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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很多機關事業都要挖路做管線 又互不隸屬阿 所謂五大管線 電力、電信、自來水、污水下水道、瓦斯,即: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中華電信,與各家固網業者 台灣自來水公司,與台北自來水事業處 內政部營建署(下水道)或BOT案(民間出資興建後得到營運特許,年限過後再回歸政府所有) 各家瓦斯公司 然後道路有地方縣市政府(工務局),或鄉鎮市區公所負責縣道養護 省道與國道則由中央的交通部公路總局養護 根本就誰也管不了誰 雖然各縣市政府大多有規定,希望要開挖的時候盡量一起來 (或者做共同管道..內政部營建署 不過各事業要分擔多少成本、分擔比例、根本很難喬出來) 鋪好兩年內,除民生必需不能挖馬路 但是以上五大管線都是民生必需阿 然後交通部公路總局在去年有推 《公路法第72條修正草案》 規定所有維生管線人手孔蓋均需『低於原路面20公分』並全面掩埋 這樣道路應該就不太會壞了 本來在立法院逕行黨團協商準備要表決了 不過某幾家事業反對:成本太高,人手孔蓋太多 就又被退回來要交付委員會審查 現在立委改選就又要重新提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9.240.137
edison11:馬路上的人孔蓋真是多到不像話 02/04 00:02
TwoNil:全國有幾萬個人孔蓋 就算做GIS也不知道哪個機關該負責 02/04 00:08
TwoNil:誰出來整合?內政部?交通部?經濟部?各縣市政府?各公司?? 02/04 00:09
kolling:政府不整合 難道民眾來整合嗎? 02/04 00:18
TwoNil:電信跟瓦斯都民營化了 要怎麼拿資料也是問題 02/04 00:29
HuangJC:其實是越共鋪的馬路,處處有地洞 XD 02/04 03:50
EarlyInMay:嘻嘻嘻嘻嘻 02/04 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