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kuninaka: 哪些老闆這樣? 05/15 10:33
→ LFD: 農舍(O) 民宿(X) 05/15 10:33
推 blakespring: 繼承者不在此限 嗯 是個漏洞 05/15 10:34
→ dearjohn: DPP農舍變豪宅的政治人物表示:欣慰!!! 05/15 10:34
噓 g10: 幹你娘 炒地者你全家死光光 05/15 10:34
推 MacOSX10: 以前的不拆掉嗎 05/15 10:34
→ pilot1982: 先叫那個超有錢的自耕農改一改吧 05/15 10:34
推 blaz: 買賣農地(x) 炒地皮(o) 05/15 10:35
推 kiergh: 大東海:農民職照保證班 05/15 10:35
→ dslite: 建地要漲了! 05/15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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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kucuh: 2000年修法通過是在1/4號晚上.... 05/15 10:36
→ tkucuh: 再卸責吧。 05/15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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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meredith001: 自己賺飽了 趕快修法斷人財路 05/15 10:38
推 lovetweet: 以前的就地合法,謝謝指教 05/15 10:38
→ adiemusxyz: 陳保基講得好像自己昨天才上任..... 05/15 10:38
推 miaudele: 蘇嘉全表示: 05/15 10:39
→ eva19452002: 馬的,早該如此了,農地都少很多了才在那邊禁止 05/15 10:40
→ eva19452002: 農地一旦蓋了農舍,那塊地也毀了 05/15 10:40
→ gainsborough: 我想繼承者不在此限的意思是單純指繼承一事而已,繼 05/15 10:41
→ gainsborough: 承的可以不是農民,但他要賣還是只能賣農民 05/15 10:42
推 s87623: 借名登記 穴穴指教 05/15 10:43
推 iWatch5566: 幹還不是宜蘭縣政府硬起來 農委會看風向才跟進的 05/15 10:43
推 alaza: 沒用啦~~~農民身分超好取得~~地上養隻雞就可以被認定是務農 05/15 10:46
推 j68345517: 能過也不簡單 05/15 10:49
※ 編輯: ChiuYi5566 (59.125.181.230), 05/15/2015 10:55:43
噓 lazyming: 權貴要炒地皮的時候自動變身三歲自耕農 05/15 11:12
→ syp: 經營民宿 直接拆除 誰敢? 05/15 11:27
→ shintz: 聖雯:還好我三歲就有資格了 05/15 11:37
推 mecca: "或實際務農者" 這點就是漏洞 05/15 12:15
→ liaomy: 實際務農要有清楚量化證明 不然爭議很大 05/15 12:39
→ liaomy: 根本沒有農民身份證明 05/15 12:40
→ liaomy: 即使有農保 沒在務農的也一大堆人 05/15 12:40
→ liaomy: 加強查緝農地工業用比較實際 05/15 12:42
→ liaomy: 路邊一堆工廠 修車廠 通通在農地上違建 先處理這種明顯的 05/15 12:43
→ liaomy: 不過這不牽扯法規 牽扯執行率 05/15 12:44
推 loki1789: 05/15 1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