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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好這期的時報有文章在分析 ETC, 超黑暗的. -- http://tw.news.yahoo.com/051223/34/2pf3h.html 70元感應器要賣1,300元 ETC勒索全民 【張志勤、潘浴宗、李明軒】 十二月十五日,交通部長林陵三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表示,原定明年元旦開始實施的高速公路電子收費(ETC)將延後,成為繼高鐵、北宜高之後,今年政府第三張跳票的重大公共工程。 不過,這張支票跳票的背後成因卻大大不同,它不是因為未完工,而是來自排山倒海的民怨。原來,實施ETC後,想開車上高速公路的民眾,必須花錢在車裡加裝機上盒(OBU),通過收費站才能感應扣款﹔交通部更計畫在民國九十九年之後,全面取消人工收費,所有要上高速公路的車子,都必須要裝上OBU。 問題是,這套OBU加上配套的儲值IC卡、押金及安裝費等,金額高達二千二百四十九元,必須由民眾自行掏腰包埋單,等於交通部公然勒索全民。更讓民眾無法認同的是,一個紅外線接收單元的成本才值二美元、不到新台幣七十元,交通部卻任憑得標廠商「遠通電收」定價二千二百四十九元,簡直把老百姓當冤大頭。 立委劉文雄根據檢調單位的監聽紀錄,向本刊爆料:「OBU感應器的成本其實才九百元而已!」但是,在「遠通電收」及交通部少數不肖官員的運作下,卻被灌水到兩倍有找。「私底下的佣金,主要就是來自二千二百四十九元中,一千三百元的機上盒。」 劉文雄又說,「遠通電收」使用的機上盒OBU,原廠是奧地利EFKON公司技術轉移給「東貝」公司製造,成本只有九百元﹔交由「東元」、「神通」兩公司行銷,再由「遠通電收」埋單。「如此層層剝削之下,九百元的東西,到了開車族手上,已經是一千三百元。這四百元的價差,如果以全台灣五百萬輛經常用路的車輛來估計,佣金即高達二十億元。」 另一位立委李鴻鈞也強調,當初交通部想做ETC的目的,主要是想紓解高速公路壅塞的交通﹔這個原始構思沒錯,尤其是對泰山、楊梅等瓶頸路段確實有所幫助。但是,和我國同樣使用奧地利EFKON紅外線系統的馬來西亞,駕駛人只需負擔五百元新台幣﹔他質疑:「我們的價格會不會太高?」 劉文雄也透露,「遠通電收」當時繳交給交通部的「營運計畫書」原本中,明白寫著「開車族最多只需付三百元」,為什麼現在會變成一千三百元?甚至是二千二百四十九元?「遠通電收」應該把價差的原因說清楚,否則,立法院絕對不會讓「遠通電收」輕易上路。 目前世界上採用ETC的國家,主要分為紅外線感應與微波感應兩種,得標的「遠通電收」選擇了前者。然而,雀屏中選的紅外線收費發射與接收單元,到底需要多少成本? 其實,所謂的電子收費,簡單來說,就是利用一塊IC晶片,藉著發射與接收的功能,完成扣款動作。一般常見的手機及筆記型電腦上的無線傳輸功能,也是這個原理。不過,這個「簡易式」的資料收發單元,僅僅需要二塊錢美金、不到新台幣七十元的成本。 換句話說,只要汽車行駛速度不要超過四十公里,緩緩地經過收費站,這個二塊美金的感應器,「效果」應該可以媲美二千四百四十九元的ETC。如此一來,「遠通電收」的ETC,簡直可以說是暴利。 雖然官方的說法是ETC應用在收費系統的精密度較高、收發速度較快,成本自然比較貴。不過,換成是另一種微波的收費系統,收費也約只在新台幣三百五十元而已,仍然比ETC便宜許多。 二十億元佣金代價很大嗎?如果和ETC背後隱含的三千億元商機比較,不過是九牛一毛。李鴻鈞說,所謂的三千億元商機,其實來自IC卡的加值效果,不僅只是單純的過路收費,還可和加油站、停車場、購物中心結盟﹔甚至不排除結合其他大眾運輸工具,如台鐵、高鐵、捷運、公車等,成為「電子票證」。