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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aveme (hihi)》之銘言: : 推 plamarshall:有沒有不管實際實踐只會鑽故紙堆的八卦? 07/14 09:24 : → plamarshall:念了半天國際法沒有人告訴你『實踐最大』嗎?哈 07/14 09:24 : → plamarshall:我一推文就跟你講,國際法『實踐最大』,紙本參考用 07/14 11:00 有沒有人一直強調國家實踐在國際法位階中最大,卻不知道國家實踐也是要等到有 「許多」國家實踐的例子才能成為習慣國際法並被接受的八卦? 只有一兩個國家「實踐」,就想要否定既有的習慣國際法和條約法,不要說國際法學者, 就是所有的強國也不敢公然這樣。 認為靠少數幾個國家實踐就可以取代習慣國際法與條約法,不只是對國際法的認識不清楚 而已,簡直就是對1648年以來的整個國際體系的發展毫無常識。不過說真的,在中華文化 底下的人要熟知條約體系確實具有很大的先天困擾,因為中華文化不重視法的價值與發展 ,自然對於條約體系覺得格格不入,容易拿條約體系中跟自己文化裡面類似的現象來以偏 蓋全。 今天你可以說還是拳頭大說話最大聲,大家喜歡以美國未經聯合國授權就出兵伊拉克作為 例子,不過問題在於,美國這樣一個「實踐」,有沒有改變其他國家對於1945年以來聯合 國憲章使用武力的概念呢? 如果美國的這些實踐確實改變了國際上各國對於使用武力、習 慣國際法與條約法的態度,那才能說國家實踐的效力大於習慣國際法與條約法,紙本確實 只是參考用,具體的表現就是其他國家也效法美國的作法,但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至 今65年,有這種情況發生嗎?有哪些國家在還沒簽訂戰後和約之前就擅自合併敵對國領土 ?有哪些國家在還未遭到侵略,或受到實質攻擊,或不是經由被侵略國的邀請,就擅自發 動「先制性攻擊」?而且這些國家實踐已經多到被國際法院與國際法學者認為可以改變既 有的條約法與習慣國際法?實際上幾乎只有美國在幹這些事情,而且美國事後還不敢不提 既有的國際法跟搬聯合國出來替他自己辯護。 台灣的國際法地位這件事情也是這樣。美國的這個實踐並不能改變既有的條約法與習慣國 際法對於戰後和約對領土處分的效力高於戰前任何文書約定的規定,以此覺得美國的實踐 效力高於舊金山條約是不合理的。當然條約很多時候是對事後現實情況的追認,問題是在 條約體系中,你沒有條約白紙黑字寫出來追認,別人就有藉口不承認你的事實情況。國際 法跟很多法律一樣,國際法院的法官有時也不願意處理政治因素介入太深的事情,但這不 表示那些事情的現象不可用國際法的規定來解釋是否合法或違法。所以如果立論的根據是 實踐的效力與既有國際法體系的效力差異,那在還沒發生已經有許多國家也做過的國家實 踐足以取代既有國際法體系之前,就不要拿什麼實踐最大的說法出來對抗既有的條約法與 習慣國際法,這樣說只會讓人覺得在這方面的認識實在是很淺薄而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170.116
carterdunk:因為吱吱太多 07/14 12:04
tony121010:end 07/14 12:04
kany13031:這一篇文章值 274 元 07/14 12:04
sagarain:zzz 07/14 12:05
GuoJia:去跟總書記講 07/14 12:07
rainjay520:《經濟狀況》清寒 07/14 12:09
RACINGHEART:professional 07/14 12:10
morrischen2:當年DPP在野都不監督 才會退出聯合國的 07/14 12:11
douge:再多文章還是得去問美俄中 別浪費時間了 07/14 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