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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長,沒耐心者請跳過) 「民主無它,個別而已;你是你,我是我,互不相屬,各自表態,形成有效意見。 但烏合之眾卻聚焦在特定一二人身上,關注其一顰一笑,醜態百出。」 現實上,我們因為各種主客觀因素或利害需求或不同理性程度等等無數原因,對於不同命 題賦予不同評價地位;你覺得很棒的,我可能覺得很爛,反之亦然。但概念上,所有命題 地位卻一律平等,這意思是說,命題本身不會有先驗性的優劣;優劣只存在於你我之間而 非概念之間。 殺死一隻狗,引人憤怒,但殺死一隻螞蟻卻波紋不興。這並不是因為這兩者命題地位具有 先驗性的價值高低,而是因為後天評價不同。一個社會的形成、發展與運作,自然不可能 "事先" 替大家決定哪些命題道德優先,故應獲得特殊待遇,因此,基本上,一個社會之 運作若有妥善存在的可能性,唯有關注所有命題形式,而非關注特定命題內容,因為內容 是說不準的,人為偏差的。 如果有人以一種純粹主觀甚至是社會機制運作之外的所謂多數決,來賦予某個事物優越於 其它命題的特殊道德地位,那意味著這套社會機制是無法存在的,因為機制之上竟還有個 太上皇式的、根據命題內容進行審查來給予不同評價地位的一套私密運作存在。 就像小說 "動物農莊 " 裏那些革命成功之後的豬一樣,豬仔們認為,因為自己的某種價 值優先性,所以他們決定立法保障有些動物比其他動物 "更" 平等。 之所以說它是私密(PRIVATE)運作,相對於公眾(PUBLIC);一套私密運作的特色是:不特 定社會大眾根本沒法掌握它,在這套私密運作中會產生何種結論、以及這套結論如何產生 ,全然說不準,全然不透光,比任何一種原初社會的運作都還要隱密,人家酋長如何產生 、如何決策,如何替換,總還是有個公眾依據。 那樣一種自以為多數便可為所欲為的私密運作方式,甚至連黑幫組織都還遠遠不如。人家 黑幫老大怎麼產生、堂口如何運作,總是都還有一套公眾性的規矩在。但那樣一種自以為 多數便可為所欲為的私密運作,卻完全不透光,大有一種立地為王的軍閥、土匪架式,簡 單說就是一種暴民概念。 再說,遊行人數究竟是警方估計的11萬人也好,或是自行灌水的50萬人也罷,仍然都只是 一小撮人。我講的一小撮人基本上並非以數人頭為依歸,而是以公私有別來判斷。今天即 便是2300萬人全數湧上街頭,它依然是概念上的一小撮,因為這套運作方式根本無從理解 、無從參與,它不是一種制度性可供遵循運作的一套機制。換句話說,不管人數多少,再 多也沒用,在一套私密運作下,它只是一群無法透過個別意志表達以有效形成集體意志的 烏合之眾。 民主無它,個別而已;你是你,我是我,互不相屬,各自表態,形成有效意見。但烏合之 眾卻聚焦在特定一二人身上,關注其一顰一笑,醜態百出。 暴民現象或烏合現象本身自然也無好無壞,但你不能一方面說要民主,一方面卻又熱烈擁 戴自以為多數便可為所欲為的暴民文化,兩者概念沒法共存。 暴民現象只當出現在更換整個體制之時。套句科哲流行用語,暴民現象無非就是革命,出 現在企圖轉變整個 "典範"(PARADIGM)、整套社會機制或整個政權之時,意味著此時我們 不要幹它媽的什麼民主法治了,我們只要人多,想幹啥都行。 我不反對革命,但因為某種非關價值的技術行政起而革命是低能可笑的;宣稱自己無罪更 是窩囊。革命是要砍頭的,怎麼會無罪?套句毛澤東的話,革命又不是請客吃飯。 這種自以為多數或自以為絕對正義便可為所欲為的心態,套句Karl Popper的說法,恰恰 是民主開放社會的敵人,一種過不慣現代社會文明生活的野蠻落後特徵。 這種自以為多數或自以為絕對正義便可為所欲為的私密運作如果行得通,那麼,我們唯有 透過打仗才有可能分出高下,因為它缺乏一套數人頭的機制,卻極度熱衷於打破敵人的頭 。 這種自以為多數或自以為絕對正義便可為所欲為的私密運作如果行得通,那麼,社會的發 展將陷入完全不可預測的狀態,它將失去一種基本的、穩定的方向,而訴諸於偶發的、私 密的各種隨機事件的任意發散,沒有任何公眾參與、藉以形成眾人意志的有效管道。 