進一步擴大,連拿來充當銀行的信用卡都行。李鴻鈞形容,「ETC簡直會變成一隻電子大怪獸!」 額外費用不合理 原本要在九十五年元月一日上路的e通卡(「遠通電收」推出的產品),被交通部暫時喊停,所以目前民眾除了在「遠通電收」高速公路休息站的直營門市之外,只能到普利擎汽車保養廠、台亞加油站加盟店裝設所謂的「e通機」國道電子收費系統安裝。而普利擎與台亞,目前也只接受銀行聯名卡用戶的安裝。 由於是獨家營運,目前e通機與e通卡是綁在一起販售,遠東集團並且在旗下的遠東與台新兩家銀行推出聯名的IC信用卡,功能與e通卡相同,多了電子錢包、信用卡的功能。使用聯名卡的民眾裝設e通機,可以不用付OBU機器的一千三百元﹔但是卻有但書,就是信用卡核卡三個月內消費未滿兩萬元,還是要付四百九十九元買e通機﹔完全沒刷卡消費的,一樣要付原價一千三百元。 e通機(OBU BOX)的成本,就因為有無辦理聯名信用卡、消費達標準的區別上,而有了一千三百元、四百九十九元與完全免費的價差。此外,不管是在哪裡裝設e通機,都要收一百九十九元的安裝費,與兩百元儲值卡的押金(信用卡則收兩百元設定費)﹔一顆九伏特電池要價五十元,連同最少儲值五百元費用。 也就是說,第一次使用ETC的民眾,就要付出九百五十九元到二千二百四十九元不等﹔更不合理的是,將來每次儲值,民眾還要付七元的手續費。悠遊卡要收二百元押金已經很不合理了,但是,儲值也沒有說要收手續費。ETC儲值還要收手續費,簡直說不過去。 花了那麼多錢裝了e通機,開車上高速公路還是跟沒裝e通機的民眾一樣,同樣要繳四十元的過路費,一塊錢也沒少,只是過收費站速度比較快一點而已。十二月初開始裝設以來,光是普利擎保養廠,就有一千多台持卡人前來安裝e通機與設定e通卡。 與世界各國比較,日本的OBU自動收費系統是最貴的,要七、八千元新台幣,各國平均售價也都在五十元美金以上,約新台幣一千六、七百元。台灣的e通機只收一千三百元,原本不算貴﹔但是,額外收取的裝設費、設定費等,令人不悅。畢竟,e通機裝機動作,不過是用雙面膠,將機器貼在擋風玻璃下而已。 使用e通機另外還有一個弊病,就是車主與車籍資料,要完整登錄在「遠通電收」的電腦中。「遠通電收」的用意是,e通機在通過收費站時,如果發生扣款問題,會利用簡訊通知車主﹔車主必須到鄰近休息站的「遠通電收」直營門市排除故障。 此番用意雖然可以理解,但是,「遠通電收」同樣持有五、六百萬筆以上車主的個人資料與手機號碼,萬一有不肖員工將此資料外洩,豈不是又讓詐騙集團有機可乘? 99年國道使用者全程付費 報導□張志勤 以國內高速公路系統來說,目前各大都會區內均缺少收費站,許多短程旅次均免費使用高速公路,造成都會區尖峰時間壅塞情況嚴重。未來可在都會區內加設電子收費站,也就是說,車輛駕駛人只要一上高速公路,就必須付費。 國道高速公路局說明,以內湖到五股為例,使用路權的車次就占了中山高的三分之一,但卻不必付任何費用﹔因此,為了達到使用者付費的公平原則,預計99年7月,高速公路將全面E化,以計算車輛使用國道公里數來計費。 高公局:一切合乎規定 面對即將上路的ETC被批評收費太高,負責統籌的國道高速公路局被立委及消基會K得滿頭包。但是,儘管面對外界一波波的質疑聲浪,高公局依舊替營運的「遠通電收」護航解釋。 負責全盤規劃ETC的高公局副總公程司連錫卿講得很白,立委指的收費系統的計費機上盒(OBU)廠商「遠通公司」,涉嫌聯合授權商及銷售商層層剝削,從中賺取價差,「A走全民二十億元」﹔然而,民間BOT廠商本來就是以「營利」為目的,況且「遠通電收」還要花錢在收費裝置、傳播監控系統等費用,一切費用都經過法定程序核可。 連錫卿指出,立委所指美國紐約州的電子收費系統只要十元美金,折合台幣才三百多元﹔但因為兩者系統是不一樣的,「兩者在不同起跑線上」,拿來比較根本不公平。 