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Mradult: 台大實務上一堆先跑的兼職,大概都要送懲戒了 05/01 19:25
推 rommel1: 簽呈本來就有效力 05/01 19:26
推 hosen: 實務上就是先接到邀請,做了才有辦法填申請單 05/01 19:27
推 goodat: 民進黨為了打管,要讓學術界都反嗎?修法以後不准吧 05/01 19:27
→ MsKing: 會覺得內部簽呈沒效力的應該都還沒出過社會工作 05/01 19:27
推 lwt501cx: 對啊其實老闆認同這假單合法就好了 05/01 19:28
→ lwt501cx: 草皮事件也一樣 05/01 19:28
→ ghchen1978: 事實上一堆便宜行事違法的,真的要抓全台灣沒幾隻能過 05/01 19:29
噓 gn02827186: 明明違反程序正義一堆人瞎挺 05/01 19:29
→ ezJapan: 法官如果覺得內簽沒效力,影響層面就不只學校了 05/01 19:29
→ dostey: 就事實違法阿 且可能會有一堆教授一起被起訴 05/01 19:29
→ lwt501cx: 明明老板都認同這個活動合法了,覺青依然跳針程序不對, 05/01 19:29
→ lwt501cx: 先斬後奏 05/01 19:29
推 hope951: 你覺得DPP懂勞基法懂得勞工怎麼請假嗎? 05/01 19:30
→ ezJapan: 公務體系隨便抓都一堆,到時候又要來共業了 05/01 19:30
推 rommel1: 先有內簽才會對外發文~~~~ 05/01 19:31
→ ezJapan: 法官如果要看上面臉色亂判,我看這火會燒更大 05/01 19:32
→ ezJapan: 先來一波檢舉潮 05/01 19:32
推 Mradult: DPP打赴中兼職一定更有效果,偏偏檯面上一堆自己人 05/01 19:33
→ rommel1: 內簽最後是會歸檔保存的 最好沒效力~~~~~ 05/01 19:33
→ imkoalatw: 兼職本來就要「先」報准,別跟我說什麼公務體系常態 05/01 19:34
推 lwt501cx: 有學術地位的那個沒去過中國的? 05/01 19:34
→ rommel1: 政府機關行政都是用內簽在跑了~~~~~ 05/01 19:34
→ lwt501cx: 柯文哲自己也去不少次 05/01 19:35
→ rommel1: 校長內簽批可了就是先報准了阿~~~~ 05/01 19:35
推 Mradult: 這事要究責也是行政單位,干申請人毛事 05/01 19:36
→ yellowwang: 送!都送! 05/01 19:36
推 MsKing: 管5月17教評會就准許了 哪裡沒"先"報准? 05/01 19:39
推 rommel1: 校長同意教授當獨董需要發公文出去嗎? 發給誰? 05/01 19:39
→ MsKing: 5月17日後台大有再為管兼任獨董重新開會討論? 沒有嘛 05/01 19:39
推 welly0923: 可以送阿但是別忘了,法律不說及既往 05/01 19:39
→ MsKing: 既然如此 又何來學校還未許可? 後續的公文就是行政人員去 05/01 19:40
→ MsKing: 跑而已 5月17日那天學校就准了 不是後來又開會討論才准好 05/01 19:40
→ MsKing: 嗎 05/01 19:41
→ terrytina19: 連ptt也要被政府過半的席次控制了嗎?.......欸 05/01 19:41
→ terrytina19: 勞動節快樂~低薪又過勞的台灣勞工 我們辛苦了QQ 05/01 19:41
推 rommel1: 公文有兩種 不發出去的內簽 跟 發出去的簽稿併呈 05/01 19:41
→ rommel1: 機關內部事務當然用內簽 05/01 19:42
推 sunnydragon7: 原來內簽沒效力0.0…真喜歡看硬凹的掰一堆理由 05/01 19:44
→ sunnydragon7: 連內簽沒效都掰得出來 05/01 19:45
推 s2678132: 白痴 內簽最好沒效力…不懂在亂吹 05/01 19:45
推 Mradult: 徐國勇還說打官司一定贏,那台大大概會多出很多教職 05/01 19:45
→ s2678132: 媽的公家機關都先上簽呈好嗎?智障真多 05/01 19:46
推 rommel1: 其實都有效力 只有要不要發出去給其他單位知道而已 05/01 19:46
→ s2678132: 又不是每一件事都需要發文告知別的單位 05/01 19:48
→ szuchi0912: 說內簽沒效力的真的再公家單位做事嗎?首長核准就是同 05/01 19:49
→ szuchi0912: 意,發文只是後續行政作業而已。 05/01 19:49
推 rogergon: 民進黨很明顯的就是在惡意誣陷管一人,無視校內簽核。 05/01 19:49
推 sunnydragon7: 內簽無效那賴不用做院長啦… 05/01 19:50
→ s2678132: 一堆內部簽都處理自己內部的事情 要發文給鬼嗎 05/01 19:53
→ s2678132: 發文也只是告知別人有這件事情而已 主官已經早就同意 05/01 19:54
→ s2678132: 就算是簽稿並呈 發文時間還是會稍慢 也算先斬後奏? 05/01 19:55
→ s2678132: 更不要說先簽後稿 除非你是下對上 要給上級核備 05/01 19:56
→ s2678132: 不然主官簽準就已經決定好了 05/01 19:56
推 yujihinata: dpp這種完全脫離實務的指控就是騙沒出社會小孩啊 05/01 20:02
推 rommel1: 徐國勇在扯內簽 行政院自己就內簽一堆 不一定發出去 05/01 20:04
推 deegs10221: 這篇就是講行程法114條的補正啊 05/01 20:05
→ CPer: 退一萬步說 因為這種(違法)兼職 然後就說管永不能選校長 05/01 20:06
→ CPer: 我都不知道這是怎麼判定的 到底是殺人還是放火阿 05/01 20:06
推 s2678132: 講內簽只能騙沒待過公部門的鐵吱 05/01 20:07
→ s2678132: 教育部長那種人都可以當了 呵呵 05/01 20:07
推 welly0923: 重點不在理由,而在管不能當校長 05/01 20:07
推 rommel1: 剝奪憲法賦予的工作權~~~不用三審定讞~~~XDXD 05/01 20:07
→ CPer: 就別說老早 校方就核准了 可能根本不關管的事 05/01 20:08
→ ezJapan: 所以我很想看法官如何判啊,反正這樣管有事,你法院以後就 05/01 20:08
→ ezJapan: 照這規矩來跑,來看誰比較累 05/01 20:09
→ ezJapan: 公務機關,包含你大DPP政府以後等著被挑BUG吧 05/01 20:09
推 minlochen: 資進黨工這麼晚還在加班真是辛苦了 05/01 20:09
推 rommel1: 法院內部事務也是用內簽 不一定發出去 05/01 20:10
→ teras: ☎選市長☎選市長☎選市長☎ 05/01 20:10
→ teras: ☎白痴KMT教育幫,把彭P踢出來當政論專業,現世報.哈哈哈☎ 05/01 20:10
→ teras: ☎KMT9.2真der蠻搞笑der。應該要珍惜它。哈哈哈☎ 05/01 20:10
→ CPer: 法律研析都不敢掛真名 也是很屌 我看掛了大概會被笑死 05/01 20:11
→ ezJapan: 沒看台大法律系都安靜了 05/01 20:11
→ CPer: 應該改稱抹黑研析 05/01 20:11
推 littleaoc: 一起躺的概念 05/01 20:13
推 rommel1: 如果內簽無效 所有的公文都要發出去 會搞死人~~~~ 05/01 20:13
→ rommel1: 公務員請假的公文要不要也發出去? 05/01 20:14
→ vutuv: 挺管的看一下 05/01 20:16
推 rommel1: 校長內簽批可了 05/01 20:17
→ vutuv: 內簽沒在十月以前寄給管 05/01 20:17
→ vutuv: 校長批可沒用,台大的規定在這 05/01 20:18
→ rommel1: 內簽就是書面同意阿 05/01 20:18
→ vutuv: 書面同意沒在管兼職時寄給管 05/01 20:18
→ vutuv: 台大真正同意,寄出同意書在10月 05/01 20:19
推 welly0923: 校長核定後沒看到嗎? 05/01 20:20
→ vutuv: 校長核定後沒書面寄給管 05/01 20:20
→ vutuv: 有的話請拿出來 05/01 20:20
推 rommel1: 內簽本來就不用發出去 發給個人??? 05/01 20:21
→ vutuv: 要兼職的必須收到書面同意以後才能開始兼職 05/01 20:22
→ vutuv: 內簽沒發出去就是管沒收到書面同意就開始兼職 05/01 20:22
→ vutuv: 剛剛有個文學系教授說這不算勒 05/01 20:23
→ vutuv: w不是叫我來這? 05/01 20:23
→ ezJapan: 看法院如何判吧,如果法院認為內簽這樣無效再來說吧 05/01 20:23
→ ezJapan: 不用扯太遠,只要台大可以拿出楊校長5.17簽可的文件就好 05/01 20:24
→ vutuv: 看法院判?挺管的上來罵幾天了還說要等法院判? 05/01 20:24
→ Amygo: 通常這種人事會掃描內簽給他 05/01 20:25
→ vutuv: 台大要拿出他517寄給管的證據喔,光有內簽文沒用 05/01 20:25
→ ezJapan: 至於管從何種管道知道這不影響那份內簽的效力 05/01 20:25
→ vutuv: 有掃描是吧!在哪里? 05/01 20:26
推 minigg: 某樓護航兩天了,不累喔? 05/01 20:26
→ CPer: 校長核定事否生效?不過校方到現在也認為生效 決定權在誰呢 05/01 20:26
→ ezJapan: 我請別人幫我請病假,重點在主管是否同意 05/01 20:26
→ vutuv: 台大的規定是管要收到書面同意才能開始兼職 05/01 20:26
