily: 公投就政治決定,這有啥好說的 03/30 10:06
但是歐盟人權專員(還是廢死聯盟認可的人權專家)都支持死刑公投了唷。 ※ 編輯: jeanvanjohn (118.167.131.114), 03/30/2016 10:07:06
audition: 自己去看EU policy of death penalty,那個才是歐盟立場 03/30 10:09
所以你要去跟歐盟人權專員打一架嗎? ※ 編輯: jeanvanjohn (118.167.131.114), 03/30/2016 10:10:04 http://dailynews.sina.com/bg/news/int/ausdaily/20121026/18003902889.html ※ 編輯: jeanvanjohn (118.167.131.114), 03/30/2016 10:10:52
audition: 是人權專員大還是歐盟的立場大?你自己說啊 03/30 10:10
人權專員是直屬於歐盟外交部底下的高級官員,您說呢? ※ 編輯: jeanvanjohn (118.167.131.114), 03/30/2016 10:11:31
audition: 不用拿美國例子來類比,搞私人監獄的國家你也拿來推崇? 03/30 10:12
就說歐盟人權專員認同了,你還在跳針。 ※ 編輯: jeanvanjohn (118.167.131.114), 03/30/2016 10:12:30
audition: 我說的就是歐盟立場沒改!自己去看英文,不懂我也沒辦法 03/30 10:12
你不懂我也沒辦法囉。 ※ 編輯: jeanvanjohn (118.167.131.114), 03/30/2016 10:12:56
audition: 等歐盟把自己網頁上的死刑立場拿掉你再來放鞭炮 03/30 10:13
audition: 你看不懂歐盟網頁的英文我也沒辦法 03/30 10:13
"反對死刑"跟"認為死刑應該公投"是兩回事啊。(我昏) ※ 編輯: jeanvanjohn (118.167.131.114), 03/30/2016 10:14:45
chihchuan: 說李沒實作真的是白癡== 03/30 10:16
不好意思,我沒這樣說過,我知道他有實際致力於少年觀護這方面。 (標亮字比較清楚) ※ 編輯: jeanvanjohn (118.167.131.114), 03/30/2016 10:17:25
audition: 你從頭到尾是要辯死刑還是死刑公投?你的立場明明就是要 03/30 10:18
audition: 死刑,所以我告訴你歐盟堅定主張廢死。然後你故意要去扯 03/30 10:19
nicolaschen2: 人家李每天行程滿檔,都在做一些很實務的事。反觀嘴 03/30 10:19
nicolaschen2: 砲市長,顆顆! 03/30 10:19
audition: 歐盟的人權委員支持死刑公投。你自己在那裏偷換概念還 03/30 10:19
audition: 好意思大聲。真是丟文組的臉 03/30 10:20
nicolaschen2: 他就是愛亂辯而已啊!剛剛在亂扯李日本殺人犯。被大 03/30 10:22
nicolaschen2: 家打爆臉之後又跳到廢死。最近連廢死都辯不贏,就 03/30 10:23
nicolaschen2: 改成廢死公投。就是個死不認輸的人!跟殷瑋有90%相 03/30 10:23
nicolaschen2: 似! 03/30 10:23
又在"大家"了。
tiuseensii: 大概了解你的意思。這樣妖魔化反廢死不妥 03/30 10:31
caesar1203: (我昏~) 03/30 10:32
lipsred1006: 人家在幫兒少的時候你在PTT發廢文 高下立判 03/30 10:33
我支持無期徒刑不得假釋,前提是台灣多數民意同意。 ※ 編輯: jeanvanjohn (118.167.131.114), 03/30/2016 10:35:42
jody893011: 犯罪發生時 受害者與社會就輸了 但能視為罪犯贏了嗎? 03/30 10:35
jody893011: 這是現代文明自己要思考的問題 有人利用你的規則 成 03/30 10:35
※ 編輯: jeanvanjohn (118.167.131.114), 03/30/2016 10:36:18
jody893011: 功的傷害別人之後付出完全不對等的代價 還能大魚大肉 03/30 10:36
jody893011: 甚至恥笑受害人 能做什麼該做什麼我無法說 03/30 10:36
jody893011: 但不做為一定是錯的 現代文明有該守護的價值 但不代 03/30 10:36
jody893011: 表現代文明不應該大步向前 嘗試更多種想法與做法 03/30 10:37
attackJ: 簡單的文意也解讀成這樣喔呵呵 03/30 10:37
jody893011: 而那些自自詡護現代文明人權的鬥士 抱殘守缺就是他們 03/30 10:38
jody893011: 最值得批評的地方 03/30 10:38
rex0707: 想問原PO 當監獄已經爆滿的時候 犯人應該關在哪裡? 03/30 10:39
arsonlolita: 這不是批評社會大眾 你只是不了解酒鬼的心境 03/30 10:41
arsonlolita: 但李要常人了解酒鬼也太難了 03/30 10:42
arsonlolita: 大概像沒遇到老師的鳴人長大變仙水一樣 03/30 10:43
pili1321: 不斷藉機消費小燈泡的煽動反廢死的 鄭先生也是其中一 03/30 10:46
pili1321: 個 03/30 10:46
不,這跟廢不廢死都無關,只跟對抗殺人魔有關。 ※ 編輯: jeanvanjohn (118.167.131.114), 03/30/2016 10:48:57
nicolaschen2: 人家鄭先生現在是支持有配套的廢死了啦! 03/30 10:48
我一直都支持,沒有變過喔。 (所以有些人其實是在打稻草人而已...) ※ 編輯: jeanvanjohn (118.167.131.114), 03/30/2016 10:49:43
dirklin: 他引的不就一些犯罪者的心境,提醒大眾問題在哪裡嗎? 03/30 10:50
tggbtggb: 噓原PO 03/30 10:50
lucard1129: 自己挑起對立 又問人承受得起嗎 偉哉 03/30 10:53
yeldnats: 正視殺人魔在想什麼才能解決問題,懂? 03/30 11:25
abc65379: 補血推這篇 03/30 1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