這種自以為多數或自以為絕對正義便可為所欲為的心態或私密運作如果行得通,我們還需 要政府嗎?大家只能想辦法形成自己的小軍閥,彼此對抗或戰鬥,想辦法用各種手段打破 敵人的頭,撕毀敵人的臉。 這種自以為多數或自以為絕對正義便可為所欲為的心態如果那麼高貴,那麼,任何一個獨 裁政權都很好辦事了。例如黨外時代,眾暴寡很普遍,俺是正義一方,多數一方,我要怎 麼整你蹧踏你都行。 例如,蔣經國1987年解除戒嚴之前,主張戒嚴根本就是所謂全民熱烈擁戴的共識,歷次民 調之共識程度均高達98-99%以上。剩下的1%-2%就是人人喊打的過街老鼠。 1986年5月19號,鄭南榕發起台灣第一次的群眾運動,目標是反戒嚴。我從頭參加到結束 ,持續至深夜。參加之前,風聲鶴唳,畢竟是史上第一次,你沒法預知後果將如何。跟許 多參與者一樣,我得事先寫下遺書,交待好後事,因為很有可能一去不回。 為什麼僅僅只是表達一種對於戒嚴的反對意見卻得冒著生命危險?難道不就是那樣一種自 以為多數或自以為絕對正義便可為所欲為的主流心態與暴民思維起了絕對作用。面對99% 的民意,你的意見不管在哪說出,都會讓你註定成為人人唾棄的過街老鼠,非常非常痛苦 。 可是,所謂民主或自由的概念難道不該就是捍衛少數甚至是僅僅1%的極少數?怎麼反而卻 聚焦、歌頌、鼓舞多數一方為所欲為的特權?我不太喜歡講陳腔濫調,但姑且套句伏爾泰 的話,我雖不贊成你說的話,但我誓死擁護你有說這話的權力。但是,那樣一種自以為多 數或自以為絕對正義便可為所欲為的心態卻以其多數蠻力及完全不見光不透明的私密運作 方式,視異己為敵,努力傷害少數人理應命題概念一律平等的存在空間,使之噤若寒蟬, 否則便以正義大旗及暴民洶湧之姿盡情給予傷害做為懲罰。 面對這樣一種自以為多數或自以為絕對正義便可為所欲為的私密大旗,當它如此凶猛時, 你能如何?當體制已蕩然無存,難道不就只能淪於鬥爭?就像泰國一年到頭各路群眾鬥爭 個不停那樣,各自宣稱是正義一方,因此可為所欲為,不從不敬者便是敵人;對於敵人當 然就是努力傷害之。這大約也就是台灣過去十多年來綠衛兵文化之縮影。 至於王丹先生講什麼邏輯不邏輯的,當然是一片裝模作樣的傻話。經驗世界跟邏輯怎麼會 扯上關係?就算自然科學或社會科學的推論也沒有人那樣推的。自己設定一個奇怪的答案 ,然後藉以推翻自己所擬定的奇怪前提與奇怪推論,這種思考品質,只能打零分。 不過,一個人不會思考並不是什麼需要譴責的事,需要譴責的是連理都不講,只想造謠攻 擊抹黑那樣一種自以為多數或自以為絕對正義便可為所欲為的暴民心態。 有人因為 A 理由搶銀行,基本上對此我沒啥意見,我有意見的是, A 理由據當事人自己 說很正義很正確,搶銀行難道因此就變得如此光輝燦爛?那我們是不是要把社會導向一個 根據內容辦事而不依據形式運作的野蠻叢林?只要某種內容合乎王丹先生所私密設定的幾 個條件,便是可歌可泣的民主壯舉。這種思維很原始,很復古,很像中古世紀宗教裁判所 那個年代來的人。 我很喜歡KARL POPPER這個人,也喜歡他的文筆和思路之清晰,但我倒不一定認同他的想 法。分析哲學上或科學哲學上的想法,百分之百不認同,至於政治哲學上的認同度雖高卻 也不是很高。他這方面最有名的就是 "開放社會及其敵人" 這本書。 我自認對於開放社會的敵人之認識也許要比他更深入一些,或許那是因為我親眼見識、親 身經歷反對開放的"敵人" 們怎麼打著開放紅旗反紅旗。台灣,美國,以色列,以及西方 列強等等這一大票所謂民主自由國家以及那些民主自由三句不離嘴的民主人士們,在在提 供給我們無數絕佳的例子。 (陳真,轉貼自巴勒斯坦若雪網) ※ 引述《yahootony (唬泥)》之銘言: : https://goo.gl/ndtxjZ : 王奕凱FB: : 邱議瑩:「你們太陽花已經崩潰了!」 : 嗯,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2.224.24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11171517.A.D93.html
LYS5566: 講人話 11/20 1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