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Gossiping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lawrence1129 (123   ￾ N￾ ￾)》之銘言: : 我這真的是誠心發問 : K黨一直說公投綁大選不好 : 揪竟是不好在哪裡 : 又說公投是選舉操弄 : 又到底是操弄了什麼 : 有沒有一個明確的解釋?? 工頭的確是種操弄 天天把人民掛在嘴上的KMT在公頭髮第三十條加入了這一項 "投票人數不足前項規定數額或未有有效投票數超過二分之一同意者,均為否決" 這是造成台灣目前所有的工頭全都否決的主因。 操弄一: 不領票就會降低有效票百分比=>不領票等效於投下否決票 =>不領票的行為根本就是"亮票" <--真搞起來公頭髮根本違憲 操弄二: 11人的社會裡有8個人是贊成方3個是反對方 但是各只有5和1人願意去投票,願意去投反對的那個人只要在家睡覺 馬上幹掉其他五個人 <--票票不等值 精闢的數學分析請見洪朝貴老師的說明 (不會縮) http://blog.ofset.org/ckhung/index.php?post/081-discontinuity 工頭可以設門檻 設1/2也很直覺 但他媽的為什麼不到1/2就是否決 為什麼不是不到半數則為"未定(pending)" 加入這一句的目的是什麼大家來推敲一下。 在此我也要來操弄一下公頭髮 可以列入八卦 我把公投入連的議題改為"您是否贊成政府以台灣以外的名義申請加入聯合國?" 如果領票人數不到一半則按照第三十條應作何處置? “否決“該議題 -->公民決議政府申請入聯不可使用台灣以外的名義! 這下就換KMT用盡手段動員領票,DPP就坐著喝茶就好。 八卦就是DPP的數學也沒多好,這邏輯錯誤已經幾年了還沒看出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4.50.225
AssTT:=========難道沒有維持現狀的公投嗎........... 03/18 01:18
qilar:樓上你可以什麼票都不要嶺阿 03/18 01:19
chiwa:有人說不統不獨不武,一堆人不信,作人失敗 03/18 01:19
goodga:都不投的人,最惡劣 03/18 01:20
Kunoichi:八卦是DPP想改變舉手也舉不贏吧 03/18 01:19
Shizuku:這篇原po比某些政治人物聰明很多 XD 03/18 01:19
Gmo:天真,就算你的提議過了,政府也不用執行啊 03/18 01:20
Shizuku:我也覺得不到半數就是否決很機 我不投票不代表我反對阿 03/18 01:20
Shizuku:這條規定才是真正忽視不投票的人的心聲吧!!!!!!!!! 03/18 01:21
Gmo:公投根本沒法律效力,公投說不買軍購還不是照買 03/18 01:21
Shizuku:我不投是因為我不爽目前的公投方式 不是我反對該議題!! 03/18 01:22
kaky:如果沒有這條每一個公投都過你比較爽? 03/18 01:23
Shizuku:to樓樓上 印象中軍購公投結果是不成立 不是反對吧... 03/18 01:23
PackinGo:樓上 既然都不投票了那別人為何還要別人在意你的意見? 03/18 01:23
Shizuku:kaky 反對跟未定案的意義差很多.......... 03/18 01:24
kaky:更有趣的是K黨跟D黨各搞一個相反的公投靠基本盤都過了 03/18 01:23
Shizuku:不表態是我的意見之一阿 為什麼要擅自定義我的意見 03/18 01:25
kaky:拜託自己去看一下法條好不好... 03/18 01:26
kaky老兄你真是有看沒有懂......
YAUN:呵 這個題目一定被顧面桶擋下來。 03/18 01:29
kaky:一個不到1/2人願意去投的工頭本來就不應該有意義 03/18 01:31
否決是不是一種意義?
Shizuku:不懂kaky的意思為何?? 我就是覺得認為不投=反對的規定 03/18 01:31
Shizuku:不合理 = = 不能解讀為不願表態嗎?? 03/18 01:31
kaky:你要怪的是另外三各贊成的人為什麼不去投票 03/18 01:32
Shizuku:kaky兄 現在就是我認為 未過半的結果 應該代表此次公投 03/18 01:32
Shizuku:不具意義 而不是代表人民不贊成此次公投的議題 03/18 01:33
kaky:投票結果不成立也合理因為只有不到1/2的人同意決定Y 03/18 01:33
kaky:不投等於否決 這是法律的法校規定不是你認為我認為... 03/18 01:34
我要解釋到你看懂為止 你是不是已經讓否決方佔有先天優勢? 那我將議題命題反過來敘述 原本正方就變反方 那到底要用什麼方法敘述才公平? 這樣詭異的公頭髮是個穩定的法條嗎?
