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d725 (凱道基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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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新聞] 吳敦義隨扈子 惡警撞死正妹 偕3警冷血滅證
時間Wed Feb 11 18:23:58 2015
※ 引述《chun0303 (chun)》之銘言:
: 三名官警涉及藏匿犯人罪,依《刑法》最重可處二年有期徒刑,
: 另三人也涉湮滅或隱匿證據,同法規定最重可處二年有期徒刑,
: 不過三名官警是公務員,會加重二分之一刑度。
: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50211/36382797/
最重處二年有期徒刑 翻成白話就是不會處到兩年(有期徒刑絕對不會處到最重)
藏匿犯人 湮滅證據 兩個加起來打個折 就算你公務員加重刑期 能判個兩年就很好了
然後刑期過半直接假釋 不到一年就可以出來 歡迎來到鬼~島~台~灣~
不愧是白賊義 不管是隨扈還是隨扈之子 都深得白賊真傳
天龍人撞死你一條命 爛命一條 你死老百姓還說那麼多幹嘛?
越來越覺得台灣的背景可以拍時代劇了
以前日本武士在路上可以隨意砍你平民不被問罪
現在台灣隨扈之子也可以在路上玩碰碰車撞死人一路官官相護
原來日本武士的制度傳承到了台灣啊 什麼時候上演忠臣藏跟七武士?
日本特殊兵種 日本武士
攻擊速度高 對特殊兵種有攻擊力加成
台灣特殊兵種 台灣隨扈
戰鬥力低 但移動力高 擁有藏匿 滅證 及施放陷阱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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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有連氏 號自耕農 然權傾朝野 善歛民財 民甚惡之
膺九三年末 時五都亂也 群雄並起 直指朝廷 騜甚憂矣
乃令連氏公子領王師 聚永和城下 欲伐其亂 面見勢有可為 乃披敵袍 懷洋銃 往刺之
至城下 面見公子 呼其名而辱其母 挾其身而環其項
公子不能拒 為面洋銃所擊 然未斃也 面欲復擊之 為公子身側俠客所阻 事遂不成
面見不成 乃呼 :「公子歛我錢財 當誅也」 當世稱其為「誅公子」 作詩詞戲曲 傳一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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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a1122334424: 你以為天龍人叫假的嗎? 02/11 18:24
→ jerrylin: 死老百姓可以去撞死吳敦義啊 看會判多久 02/11 18:24
推 eiw123: 台灣一直都是日本制度阿 只是是早期的 02/11 18:24
→ avgirl: 人善被人欺~~~~~~~~ 02/11 18:24
→ jerrylin: 爛命一條 光腳要跟穿鞋的打只能這樣打 02/11 18:25
→ Refauth: 你以為台灣人叫假的嗎? 02/11 18:26
→ ayeae: 台灣警察水準 02/11 18:27
→ eiw123: 台灣人自己就各種騎士了阿 不意外 02/11 18:27
→ hermanwing: 那麼多隨扈之子撞人嗎? 02/11 18:27
→ hermanwing: 去統計一下撞人的有多少隨扈之子再說話很難嗎? 02/11 18:27
我知道對有些人來說 用大腦思考很困難
一個隨扈有什麼特權 可以指揮警察滅證? 這當然是有更高層的特權力量介入
這個案子已經不只是隨扈不隨扈的問題了 是特權階級對平民百姓的欺壓
怎樣 今天就是隨扈滅證 還沒抓到上面 就有人出來忙著滅火
看來上面很急啊 接著大概就是要黃金切割了吧
推 solsol: 這種案子應該有退休金問題 主要差別在這吧 02/11 18:28
推 eaious: 寒假白癡都被放出來了? 02/11 18:31
現在學生真是勤勉 寒假放出來就急著打工領五百
※ 編輯: kid725 (106.104.38.4), 02/11/2015 18:38:02
推 Basa9: 這些特權階級天生就是一群畜牲...根本無藥可救 02/11 1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