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agisaK (I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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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新聞] 中市研議 颱風天搜救費由民眾支付
時間Mon Jun 29 17:52:20 2015
※ 引述《RikaShiguma (志熊理科 )》之銘言:
: http://news.pts.org.tw/detail.php?NEENO=300639
: 中市研議 颱風天搜救費由民眾支付 公視新聞網
: 每到颱風天,或是天氣惡劣時,都會有不少人受困山中,讓警消人員為了救難疲於奔命,
: 現在台中市消防局將提議修法,未來如果宣布自然災害來臨或颱風警報發布,執意進入管
: 制山區或危險水域,導致必須出動大批人力搜救,這筆費用將全數由民眾買單,希望禁止
: 民眾颱風天前往危險區域,避免社會資源浪費。
: 救難人員全副裝備出動,沿著雪山陵線一路往上走,就為了搜尋登山攻頂失聯的陳姓夫妻
: ,另外在苗栗,還有民眾趁著颱風天上山,就為了上山採藥,也被風雨困住,救難人員出
: 動大批人力搜索,還出動救援直昇機找人,最後雖然有驚無險,不過卻讓大批救難人員疲
: 於奔命。
: 每到颱風季,這樣的搜救案件層出不窮,讓救難人員實在好累,而且動員大批人力,也增
: 加救援風險,現在台中市消防局決定,如果颱風季節,不理會相關單位的警告,執意前往
: 危險區域,萬一受困,還得耗費社會成本,這筆費用將全數由獲救的民眾買單。
: ==台中市消防局長 蕭煥章==
: 颱風天已經劃定警戒區,本來就是有潛存很大危險。已經劃定,還要去登山,
: 當然這是知道這風險,還要去冒這風險。
: 所以在災害防救法第31條第二項就特別要求,
: 一定要造成業者或是冒險人員本身成本的負擔。
: 消防局表示,如果天災來臨,都會劃分危險警戒區,如果民眾執意前往,不僅得依法開罰
: ,還得全數買單油料或是相關費用,另外也要嚴格審核登山者的資格,以及控管通行證或
: 相關證件的發放,避免造成社會資源的浪費。
先來預言好了
還是會有民眾上山
到時候出事 就會看到家屬在媒體上哭
「她們還在山上啊」
「政府要見死不救 政府殺人」
「我們付不起搜救費 嗚嗚嗚嗚」
然後就會湧進大筆捐款
搜救人員一樣要冒生命危險入山救白目
幹 直接禁止災害期間入山搜救才是治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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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iPad8: 台灣最美的風景~ 06/29 17:53
→ PaPaYang: 自己要去找死還害別人得去幫他收屍 06/29 17:53
→ redheart0216: 搞不好人家上山自殺 06/29 17:53
推 hunter556: 就算禁止了 你說的前面2句還是會出來 06/29 17:53
→ sonic5566: 最後捐款>支付的搜救費,成為魯蛇搏第一桶金的秘方(!?) 06/29 17:53
推 jeans1020: 重點是為何搜救人員要冒生命危險去救吧 06/29 17:58
→ jeans1020: 澳洲巨石那個 人家只是天黑就放給他隔天再救了 06/29 17:59
→ jeans1020: 換作在台灣 大概又會被說成搜救不利索賠 06/29 18:00
→ jeans1020: 真的該立法保障搜救隊員 不救沒事救了賠錢 06/29 18:00
→ chjet: 還是國賠喔 06/29 18:01
推 tue678: 忘了說一點沒救到人還要被告 申請國賠 06/29 18:04
→ laechan: 你錯了, 人還是會救---------------------但是事後會收錢 06/29 18:06
推 aa384756: 我猜是-接到通報>找到家屬>詢問是否要花錢請搜救 06/29 18:08
→ aa384756: 第四步就不知道了 06/29 1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