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nkeydry (monkeyd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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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新聞] 助女騎士就醫 被反咬肇事索賠
時間Sat Sep 12 23:27:50 2009
在大陸也時常出現類似情況。
最轟動的就是“南京彭宇案”
以下出自wiki
zh.wikipedia.org/zh-hant/%E5%8D%97%E4%BA%AC%E5%BD%AD%E5%AE%87%E6%A1%88
2006年11月20日,南京市民彭宇陪同一名徐姓老太太前往醫院檢查,檢查結果表明徐
姓老太太脛骨骨折,需進行人造股骨頭置換手術。徐姓老太即向彭宇索賠醫療費
,遭到拒絕,並在各種調解失敗後,于2007年1月4日在鼓樓區法院提出民事訴訟。
據彭宇本人稱,當時其在公共汽車站發現一名老太太跌倒,馬上跑過去將其扶起並送
其去醫院檢查。
而據徐老太太稱,“我當時親眼看到他撞到我的!”並表示, “我們老兩口都有退
休金和醫保,兒子在公安局工作,不是說承擔不起醫藥費,只是要討回一個公道。”
事件的高潮在于法官奇妙的判決書:
2007年9月5日,南京市鼓樓區法院對彭宇案做出了一審判決,稱“彭宇自認,其是第
一個下車的人,從常理分析,他與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較大”,並判斷
“如果被告是做好事,根據社會情理,在老太太的家人到達後,其完全可以說明事實
經過並讓老太太的家人將她送到醫院,然後自行離開。但彭宇未作此等選擇,他的行為
顯然與情理相悖”。
有了這樣的判決,于是很多人從此都不敢做好事了,因為“顯然與情理相悖”
于是現在:
“2009年2月22日,一名75歲南京老漢在下關區三汊河公交車站下車時,跌倒在公交車
後門爬不起來,身後的乘客不敢上前救助,老漢大喊:“是我自己跌的,你們不用擔
心。”,這時才有乘客敢上前救助他。”
“2009年6月2日,一名七旬老人倒在南京浦口區江浦街道市民廣場地上,口吐白沫動彈
不得,可是20分鐘內,周圍圍了一圈人卻沒人伸出援手。最後,城管隊員小趙喊來了
救護車把他送到醫院進行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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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1.229.176.142
噓 ioopoo:沒有理由 就是想..... 09/12 23:28
噓 lucifax:以後誰敢救人 09/12 23:29
噓 taiwan2000:426新聞貼來幹嘛? 09/12 23:29
推 YMSH205:大陸就比台灣先進多了,直接告訴你人性本惡,簡單明了 09/12 23:29
→ lucifax:如果那個老漢死了 家人不認帳怎麼辦 09/12 23:29
→ skybuoy:所以台灣法官跟426水準一樣? 似乎是差不多的 09/12 23:30
推 jwjeng: 兩岸都是一家人嘛 09/12 23:30
噓 Tmac:426不意外 09/12 23:35
噓 davudpu:426 09/12 23:36
推 FightYourMom:一個腦殘判決,對社會造成的傷害是想像不到的 09/13 00:02
推 Hrich:沒用大腦的人才會反射動作想噓 09/13 00:10
推 churayed:關鍵字 "兒子在公安局工作" 證明全家流氓 09/13 00:28
推 osodudu:哀..我都哭了 09/13 0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