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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unterxx (hunterxx)》之銘言: : ※ 引述《wozai (我宅)》之銘言: : : 看管中閔的案子拖到現在,藍綠沒幾個人把話說清楚,都在扯東扯西扯意識形態,實在很難看。所以我整理管中閔案中的法律爭議點給大家參考,希望有助於大家了解管中閔案。 : : 以下會提到幾個點: : : 1.大學教授究竟能不能兼職? : : 2.管中閔究竟有沒有違法? : : 3.管中閔派跟教育部派的論點分別是什麼? : : 正文開始 : : 大學教授到底能不能兼職? : : 原則上,依據《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4條規定, : : 「專任教育人員,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不得在外兼課或兼職」 : : 所以理論上,大學教授是不行兼職的。 : : 但如果「法令另有規定」,只要大學教授符合相關規定,就可以合法兼職。 : : 而這次管中閔兼職案,管中閔是引用哪個法條呢? : : 其實管中閔是依據《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第3條第1項第5款第1目規定: : : 「教師兼職機關(構)之範圍如下: : : 營利事業機構或團體:1. 與學校建立產學合作關係者。」 : 根據你的法令 可不只是建立產學合作關係 : 還有學校有營利事業持股也可以 : https://tinyurl.com/y9qgmshd :   (五)營利事業機構或團體: :     1、與學校建立產學合作關係者。 :     2、政府或學校持有其股份者。 : 而台大持有多少台灣大股票呢? : https://tinyurl.com/y9avboew : 而且台大校務基金的投資,讓台大已經成為上市公司前十大股東了,根據公開資訊觀測站 : 資料顯示,台大基金持股華票金達6792張,已成為中華票券的前10大股東,對董監事改選 : 有一定的影響力。持股次多的是大約3千多張的中鋼,去年貢獻台大293萬元左右股息收入 : ,再來是中信金的2千1百多張,1千9百多張的亞泥34、1千7百多張的台灣大。 : 而2017年(去年)分紅1000多萬 : 可見持股早在2016年就有了 : 所以台大建立產學關係 是管兼職 必要事項嗎? : 恐怕不是唷?? : 那又哪裡違法?? 如果管老師引的是《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第3點第1項第5款第1目之規定 「1、與學校建立產學合作關係者。」,那應該就如同懶人包作者論述的一樣,看時間點 有沒有先簽產學合作。 Hunterxx大大提到有可能從第2目「2、政府或學校持有其股份者。」切入,如果管老師 有引的話,我是有一些疑問,想請教各位大大。 因為《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第4點第2項規定: 「教師至前點第一項第五款所定營利事業機構或團體兼任董事、監察人 或獨立董事,除應符合前項規定外,並應符合下列各款規定之一:   (一)依公司法規定,指派教師代表政府或學校股份兼任營利事業機構 或團體之董事或監察人。   (二)依證券交易法或期貨交易法規定,由主管機關指派,或由董事會 遴選,經主管機關核定之非股東董事或非股東監察人。   (三)國營事業、已上市(櫃)公司或經董事會、股東會決議規劃申請 上市(櫃)之未上市(櫃)公開發行公司之獨立董事。   (四)金融控股公司百分之百持有之銀行、票券、保險及綜合證券商等 子公司之獨立董事。   (五)已於我國第一上市(櫃)之外國公司或經董事會、股東會決議規 劃於我國申請第一上市(櫃)之外國公司之獨立董事。」 不知道台大有符合第4點第2項規定嗎? 另外,管老師是引第3點第1項第5款的第1目還是第2目阿? --
zzzzz843:先說妳同學就是妳06/05 01:44
就是這位>_< 請大家支持他!
XXXXGAY:他要是選上八卦版主,我就幫你肛了他。06/05 01:48
zzzzz843:感謝4X貓背書 (脫褲扭肥臀中)06/05 01:50
XXXXGAY:..................06/05 01:5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9.143.11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25172299.A.37A.html ※ 編輯: zzzzz843 (140.119.143.111), 05/01/2018 18:59:08
TigerLily: https://i.imgur.com/vK1Cvh4.jpg 05/01 19:02
Jameshunter: 股東會時以53.47%通過 董事會招開時委任 05/01 19:02
TigerLily: 那如果是文教基金會的董事,這樣法律是怎麼解釋呢? 05/01 19:02
shinbird: http://t.cn/RuldB2J 這邊有須文慰老師整理了相關論點 05/01 19:02
shinbird: 人家法條也寫得很完整了。y 05/01 19:03
TigerLily: 樓上幫找一下法條,謝謝 05/01 19:04
Jameshunter: 你覺得文教基金會有事就自己查阿 別質疑完就烙跑 05/01 19:05
Mradult: sh大的聯結整理更多正反方論述,值得一讀 05/01 19:06
TigerLily: 法律是寫跟學校或政府相關的不違法,私人的不知道 05/01 19:07
mark2326: 看姓就知道立場了 05/01 19:09
holyhelm: 我看長風基金會網站,董事已經沒有管了,你或許要看看你 05/01 19:11
holyhelm: 的名單是什麼日期 05/01 19:11
