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Gossiping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原po誤會了, 這條辦法從綠色執政的2002年就制訂,原先的條文中就允許大陸自然人買地。 而這條辦法歷經了兩次修正: 一、2009年,這次的修正恕小弟看不出它的差異; 二、2010年,這次的修正有三: 1.從原本沒有限制的自然人,限制為不得擔任大陸黨軍政職務(第4條); 2.增加限制要滿3年才能移轉不動產(第6-1條); 3.增加限制投資人需要經濟部同意才可以申請(第9-1條)。 您附上的圖是依據最初版條文14條規定,要做總量的管制。而這次和上次的差異如下: 1.增加限制「同棟或同一社區之建物,以總戶數10%為上限」; 2.增加規定「直轄市、縣(市)政府在送件時,如何辨別誰是在總量限制內的遊戲規則 (詳細可參考http://www.land.moi.gov.tw/law/chhtml/openframe.asp?lid=4474) 小弟不才,也是今天晚上才研究這個條文,如果有其它看法,歡迎告知,謝謝 ※ 引述《kkker (kkk)》之銘言: : 剛在01看到的,請問法律強的大大可以解釋一下怎麼回事嗎?是原本只能公司買台灣地, : 現在連個人都可以了嗎? : http://m.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56&t=4317040 : http://i.imgur.com/90VWOlN.jpg : 補充:大陸地區人民在台取得設定不動產辦法 : http://www.land.moi.gov.tw/law/CHhtml/mainframe.asp?LCID=286& : 八卦板務請到 檢舉板詢問 : 張貼問卦請注意,內容是否過少,是否有專板,本板並非萬能問板。 : 一天只能張貼 兩則 問卦,自刪及被刪也算兩篇之內, : 超貼者將被劣文,請注意 : 本看板嚴格禁止政治問卦,發文問卦前請先仔細閱讀相關板規。 : ↑看完提醒可刪除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4.98.17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27215764.A.062.html
x001611: 陳水扁不意外 他本來就是漢奸 03/25 00:59
wind0083: 吱吱會無視這篇,然後繼續高調第一篇 03/25 01:03
x001611: 台灣會這樣就是因為選了陳跟馬 03/25 01:05
x001611: 一個不承認自己的國家 一個承認一個中國 03/25 01:06
s72005ming: 八年遺毒 03/25 01:42
kinggbic: 陳水扁在前,馬英九在後,一起做愛台灣的事 03/25 04:31
kingRAY: 或者可以這樣看,居住是基本人權之一,還是要有辦法處理 03/25 04:34
wwqqww: 綠色執政時期還是藍色國會阿 台灣大問題就是國會沒輪替過 03/25 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