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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睡覺了,所以很簡單回一個關鍵問題。 ※ 引述《momocom (momocom)》之銘言: : 1.只有符合目前法令取的財產,才允許共產黨保有。 : 用台灣的情況來比喻,國民黨只能保有解嚴後歷次選舉的政黨補助款 : 和合法的政治獻金,其他一切歸公。 請問,你所謂「目前的法令」是什麼? 你的論點從之前到現在都有一個很明顯的現象,就是把還沒發生的事情當成已經發 生的。所謂只能保有「歷次選舉的政黨補助款和合法的政治獻金」的說法,沒有足夠 的法源依據。然後,我也想請教一下為什麼「黨費」和「黨員捐贈」這種項目,也要 算是不當黨產、必須歸公? 另外,你還特別註明是「台灣的情況」,那可否說明一下,德國將哪些視為是合法 的黨產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1.73.161.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431795556.A.9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