→ ezJapan: 如果主管不同意,自然有人會跟我說主管不同意 05/01 20:26
→ vutuv: 請假這個懶得說,差太多 05/01 20:27
→ vutuv: 公司如果訂你就是要書面請假,你沒有就是沒完成請假 05/01 20:27
→ Amygo: 是說就算違反台大內部規定 罰則是什麼? 05/01 20:27
→ vutuv: w叫我來這,消失了嗎? 05/01 20:28
→ ezJapan: 反正你只相信DPP,別說說再多也沒用,浪費口舌 05/01 20:28
→ Amygo: 有寫不能參選校長了嗎? 05/01 20:28
→ vutuv: 喔,總算有人承認管違反規定了 05/01 20:28
→ vutuv: 等一下又有人說跟選校長沒關係是吧 05/01 20:28
→ vutuv: 挺管的承認管違反規定有這麼難嗎 05/01 20:29
→ Amygo: 闖紅燈是違法 能不能選總統? 05/01 20:29
→ vutuv: 挺管的不分是非黑白上來罵幾天了 05/01 20:29
推 minigg: 某樓從第一天開始叫管違法,說不出哪違法,後來又改說管違 05/01 20:29
→ minigg: 反規定,違反規定罰則什麼?要不要幫大家找找? 05/01 20:29
→ vutuv: 喔,講不下去,扯選總統了,那個w說這樣邊比較能講 05/01 20:30
→ Amygo: 兼職就算成立也只是罰錢而且,哪裡有說不能選校長? 05/01 20:30
→ vutuv: 罰則?承認管違反規定了沒? 05/01 20:30
→ CPer: 本校專任教師(含兼行政主管職務教師)代表學校官股至營利 05/01 20:31
→ vutuv: 好,這邊還算大是大非,有人挺管的承認管違反規定了 05/01 20:31
→ Amygo: 先說違法規定跟選校長有啥屁關係吧 05/01 20:31
→ CPer: 事業機構或團體兼職,須先送本校審議小組審議,通過者簽請 05/01 20:31
→ minigg: 上法院等著看看被認證,大學法跟內部的行政條例比例原則很 05/01 20:32
→ minigg: 簡單,看看顧力熊吭都不敢吭 05/01 20:32
→ CPer: 校長核定後,方得兼職。 05/01 20:32
→ vutuv: 對啊,開始講就算違反規定跟選校長沒關係 05/01 20:32
→ ezJapan: 感覺某些人為了要卡管,已經鑽到很細節的部分了 05/01 20:32
→ CPer: 不過現在挺管的是校方自己 你以為校方這麼笨嗎 05/01 20:33
→ ezJapan: 有點像考90分說人不及格,結果自己連60也考不到 05/01 20:33
→ vutuv: c同學,往上看台大連結網址,要書面同意才能開始兼職 05/01 20:33
→ Amygo: 不然來講出個關係來啊 05/01 20:33
→ vutuv: 喔,細節,有人為了挺管,不想講道理細節 05/01 20:33
→ ezJapan: 我還是老話,由法院來判定是否楊校長批准就有效 05/01 20:33
→ minigg: 還挺管勒...承認大多數人挺程序正義很難?我這輩子沒投過 05/01 20:34
→ minigg: 國民黨,現在認真考慮投看看了,手邊還有時代的政治獻金收 05/01 20:34
→ ezJapan: 無效的話OK,進入大檢視時代,一體適用 05/01 20:34
→ minigg: 據,待會去退好了 05/01 20:34
推 spa41260: 還違法,都給你講就好了,台大一直以來的流程就是這樣 05/01 20:34
→ vutuv: 等法院判的又來了,挺管的有等到法院判才出來罵嗎? 05/01 20:34
→ spa41260: ,要是違法你去告台大啊! 05/01 20:34
→ ezJapan: 那就等法院出來啊,你現在為何就確定法院判管跟台大輸 05/01 20:35
→ vutuv: 台大的白紙黑字的需要書面同意的文就在這 05/01 20:35
→ ezJapan: 又要來法院是國民黨開的那一套嗎? 05/01 20:36
→ vutuv: 判管輸?至少這邊的人最厲害的只能說法院判我還不多講一點 05/01 20:36
→ ezJapan: 我尊重法院的看法,但是一但確立這看法,一體適用 05/01 20:36
→ minigg: 笑死了...只要校長同意日起生效,坐等法院認證。 05/01 20:36
→ CPer: 而且現在是沒有書面同意嗎?是沒有往外函示給台哥大而已吧 05/01 20:36
→ Amygo: D黨沒法律判決都能幹了還不能罵XD 05/01 20:37
→ CPer: 校長核准的公文不就有書面同意? 05/01 20:37
推 spa41260: 法院都還沒判,你就在那邊說違法,你法官喔?還是有判 05/01 20:37
→ spa41260: 例拿出來啊! 05/01 20:37
→ vutuv: 管要收到書面同意才能開始兼職,管是最主要受文者 05/01 20:38
噓 jamestan95: 馬的蠢吱一天到晚把正義掛在口中真的很倒彈 05/01 20:38
→ jamestan95: 草枝擺你他媽這麼正義出來我看看實際上你是有多正義 05/01 20:39
→ CPer: 是哪裡沒書面同意 要什麼書面才算同意? 05/01 20:39
→ ezJapan: 我這篇文一開始就說想看法院如何判,後續會很精彩 05/01 20:39
→ jamestan95: 還三小程序正義勒 05/01 20:39
→ vutuv: 挺管的看不懂管要收到書面同意才能開始兼職是嗎? 05/01 20:39
→ CPer: 簽請校長核定後,方得兼職 05/01 20:40
→ CPer: 你怎知沒收到?現在問題是沒函示台哥大好嗎 05/01 20:41
→ vutuv: c大故意不看台大的規定喔,還在校長同意 05/01 20:41
→ vutuv: 你怎知有收到?拿來看看 05/01 20:41
推 spa41260: 新聞都報了95%的台大教授兼職獨董都是事後追任,你先把 05/01 20:41
→ spa41260: 法院認定這樣違法兼職的判例找出來吧! 05/01 20:41
→ ezJapan: 我還真的看不懂,先不說要不要收到,管是主要受文者你決定? 05/01 20:42
→ vutuv: 95%的闖紅燈,所以呢 05/01 20:42
→ ezJapan: 法律都你大DPP再決定合不合法的喔 05/01 20:42
→ ryanwen: 內簽就是准了呀,公司老闆同意買電腦,員工跑去三創買 05/01 20:42
→ CPer: 你知道沒收到?明明都在說要函示台哥大 難不成還放在校長那? 05/01 20:43
→ CPer: 你才沒看台大規定勒 我明明從那複製貼上 05/01 20:43
推 deegs10221: 某v就來沒出社會的職業學生啊,人家忙著賺學費啊? 05/01 20:43
→ ryanwen: 跟三創店家簽約買10台,根據dpp邏輯,這員工已經犯法 05/01 20:43
→ CPer: 何況是電子簽核的話 簽呈完早就自動送回給本人 05/01 20:44
→ spa41260: 又再舉闖紅燈,之前才打你的臉,不得主張違法之平等, 05/01 20:44
→ spa41260: 首先你要有法條確認那些事情是違法 05/01 20:44
→ ezJapan: 等法院吧,尊重一下,把那95%掃掉我其實不痛不養 05/01 20:45
→ spa41260: 台灣是罪刑法定主義,不是你覺得違法就違法,懂嗎? 05/01 20:45
→ ezJapan: 反正高教界挺哪邊比較多大家都知道,要就一體檢視 05/01 20:45
→ ezJapan: 不要只針對個人 05/01 20:45
→ vutuv: 台大規定要收到書面同意才能兼職,這邊拗成這樣 05/01 20:46
→ ezJapan: 如果前面95個這樣做沒違法,但這其實是違法的 05/01 20:46
→ Amygo: 專任教師(研究人員)應經本校書面同意 05/01 20:46
→ ezJapan: 我認為執法者要付很大責任,不知者無罪 05/01 20:47
→ spa41260: 老實講,規定要明確,你倘若真覺得事後追認不行,不符 05/01 20:47
→ spa41260: 合法律規定,麻煩在辦法、細則中寫清楚,罰則也寫清楚 05/01 20:47
→ Amygo: 哪裡有寫要收到函? 05/01 20:47
→ spa41260: ,否則都給你講就好了 05/01 20:47
→ ezJapan: 很多流程以往都這樣跑,後面的人也是這樣跑 05/01 20:47
→ ezJapan: 不能將錯全推給後面的 05/01 20:48
→ vutuv: 教師經書面,就是要送達教師 05/01 20:48
→ Amygo: 內簽就是書面同意了 05/01 20:48
推 rommel1: 內簽同意就是書面同意阿 最後公文會還給上簽的管 05/01 20:48
→ vutuv: 書面沒送達管教師 05/01 20:49
→ rommel1: 管最後會把內簽歸檔...... 05/01 20:49
→ Amygo: 最好是 書面只是要黑紙白字 跟送達無關 05/01 20:49
→ rommel1: 校長批可的內簽最後會回到上簽的管教授手上.... 05/01 20:50
推 deegs10221: 事後追認行程法114條就跟你講了,形式上的事後補正是 05/01 20:50
→ deegs10221: 可以的啦,某v就只會跳針 05/01 20:50
→ Amygo: 規定沒寫送達喔 05/01 20:50
→ rommel1: 最好書面沒送達管教授 05/01 20:50
推 CPer: 就跟你說了 教育部也都是抓沒發函給台哥大為核准時間 05/01 20:51
→ CPer: 最好是說書面沒送達給本人? 5月簽核後10月才送給本人? 05/01 20:51
推 minigg: 某人大DPP餒...台大規則他說了算 跟你說要送達就是要送達. 05/01 20:51
→ minigg: .. 05/01 20:51
→ CPer: 你說沒書面同意?你又知道沒書面同意?誰告訴你的? 05/01 20:52
