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shuang (竹碳烏龍)
看板HatePolitics
標題Re: [討論] DPP:立委過半 立法抄黨產
時間Mon May 18 01:47:01 2015
※ 引述《ulycess (ulycess)》之銘言:
: 刑法有所謂間接正犯的觀念
: 也就是當某人可以利用權勢使其他人喪失自我意志時成為對方手足時進而殺人
: 那麼某人雖然沒有親自殺人,但是與親自殺人的效果相同
: 刑法教科書最常舉的例子是蔣孝武指使陳啟禮殺害劉宜良
: 蔣孝武雖然沒有親自殺人,仍成立殺人罪的間接正犯
不能這樣用的,你這樣用每個開槍的法警和判決死刑的法官都要被關
: 平等原則又可以分為法律適用的平等(法律下的平等)和制訂法律的平等(法律上的平等)
: 你說的是法律上的平等,那我稍微講一下法律上的平等判斷原則
: 基本上是這樣子
: 由於法律是由全民所選出來的代議士制定,代表全國最高民意基礎
: 違憲審查上司法權必須退縮(或稱為司法自制原則)
: 再者所涉及的僅有少數政黨,並沒有針對重大公益
: 審查密度上採低度審查標準(註)
: 因此可以推導出只要有說得過去的理由就可以了
: 至於針對解嚴前政黨取得的不當黨產有沒有說得過去的理由
: 我想應該不困難
重點少數政黨和何謂說得過去理由?
你忽略了國民黨不當黨產本身是經過國家法律所認可的行為,
也有很多平民因此獲利,在這個方面舊不能僅以少數政黨來模
糊焦點,總不能殺兩個死刑殺一個無罪吧
因此從這點來說本來就應該從嚴審查當時這個政策是否正確,
如果錯誤那麼所有因此獲利的人都必須繳回其不法所得
比方三七五減租,以經被大法官喊違憲,那麼當年因為三七五減租
獲利的人就應該繳出其不法所得,國民黨在此有獲利舊是不當黨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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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Grillfish: 法警和法官是依第21條阻卻違法 05/18 02:38
那麼江南案呢?就變成間接殺人?(笑
※ 編輯: mshuang (1.169.180.238), 05/18/2015 02:44:27
推 Scion: 還是那個老問題,KMT黨產被抄,你在崩潰什麼? 05/18 02:51
推 Grillfish: 我沒在討論江南案啊,只覺得你對阻卻違法的認知有誤 05/18 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