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a1052026: 本來就尊重啊 還是說甲甲認為尊重你們辦活動爭取權益就03/23 10:43
→ aa1052026: 一定也得要投同意票?03/23 10:43
你根本沒有權力用公家的權柄去制裁同志辦活動,這是最低的道德標準
對甲甲來說,投同意票只是賦予同志「基本人權」,只是基本尊重
但我不是同志,你去問問身邊的同志朋友吧
推 purplvampire: XDDD03/23 10:44
→ kouta: 我也尊重噁心肥宅一直在八卦板恐同03/23 10:44
→ cisbpmtw: 有人恐同嗎 噁同才對吧 恐同是同志自卑心態下的自慰用語03/23 10:46
推 pierrotmonam: 柯就一右派狗,得意於自己的狡詐。。。03/23 10:49
噓 fufufugogogo: 基本人權03/23 10:52
噓 vn509942: 基本人權是啥,解釋清楚,不要賣弄文字03/23 10:52
我不是法學專長,我認知的脈絡是同志主張的是婚姻自由權,是自由權的衍伸
推 purplvampire: 集遊法賦予政府審核你辦活動的權力,不爽去靠北立委03/23 11:04
→ purplvampire: 法治國家依法決定權力與否,不是誰說得算03/23 11:05
有道理,不過原文只是覺得柯粉柯黑急著講話很好笑
噓 jungle01: 殺人也是職業自由自由權的延伸喔03/23 11:30
→ jungle01: 跟蹤是行動自由 自由權延伸 還有釋字03/23 11:32
→ jungle01: 任何行為都是自由權所以任何行為都能做?03/23 11:33
這要吵下去三天吵不完啦!我只是轉述同志朋友的觀點
之後應該不會回推文裡的內容惹
※ 編輯: ilovptt (140.112.25.106), 03/23/2019 11:56:12
→ fanta912: 遊行不是台灣人的基本權力嗎?何時要看市長點頭? 03/23 12:02
噓 yumanatu: 尊重同性慾者的選擇不表示同意他們的做法 03/23 12:51
→ yumanatu: 恐同是同志自卑心態下的自慰用語,這句話說得太好了 03/23 1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