→ Amygo: 某人打了一堆的送達 結果跟本不存在XD 05/01 20:52
推 rommel1: 簽呈誰上的 批可後簽呈就會回到回到那個人的手上 05/01 20:53
噓 Handway: 公務體系跟私人公司一樣嗎?? 05/01 20:53
→ rommel1: 讓那個人知道上級已經批可.... 05/01 20:53
→ CPer: 放校長室是要放了幾個月 那行政還不怠惰 05/01 20:53
→ minigg: 這種大DPP如果可以說的通...以後社會沒完沒了,以後跟大DP 05/01 20:54
→ minigg: P買房要小心,買房子錢也付了 合約也簽完了,只要代書還沒 05/01 20:54
→ minigg: 到戶政辦完,大DPP就可以找警察抓你入侵住宅 05/01 20:54
推 bigmango: 等著到時候笑ptt腦殘啊 05/01 20:54
→ Amygo: 管沒收到內簽的證據呢? 05/01 20:55
→ vutuv: 管收到內簽的證據呢?調查說沒寄出內文喔 05/01 20:56
→ vutuv: 內文沒寄出,沒通知管的證據 05/01 20:56
→ CPer: 是沒發函給台哥大好嗎 05/01 20:57
→ vutuv: 也沒發給管喔,有的話在哪里? 05/01 20:57
推 minigg: 浪費生命跟大DPP推文真不值得,還是繼續爬文的好 05/01 20:57
→ CPer: 內部簽辦早就完成 05/01 20:58
→ vutuv: 反管的就是dpp,對啦,挺管的就是kmt? 05/01 20:58
→ CPer: 在哪裡?沒有的是不是你要找 違法舉證是你耶 05/01 20:58
推 rommel1: 內簽又不用發出去 05/01 20:58
→ vutuv: 內簽不通知當事人,當事人怎麼知道申請通過了? 05/01 20:59
→ CPer: 所以你怎知沒通知? 05/01 20:59
→ rommel1: 內簽正本還給上簽的管教授了 05/01 20:59
→ vutuv: 教育部的調查報告13頁有寫沒有內簽發 05/01 21:00
→ vutuv: 你說有發出的證據在哪里? 05/01 21:00
→ rommel1: 沒有發文出去阿 內簽 05/01 21:00
→ vutuv: 沒發出就是沒通知管核准與否 05/01 21:01
→ ryanwen: 內簽完怎麼可能沒發給管,校長留著是要當衛生紙擦屁股喔 05/01 21:01
→ vutuv: 你說有發?教育部調查台大沒有發哦 05/01 21:02
→ vutuv: 台大沒發文給管,管怎麼可以直接兼職? 05/01 21:02
→ ryanwen: 內簽完就是循公文流程又跑回承辦人手上呀,就算沒回去 05/01 21:02
→ rommel1: 內簽校長批可 內簽正本會回到管手上阿 不會在校長那 05/01 21:02
→ Amygo: 哪個規定要發文了?書面同意,就是同意就成立 05/01 21:02
→ vutuv: 還有人在柪幹嘛要收到書面 05/01 21:03
→ ryanwen: 校長同意還是一樣,又不會因為公文沒回到承辦人就變無效 05/01 21:03
→ CPer: 明明就說簽核已經回函 哪裡沒有? 05/01 21:03
→ vutuv: 調查結果,簽文沒回到管 05/01 21:03
推 deegs10221: 某v是剛上大學的大一是不是啊 05/01 21:03
→ rommel1: 內簽 還要互相發文喔? 05/01 21:03
→ deegs10221: 別人都那一堆法律,專業上的資料打你臉了,還在那邊說 05/01 21:03
→ deegs10221: 教育部說的才對 05/01 21:04
→ rommel1: 校長發文給管教授????????????????? 05/01 21:04
→ vutuv: 對啦,講管的就是大一啦,什麼都不講就戴帽子啦 05/01 21:04
→ ryanwen: 討論這個根本無俚頭,毫無基本公家單位公文流程概念 05/01 21:05
→ vutuv: 對啦,有一個文學系教授在打臉台大留美法學教授 05/01 21:05
→ Amygo: 有人搞的清楚簽和函是什麼嗎 XD 05/01 21:05
→ CPer: 簽呈早就在6/13日完成 那就已經回到本人了 05/01 21:06
→ vutuv: 台大的規定就在這,扯這麼遠誰較無厘頭? 05/01 21:07
→ CPer: 是台大10/2才另外發函告知台哥大 教育部認定這個才是正式 05/01 21:07
→ CPer: 你連教育部認定都有問題 你再跑出另一個超越教育部說法 05/01 21:07
→ vutuv: 已經回到本人手上了是嗎?管拿出來就好了 05/01 21:07
→ vutuv: 挺管的去問一下管可否拿出來? 05/01 21:08
→ CPer: 台大就是說有書面同意了好嗎 05/01 21:08
推 rommel1: 內簽最後會歸檔 應該在台大檔案室 05/01 21:08
→ CPer: 拿出來????明明教育部打的是10月才發函給台哥大好嗎 05/01 21:08
→ vutuv: 教育部報告肆之2,沒有管收到的通知 05/01 21:09
→ CPer: 是你自己又跳躍說他沒書面同意 教育部哪是說這個 05/01 21:09
→ angellll: 又一個再跳針的人 05/01 21:09
→ angellll: 兼職認定本來就台大說了算 05/01 21:10
→ vutuv: 教育部報告,光一點就要講很久了,還有其他點 05/01 21:10
→ rommel1: 內簽正本都回到管手上了還要通知? 05/01 21:10
→ vutuv: 挺管的這麼急著挺管,有的戰了 05/01 21:10
→ angellll: 管中閔依照台大規定申請 關你路人甲屁事 05/01 21:10
→ vutuv: 調查說,管沒收到喔 05/01 21:10
→ vutuv: 嗯,突然進來的通常沒看前面寫什麼 05/01 21:11
→ angellll: 台大都有記錄早就准了 後面只是追核而已 05/01 21:11
→ CPer: 哪裡啊 貼一下 我看的不是這樣寫 05/01 21:11
→ angellll: 公務員 學校一堆這種制度的 就蔡比八的覺青不知道 05/01 21:12
→ vutuv: 又一個說人家跳針的,怎麼不說挺管跳針多久了 05/01 21:12
→ angellll: 昨天還一個嗆聲說 管有tenure 真的? 要人拿證據的 05/01 21:12
→ angellll: 你都跳針這樣多天了 要我指點你哪篇文章 05/01 21:12
→ William: 看到上面一個推文,地政過戶之前就算買方錢都進履保了, 05/01 21:12
→ vutuv: 哪種制度講來聽聽? 05/01 21:13
→ William: 本來買方要進入房子就是要賣方同意啊 QQ 05/01 21:13
→ angellll: 哪個鄉民早就貼給妳了? 05/01 21:13
→ angellll: 你要不要撒拋尿自己google 自己的id 看看阿 05/01 21:13
推 deegs10221: 職業學生當然不知道,不是大一的話還用這種高中生的跳 05/01 21:14
→ angellll: 笑都快笑死 還要人找給你 05/01 21:14
→ deegs10221: 法也很好笑 05/01 21:14
→ CPer: 而且要不要說為何校長簽核公文沒回到本人手上? 05/01 21:15
→ vutuv: 撒泡尿的使用時機是這樣喔,這種也出來跟人講道理 05/01 21:15
→ vutuv: 你不要找給我 當作沒有就好 05/01 21:15
→ CPer: 你該不會要說要再另外發同意書? 05/01 21:15
→ ryanwen: 核准就核准了呀,有沒有收到有差嗎?沒收到就不合法嗎? 05/01 21:15
→ vutuv: 調查說同意文沒到管的手上,你為何認為有? 05/01 21:16
→ CPer: 明明就你再跳針 為何校長簽核完會留在校長那?不回本人手上? 05/01 21:16
→ vutuv: 挺管的要不要統一見解?一下要收到,一下不要 05/01 21:16
→ CPer: 哪個調查文又不說 誰知道你是不是又再看a說b 05/01 21:16
→ vutuv: 台大就沒發給管,你怎知他有? 05/01 21:17
→ CPer: 是阿簽核完還收不到 我看是被校長藏起來喔XD 05/01 21:17
→ CPer: 那調查有搜查管家嗎 你又知他沒有? 05/01 21:18
→ vutuv: 校長簽文沒寄給管 05/01 21:18
→ vutuv: 那你們挺管的請管拿出來不就好了 05/01 21:18
推 usoko: 挺管的真的該正視法律面 直接提行政官司 不要打泥巴戰 05/01 21:20
→ vutuv: 疑點重重,這還只是第一條耶 05/01 21:20
→ ryanwen: 核准才是重點,扯有沒有收到根本無俚頭呀 05/01 21:21
→ CPer: 所以拿出來又怎樣 會知道何時拿到嗎? 05/01 21:21
→ vutuv: 有沒收到不是重點?沒有文,管是問神明知道審核通過的? 05/01 21:22
→ vutuv: 挺管有人拗不用文哩 05/01 21:23
→ ryanwen: 那又如何,校方還是同意了不是嗎,不能口頭告知嗎? 05/01 21:23
推 rommel1: 內簽就是公文阿 05/01 21:23
→ vutuv: 內簽結果沒給管。請不要再說跳針 05/01 21:24
→ vutuv: 我都耐心回挺管了 我都沒說你們跳針 05/01 21:24
→ rommel1: 內簽沒給管 給誰啊? 05/01 21:25
→ vutuv: 口頭告知?還說很懂公務機關流程哩 05/01 21:25
推 akobe: 如果寫非經書面...不得於校外兼職才比較明確吧 05/01 21:25
→ vutuv: 沒給管就是了 05/01 21:25
→ CPer: 你又知道沒給管 為何不說從哪知道的? 05/01 21:26
→ vutuv: 經書面同意始能兼職,夠明確了 05/01 21:26
→ rommel1: 給誰啊? 內簽批可後就會回到上簽的人手中 05/01 21:26
→ vutuv: 教育部查說沒有看到有給管的記錄 05/01 21:27
