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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怪了。不是說要「交流」的嗎?怎麼「交流」到最後變成對方得全盤接受「中國的 演出文化」?這樣是否就是所謂的「灌輸」或「教育」對方?   前面不是還挺認真地說著:   「音樂毫無疑問是一種文化,喜歡音樂當然也是不分媚不媚外的。    但如某位先哲所言:音樂無國界,但音樂家是有國界的。    這句話還可以擴充一下:音樂無國界,但音樂文化是有國界的。」   「這個音樂文化很明顯就不僅僅不只是那些音符本身而已,還包括音樂的表達,    表達音樂的那些人,表達的方式,表達的器具,表達的氛圍。這些都屬於這種    音樂文化的範疇。」   到文章後段卻反說:   「我們中國文化中與洋人迥異的核心部分就是一個詞:熱鬧」   「我們看演出尤其是上千年深植民間的看戲文化的特點就是熱鬧,俗稱看熱鬧。」   「中國人走到哪裏都喜歡招朋引伴,三五成群,歡聲笑語,熱熱鬧鬧。」   「這一個“鬧”字就是我們中華文化的根。」   「他可以說遍佈我們大部分文化活動的深處,如果哪天我們的婚禮安安靜靜,每    個人都莊嚴肅穆,吃完飯了各自拜拜,難道你不覺得怪怪的嗎?」   欸,我真的覺得怪怪的。倒不是安靜的婚禮怪,而是,滿滿的「我們」、「我們」 又是「我們」,不知道其他文化的「他們」到哪裡去了?   不是說:   「文化的交流需要尊重,但更重要的是 相互的 尊重!    不是只有我尊重你的文化,而你完全不必鳥我的文化。」   怎麼卻說對方應該:   「那麼是不是今後這種交流要先和中國觀眾多溝通,了解他們喜歡什麼,把古典    音樂的相關知識多做一些普及呢?」   「我希望這位音樂家能這麼反思,那將是真正的相互尊重的開始。」   也許,按照pttgangan的說法,那些「我們中國」的人不喜歡國外音樂;                          沒有共鳴。   但是,為什麼是用「我們中國」的文化來傳達給對方?      為什麼不是使用對方的方法來告知對方?   又,為什麼是要求對方理解「我們中國」的文化,而非「我們中國」去理解對方 的文化?   「文化交流的背後應該是相互的一種尊重和禮貌。」   「交流是雙方的,只有一方對另一方的單方面交流,不是真正的交流,那是灌輸”,    或者說“教育”,只有相互的尊重才是真正的尊重,否則只是臣服。」   以子之話勉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4.4.17 ※ 編輯: cabuy 來自: 218.164.4.17 (07/07 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