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tt0219 (免洗的暱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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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抒發] 台灣真得還是法治社會嗎?
時間Sat Mar 22 13:22:12 2014
就是因為在立法院體制內無法跟國民黨的優勢人數來表決對抗,
所以民進黨才要霸佔主席台,阻止服貿的審查。
而王金平不動用警察權對付民進黨立委,所以才會有馬英九要把
王金平拉下台的九月政爭。
國民黨最大敗筆就是召委張慶忠違反朝野黨團協商,讓學生有正
當性攻進立法院。
而不沾鍋馬江兩人把驅離學生責任推給王金平,而沒在第一時間
驅離學生,王金平以學生不是立委為由,又把球丟回馬江兩人,現在
學生的行為已被稱為是台灣史上一場偉大的學運了。
現在就看群眾與媒體的壓力讓馬英九及國民黨什麼時候才要出來
面對問題。
我預估馬秋後算帳,向學生們追訴刑、民事責任,但會有一堆義
務律師及社會大眾對賠償金額捐款來協助學生們。
台灣目前存在著體制上的問題,權力分立原則無法貫徹,依權力
分立原則,國家之權力應分屬各自獨立及相互制衡之行政、立法、司
法機關行使之,避免權力之集中及濫用,以確保人民之自由權利。修
憲後,監察院成為準司法機關,考試院為人事行政機關。
近乎有權無責的總統,別說現在的馬英九了,連過去在立法院多
數黨的國民黨想要罷免陳水扁都做不到就算了,台灣目前的體制連立
法委員都罷免不了……
我們就算不訂立一個屬於台灣的新憲法,起碼也應該把修憲想辦
法訂立出實際上能夠制衡這些政治上權力怪獸的方法,可是現在的修
憲門檻比罷免總統還高。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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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德斯鳩認為政府的權力有三種:行政權、立法權與司法權。當
立法權和行政權集中在同一人或同一組織時,國王(或議會)就可能制
定暴虐的法律,殘害人民。而司法權和立法權不分開的話,自由也不
存在。倘若這三樣權力集中在一個人身上,便是專制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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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力分立的目的在於避免獨裁者的產生。英國史學家艾頓勛爵
的名言「權力使人腐化,絕對的權力絕對使人腐化」(Power tends
to corrupt; absolute power corrupts absolutely.)說明了權力
分立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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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249.251.20
推 gn02530640: 03/22 15:07
推 lamda:推 問題的關鍵在於制度 選出垃圾立委卻無法制衡 03/22 18:56
→ LUDWIN:第五次修憲想幫助軟弱的儲君連阿斗,結果被強勢君主扁扁和 03/23 07:38
→ LUDWIN:水母連任16年。。。 03/23 0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