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orden: 卡雞排 05/29 19:54
推 CMPunk: 這篇會不會被吉啊 怕 05/29 19:54
噓 Relx: 87...那個又不是刑事犯罪 05/29 19:54
→ serding: 888 05/29 19:54
推 mysterydream: 版聚名單+1 05/29 19:54
→ justice2008: 被告名單+1 05/29 19:54
→ justice2008: 八卦版版聚約在法院前 05/29 19:54
→ podon: 被告名單+1 05/29 19:54
噓 wastetheone: 已備分,不用謝了 05/29 19:57
推 tetani: 一起版聚 台北法院附近有什麼餐廳嗎? 05/29 20:01
推 piece1: 記得很久以前有這種版聚,如今又要再現了嗎? 05/29 20:04
→ proletariat: 之前記得的版聚是去吃嘉義雞肉飯 鳳梨大學號召的 05/29 21:24
→ Kosmosinsel: 蘇家人先請slow當證人嘛只是不太可能想追下去了 05/29 21:32
→ Kosmosinsel: to三樓 蘇家要追究就可以是刑事罪 05/29 21:33
推 LaHu: 那裡窩藏了 頂多沒有主動通報 無罪的 05/30 14:34
→ LaHu: 3不過你直接說窩藏嫌犯的… 要不要先考慮練習寫一下道歉文? 05/30 1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