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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教室:第254條真正該改革之處 https://www.facebook.com/kcfor2016/?hc_ref=NEWSFEED 立法委員 黃國昌 【民事訴訟法教室:第254條真正該改革之處】@司法法制委員會 2016-12-05 民事訴訟法的修正,牽一髮動全身,沒有足夠的理論基礎與全盤觀照,不該進行即興式的 修法。 對於今天立法委員陳超明等人提出的廢除第254條第5項以下的修正,本人明確表示「反對 」立場。並要求司法院就民事訴訟法真正需要修正的條文,儘速提出全盤修法計畫。 按我國民事訴訟法第254條原則上所採取「當事人恆定主義」之立法原則,造成將受確定 判決效力所及之「實質當事人」與實際參與訴訟之「形式當事人」分離的現象,因此在 2000年修法時,擴大「訴訟承繼主義」之例外,並配合第5項公示登記制度,保障交易秩 序及善意第三人。 質詢過程中,藉由大三民事訴訟法學生就可以理解的實例,說明現行法的旨趣之外,亦進 一步點明現行民事訴訟法第254條,真正需要修正之處。 按我國民事訴訟法在2000年修正第254條,雖然基本上仍維持「當事人恆定主義」之原則 ,惟實質上已呈現往「訴訟承繼主義」傾倒的明顯趨勢。此項修正,固然活化了特定繼受 人承當訴訟之機制,使其不再受他造當事人意思之絕對制約,得主動向法院聲請裁定准許 承當訴訟;不過,該條之規範卻未同時相應地使「他造當事人」亦得發動令特定繼受人承 當訴訟之程序,出現規範上裂隙,不僅導致對他造當事人之保護不周,在實務上亦竟被迫 必須透過「當事人追加」方式,將特定繼受人亦列為被告,產生理論及實務上不必要之爭 議(詳細說明,請參黃國昌,《民事程序法學的理論與實踐》,2012年)。為強化對他造 當事人之程序保障,有必要參酌德日立法例,於發生訴訟繫屬中為訴訟標的之法律關係移 轉於第三人之情形,准許他造當事人亦得聲請法院以裁定命第三人承當訴訟。 質詢影片 https://www.facebook.com/kcfor2016/videos/649545395227705/ PS: 1.八卦歷史,溫故知新。陳超明賣力質詢。我不是台大的,我是政大的。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ZLgMixc8VvA
2.整段影片,戰很多很多點。 所以直接看主戰場,直接從看 [案例1] -08:02開始;[案例2] -06:40開始。(都有PPT) 3.戰神無誤。在砍7天的主戰場,還抽出空檔,跑到法制委員會。 雖然說這主題就是戰神的本行,不過,還能在衛環外,抽身關係其他事項,太強了。 4.想必這段影片,應該讓很多修過戰神的民訴的鄉民,有點懷念。 5.看完質詢影片,真的覺得國會讓專業的來,感覺真的差好多。 6.有人知道提案修法陳超明,是拿哪位大師的見解,倡議修法的呢? 7.下一期的民訴研究會戰這個嗎? 8.<民事訴訟法教室>第二冊,倒底會不會比張無忌跑去大都還慢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6.34.5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81254226.A.926.html
turbomons: 先補血 12/09 11:31
VVizZ: 講中文好嗎 12/09 11:31
cowboy183: 公三小 重點是啥 12/09 11:32
d92036david: 先推 不然會被大家發現我看不懂 12/09 11:32
playoff0113: 等等黨工會說假哭和收割 12/09 11:32
syldsk: 快推,免得被說是法盲 12/09 11:33
ja2200: 已經放棄砍7天了嗎 開始轉移目標 12/09 11:33
g8330330: 他是很強 但也代表他手下太弱 12/09 11:33
PR58: 黨工: 假哭 演戲 收割 12/09 11:33
hagousla: 記得有人很愛嗆黃國嗆不懂法條 12/09 11:33
vsbrm: 選出黃國昌還真他媽的有夠超值 12/09 11:34
akway: 時代要戰神1打100嗎?其他人行不行? 12/09 11:34
elzohar: 有點強阿 12/09 11:34
Newtype: 7天已經砍了阿 乖乖面對DPP執政的現實吧 12/09 11:35
