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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omocom (momocom)》之銘言: : ※ 引述《monopoliest (中肯無益於中出)》之銘言: : : 想睡覺了,所以很簡單回一個關鍵問題。 : : 請問,你所謂「目前的法令」是什麼? : : 你的論點從之前到現在都有一個很明顯的現象,就是把還沒發生的事情當成已經發 : : 生的。所謂只能保有「歷次選舉的政黨補助款和合法的政治獻金」的說法,沒有足夠 : : 的法源依據。然後,我也想請教一下為什麼「黨費」和「黨員捐贈」這種項目,也要 : : 算是不當黨產、必須歸公? : : 另外,你還特別註明是「台灣的情況」,那可否說明一下,德國將哪些視為是合法 : : 的黨產呢? : 1.黨費可留 : 2.人民團體組織法通過後,合法政治獻金可留 : 3.歷次選舉政黨合法補助金可留 : 4.平面出版文宣事業可留(中央日報等),這是參考德國政黨法 : 5.黨工薪資退輔年金等,對於黨產擁有最優先順序清償權 : 其餘一律收歸國庫 : 你要的法源依據,國民黨喪失國會主導權以後很快就有 「國民黨喪失國會主導權以後很快就有」,這不就是我一開始說的,把還沒發生的 事情當成已發生過的? 既然你說你是學法的,那請你自己想清楚,「四、五十年前某些行為的後果違反一 個未來才可能制訂的法律,要受該法律的規範」,到底是怎麼樣的一個法學概念。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1.73.161.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431824400.A.12C.html
sevenly: 很簡單啊 請參照德國處理納粹的法學概念 05/17 09:06
sevenly: 國民黨在李登輝完成政黨輪替後 本來可以避免此一命運 是 05/17 09:07
sevenly: 他們自己不知死活 自找的 05/17 09:07
lordowen: 那到底是甚麼樣的一個法學概念呢? 05/17 09:16
chungrew: 特別法優於普通法,因此特別條例將比普通民法優先適用 05/17 10:11
chungrew: 當然,大法官釋憲是一定會走的程序 05/17 10:11
chungrew: 我不贊成全面查抄特定政黨財產啦! 05/17 10:12
chungrew: 要做就應該從現在開始,所有政黨都全部黨產歸零重新起算 05/17 10:12
chungrew: 所有的政黨一體適用,不應該針對特定政黨,這樣就公平了 05/17 10:13
chungrew: 以後政黨活動的經費,由政府統一編列預算加以補助即可 05/17 10:13
appoo: 樓上說的也不錯,很符合公平正義 05/17 12:08
amozartea: 贊成Chungrew的作法 05/17 1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