Shizuku:蛤????? 所以現在不就在討論這條法律不合理嗎??????????? 03/18 01:39
Shizuku:那到底是在吵什麼?????????????????????????????????????? 03/18 01:40
kaky:操弄二:11人裡有3個Y,2人N,1廢票,5人不投 結果通過? 合理? 03/18 01:36
我有說不到1/2領票但是贊同率高就是通過嗎? 請不要有預設一定只有兩種結果
Shizuku:文章是在反"未通過=反對" 不是在反1/2門檻 ok? 03/18 01:42
kaky:最好是搞了各投票結果是沒辦..... 03/18 01:44
未決 也是一種民意 表示這議題還需要持續討論辯論取得共識
Shizuku:我個人認為結果等於沒辦 比 擅自將結果等於反對好 03/18 01:45
kaky:拜託這不就叫自欺欺人?投票決定這次沒投 03/18 01:46
kaky:拜託依共有過半的人去領票誰說沒有過半的? 03/18 01:48
Shizuku:明明就是尚未有定見變成反對 這才是自欺欺人吧 03/18 01:48
kaky:6/11 哪叫未過半? 03/18 01:49
你被二元論制約了 舉例: ptt鄉要設立焚化爐,八卦里和正黑里都積極申請 鄉民舉辦工投 列出兩欄 八卦和正黑 投票結果 領票人數不到一半? 請問否決該否決八卦里還是政黑里? 還是其實鄉民希望各建一個焚化爐處理發文垃圾? 還是其實鄉民屬意表特里和棒球里? 還是鄉民其實無所謂 f7說在哪裡就在哪裡?
kaky:沒有意見的也可以去領票投廢票啊沒規定不能投廢票 03/18 01:49
Shizuku:那我不懂你要表達什麼阿 你說狀況不管造現行規定 03/18 01:50
Shizuku:或是我跟原po所期望的"未過半=未決" 都是通過的阿 03/18 01:52
kaky:11人裡有3個Y,2人N,1廢票,5人不投 有過半投票結果通過 合理? 03/18 01:55
kaky:你說"未定"好那到底表決的事是可以做還是不可以做? 03/18 01:56
kaky:舉例來說未決那到底是要不要以台灣名義加入UN? 03/18 01:58
未決政府就應該繼續辦公民辯論 直到達成最後多數共識 如果該議題實在很無聊 不值得工頭 那本來就不會有人去連署
kaky:因為未決所以可以繼續推動?那根同意的差別?因為未決所以不可 03/18 01:59
kaky:以作?那根否決有什麼不同? 03/18 02:00
Shizuku:你說的這個情況 不管哪種規定都是通過阿 不合理在哪??? 03/18 02:00
Shizuku:咦 但是公投不是只是代表民意嗎 又不是確定要怎樣做?? 03/18 02:01
YAUN:所以公投沒過有N年不得再辦同樣議題的規定 讓大家在整理意見 03/18 02:01
Shizuku:你說的"是否以台灣名義加入UN"未決 03/18 02:02
Shizuku:可以解釋成台灣人民覺得現在不適合談論這個議題阿 03/18 02:03
Shizuku:對我來說 "以台灣民意"就是偷渡台獨 03/18 02:03
kaky:11人裡有2個Y,1人N,2廢票,6人不投 過半投票同意結果通過 03/18 02:03
Shizuku:我不反對但不想在這時候表態呀 這樣不行嗎??? 03/18 02:04
vizjeco: 原PO這問題就要去問藍色立法院了~ 03/18 02:04
Shizuku:你說的狀況跟我的立場沒有衝突呀 如果你認為同意比例過少 03/18 02:05
Shizuku:不可代表通過 那再加一條超過幾趴同意才算成立 03/18 02:06
Shizuku:其他都算未決好了 @@ 03/18 02:06
kaky:所以只要有3/11,2/11 民意就可以同意去做改變是很合理的? 03/18 02:06
Shizuku:我的立場是 明明結果是"未決" 就應該讓他"未決" 03/18 02:07
Shizuku:而非擅自定義人民的意見 03/18 02:07
kaky:你有沒表態不重要重點是表決的事情要不要去做 03/18 02:07
