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k37440: 黨內互打免費 05/30 19:54
推 allyourshit: 所以郭爆料王藏了兩萬億在國外 私生子女也放國外 05/30 20:51
→ allyourshit: 就是怕被習反手出賣掉吧 王沒有跟習叫板的本錢 05/30 20:51
→ xeloss: 你是講1995北京市委書記陳希同貪污案吧 不是北京市長 05/31 17:23
我搞錯了陳希同的職位 感謝指正
→ xeloss: 這個人會被幹掉不是他貪 而是他想對六四事件轉彎 05/31 17:24
→ xeloss: 鄧矮子到死前最大的政治禁忌就平凡六四天安門事件 05/31 17:25
→ xeloss: 所以陳才被鄧矮子藉江澤民之手用黑資料辦掉 05/31 17:26
→ xeloss: 習近平現在不能棄王岐山 不論王是否乾淨 棄王就是自廢手腳 05/31 17:28
實際上陳希同當然不是因為貪的問題阿
但他被定罪的罪名卻是"貪汙"阿
這裡要說一下~
在江之前時代 毛 鄧之類的
CCP要鬥倒人 要拔某人的職位
是沒有在用貪污這個理由的 都是用政治路線鬥爭的理由
這時期的"罪名"都是以政治傾向為主
比如"右派" "走資派" 或者"陰謀威脅" "野心家"之類的詞
基本上要打倒一個人 要按上罪名或者扣帽子時
這時期罪名的選項裡面 並沒有"貪汙"這個選項
一直到了江時期開始 鬥倒政敵的罪名中 才開始出現"貪汙"這選項
且路線鬥爭之類的理由開始少了
到了胡時期 基本上鬥倒政敵時 已經不再使用"政治傾向"作為罪名
而是用"貪汙" "殺人" 之類的罪名
這部分 可以說是反映了中國國情與時代上的變化
※ 編輯: coober (115.43.61.193), 05/31/2017 22:5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