→ CPer: 管不知道何時通過審核 那他寫申請幹嘛寫好完的? 05/01 21:27
→ vutuv: 好啦,你去請管拿出來不就好了 05/01 21:27
推 deegs10221: 行程法114需要講幾次 05/01 21:27
→ CPer: 教育部說沒有 台大說有阿 05/01 21:27
→ rommel1: 校長在內簽批可就是書面同意了 內簽就是公文 05/01 21:27
→ vutuv: 台大只有說517校長已簽核 05/01 21:28
推 live1002: 不用理VU拉,他就一個被打臉就瘋狂跳針雙重標準的 05/01 21:28
推 daniel3658: 感謝覺醒黨奴讓本篇文的推文數變多 下去領香蕉 05/01 21:28
→ vutuv: 對啦,挺管一直罵就不是跳針 05/01 21:29
→ live1002: 已簽核不就是書面同意XDDDD 不然是啥?塗鴉?簽好玩的? 05/01 21:29
推 usoko: 民意再怎麼帶法盲也幫不了管爺啦 拜託好好去看一下 05/01 21:29
→ live1002: 反拔管不等於挺管喔,覺得DPP雙重標準噁心不行? 05/01 21:30
→ usoko: 教育部給的法律意見書~_~ 05/01 21:30
→ vutuv: 沒有通知管簽核結果,管是問神明知道審核過了? 05/01 21:30
→ live1002: 再怎麼帶法盲也很難讓DPP這次好看拉,拜託好好看一下 05/01 21:30
→ vutuv: 挺拔管就等於dpp? 05/01 21:30
→ live1002: 是說連違哪個法都不知道的法律意見書XD 05/01 21:31
推 rommel1: 內簽會回到上簽的人手中 根本不用另外通知 05/01 21:31
→ live1002: 某V之前才說不是違法是違規,你們要不要整理一下 05/01 21:31
→ CPer: 法律意見說明明是說10月另外發函部分 是你跳針書內部發函 05/01 21:32
→ live1002: 對了姑婆都已經說獨董沒問題了是那兩個委員會有問題 05/01 21:32
→ vutuv: 挺管要不要整理一下這幾天無理的瘋狂謾罵集? 05/01 21:32
→ live1002: 可是那兩個委員會就是獨董的職責所在,公司法看一下好嗎 05/01 21:32
→ CPer: 簽核就會自動回到本人手中 你是不懂電子簽核喔 05/01 21:33
→ vutuv: 又說跳針?挺管才跳針哩 05/01 21:33
→ live1002: 某V要不要整理一下自己的跳針雙重標準集 05/01 21:33
→ live1002: 喔~從違法變違規又變違法,真的好棒棒好會跳喔~ 05/01 21:33
→ CPer: 明明就你們無邏輯亂瞎掰 05/01 21:33
→ vutuv: 挺管的先整理一下怎麼無理謾罵的 05/01 21:34
→ vutuv: 挺管就不是亂掰 05/01 21:34
→ CPer: 你們挺吳的是不是連法律研析都沒看 05/01 21:34
→ live1002: 如果你們那麼站得住腳,懶人包原PO幹嘛自刪XDDD 05/01 21:34
→ live1002: 反拔管不等於挺管,可是反拔管還真的不是亂掰 05/01 21:34
→ CPer: 是阿你亂掰人家還不亂掰 你以為起頭是誰不就教育部自己亂掰 05/01 21:35
→ live1002: 至少沒人自刪文啊XD不然某V發個見解不要在別人文下跳針 05/01 21:35
→ vutuv: 反拔管等於挺管吧 還不承認 05/01 21:35
→ live1002: 你看你又跳回來了,覺得DPP雙重標準噁心就是挺管XD 可以 05/01 21:36
→ CPer: 挺吳就是挺吳 還不承認 05/01 21:36
→ live1002: 至少反拔管的不會寫個帶風向懶人包自刪文啊 05/01 21:36
→ live1002: 然後一天到晚在別人文下面跳針雙重標準XDDD 05/01 21:36
→ vutuv: 挺管不敢認,反戴人家 反管等於dpp 05/01 21:36
→ vutuv: 邏輯有問題才去講別的講到雙重標準 05/01 21:37
→ live1002: 好拉好拉你不是DPP很棒棒拉XDDD快點發篇拔管法律見解 05/01 21:37
→ live1002: 快點說說你是怎麼從違法變違規現在又變違法的見解XD 05/01 21:37
→ vutuv: 挺管一直罵,罵幾天了?跳針才嚴重吧 05/01 21:37
→ CPer: 你戴人家帽這麼久了 明明是你不敢認 你不講前我都懶得說這些 05/01 21:37
推 lizardho: 書面同意不就是內簽,基本上內簽過了就算數,規定沒寫 05/01 21:38
→ live1002: 因為DPP的大老出來講的話很多都可以被打臉啊XDDD 05/01 21:38
→ vutuv: 開始講別的了 挺管的放棄申辯了? 05/01 21:38
→ CPer: 屁話 一直說挺管挺管 才反你一句挺吳就受不了 05/01 21:38
→ ryanwen: 校長批核就是書面同意呀,管是怎麼知道得很重要嗎? 05/01 21:38
→ lizardho: 台大要另發公文通知,所以簽文同意就是書面啦,在學校內 05/01 21:38
→ live1002: 奇怪了DPP大老出來講對拔管的意見,我們不能作評論 05/01 21:39
噓 nysky: 挺管的開始跳針左右言他了 05/01 21:39
→ vutuv: 喔有簽過?然後管去問神明知道通過了 05/01 21:39
→ CPer: 說人挺管就不是講別的?屁話都你再講 05/01 21:39
→ lizardho: 以前跑公文,校長簽了也不會另行通知呀,就以內簽為主 05/01 21:39
→ live1002: 不然VU你來說說看獨董的職責是啥?姑婆說獨董沒問題喔 05/01 21:39
→ vutuv: 左右言他的挺管的吧 05/01 21:39
→ CPer: 簽過就會自動回到本人手上 何必問神明 又再說廢話 05/01 21:40
→ lizardho: 你不知道公文簽過後會通知送公文的處室嗎? 05/01 21:40
→ live1002: 來啊姑婆說過的話也是管案啊,他都說沒問題了不然怎樣? 05/01 21:40
→ vutuv: 別的人不甘我的事 05/01 21:40
→ live1002: 現在又跳到別的人不關你的事XDD一樣是管案啊XDDD 05/01 21:40
→ lizardho: 你附的那個條文根本是在證明管沒做錯呀~ 05/01 21:40
→ vutuv: 我幹嘛去評論某某人的話? 05/01 21:41
→ ryanwen: 法條又沒有規定當事人要如何知悉核准,有核准才是重點呀 05/01 21:41
→ lizardho: 我覺的好多人都不知道校內公文流程耶,抓著自以為的想法 05/01 21:41
→ live1002: 一樣是管案啊,他的見解是獨董沒有問題啊,是委員會有啊 05/01 21:41
→ CPer: 左右言他就是挺吳的 一直講屁話問神明 神明都覺得你邏輯爛 05/01 21:41
→ lizardho: 在說別人違法,蠻有趣的~ 05/01 21:41
推 libur: 呵呵。那就是一堆偷跑的啊。講的好像是正確的事情一樣。既 05/01 21:42
→ libur: 然如此不能當校長還哭哭喔? 05/01 21:42
→ live1002: 現在又變評論某某人XDDD很跳很跳,新一代飛人4ni? 05/01 21:42
→ vutuv: 沒規定如何知悉?挺管的要不要統一見解?那幹嘛講有回文 05/01 21:42
→ live1002: 對啊就不要雙重標準啊XD把偷跑的抓出來啊XDD 05/01 21:42
→ lizardho: 呵呵..根本就沒偷跑,不懂流程我也只能笑笑 05/01 21:42
→ vutuv: 你這個說法有創意 飛人 呵呵 05/01 21:43
→ ryanwen: 幹嘛要回文啦,內簽是要回什麼文啦,有沒有看過公文呀? 05/01 21:43
→ lizardho: 本人以前在某國立兩個學制合併擔任過4年的工讀生,我想 05/01 21:43
→ lizardho: 我有資格出來講校诶流程公文吧 05/01 21:44
→ CPer: 你跟教育部也不同見解阿 教育部說違法也是說10月發函給台哥 05/01 21:44
→ lizardho: 基本上不管是系辦還是處室,今天有事要簽呈公文,辦事員 05/01 21:44
→ CPer: 你又創新主打路線 05/01 21:44
→ lizardho: 會擬好草稿,上層看過沒問題就會開始跑流程,校內流程有 05/01 21:45
→ lizardho: 兩種,一種是請工讀生跑公文(這是有時限的),工讀生會當 05/01 21:45
→ live1002: 被VU說有創意,我怎麼突然覺得有點心動 05/01 21:46
→ lizardho: 場找到要簽的人請他簽核,跑完所有簽核就由工讀生帶回處 05/01 21:46
→ lizardho: 室就可以進行下一步,另一種是較不急的,通常會放在要簽 05/01 21:47
→ lizardho: 核的處室的收發欄,然後像校長副校長有空時秘書會拿給他 05/01 21:47
→ lizardho: 們簽,當下簽好後,秘書就會內部電話通知公文已批核,請 05/01 21:47
→ lizardho: 處室去拿,同時會告知已簽核之公文是哪一件,所以在簽核 05/01 21:48
→ lizardho: 後其實處室都已經知道了,這時承辦員通常就會往下繼續進 05/01 21:49
→ live1002: LI跟CP大,你們把他玩壞了,他飛走了 05/01 21:49
→ lizardho: 行,所以通常公文簽核完成後沒多久處室就會知道公文已過 05/01 21:50
→ lizardho: 我只是看他不清處校內公文流程,幫他一下,以免他繼續出 05/01 21:50
→ lizardho: 糗,這樣大家會很尷尬呀...XD 05/01 21:51
→ CPer: 我的問題是他把網址貼出來看看 我看他到底再講什麼又不貼 05/01 21:51
推 live1002: 從前天我就跟他玩過,他真的很飛,而且很耐戰,飛到半夜 05/01 21:52
