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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回顧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370931 「台南地院行政庭長郭貞秀表示,選選罷法規定是「訓示規定」不是「強制性規定」,李 全教兩件聲請法官迴避案,台南地院都已經駁回,李陣營再提抗告;她也直言,依法審理 進程,一審不可能在半年內審結。」 今日質詢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GnBYP58LYmg
吳:秘書長 秘:吳委員早 吳:秘書長早,跟你請教,不知道你有沒有統計過?法官跟檢察官作夫妻,在法界有多少 ? 秘:沒有統計,但好像蠻多的 吳:很多,甚麼原因。因為很多是法律系同學,學長學弟學妹學姊,或是司法官訓練所的 同學。如果檢察官有相關的訴訟案件到法院之後由他的配偶承辦,這構成迴避要件嗎? 秘:哦這..當然是說..這個能不能構成迴避要件..如果(打斷) 吳:這當然不構成馬,如果構成迴避要件。司法院就應規定夫妻不能同法院阿,要調走阿 !不然就常會發生迴避的狀況馬。 秘:恩 吳:訴訟法清清楚楚說明這不構成迴避要件。 秘:哦恩 吳:那我現在請教你。對於本院訂定的法律,司法院的態度是如何?是否要遵守,如果有 意見是否要經正常管道處理?為什麼經常要對本院規定的法條,任意解釋,批評本院?我 請教你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27條「選舉、罷免訴訟,設選舉法庭,採合議制審理,並 應先於其他訴訟審判之,以二審終結,並不得提起再審之訴。各審受理之法院應於六個月 內審結」條文很清楚,是「應」阿。立法院為何要規定是「應」而非「得」?就是強制 盡速審結,立法目的在於避免被告拖延訴訟。民選公職有任期限制,四年或三年不等,如 果可以拖延訴訟,那麼任期結束官司都還沒定讞。所以本院才會在這127條,規定這麼清 楚。請問為何台南分院可以說「這是訓示規定,我們沒有遵守的必要」。本院訂立的法律 ,台南地院可以這樣解釋阿? 秘:(無語) 吳:秘書長你講一下阿 秘:因為..哦..實質上應該要在6個月內審結。但是實際上有時候是傳喚證人,調查證據 的關係無法6個月內結束。 吳:我再提醒你,法官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嚴重違反辦案程序規定或職務規定,情節重 大」、第6款「無正當理由遲延案件之進行,致影響當事人權益,情節重大 」。這都構成 法官法評鑑的事由,要彈劾法官很困難,但是對於本院規定的法律,司法院應該要高度尊 重才對吧? 秘:對阿,我們一向是很遵守這些規定。 吳:好,那我們逕作個案檢視。台南市議長李全教,在今年於台南地院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2月兩次以「台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的先生是承審法官」為理由申請法官迴避,兩 次都被台南地院、高分院駁回。這就我們剛才討論,因為沒有道理,不符合的迴避要件, 所以都被駁回。到了5月,這招不通換了一招,以檢察官搜索台南議會為由告檢察官侮辱 公署,之後再以「承審法官配偶是李的訴訟案件被告」為理由申請迴避承審法官。6月下 旬台南地院又駁回,李全教又提起抗告,台南高分院再次駁回。到了9月,已經過了半年 ,李因故請假而未得逞,又表示要以「解除委任律師,另外請律師」為由要延期開庭。台 南地院法官非常善意,於是延期到11/6和11/20才要開準備庭,延期了三次!如果李沒出 席,再研究要不要以一造辯論方式處理。到了9/25,李又以「審理法官 迴避庭有多位法官都曾承審過以前的迴避案件」再次要求法官迴避!台南地院明明很清楚 李的目的是要拖延訴訟,申請迴避四五次。每一次都要等地院裁定、高院裁定達到拖延訴 訟的目的。我們都是法律人,就法論法。民事訴訟法第37條「法官被聲請迴避者,在該聲 請事件終結前,應停止訴訟程序。但其聲請因違背第三十三條第二項,或第三十四條第一 項或第二項之規定」注意聽後面重點喔「或顯係意圖延滯訴訟而為者,不在此限」。這麼 清楚,如果申請迴避是要延滯訴訟,就直接進行訴訟程序啦!我現在問你,根據以上理由 ,贊不贊成將台南地院承審法官,移送評鑑?2月到現在8個月啦!還打算11月才要開第三 次的程序準備庭,這是包庇嗎?視法律無物?法律規定「應」與「得」都有真正原因,以 及立法意旨,就是要防堵拖延審判馬,結果被告不合理三番兩次,五次啦!申請迴避訴訟 。