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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aul5566 (忠肯的五六)》之銘言: : 剛睡醒 發現有女鄉民寄信給我 說自己權限不足要本魯代波 : 本魯剛好政治立場跟她相同 就義不容辭啦! : ==代波分隔線== : 小妹我上個月去高等法院作證 作證的時候有提到自己曾經去過中國留學 : 結果審判長陳筱珮突然發神經說"你要講大陸 不可以講中國" : 我當然覺得莫名其妙 就很自然說"我認為中國跟台灣是不同的二個國家" : 結果恐龍法官陳筱珮又繼續抓狂說"這裡是中華民國的法院" : 我當時真的很怕被當成藐視法庭被抓去關 所以不敢再說什麼 : 但是我一直覺得不服氣 中華民國明明只是流亡政府 : 陳筱珮只是流亡政府法院裡的法官 到底在得意什麼??? : 再說 我認為台灣跟中國是不是同一個國家 根本跟我去作證的案情無關 : 她幹麻把她的政治立場加在我身上 很奇怪耶!!! : 有沒有台灣高等法院的陳筱珮法官大中國主義的八卦? 她也是9.2嗎? : ==代波結束=== : 恐龍法官 不意外 wiki: 恐龍法官為台灣社會新近產生的名詞,意指司法界「活在恐龍時代」的法官,取材自遠古 的草食性恐龍對現實反應緩慢的刻板形象,藉以形容部分法官與社會常識或價值觀嚴重脫 節的法條解釋與判決結果。以往被形容為恐龍法官或恐龍判決的判例均與婦女人身侵害判 決有關,但目前已被用來廣泛的指稱所有不符社會期待的裁決結果。 我比較好奇該案的內容跟判決結果,恐龍法官並不是個正面的詞彙。 如果真的亂判比改正詞彙嚴重多了,這種法官理應譴責。 到時上法院記得先上來問,靠輿論撐一下應該比較安全。 -- 雨の中、傘を差さずに踊る人間がいてもいい。 自由とはそういうこと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18.105.13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24301718.A.C71.html
scarbywind: 於法無據,謝謝指教 02/19 07:33
hcbr: 沒錯,我也認為原原PO對"恐龍法官"一詞有認知錯誤,誤用了 02/19 07:42
hcbr: 政治立場是個人自由,只要他忠於職守沒有亂判,就不叫恐龍 02/19 07:44
JeanSijhih: ROC若亡,退休金泡湯,司法官重考,知道? 02/19 07:48
billy19: 中肯解釋,原po頗呵 02/19 19:45
happy138: 涉嫌教唆證人作假口供,涉嫌竄改筆錄, 02/19 20:32
happy138: 恐龍法官當之無愧! 02/19 2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