→ s2678132: 書面同意有說一定要發文? 05/01 21:53
→ CPer: 我找不到教育部什麼沒書面說法 都是講10月才函知台哥大問題 05/01 21:53
→ vutuv: l大,請問是在台大當工讀生嗎?簽呈簽完什麼狀況不會回到 05/01 21:53
→ vutuv: 申請者? 05/01 21:53
推 lizardho: 他不懂沒關係,我們有經驗的人要好心點教他避免他一直錯 05/01 21:54
→ CPer: 教育部是認定10發函才是書面 可是他說台大內部沒書面 05/01 21:54
→ s2678132: 簽呈跑完就會回當事人手上 米跟我說這算不算書面? 05/01 21:54
→ CPer: 月 05/01 21:54
→ lizardho: 不是台大,不過校內流程都一樣,你不會想跟我說台大就是 05/01 21:54
→ lizardho: 跟人不一樣吧,就我知道國立大學的校內流程都一樣 05/01 21:55
→ CPer: 明明自己跟教育部就是兩套說法 05/01 21:55
→ lizardho: 我待四年沒有遇過公文沒回來的,因為公文沒回覆在校內是 05/01 21:56
→ lizardho: 很嚴重的事,所以公文一定可被追蹤 05/01 21:56
→ s2678132: 請問有哪一條規定寫要發文才算書面同意? 05/01 21:56
→ lizardho: 而且我們一旦被通知公文簽核過後即會進行下一步處理 05/01 21:57
→ lizardho: 因為有時後沒工讀生時,辦事員不一定有空去拿公文,但這 05/01 21:57
→ lizardho: 並不影響下一步的進行 05/01 21:58
→ CPer: 申請者申請過就算書面阿 他是認為簽完校長然後沒回到本人XD 05/01 21:58
→ lizardho: 應該說,除非是要發到校外的公文大家會在忙的時後也會去 05/01 21:59
→ lizardho: 拿公文外,內部的就頂多打打電話給要知道的單位,等公文 05/01 21:59
→ lizardho: 回到處室後再影印給相關部門 05/01 22:00
→ CPer: 然後沒回到本人就沒書面 那如果本人把公文丟了也算沒書面嗎 05/01 22:01
→ CPer: 想想認定沒書面通知怎麼解釋?本人若弄丟書面不就變違法了? 05/01 22:01
→ CPer: 本人看到書面那一刻才算?那誰知道他有沒有看到? 05/01 22:02
→ CPer: 如果校長都核准了 若他沒收到書面但他說收到了只不過丟了? 05/01 22:04
推 lizardho: 以校內流程來說,老師通常沒兼文職很少會在校內,除非有 05/01 22:04
→ lizardho: 課的狀況下,所以通常牽涉到老師的公文,我們都會在接到 05/01 22:05
→ CPer: 這事實誰來認定?需要認定嗎?教育部若認為管沒收到書面? 05/01 22:05
→ lizardho: 校長簽核完成後就通知老師,老師如果要書面那頂多就是影 05/01 22:05
→ CPer: 教育部怎麼知道管有沒有收到? 05/01 22:05
→ lizardho: 印公文一份給老師留存,請老師有空的時後來拿,如果老師 05/01 22:06
→ lizardho: 不要書面那就是內部公文封存這樣子 05/01 22:06
→ CPer: 我是說 他是故意主打本人一定要收到申請核准書面才能兼職!! 05/01 22:07
→ CPer: 但這問題擴展開來是 你要怎麼知道他沒看到書面 反正校長都簽 05/01 22:07
→ lizardho: 我上面講了,書面通常是公文影印一份給老師呀,內部不會 05/01 22:07
→ lizardho: 再特地打一份給老師,因為正式書面給老師也頂多是再打一 05/01 22:08
→ lizardho: 張只然後由上級簽完名後附上影印公文給老師而已 05/01 22:08
→ lizardho: 所謂的書面就是校長簽核公文呀,校長簽過就有效力了 05/01 22:09
→ CPer: 事後最多也是放回公文室封存 那他看不看過也只是個人問題了 05/01 22:09
→ CPer: 我知道 再想想擴展開來看這件事就很胡鬧 05/01 22:11
推 GLung: 在Dpp眼裡全台教授應該都要變共犯結構了 判管違法一定更精 05/01 22:11
→ CPer: 或是說 若校長當他面簽完給他看 算書面通知嗎XDD 05/01 22:11
→ GLung: 彩嘻嘻 05/01 22:12
推 lizardho: 通常管這種的話,都是由系辦處理啦,很少老師會自己跑公 05/01 22:12
→ lizardho: 文,系辦代發公文跑完流程就是正式書面了 05/01 22:13
→ CPer: 教育部是局外人 台大跟管都同樣說法 若內部問題還怕不能解決 05/01 22:13
→ CPer: 所以教育部才用10才對外發函來說台大違法 偏偏他又用扯內部 05/01 22:14
→ CPer: 我是說書面通知定義阿 校長簽核完給他看 不也書面通知了XD 05/01 22:15
→ CPer: 月 05/01 22:15
推 lizardho: 說真的他當面看到公文也算是書面通知沒錯 05/01 22:15
→ CPer: 所以我意思是這邊台大跟管聯合說法就行 打這個有意義嗎?XD 05/01 22:17
推 qweasd951: v黨工就是在裝死跳針啊 他老闆姑婆芋都說兼職獨董是合 05/01 22:20
→ qweasd951: 法的了 05/01 22:20
→ CPer: 而且我覺得他要說的是教育部沒另外發函給台哥大跟本人的書面 05/01 22:25
→ CPer: 然後就去兼職 反正就是把多件事扯再一起講 05/01 22:27
→ CPer: (說台大) 05/01 22:27
→ CPer: 且公文紀錄去調就有又不用從管身上拿出來 管說有看過不就行 05/01 22:33
→ CPer: 又不會管身上的通知不見就不能兼職好嗎 05/01 22:34
推 happydo: 猴戲,鼻屎大的事情 05/01 22:35
→ CPer: 結論應該是 申請表申請過 部分人認為這可代表兼職的書面通知 05/01 22:40
→ CPer: 需另發函給台哥大跟本人書面通知 台大10月才發通知 教育部就 05/01 22:41
→ CPer: 認為違法 <-兩種說法 但他可能把這兩個混在一起講 05/01 22:43
→ vutuv: L大,感謝你的解釋,我剛查到這份表格 05/01 22:43
→ live1002: V大順便跟妳說,行政院發言人覺得獨董合法委員會不合法 05/01 22:44
→ live1002: 這是不可能的,因為公司法規定那兩個委員會是獨董職責 05/01 22:45
→ vutuv: 什麼原因台大說有簽核,但教育部說沒有 05/01 22:45
→ CPer: 請先釐清是申請表簽核還是要另發書面通知函給本人 05/01 22:47
→ vutuv: 簽辦表裡需列產學合作契約,或學術回饋金 05/01 22:47
→ vutuv: 以上還沒出來,所以不能寄發給管 05/01 22:48
→ CPer: 這可能就是兩件事 因為校長本人就說已簽核是申請簽辦表 05/01 22:54
→ CPer: 還不但能寄發給管的是到10月才另外發函的通知 05/01 22:54
→ vutuv: 校長已簽核,但兩個選一的條件還沒完成,簽核程序跑完 05/01 22:55
→ CPer: 這邊連法律研析也有類似說法 05/01 22:55
→ vutuv: 簽核程序沒跑完 05/01 22:55
→ CPer: 是兩個不同公文 05/01 22:55
→ vutuv: 同一個公文裡面就有列有這個條件了 05/01 22:56
→ vutuv: 看來校長簽完以後文還不算跑完,所以沒跑完公文回到管 05/01 22:57
→ CPer: 沒人說這沒跑完阿 再說這裡面公文會有相關日期簽呈 看不就知 05/01 23:00
→ vutuv: 台大從頭到尾只有一份公文,跑完的時間在9月底 05/01 23:01
→ vutuv: 難怪台大校長簽核以後沒回文給管,因為還沒跑完 05/01 23:01
→ CPer: 再說前面講過很多種書面通知做法認定 校長簽完給他看不行嗎? 05/01 23:02
→ vutuv: 應該不可能,簽文還沒完成,管教授怎麼看的到? 05/01 23:02
→ CPer: 對外及對本人發函 是不同公文 05/01 23:03
→ CPer: 為什麼看不到 又不是不認識 05/01 23:03
→ vutuv: 一份沒跑完的公文,管看得到嗎?請教一下工讀生大哥? 05/01 23:04
→ CPer: 對(外及本人)的另外發函 05/01 23:04
→ vutuv: 你的假設如果成立,還不如管爺直接拿出這個就好了 05/01 23:05
→ CPer: 別說他了 我也當過跑公文的 要給誰看 誰說看不到阿 05/01 23:05
→ CPer: 其實問題是教育部明明質疑是10月發函 管幹嘛特定講這個問題 05/01 23:06
→ vutuv: 這份文剛剛好也有把我早先貼的,需書面同意寫在表格裡面 05/01 23:06
→ vutuv: 所以不是管看到就算了 05/01 23:06
→ vutuv: 公家機關以公文確認事項,我認知沒錯吧? 05/01 23:07
→ vutuv: 各位大哥,還有沒有什麼見解?還有人說跳針的不要再來 05/01 23:08
→ CPer: 這就不扯了 反正台大認知就是校長核准書面 管知道了就算了 05/01 23:08
→ bigbug6024: 嘻嘻 帶風向前記得debug 05/01 23:09
→ vutuv: c大,公文沒跑完,根本沒給管書面同意,申請表格有寫書面同 05/01 23:09
→ vutuv: 意 05/01 23:10
→ vutuv: 校長核准還不算跑完公文,真的沒公文跑完給知會管 05/01 23:11
→ CPer: 校長核准 誰說不會通知本人 誰說一定真的沒?有些人就是要先 05/01 23:15
→ CPer: 知道安排行程 至於其他猜測不如把真實公文拿出來確認 05/01 23:16
→ CPer: 不然管何必急著填申請表還等核准後 不如就直接兼職不就得了 05/01 23:17