scum5566: 選黃國昌CP值爆表 12/09 11:35
confident: 真的...等老師的<民訴教室>第二冊,....等好久 12/09 11:35
moonlind: 遭了 分開來看每個字都懂 合起來就看不懂 12/09 11:36
VVizZ: 民訴界只有慢跑人一族,謝謝 12/09 11:36
dnek: 想起之前有篇問卦是什麼是理組看不懂的 12/09 11:36
NewChaser: 到底?倒底? 是哪個字勒~ 12/09 11:37
FantasyNova: 民訴 = 邱派一脈相傳 駱老:QQ 12/09 11:37
osakakobe: 他民訴教得超好 12/09 11:37
dnkofe: 看不懂 12/09 11:37
mbttar25: 求翻譯 12/09 11:38
VVizZ: 還好本人融合駱邱之精華 12/09 11:39
Windk610i: 肛的意志 12/09 11:40
rock123520: 快推!!不然大家就知道自己其實看不懂!! XDD 12/09 11:41
JORLIN: 三類組經過...假裝我也看懂... 12/09 11:41
Refauth: 台灣人不喜歡念書,講這個憑台灣人的智商根本無法理解啦 12/09 11:43
VVizZ: 說真的我相信上面就算文組覺青也沒幾個看的懂 12/09 11:43
nucleargod: 太強了,像會分身術一樣 12/09 11:43
BENCH5566: 理組一定都看得懂,哈哈文組哈哈 12/09 11:44
stone99: 推 12/09 11:44
nforcex: 推推推 12/09 11:46
alcatrazlin: 推一下 12/09 11:47
Grillfish: 學好民訴第一件事,首要不用鬧鐘三點起床跑步 12/09 11:47
jacecool: 國昌老師= = 多休息吧 12/09 11:47
yu800910: 等姜世明老師寫文章 12/09 11:47
ccl007: 蠻支持台灣的法學教授當立委 不然在那邊複製貼上騙稿費 12/09 11:47
cerberi: 看不懂呀! 12/09 11:47
VVizZ: 九點就要去睡覺 12/09 11:47
ccl007: 嘴砲一堆 躲起來自爽而已! 12/09 11:48
tsmcprince: 自己承認不懂法律的說要廢254 銃三小 12/09 11:48
answer1115: 沒有溫暖而富有人性 我看黃國昌不懂法律嘛 12/09 11:48
henrysu1625: 理組看得懂的話我隨便你 12/09 11:48
s056911335: 快把民訴修成駱派的形狀,就換邱派躲在棉被裡面哭 12/09 11:49
ccl007: 法律是這樣 你碰到就會很懂了 鄉民一堆懂誹謗跟公然侮辱 12/09 11:50
VVizZ: 駱一直當人哪會有派 學生都跑去邱那邊修剩下的學分啦 12/09 11:50
ccl007: 怎麼來的 還不就自己碰上了 12/09 11:50
dlter: 那位廳長可以明白並回答黃的問題也算蠻強的XD 12/09 11:51
johnny9667: 推 真的點出問題 12/09 11:52
zakijudelo: 重點就最後一句而已阿 12/09 11:53
※ 編輯: BigMidDay (36.236.34.54), 12/09/2016 11:56:08
s056911335: 廳長聽得懂正常阿,可能還會覺得終於有人在說人話了 12/09 11:53
william12tw: 推 12/09 11:55
sk3s: 先補血,一定有人跳針哭哭 12/09 11:55
skyringcha: 戰神太專業了!估計在場的懂得不超過五個,台灣好需要 12/09 11:55
rock123520: 其實也沒那麼難懂啦,反正戰神的意思就是未來修法的 12/09 11:56
skyringcha: 這種人啊 12/09 11:56
rock123520: 方向應該怎樣讓「透過“善意第三人”落跑」的情形能 12/09 11:56
rock123520: 降低改善罷了… 12/09 11:56
※ 編輯: BigMidDay (36.236.34.54), 12/09/2016 11:57:05
cookielol: 推 12/09 11:56
gary2011: 推 12/09 11:57
ohkokusa: 先推在看 12/09 11:57
kid1412sonic: 嗯嗯 原來如此啊 12/09 11:58
Areso: 12/09 11:58
aquahau: 恩恩 如此原來阿 12/09 11:59
