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ermanwing: 有講跟沒講一樣 04/07 10:15
→ einard666: 這問題只有一個點 是老婆先任職還是老公先任職 04/07 10:18
根本不是先後任職的問題
而是實質影響力、隸屬關係建立的問題
簡單講
只要官當到夠大 就不能 沒有誰先後任職問題
周美青女士當兆豐金法務處長早於馬英九當總統
為何她要退休
就是因為她老公官夠大
會產生影響不論是她老公影響他或者是
人家要透過她影響她老公
到目前為止 我還講得很客氣
推 blaz: 先後沒差,迴避就是看當下權力結構 04/07 10:20
→ blaz: 不然馬囧難道是先當總統,周美青才當法務嗎 04/07 10:21
很簡單
朱台英可以不迴避
那就請嚴德發下台
這法注定就是只能兩個存在一個
當年如果周美青女士不迴避
馬總統可能就無法就任總統
→ einard666: 因為法規上老婆先任職的就沒有關係 沒在用實質影響論 04/07 10:27
哪一條講先任職沒有關係?
→ einard666: 當年如果周美青不迴避 騜上依然是騜上 04/07 10:30
→ einard666: 任用法第26條 應迴避人員,在各該長官接任以前任用者, 04/07 10:32
→ einard666: 不受前項之限制。 04/07 10:33
他老婆不適用公務人員任用法 205內只有軍職跟生產基金下的評僱人員
然後
利益衝突迴避法是特別法
有特別規定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之迴避,除其他法律另有嚴格規定者外,適用本法之規定
也就是衝突法說不行、任用法說可以
以衝突法為準
→ einard666: 那我只能說 你該好好先去看看他老婆到底適用哪部法 04/07 10:38
→ einard666: 法規上就是有這種老婆先任用就可以不用迴避的規則在 04/07 10:38
→ einard666: 任用法有寫 其他法就很可能也有複製過去 04/07 10:39
先搞清楚 普通法 跟特別法再來講吧
歡迎硬凹
→ einard666: 利衝法的迴避也不是要叫人辭職退休 你真的該好好看一看 04/07 10:42
沒叫他辭職退休
問題是根本沒地方讓她去
她不走 就是嚴德發下台
或者連續罰 罰完 一樣下台
推 joanying: Buyer 04/07 10:44
→ einard666: 何況退一步講 利衝法的罰則只有講到罰錢 04/07 10:45
你確定你有看過衝突法嗎?
→ einard666: 我只能說 你對於什麼叫迴避 根本上認知就錯了 04/07 10:46
那請你教教我 什麼叫做公職人員利益衝突法上的迴避?
忘了講 我會講退休一途還考量過其長久對於工作奉獻、家庭環境背景、
還有現況考量
→ ZABORGER: 哩咧供啥洨? 04/07 10:46
→ einard666: 你不是看過利衝法嗎 沒看到第10條跟11條嗎 有看懂嗎 04/07 10:52
→ einard666: 如果你要說停止執行該項職務=辭職 那我只能說 頗ㄏ 04/07 10:54
你如何避免?
第 5 條
本法所稱利益衝突,指公職人員執行職務時,得因其作為或不作為,直接
或間接使本人或其關係人獲取利益者。
更別講如果出現這情況
第 8 條
公職人員之關係人不得向機關有關人員關說、請託或以其他不當方法,圖
其本人或公職人員之利益。
→ einard666: 所以你告訴我好了 如果他老婆比他先任職了 04/07 10:57
他老婆不回避 嚴德發就下台
他老婆迴避 嚴德發繼續幹總長
講快點
現在他老婆買單
也夠本了 走舊制基數也穩了
家裡也不缺錢
→ einard666: 他後來任職有圖了他老婆啥利益?加薪?黑假?升遷? 04/07 10:58
→ einard666: 如果有這些情況 那我同意你要拿利衝法來研究 但有嗎? 04/07 10:59
→ einard666: 或者是你有關說 請託 不當方法的證據?快找媒體爆料阿 04/07 10:59
不是已經在討論了嗎?
我所知道的跟掌握的
還在看狀況 是不是要直接掀
→ einard666: 至於你一直講的 如果只因當上部長總長他老婆就要辭職 04/07 11:01
→ einard666: 那就是我說得 不好意思 依法行政 不用辭職唷 啾咪 04/07 11:01
你說的不是已經被特別法打槍了?
※ 編輯: staff23 (220.135.225.118), 04/07/2015 11:05:03
推 minbyminby: 04/08 1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