→ vutuv: 我貼的那個文裡面有寫表格在哪里,簽文我當然沒看到 05/01 23:17
→ vutuv: 請問公家機關沒簽完的公文,如何通知申請者? 05/01 23:18
→ vutuv: 公家機關沒簽完的公文,能書面同意結果通知申請者嗎? 05/01 23:20
→ vutuv: 應該不行吧? 05/01 23:20
→ CPer: 所以你也沒確定實際簽核怎簽 你怎知沒簽完又怎知不能通知? 05/01 23:33
→ vutuv: 看起來就是五月沒跑完,資料沒補齊 05/01 23:35
→ vutuv: 台大不可能創立第二份公文,然後第二份公文10月發 05/01 23:36
→ CPer: 看哪種資料沒補齊 不代表校長不會簽核准 05/01 23:36
→ CPer: 當然是要對內跟對外發函不能同一公文吧 05/01 23:37
→ CPer: 這也非管一人所要求的 這是台大整體合作案 05/01 23:38
→ vutuv: 不可能吧,沒跑完公文,公家機關可以出同意書? 05/01 23:38
→ CPer: 話說台大公務員會不懂跑公文流程嗎 05/01 23:39
→ CPer: 他又沒出對外正式同意書 就說他只是先核准管的兼職 05/01 23:39
→ vutuv: 台大西行政一定懂,所以他們合法沒發同意公文給管 05/01 23:40
→ CPer: 很多公文 資料還會寫待補什麼的代過 05/01 23:40
→ vutuv: 申請兼職的表格裡面有寫,需書面同意哦 05/01 23:40
→ CPer: 書面同意不是先寫好的嗎 05/01 23:41
→ vutuv: 台大有可能再公文跑完就出同意書給管,不太可能 05/01 23:41
→ CPer: 最後才給管書面同意 不就還要再跑一次流程 不然誰知道他同意 05/01 23:41
→ CPer: 是對外的正式同意書 誰說不可能 用不可能做解釋是怎樣 05/01 23:42
→ vutuv: 公文沒跑完沒出公文給管,所以查不到管5月收到的紀錄 05/01 23:43
→ vutuv: 剛剛是工讀生大哥說公文一定會給管,但原來公文沒跑完 05/01 23:44
→ CPer: 5月沒收到是指對外同意書 不是申請書好嗎 講幾次 05/01 23:44
→ vutuv: 剛剛是說沒查到台大出公文給管,所以有人說簽完回回函 05/01 23:45
→ CPer: 你又怎知申請單沒跑完 又怎知他沒跑完不能看? 05/01 23:45
→ CPer: 沒查到什麼?可能就不是同一件公文 他是要查對外正式通知 05/01 23:46
→ vutuv: 只有一份公文,9月才簽完,為何5月有公文給管會查不到? 05/01 23:46
→ vutuv: 簡單,台大,或管拿出來就解決了對吧 05/01 23:46
→ CPer: 你又怎知 只有一份公文 法律分析都說第二份人字第號出來了 05/01 23:47
→ vutuv: 剛剛是說內簽一定會給管,對吧?沒簽完如何給管? 05/01 23:47
推 ImBBCALL: 問姑婆勇啊,他都説獨董有核准了 05/01 23:48
→ CPer: 人字第1060057574A號 10月2日才正式發函 05/01 23:49
→ vutuv: c大,第2份是哪一個? 05/01 23:49
→ CPer: 沒簽完為何不能給管看? 05/01 23:49
→ vutuv: 那這個10月的耶 05/01 23:49
→ vutuv: 給管看沒用,申請表格上寫要書面同意 05/01 23:50
→ CPer: 這就對外通知書 教育部是說五月找不到通知是10月才通知意思 05/01 23:50
→ vutuv: 好啦,第二個文是10月發的文 05/01 23:51
→ CPer: 書面同意是先簽的 你一開始還是說書面通知勒 05/01 23:51
→ vutuv: 那這樣不是就證明管之前違反台大兼職規定? 05/01 23:51
→ CPer: 教育部根本沒管內部問題 他意指簽核完沒有馬上發這正式公文 05/01 23:52
→ CPer: 的意思 05/01 23:52
→ vutuv: 請問書面同意先簽為何意思?文還沒跑完,又找不到文給管, 05/01 23:52
→ vutuv: 何來文先簽給管? 05/01 23:52
→ CPer: 所以阿 你是又回頭吵原本教育部的問題了嗎 05/01 23:52
→ CPer: 書面同意書事先填好不行嗎 05/01 23:53
→ vutuv: 教育部還有點出其他問題,接下來我們慢慢說 05/01 23:53
→ CPer: 討論太多也沒意義 你又不是法官 甚至也不清楚流程只是在懷疑 05/01 23:54
→ vutuv: 書面同意先填好?知道何時發給管的嗎?至少台大沒拿出這證 05/01 23:54
→ vutuv: 據 05/01 23:54
→ CPer: 我是要說啦 反正就是台大自己認為內部已經核准就可以 05/01 23:55
→ vutuv: 因為教育部報告說,沒看的9月以前通知管的公文 05/01 23:55
→ vutuv: 所以台大出了問題也不能質疑,大學自治可以如此包庇? 05/01 23:56
→ CPer: 若書面同意先填好的 為什麼要拿出來當證據我也是不懂 05/01 23:56
→ CPer: 先聽我說完吧 05/01 23:56
→ CPer: 但教育部是說要對外正式發函才算核准 05/01 23:57
→ vutuv: 有沒有先?管,或台大拿出先寄給管的紀錄不就好了? 05/01 23:57
→ CindyLara: 離案風電好像快被偷渡過了耶 現在知道為什麼卡管了嗎? 05/01 23:57
→ CPer: 基本這才是主要問題 05/01 23:58
→ vutuv: 其實那種說法不都一樣?管拿出他5月收到的書面就好了 05/01 23:58
→ vutuv: 是不是有人看大勢已去要轉來講電廠? 05/01 23:58
→ CPer: 你認為台大內部流程也疑問也只能自己去問 畢竟你那麼多不懂 05/01 23:58
→ CPer: 細節這麼多是要誰一一回覆你 05/01 23:59
→ yuou1256: 大學法和授權的許可辦法(況且人家還是授權考試院)都只 05/01 23:59
→ yuou1256: 有要求事前申請, 05/01 23:59
→ CPer: 但教育部明明質疑的是對外正式發函的時間點 台大當然那樣回 05/02 00:00
→ yuou1256: 沒有要事前拿到許可書((截自某位大大的文章,某v去看 05/02 00:00
→ vutuv: 我沒說很多使得你無法一一回覆我吧? 05/02 00:00
→ yuou1256: 看好嗎?搜個管字找10推以上的就看得到那篇文囉 05/02 00:00
→ vutuv: 你可以回覆我,台大的流程是哪裡才對 05/02 00:00
→ CPer: 書面就只是內部單純核准阿 問題教育部質疑是對外發函 05/02 00:00
→ CPer: 你到底有沒聽懂最主要問題核心 05/02 00:01
→ vutuv: y大,我貼台大申請兼職的表格,裡面有寫要書面同意喔 05/02 00:01
→ vutuv: 你是在說那個文學系教授的法律見解嗎? 05/02 00:01
→ CPer: 我是說我不是台大公務員本人 質疑的細節誰能回你? 05/02 00:01
→ vutuv: c大,我講的,跟教育部講的,不都是認為管違反規定? 05/02 00:02
→ CPer: 所以我看那書面同意不是先填好同意嗎 05/02 00:03
→ yuou1256: 法規大還是台大自己的辦法大,如果違反台大訂的辦法, 05/02 00:03
→ yuou1256: 卻沒違法法規,那應該也是台大自己處理,但台大他們之 05/02 00:03
→ yuou1256: 前不就聲明沒問題了?而且我記得那個圖不是有被打臉,還 05/02 00:03
→ yuou1256: 是我記錯了 05/02 00:03
→ CPer: 不是阿 你只是質疑又不代表一定有問題 只是細節沒人能說清楚 05/02 00:04
→ vutuv: 好,先填好的同意書有沒有寄給管? 05/02 00:04
→ vutuv: y大,是文學系教授的法律見解嗎? 05/02 00:04
→ CPer: 我不知道有沒有寄或是為何一定要寄 你可以直接問台大 05/02 00:05
→ CPer: 所以我再說一次你質疑不代表有問題 不然你也去告看看就知道 05/02 00:06
→ vutuv: c大,根據台大給教育部的資料,沒有先通知管的紀錄 05/02 00:06
→ CPer: 而是教育部跟你質疑點不一樣 你幹嘛創新路線 05/02 00:06
→ yuou1256: 你先回答我法規大還是台大自己的辦法大啦 05/02 00:06
→ CPer: 就說他說的通知是指正式發函通知不是內部了 05/02 00:07
→ vutuv: 我講的就是教育部講的其中一點,其他點會慢慢端出來 05/02 00:07
→ CPer: 何況書面通知方式有很多 你說完全沒有你又確定? 05/02 00:08
→ vutuv: y大,只是問哪一篇是不是文學系教授的,沒別的意思 05/02 00:08
→ CPer: 你講的可能跟教育部講的也不一樣 05/02 00:08
→ vutuv: c大,我確定管沒5月收到,因為調查沒有這個 05/02 00:09
→ yuou1256: 違反台大自己的辦法就是台大內部處置,可是最最最一開 05/02 00:09
→ yuou1256: 始遴選會不就說這沒問題了?是教育部不接受,可是那是台 05/02 00:09
→ vutuv: 我講的就是教育部講的其中一點,光這點挺管就不敵了 05/02 00:09
→ yuou1256: 大內部的事啊,他們自己審理自己訂的規則 05/02 00:09
→ CPer: 你確定?教育部明明就只針對正式對外發函為準 那當然沒有 05/02 00:10
→ yuou1256: 我哪裡提到文學院教授了你是不是跳針了 05/02 00:10
→ vutuv: 喔,所以大學自治是用來包庇,不能管的? 05/02 00:10
→ vutuv: 好,請問哪一篇被打臉的? 05/02 00:10
→ CPer: 光你明明就不知道台大內部流程怎樣才對 才不敵吧 05/02 00:11