結果你們還在那邊慢慢來!你講講話阿!再這樣下去審不完啦!這是全國矚目的案件, 居然無視訴訟法、選罷法、法官法。甚麼原因可以這樣子阿? 秘:我希望法官喔,不管任何案件後,法官進行訴訟案件的主導權後,一定是要在法官的 身上後,依照法律的規範後,依照法律的規範,去看有沒有延至訴訟的情形。一定要避免 的後。法律上也給發官很多權限可主導訴訟的後,的一個進行的後。 吳:秘書長,我當時有參與選罷法的修正,會提出127條有其理由和立法意旨。我相信沒 有人會反對,避免被告延滯訴訟的意旨。 秘:對(點頭)對(點頭) 吳:法官法對於法官沒有根據而延滯訴訟,有很嚴厲的規範。一個法官如果移送評鑑,會 是職業生涯的污點阿!代表的確有違法之嫌。然後訴訟法也規定得很清楚,我引經據典希 望以後不要有法官說「那都是訓示規定,我們可以遵守也可以不遵守」。希望解釋法律的 人不要自以為可以位於法律之上。上個立院會期這案件還未超過6個月,我等到這會期一 定要來質詢你們。我也是法官出身阿,怎麼可以這樣子任意當作法律不存在呢?請你把我 們的意見轉達,因為我們不能干涉個案,請法官注意有各種法律規定,而且包含清楚的立 法意旨。要尊重本院的意見。謝謝。 秘:好(點頭) ※註:有電視或媒體有報導者,請勿使用爆卦! 違者視為新聞篇數 超貼新聞劣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9.16.7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44843091.A.4BE.html
Teng0615: 法院KMT開的 10/15 01:19
buddar: 台南人直接罷免比較快 10/15 01:20
ynd: 專業..................... 10/15 01:22
erc: 原來是吳秉叡質詢 想說這麼專業XD 10/15 01:22
BDG: 賴神快發動政變蚊攻議會 說不定強煎犯就中登革熱死亡了 10/15 01:23
beek: 卦在哪? 10/15 01:24
這位兄台,都在紅字內阿!有人在示範合法的拖延訴訟阿! 第一招,法官和檢察官有配偶關係,申請迴避,來來回回拖3個月 第二招,告檢察官,再以法官的配偶是我的被告,申請迴避,再拖3個月 第三招,解除委任律師,申請延期開庭,再拖1個月 第四招,法官曾經承審前兩招的迴避庭,申請迴避,再拖?個月... 懂?
chaplin6761: 賴跟蛆都無法溝通了 怎叫得動蚊子 10/15 01:25
GaryMatthews: 犬叫還要躲到民國幾年? 10/15 01:26
MWMWMWMWMW: 哈 還好賴是綠的,否則立委質詢酸一定很有趣 10/15 01:28
otaku5566: 他兄弟都要選總統了,拖到他兄弟選上那就就無罪了,懂? 10/15 01:28
※ 編輯: likeway (111.249.16.79), 10/15/2015 01:38:18
ttykimo: 秘書長臉都被打飛了 10/15 01:32
a1122334424: 告檢察官那招真的超天才的 10/15 01:36
kininan: 許水德:法院是國民黨開的 懂? 10/15 01:39
rayonwu: 高調 10/15 01:42
wl760713: 高調 10/15 01:45
Go1denDragon: 是「一造」辯論。推原PO,辛苦了! 10/15 01:48
感謝~
yaya: ! 10/15 02:10
yaya: ! 10/15 02:12
thyme51244: 謝謝原PO 辛苦了 10/15 02:12
ayaerika: 高調 10/15 02:17
d2389758: 推 10/15 02:24
reader2714: 王八蛋.... 10/15 02:25
reader2714: 這篇不轉去台南版? 10/15 02:26
DICB: 今天才看一則關於司法的新聞 10/15 02:30
DICB: 標題:為什麼75%台灣人民認為司法對有錢人寬待 10/15 02:32
DICB: 司法院:因為人民對司法的無知!!DPP立委:要不要司法改革?司法 10/15 02:32
DICB: 院:勞民傷財.而且浪費很多司法資源(不改) 10/15 02:32
jojomaan: 高調 10/15 03:10
redlance: 推 10/15 03:11
Aquariussoul: 10/15 03:22
Boyzo: 推 李還想跑 10/15 03:32
boogieman: 白__還在問卦在哪裡 10/15 05:00
amovie:轉錄至看板 Tainan 10/15 05:29
FinnF: 推 10/15 06:27
XXXXDICK: 李全教賄選眾人皆知,唯有kmt法院不知 10/15 06:40