Shizuku:你的問題我回答了 我認為跟我立場並無衝突 03/18 02:08
kaky:所以到底要不要加入聯合國?你一直"未決"... 03/18 02:08
你一直掛念聯合國 那你就去工頭表達一下 我這篇要表達的是第三十條的荒謬
kaky:因為表決的結果是"行政"或"立法"的依據!! 03/18 02:10
Shizuku:所以啦 我之前就說公投本來就是民意表現而非決策 03/18 02:09
kaky:不在於你表態與否 03/18 02:10
Shizuku:不管結果贊成反對還是未決 最後還是政府去做決策呀 03/18 02:10
kaky:那麻煩你先去把公民投票的意義搞清楚如果花錢只是搞"民調" 03/18 02:11
Shizuku:你說的跟我說的也沒有衝突呀 政府要在未決的情況下 03/18 02:11
kaky:那還是省省吧... 03/18 02:12
你覺得工頭很花錢沒關係 我只想問: 你覺得30條為過半就否決的規定合理嗎?公平嗎?
Shizuku:推動"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 有多少正當性 03/18 02:12
Shizuku:本來就是政府自己去評估的 03/18 02:13
Shizuku:我是不懂為啥為絕不算意見啦 向你說的"以台灣名義入聯" 03/18 02:14
Shizuku:我是很認真的覺得未決是我最希望的結果 03/18 02:15
kaky:拿法律案的複決來公民投票就知道你的"未決"荒謬性了 03/18 02:15
kaky:未決的結果到底法律有沒有通過? 03/18 02:16
未決的法律會把它寫到六法全書裡面嗎? 不寫進去就表示被否決掉了嗎?也許是鄉民對其中標點符號有意見啊 在辦幾場公聽會辯論會修正掉再工頭一次啊
Shizuku:那難道未過半=否定會比較合理嗎??? 03/18 02:17
Shizuku:奇怪耶 法案的決定跟公投是有相同意義的嗎 03/18 02:18
kaky:未過半直接否決很合理,另外過半同意卻未有廢票門檻應該修正 03/18 02:18
Shizuku:法案當然是要求一個"要不要通過"的結果 公投是嗎... 03/18 02:19
kaky:你有沒搞清楚公明投票是要幹什麼的?是要直接民權的實施 03/18 02:19
Shizuku:你說的前提要公投的意義相當於法案決議的投票才成立吧 03/18 02:20
kaky:最重要的就是法律案的創制複決! 03/18 02:20
工頭對公共議題更重要 如果一個議題有三個選項 你到底要“否決“掉哪一個?
kaky:你還要再辦幾次不就是把法律的效力給暫停了?差別只是停多久而 03/18 02:23
kaky:公投不是"民調"沒有選擇題只有是非題,麻煩去把基本觀念釐清 03/18 02:24
你對照我舉的焚化爐的例子 三個里增取設置 請問你要否決掉哪個里? 還是選項超過兩個就不能工頭?
kaky:另外沒有什麼法律寫進六法全書這件事...跟法律效力無關... 03/18 02:26
※ 編輯: ethanjava 來自: 61.224.50.225 (03/18 02:29)
kaky:六法全書只是書商賺錢出的"合輯".... 03/18 02:27
Shizuku:可是我還是不懂為啥一定要"未過半=反對" 03/18 02:29
Shizuku:為啥不能有"未決"選項 這樣的話 就"台灣名義入聯"的例子 03/18 02:30
Shizuku:豈不就變成了公投案一提出 人民就非得表態不可???? 03/18 02:31
Shizuku:那樣豈不是要在公投這項公投案前 先來個要不要公投的公投 03/18 02:31
Shizuku:因為我覺得就這個議題覺得不表態最好的人應該不少吧 03/18 02:32
Shizuku:如果公投意義跟法案決議相同的話 那我覺得這個議題根本不 03/18 02:35
Shizuku:該拿來公投的..........@@ 03/18 02:36
ethanjava:......停了 03/18 0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