→ CPer: 主要是台大自己也挺管 可是台大公務員也那麼麼笨 拆自己台? 05/02 00:12
→ vutuv: 所以台大看起來在包庇 05/02 00:13
→ vutuv: 台大公務員最對的是,沒在9月以前發同意書給管 05/02 00:13
→ CPer: 教育部應是查說5月沒有對外發函(包括給管)的正式通知書 05/02 00:14
→ vutuv: 如果台大5,6月就發給管,台大行政就慘了 05/02 00:14
→ yuou1256: 不對啊,我引述的violetking那篇你也有在下面被打臉啊 05/02 00:14
→ yuou1256: ,不是包庇,是他們開會的結果認為沒問題不影響 05/02 00:14
→ CPer: 台大有沒包僻我是不知道 但內部規則應該很清楚才敢挺 05/02 00:15
→ vutuv: 沒依照台大的規定,管收到書面同意才始兼職,台大在包庇 05/02 00:15
→ yuou1256: 假設,我說假設,違反台大的辦法當然是由台大自己處置 05/02 00:15
→ yuou1256: 對吧?先問這個問題 05/02 00:16
→ vutuv: 台大內部規則指的為何? 05/02 00:16
→ vutuv: 台大包庇違反規定,無法無天不能管?管不得? 05/02 00:17
→ yuou1256: 你不是說台大的申請表格要書面同意(你說的) 05/02 00:17
→ yuou1256: 違法規定有大有小,可是他們開會的結果就是不影響(前 05/02 00:18
→ vutuv: 對啊,管兼任時沒有收到書面同意 05/02 00:18
→ yuou1256: 提是有違反) 05/02 00:18
→ CPer: 是你說台大包庇 也許人家不認為覺得自己內部行政沒問題好嗎 05/02 00:18
→ vutuv: 這不就是在包庇? 05/02 00:18
→ yuou1256: 那就是我說的台大內部規定 05/02 00:18
→ yuou1256: 大學法和授權的許可辦法(況且人家還是授權考試院)都只 05/02 00:18
→ yuou1256: 有要求事前申請, 05/02 00:18
→ yuou1256: 沒有要事前拿到許可書,這是法規 05/02 00:18
→ vutuv: 喔,原來台大只要自己覺得沒有問題,就是內規符合 05/02 00:19
→ vutuv: 那我們討論這麼多幹嘛? 05/02 00:19
→ CPer: 又回到原點 人家就認為他們有核准有收到書面通知了 05/02 00:19
→ CPer: 是你硬覺得別人錯 別人又不一定錯 你要不要去台大辯論一下 05/02 00:20
→ vutuv: y大,這個講不通啦,台大申請兼職的表格就寫要書面同意始 05/02 00:20
→ vutuv: 能兼職 05/02 00:20
→ yuou1256: 法規沒違反,有可能違反的是你一直堅稱的台大文書規定 05/02 00:21
→ yuou1256: ,如果有違法了,台大自己開會處理,他們有權利決定吧 05/02 00:21
→ yuou1256: ,因為那是他們自己設的辦法,事態有大有小,他們認為 05/02 00:21
→ yuou1256: 那不影響 05/02 00:21
→ CPer: 核准完書面通知就算書面同意好嗎 05/02 00:21
→ CPer: 好啦 等會兒又要討論怎樣算書面通知 請往上看就好 05/02 00:22
→ vutuv: y大,這個不是台大文書規定,是台大兼職申請表格就列的規定 05/02 00:22
→ yuou1256: 你還是沒搞懂嗎?沒違反法規,外部(沒錯我就是在說教育 05/02 00:23
→ yuou1256: 部)是沒得介入的,台大有權利處置可能違反自己校內法 05/02 00:23
→ vutuv: c大,公文沒跑完,沒核准並通知管 05/02 00:23
→ yuou1256: 規的權力 05/02 00:23
→ CPer: 到法院那台大內部認定方式規則也是因為台大真實是否認定為主 05/02 00:24
→ vutuv: y大說的是哪個法條? 05/02 00:24
→ yuou1256: 反正就是台大內部設的辦法啦,連它有沒有強制力都不知 05/02 00:24
→ yuou1256: 道勒 05/02 00:24
→ yuou1256: 大學法和授權的許可辦法(況且人家還是授權考試院)都只 05/02 00:24
→ yuou1256: 有要求事前申請, 05/02 00:24
→ yuou1256: 沒有要事前拿到許可書 05/02 00:24
→ CPer: 校長核就是核准 其他只是聽指示辦事而已 且不一定不能通知 05/02 00:24
→ yuou1256: 你不是也有在violetking那篇下面回文 05/02 00:25
→ CPer: 這也是你一直繞回圈問題 是要繞多久 05/02 00:25
→ vutuv: y大,今天只講管有沒有違反台大兼職規定可以嗎? 05/02 00:25
→ yuou1256: 可以啊,只是處分的機關就只能是台大 05/02 00:25
→ vutuv: 台大的公文沒跑完,何來校長給核准通知管? 05/02 00:26
→ yuou1256: 而且他沒有設明文辦法規定,你也不能說他違法吧 05/02 00:26
→ CPer: 講了你也不聽 你說不可能就一定不可能嗎 我才說你想法不可能 05/02 00:26
→ yuou1256: 寫在公文上的備註不算數喔,我說的是明文規定 05/02 00:27
→ vutuv: y大,我上面都說有了,你回頭看一下好不 05/02 00:27
→ CPer: 校長自己就講了他當時已蓋核准好嗎 你連這都不知道? 05/02 00:27
→ vutuv: 沒有明文,c大會講成這樣? 05/02 00:27
→ yuou1256: 然後台大在最一開始就下處分(用詞怪怪的)了,他們認 05/02 00:28
→ yuou1256: 為這不影響,請教育部盡快聘請 05/02 00:28
→ CPer: 在兼職前台大校長已核准 台大校方也說n次 05/02 00:28
→ vutuv: c大,校長同意,但那份文沒跑完,所以沒公文給管 05/02 00:28
→ CPer: 因為我用退一萬步在跟你說阿 05/02 00:28
→ vutuv: 所以管兼職時沒有書面同意 05/02 00:28
推 deegs10221: 領500的職業學生不是想聽懂啦 05/02 00:28
→ deegs10221: 他是要凹到你們同意他護航的才有錢領啊 05/02 00:28
→ CPer: 沒跑完不代表公文管不能看或是不能告知管知道 05/02 00:29
推 ImBBCALL: 盧洨洨 05/02 00:29
→ yuou1256: 你問我我都有貼給你,你竟然叫我回去看,至少也給個樓 05/02 00:29
→ yuou1256: 層 05/02 00:29
→ CPer: 沒跑完也是你自己猜的 誰知道有沒有跑完 05/02 00:29
→ deegs10221: 跟他吵跟本浪費時間 05/02 00:29
→ vutuv: 我也說n次了,校長同意,但公文沒跑完,但台大規定兼職要 05/02 00:30
→ vutuv: 有書面同意,所以管沒收到公文就兼職 05/02 00:30
→ CPer: 不退一萬步 我認為不管怎樣法院會以台大原本真實認定為主 05/02 00:30
→ yuou1256: 哈哈,我只是印象中看到vk大那篇說法規沒規定所以來湊 05/02 00:30
→ yuou1256: 一腳,也是該睡了,早上還要打工 05/02 00:30
→ deegs10221: 林北跟你說幾次行程法114條了 05/02 00:30
→ deegs10221: 還要凹? 05/02 00:31
→ vutuv: 法院同意?你看台大敢不敢告再說這個 05/02 00:31
→ CPer: 你怎麼知道?你的書面同意不代表台大的書面同意 05/02 00:31
→ vutuv: 違反規定跟行程法什麼關系? 05/02 00:32
→ zxc25361: 你以為公文沒跑完,管考會放過承辦人嗎,好笑,一定有 05/02 00:32
→ zxc25361: 結案啦 05/02 00:32
→ CPer: 敢不敢 之後可以看看阿 05/02 00:32
→ yuou1256: 所以依你的前提,違反了,台大遴選會也聲明啦,這不就 05/02 00:32
→ vutuv: 至少教育部查到的資料,沒有書面同意文 05/02 00:32
→ yuou1256: 沒事了,還是不符合你想要的就是包庇就是黑箱 05/02 00:32
→ vutuv: 違反了還包庇,怎不是 05/02 00:33
→ zxc25361: 只要機關長官批核,剩下的程序都可以補正 05/02 00:33
→ CPer: 就跟你說教育部要查的是對外正式同意書 05/02 00:33
→ CPer: 沒違反隨便說有違反 05/02 00:34
→ vutuv: 公文還沒跑完就兼職了 05/02 00:34
→ yuou1256: 事態有大有小啊,不是每個都要判重罪判死刑吧,不然交 05/02 00:34
→ yuou1256: 給電腦算就好啦,幹嘛要遴選會 05/02 00:34
→ vutuv: 公文裡有列兩個產學合作契約選項,9月底才完成,公文根本沒 05/02 00:35
→ vutuv: 跑完 05/02 00:35
→ deegs10221: 所以就這隻跟本都不想搞懂啊 05/02 00:35
→ yuou1256: 當然前提是有違反 05/02 00:35
→ deegs10221: 行政規則訂定不能逾越行程法規範都不懂還有啥好說的 05/02 00:35
→ CPer: 你怎知公文沒跑完 你又怎知公文要跑完 05/02 00:35
→ zxc25361: 我希望教育部直接做成行政處分,給行政法院認證,到時 05/02 00:35
→ vutuv: 因公文裡有這條件要填,而這個東西9月底才出來 05/02 00:36
→ zxc25361: 候見真章 05/02 00:36
→ zxc25361: 你在那邊喊違法包庇喊的燙又沒有用 05/02 00:37
→ deegs10221: 絕對不敢做行政處分,做下去很難贏,而且拖下去年底也 05/02 00:37