dan310546: 吳委員太重要了 10/15 06:42
Whitening: 司法只是特權階級的玩具 10/15 06:56
lucy07030703: 推 10/15 06:56
cg08: 這才叫立法院委員 10/15 06:59
Junticks: 嘎!!! 10/15 07:01
zxzzzzzzzzzz: 朱侖侖的好兄弟 10/15 07:14
kipi91718: 吳秉叡太專業啦! 10/15 07:31
miracle1215: 噁心 10/15 07:38
SeikaKun: 推 10/15 07:50
billykin: 推 10/15 07:55
cc219310: 高調 10/15 07:58
keny: 招式百出 10/15 07:59
olctw: 感謝逐字 10/15 08:18
※ 編輯: likeway (61.219.155.240), 10/15/2015 08:19:57
Blue6: 台南地院超廢的 10/15 08:19
hsm926: 專業推 10/15 08:35
simata: 推 10/15 08:37
plice: 幸好2016快到了,法院就真的變dpp開的了 10/15 08:43
azurestep: 有專業到 原來立法院不是都廢物 10/15 08:48
ienari: push 10/15 08:54
Zeroyeu: 吳委員你專業!!!!這才叫立法委員!!! 10/15 08:54
godofdeath: 法官出身的立委果然有專業! 10/15 08:58
dragon2000: 推整理,不過9.2腦袋看不懂 10/15 09:00
yoyostar1990: 看起來比較專業的立委 10/15 09:01
watameki: 吳秉睿自己就法官出身才知道這些步數啊 10/15 09:06
ian90911: 10/15 09:08
whitezealman: 推 10/15 09:20
journeytou: 推 10/15 09:23
monachi1985: 專業吳立委。 10/15 09:23
doranako: 明顯拖延換人,有夠髒 10/15 09:26
Sousake: 滯台支那不除光 台灣司法不會好 10/15 09:31
BingLing: 推 李全教是KMT現在民調觀感這麼差的主因之一 10/15 09:35
ransan: 總算有個有腦的立法委員 10/15 10:02
User0: 高調 10/15 10:32
jetalpha: 推逐字 10/15 10:39
bookticket: 推 幫高調 10/15 10:41
hacoolman: 推 10/15 10:51
milulite: 高調 10/15 10:53
onetwo01: 台南地院超故意的啊。 10/15 10:55
pro73: 打臉不留情的啊 10/15 11:28
birdskingla: 拖屁阿 10/15 11:34
SHIU0315: 幫高 10/15 11:38
sayonala: 推 10/15 11:49
bar791125: 犬叫快去法院 10/15 12:19
akizora: 推 10/15 12:26
fallen1: 支那黨必須在台灣消失 10/15 12:40
lookat1205: PUSHY 10/15 12:47
awen418: 推 10/15 14:06
a1s2d342001: 推 10/15 14:36
mkai: 推,吳立委很專業 10/15 14:36
NaiveRed: 就kmt開的 誰管你什麼法 10/15 14:56
edwin1833: 吳立委真是專業,推 10/15 15:07
yinling0105: 這種立委才是臺灣需要的 10/15 16:10
dufflin: 點破不值錢呀 不要講光光啦 哈 10/15 17:37
legendrl: 李全教就是這樣拖快一年了 10/15 17:37
saint01: 10/15 17:56
lightin: 推 原po辛苦了。 10/15 18:44
wasabishan: 推 10/15 19:58
sggs: 吳秉叡超專業的 10/15 20:27
bebeboss: 質詢的很專業 感謝原PO 10/15 21:51
yosaku: 大推吳秉叡!! 10/15 21:57
after1: 吳秉瑞 10/15 22:13
akay08: 推推 10/15 22:29
susanna026: 推 10/16 00:12
susanna026: 推 10/16 00:13
Kemuel: 10/16 10:49
FJHS: 台南加油~ 10/16 1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