「其實台灣的費用比起香港、日本便宜多了,而且功能性更強。」連錫卿說,民眾只看到計費機上盒,就覺得它不值這個錢﹔但沒想這個機器有它發展的未來性。其中兩件式「IC卡加OBU」的設計,以後將成為交通部「交通一卡通」的政策規劃。 舉例來說,IC卡在車主下車後可以隨身帶走,到時候要換交通工具如公車、船等也可以拿來付費,不但非常方便,而且安全。連錫卿說,就是因為東西不一樣,價格當然也就不一樣。 連錫卿強調,一千三百元的計費機上盒只是「定價」,因為「遠通電收」每年必須有一定的裝機進度壓力,勢必將提出各種優惠來吸引民眾,不然按照合約規定會被罰款。至於優惠內容到什麼地步?連錫卿說:「政府公家單位不應該干涉太多,以免又有閒話產生。」 1,300名收費員轉職遠東集團 報導□張志勤 民國99年高速公路將全面E化,屆時現有的國道收費員將全面被電子收費系統取代﹔1,300位收費員即將面對失業問題,讓服務滿10年以上的老員工憂心忡忡。 面對這個問題,高公局表示,未來將輔導收費員,到負責營運的遠東集團任職,並會保障5年工作權,薪資也只會比目前更高﹔如果不願意轉職,高公局也會發放5個月的補償金,有員工也陸續接受優惠的資遣方案。 目前來說,第一批資遣的125人中,有88人接受高工局的資遣方案,也就是發放5個月補償金﹔只有14位員工不願接受,揚言抗爭。高公局說,不會強制員工離職,只會讓收費員未來有更好的發展。 爭食3,000億大餅 ETC二十億元的佣金引人垢病,背後高達三千億元的大餅,更是令人垂涎。從七年前蔡兆陽擔任交通部長時,即像蜜糖般吸引了無數蒼蠅﹔後繼的林豐正、葉菊蘭、林陵三任內,從數十家業者躍躍欲試,到七家業者夠格參與投標,最後只剩徐旭東、黃茂雄為首的「遠東聯盟」、陳河東和王令麟撐腰的「台灣宇通」和宏□三家入圍。 在惟一採用紅外線系統的「遠東聯盟」奪標前,各方勢力早已明爭暗鬥許久﹔立法院打破藍綠,分成「紅外線派」立委以及「微波派」立委,檢舉函、黑函也滿天飛,連外國勢力都介入,打了場空前混仗。 「遠東聯盟」結合了遠傳、東元、精業、神通、新加坡LTA、以色列APAIN、德國西門子等國內外業者,實力雄厚。 「遠通電收」的成立,雖然是「遠東聯盟」為了ETC業務成立的公司,但直到今天,三千億元大餅所帶來的餘波,仍然繼續震盪。除了未得標公司繼續透過各種勢力,希望結果翻盤外,得標公司和交部官員是否涉及私相授受,也成了檢調偵辦目標。 當然,各家公司的明爭暗鬥,根本不是民眾關心重點。一般小老百姓真正在意的,還是怎樣獲得便利,又能在荷包年年縮水下,不要再被財團一層一層剝皮。 官員收受「仿畫」檢調約談 立委劉文雄說,「遠通」集團在競標ETC時,由「白手套」精業公關蔡姓協理,透過當時交通部長林陵三機要祕書宋乃午,將多件「仿畫」藝術品交給評審委員、官員,做為「訂金」,得標後再以300、400萬元的「真品」價格買回,當成「後謝」。 他表示,檢調單位9月間已約談交通部ETC承辦官員與評審委員,其中將近10人坦承收受「仿畫」﹔高工局組長祈文中的「仿畫」甚至已遭檢調查扣,評審委員之一的鐵路改建工程局長謝潮儀到案後,也承認收了「仿畫」。 另外,ETC一案於93年2月26日由「遠通」公司得標後,當時任職路政司長的謝潮儀竟在得標10天後,隨即獲得交通部長林陵三拔擢,升遷為鐵改局長﹔據傳宋乃午居間扮演重要角色,因此,宋也被檢調約談,目前持續偵辦中。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5.246.127
hibernate:商人阿 想到那天他嘴臉就機 01/04 00:13
anbr:所以那個知名立委是劉嗎? 01/04 0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