→ deegs10221: 不用選了 05/02 00:38
→ CPer: 公文可以之後部分條件待補 事先通知核可方式 05/02 00:38
→ yuou1256: 對了,可以麻煩你貼台大明文規定給我嗎?我不要文書下面 05/02 00:39
→ deegs10221: 待補就是依行程法114條規定 05/02 00:39
→ yuou1256: 備註那種,我用手機不好找,謝謝 05/02 00:39
→ CPer: 甚至你不知道的很多方式 但你直接判斷一定?why? 05/02 00:39
→ CPer: 公文能遇到問題可多了 這種小事哪沒辦法解要放在那三個月? 05/02 00:40
→ zxc25361: 公部門程序都不清不楚某v還在那邊跳跳跳,不知道在眼哪 05/02 00:40
→ CPer: 最好公文能夠放那麼久 05/02 00:40
→ zxc25361: 齣 05/02 00:41
→ CPer: 大家只會想把公文快點結掉 能用的方法可多了 05/02 00:42
推 deegs10221: 人家就為了領500賺學費啊,下手輕點嘛,他臉都腫到連 05/02 00:42
→ deegs10221: 他媽都不認得了 05/02 00:42
→ zxc25361: 就說教育部承辦人也很為難寫,長官要硬幹,隨便寫寫理 05/02 00:43
→ zxc25361: 由,感覺可以給交代就好 05/02 00:43
→ CPer: 最蠢的是放三個月才結 你考績是要幾分 05/02 00:43
→ vutuv: 我喊沒用沒錯,挺管的喊也沒用 05/02 00:43
→ zxc25361: cper 會被申誡 長官還要寫報告,管考最愛你 有kpi 05/02 00:44
→ CPer: 沒差啊 我就是最愛看戲跟戲 05/02 00:44
→ CPer: XDD 05/02 00:45
→ vutuv: z大講的這麼肯定,有管收到台大書面同意的證據嗎? 05/02 00:48
→ vutuv: c大剛剛說不是台大不能回答的這個問題,還有的說? 05/02 00:48
→ vutuv: z大既然說要等法院判,何來說人跳針之說? 05/02 00:51
→ yuou1256: 本校專任教師(含兼行政主管職務教師)代表學校官股至營 05/02 00:54
→ yuou1256: 利事業機構或團體兼 05/02 01:03
→ yuou1256: 利事業機構或團體兼 05/02 01:04
→ CPer: 所以我就跟你講很多可能性 不是本人我怎知道怎麼辦的 是你自 05/02 01:05
→ CPer: 己只猜想ㄧ個可能性好嗎 05/02 01:05
→ vutuv: c大,我提出的假設是最有可能的假設,搭配教育部的報告, 05/02 01:10
→ vutuv: 管違反兼職規定的機率非常大 05/02 01:10
→ vutuv: 還有z大,如果前面我提的證據已經沒人有更直接的反駁,我 05/02 01:11
→ vutuv: 們來講行程法怎麼用 05/02 01:11
噓 ok60116: 糞青:我覺得學校草皮比較重要,校長算啥小! 05/02 01:11
→ vutuv: 您是法律系的嗎? 05/02 01:11
→ CPer: 你的說法還只建立在書面通知 但書面通知有很多方式跟認知不 05/02 01:13
→ CPer: 通 我覺得台大對這一定有自認為合理的說法 05/02 01:13
→ vutuv: 所以依照最符合常識的資訊來看,台大是在包庇 05/02 01:13
→ CPer: 你提的什麼也根本不算證據 05/02 01:14
→ yuou1256: 本校專任教師(含兼行政主管職務教師)代表學校官股至營利 05/02 01:14
→ yuou1256: 事業機構或團體兼 職,須先送本校審議小組審議,通過者 05/02 01:14
→ yuou1256: 簽請校長核定後,方得兼職。 請問這符合現況嗎?抱歉當 05/02 01:14
→ yuou1256: 個伸手牌(我剛怎麼推不出去@@ 05/02 01:14
→ vutuv: 我認為算,表格上的資訊沒填完,公文流程沒走完 05/02 01:14
→ CPer: 你才包庇教育部勒 不同說法不代表錯 所以又不代表你對 05/02 01:15
→ vutuv: y大,老話一句,看一下前面幾頁好嗎 05/02 01:15
→ yuou1256: 我這是在台大的明文規定中複製的喔 05/02 01:16
→ vutuv: c大,我不一定百分百對,但符合常識邏輯,對的機率大 05/02 01:16
→ yuou1256: 專任教師(含兼行政主管職務教師)代表學校官股至營利事 05/02 01:16
→ yuou1256: 業機構或團體兼職辦法 05/02 01:16
→ vutuv: y大,勞煩往前拉一下好嗎 05/02 01:17
→ yuou1256: 所以現在台大的明文規定又不算數了? 05/02 01:17
→ vutuv: 我還要等著來跟z大講一下行程法的討論 05/02 01:17
→ CPer: 不算 你對公文認知還是薄弱 公文流程就算偷懶 也是各種程度 05/02 01:18
→ yuou1256: 他明文規定中沒有說到要文書到,只有強調校長同意 05/02 01:18
→ CPer: 的比例原則 不是說只要一點點問題就一定到違法兼職 05/02 01:18
→ CPer: 你這完全違法邏輯 錯的幾率才大 到法院都不會這樣判 05/02 01:19
→ vutuv: c大,你自己都說沒台大的細節了,何來如此一說? 05/02 01:19
→ vutuv: c大,公文上有9月底才出來的資料,不是公文沒跑完是什麼? 05/02 01:21
→ CPer: 我沒細節你也沒有 但公務員不會笨到拿石頭扎自己腳 機率本就 05/02 01:22
→ CPer: 不高 05/02 01:22
→ vutuv: 公務員就是不會砸自己的腳,所以唯一給管的文在10月才給管 05/02 01:23
→ CPer: 校方本身就真實知道 並非有欺騙問題 在比例原則下 法院怎麼 05/02 01:24
→ CPer: 判很明顯 05/02 01:24
→ vutuv: 校方知道沒用,要有書面同意發給管,並沒有 05/02 01:25
→ CPer: 就說是不同公文了 我說行政內部了 一直繞迴圈問題 05/02 01:25
→ CPer: 已經認知不同的地方 就不要再繞了 05/02 01:26
→ vutuv: 該表格有9月底要出來的東西,應該只有同一份簽呈要跑,9月 05/02 01:27
→ vutuv: 底跑完10月再發文通知管 05/02 01:27
→ CPer: 並沒用不是你說的算啊 這我說過n遍了 05/02 01:27
→ CPer: 還在應該?哪有公文留這麼久 就不應該啊 05/02 01:28
→ vutuv: 你說的行政內部的東西就是台大ok就不用公文通知是嗎? 05/02 01:28
→ vutuv: 這個說法怎麼覺得去了法院會贏? 05/02 01:28
→ vutuv: 簽呈5月提出,9月底審完,台大就這樣久 05/02 01:29
→ CPer: 台大認為的核準通知確認就不一定是對外同意書 05/02 01:30
→ CPer: 台大認知校長核準同意 通知管就算 吵下去沒意義 感覺你說法 05/02 01:31
→ CPer: ㄧ直變 05/02 01:31
→ vutuv: 這是台大包庇認為看法 他自己的規定就是要有文,而且通知在 05/02 01:31
→ vutuv: 哪? 05/02 01:31
→ vutuv: 請管拿出他收到通知,書面同意出來不就好了 05/02 01:33
→ CPer: 是不用對外通知 我覺得法院會對事實做認定 台大本身知情是實 05/02 01:33
→ CPer: 核準也是 05/02 01:33
→ CPer: 就跟你講書面通知可以很多形式 若是對外的當然是10月才收到 05/02 01:34
→ CPer: 你一下講這一下講那都混在一起講 我跟你講不同了就別在問同 05/02 01:36
→ CPer: 個問題了好嗎 05/02 01:36
→ CPer: 我認為內部核可跟對外是不同的事 你認為相同 這問題就別在講 05/02 01:37
→ CPer: 一直繞圈圈 延伸的問題也是 05/02 01:38
→ poongle: 爺們都沒說話了,是在話什麼休? 05/02 01:38
→ CPer: 就跟你說通知看過也算通知 教育部主要又不是吵這個 他幹麻拿 05/02 01:40
→ CPer: 出來 這種爛問題也別在繞圈圈 05/02 01:40
→ CPer: 教育部明明吵的是對外發函為同意的標準 這才是重點 05/02 01:41
→ kaky: 說管沒收到的是不是看不懂? 提十月是因為那分才有完整的產學 05/02 01:51
→ kaky: 合作契約書跟正式公文,前面內部只會有系所同意跟校長同意 05/02 01:52
推 ccekw807: 抱歉公務員很多事後補請 05/02 02:20
推 justinXD: 看完全不懂公文流程的學生在那鬼扯 笑死 05/02 02:31
→ justinXD: 以後承辦人上簽 機關首長批可 抱歉不算數喔! 因為首長沒 05/02 02:32
→ justinXD: 有發函給承辦人 XD 媽啊某V你真的知道你在鬼扯什麼嗎 05/02 02:32
噓 stare7500: 智障殺洨程序正義,要搞你就黑你程序,怎麼做都只會無 05/02 02:50
→ stare7500: 腦喊程序不考慮實質,標準奴隸被洗腦思維,一點邏輯判 05/02 02:51
→ stare7500: 斷思考都沒有的垃圾 05/02 02:51
→ Heiken: 如果照你講得實務上怎樣怎樣 那柯p應該不會被檢察院整了 05/02 03:12
推 Peter521: 講一體適用真的笑死,教育部長跟台大校長檢視力度有沒 05/02 03:48
→ Peter521: 有一體適用啊? 05/02 03:48
→ notneme159: 推個 05/02 04:32
→ nzj: 教授最好是承辦人 通知內部人員也可用函 簽只有承辦人拿的到 05/02 0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