stanley719: 這太專業了!推 12/09 12:06
there53880: 推 12/09 12:07
seagawk: 陳超明就是那個說三民主義是民有民治民享跟叫大法官背法 12/09 12:07
seagawk: 條的那個苗栗立委啦‼幹‼身為苗栗人超丟臉的 12/09 12:07
Pegasus170: 慢慢看 12/09 12:08
earnformoney: 快推 不然黨工會說你不懂法律 12/09 12:13
aadm: 12/09 12:13
karevin07: 推了 超專業 12/09 12:13
F0314: 中文好難 組合起來後我一句都看不懂 12/09 12:14
shi0520: 看不懂 翻譯翻譯 12/09 12:15
simon301: 理組一定懂 12/09 12:16
redeemangel: 立法委員不是本來就應如此嗎 12/09 12:18
fox999: 這根本不是質詢 是學者在電實務啊XDDDDDD 12/09 12:28
shane8282: 推 12/09 12:30
versace: 不公平啊,也應該讓陳超明有機會說說他的法律見解啊 12/09 12:32
noobismeok: 一定會有人噓 12/09 12:33
a031405: 12/09 12:33
yuhurefu: 想起喬王說黃國昌不懂法條 ㄦ 12/09 12:34
chenluyang: 這篇是有念過民訴的人才看得懂的 12/09 12:35
chenluyang: 民訴是她的本業,不需要準備就可以侃侃而談,也沒有 12/09 12:36
chenluyang: 累不累的問題 12/09 12:37
frozehead56: 跟我想的差不多嘛 12/09 12:38
rootrn: 真懷念 有種聽錄音檔的感覺 12/09 12:40
tomlee1130: 民訴是他main科啊XDDD 12/09 12:40
YeSerD: 先推 怕別人說我不懂 12/09 12:42
calliope: 看過影片,質詢和被質詢的都很強。 12/09 12:42
voon: 廳長都是法官出身,大多還待民庭比較久,不懂就可以回家了 12/09 12:44
nikepanpan: 很用心但被抹黑的人,只能用選票表示支持。 12/09 12:47
nikepanpan: 也難怪政治總黑黑的,做的認真有才能都被這般教訓了 12/09 12:49
jansan: 專業 12/09 12:50
virginleo: 推 12/09 12:53
doubleee: 推 12/09 12:55
fcz973: 哈哈理組哈哈!別來亂法科好嗎趕快去輪班了 12/09 12:56
taiki39: 立法院就是要由專業的人才去,台灣法律才會更好~ 12/09 13:00
jacky7987: 每個字都看得懂 但看不懂 12/09 13:00
lunaX19: 希望我的選區也有像黃老師的人出來 12/09 13:05
adsop: 推 12/09 13:08
sharkimage: 看不懂 誰能解釋一下 12/09 13:10
andyssfresh: 推 12/09 13:10
leonian: 這種立法委員選得好值得 12/09 13:12
leonian: 一個人起碼可以領20個的薪水了 12/09 13:13
dian9: ! 12/09 13:16
lbowlbow: kmt+dpp的立委加起來做的事還沒他一個人多,領90份都行 12/09 13:17
zoonead: 讚 12/09 13:22
dufflin: 酷 12/09 13:25
wsad66: 立法院裡有幾個懂法律的? 12/09 13:29
datoking: 選黃老師當立委真是太超值了 12/09 13:37
flybirdy: 戰神一定推 12/09 13:38
mynewid: 我要力推法律中文化運動!!! 12/09 13:42
haiang: 黨工噓 我就推 12/09 13:43
LKPZZZ: 反觀慈壅 軍人家屬陳情馬上切割 12/09 13:46
RW2010: 時代一個抵5個 可以抵民進黨80幾個 民進黨黨團廢掉好了 12/09 13:46
qsc96: 專業推 12/09 13:51
hanarain: 推 12/09 13:55
littlewanga: 這才是國會該有的樣子 12/09 13:59
StarRoad: 沒學過法,但光聽質詢就懂癥結點了,強 12/09 1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