Lorient: 傳播學院... 05/01 19:12
ray2501: 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之2、第14條之3 05/01 19:12
ray2501: 公務員兼任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之職務,受有報酬 05/01 19:12
ray2501: 者,應經服務機關許可。 <--- 所以你要去查管是否有報酬 05/01 19:13
ray2501: 如果是非營利目的的基金會而他又沒拿報酬,OK 05/01 19:14
ray2501: 或者是非營利的基金會有拿報酬但是有報備 還是OK 05/01 19:14
ray2501: 幫大家查完了,感謝我吧 所以只有董事資訊,資訊是不足的 05/01 19:15
ray2501: 我們不能只因為這個董事資訊,就很高興的以為抓到問題 05/01 19:17
zzzzz843: ray大大是回答我的問題嗎? 我的困惑是說有符合公司法嗎? 05/01 19:18
zzzzz843: 以及有符合證交法跟期貨法嗎? 05/01 19:18
ray2501: 不,我是在回答推文的基金會 但是你沒看 shinbird 的推文 05/01 19:19
ray2501: 對吧? 按照文章的見解,答案是符合的 05/01 19:19
zzzzz843: 有看喔,不過我不確定說有沒有符合公司法27條。 05/01 19:20
zzzzz843: 法人董事,是不是要先法人取得公司董事,才能找代理人 05/01 19:21
zzzzz843: 然後證交法主管機關指派或是核定,是由校長一人決定? 05/01 19:21
TigerLily: 那有報酬,沒有報備的話,會OK嗎? 05/01 19:22
swgun: 用姓氏看別人立場的人又是什麼立場 05/01 19:22
ray2501: 應該不行吧,但是你沒有提供相關資訊啊,直接推斷別人 05/01 19:23
ray2501: 有罪? 這樣不對吧 05/01 19:23
ray2501: 原PO 我不知道欸 這樣你要問真正的法律人士(笑) 05/01 19:26
ray2501: 文章中寫 2017/4/28 台哥大函請台大同意管中閔兼職獨董 05/01 19:27
ray2501: 這表示應該是引用第二項? <--- 猜的 05/01 19:27
ray2501: 猜錯 這次是獨董,引用的是第三項 05/01 19:29
ray2501: 所以... 可能不用看 27 條? 05/01 19:31
ray2501: 因為管的例子看起來不像是台大有董事席位,指定自然人 05/01 19:34
vutuv: 請問文學系教授,跟台大留美的法學博士教授劉就怡講的不一 05/01 19:35
vutuv: 樣要聽誰的? 05/01 19:35
vutuv: 劉靜怡 05/01 19:35
ray2501: 不對,你可以二個都不相信,找公正第三方 05/01 19:36
ray2501: 破解法很簡單,為什麼你一定要相信其中一個? 05/01 19:36
vutuv: 文學系須教授講的書面同意不算數這個難以被認同 05/01 19:37
vutuv: 文學系教授講的東西有點牽強啊 05/01 19:38
ray2501: 其實你可以自己閱讀與思考來想答案,這樣不是很好嗎? 05/01 19:38
ray2501: 以人廢言,實不可取 05/01 19:38
vutuv: 最好你必台大的劉靜怡法學博士強啦 05/01 19:39
vutuv: 比 05/01 19:39
ray2501: 我沒有比她強,但是如果她只用立場說話,這件事她會輸 05/01 19:40
ray2501: 我有這自信 可以嗎? 05/01 19:40
vutuv: 怎麼不說你也是以挺管的立場說話? 05/01 19:43
vutuv: 文學系須教授講的東西不通啊 05/01 19:43
ray2501: #1Qw4vNk4 (Gossiping) [ptt.cc] 05/01 19:44
ray2501: #1Qw4-Wn3 (Gossiping) [ptt.cc] 05/01 19:44
ray2501: 你可以回一篇直接指出他們的錯誤,我無所謂 05/01 19:45
vutuv: 上面寫了,須教授講的不通 05/01 19:46
ray2501: 可是須教授跟他們講的一致啊,你就直接回版上的文就好啦 05/01 19:47
vutuv: 須教授跟挺管的講的一致,這不是廢話嗎 05/01 19:53
vutuv: 書面同意是台大自己的規定,須教授拗不算 05/01 19:54
welly0923: 還在跳某篇都講了,更新一下吧 05/01 19:58
welly0923: 同一標題的下一篇而已,要戰去那戰吧! 05/01 20:00
teras: ☎管爭議的法律研析 https://youtu.be/RuQfzAfx8cU?t=329 05/01 20:15
teras: ☎選市長☎選市長☎選市長☎ 05/01 20:15
teras: ☎白痴KMT教育幫,把彭P踢出來當政論專業,現世報.哈哈哈☎ 05/01 20:15
teras: ☎KMT9.2真der蠻搞笑der。應該要珍惜它。哈哈哈☎ 05/01 20:15
nnkj: 我猜是二 因為管中閔是經過台灣大董事會選任 05/01 22:55
kaky: 台哥大(已上市公司)之獨立董事 有事? 05/02 01:43
kaky: (三)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 05/02 01:45
kaky: 合於民法總則公益社團及財團之組織。 05/02 01:45
kaky: 書面同意有系所會議跟校長同意公文 書面是指見諸文字 05/02 01:48
extimacy: 花盡心思在法律上推敲細節,不就自證就是為了找碴? 05/02 0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