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yayayagogo: 推 04/13 04:37
→ avgirl: 公務員沒再怕啦 04/13 04:37
推 tw15: 輿論應該是沒差喇 看近幾年輿論很不贊同的判決 也4那樣R 04/13 04:38
→ avgirl: 不知道是哪一股的書記官? 04/13 04:38
→ avgirl: 但我想上面的署長也拿那個書記官沒辦法 04/13 04:39
不是說書記官有沒有問題,而是「通知」,法律條文規定是不是覺得「電話」
這詞很俗,多以「書面」,條文是不是年久失修不符現今使用,書面有送,沒
接到沒注意是你家的事@@
※ 編輯: powerbus (111.83.210.86 臺灣), 04/13/2020 04:43:10
噓 asdfghjklasd: 電話是法定傳達? 04/13 04:40
知道電話不是法定傳達的比較聰明哦
推 kimula01: 依法行政啊 04/13 04:40
噓 ctrlFn1: 要不要順便加賴 04/13 04:41
可以考慮納入,親朋好友都有用,政府跟民間為何不考慮使用?
噓 nanami56: 要求別人最簡單 04/13 04:41
我是智障,我以為電話或其他方式的傳達是可以考慮的選項
要求別人最簡單?你是不是沒要求過別人 = =
→ avgirl: 但是她母親有簽收=已通知到債務人 04/13 04:41
或許這就是盲點,母親不以為意,他本人可能很在意
→ ct412133: 會欠1萬8的人,別以為會好到哪去 04/13 04:42
欠1800萬的人比1萬8的要好或壞?
※ 編輯: powerbus (111.83.210.86 臺灣), 04/13/2020 04:47:01
推 Matamune: 韓導:我有白紙黑字說要挖石油嗎? 你看白紙黑字多重要 04/13 04:44
哈哈,我也不懂文件的造假或語音的造假
推 elfria: 貼張公告單或打電話會比較好... 04/13 04:44
要砍頭先讓被砍頭的人知道一下也好
→ sexygnome: 我蠻贊成電話通知,但是政府機關要怎麼知道你的電話號 04/13 04:44
→ sexygnome: 碼啦 04/13 04:44
公權力的行使,要知道民眾電話太簡單了,除非有心人不是使用自己姓名申辦
→ elfria: 這樣說好了,這很明顯就是房子法拍事主不知情吧 04/13 04:45
→ elfria: 警察局查的到號碼,之前護照丟了,警局小電腦輸入就有了 04/13 04:45
→ Matamune: 我比較想問 要法拍前不是要貼封條? 04/13 04:45
我看起來像貼封條高手嗎@@
噓 deepdish: 詐騙集團都會打電話 04/13 04:45
推 HuangJC: 如果故事一如表面,沒有其他知情故意的話... 04/13 04:45
→ ctrlFn1: 只有一方說法=很明顯? 04/13 04:45
→ meowgy: 還要調電話通知啊?不會被當做詐騙集團來騙錢? 04/13 04:46
→ elfria: 檢察官又有權指揮司法警察,要電話只是按按數字而已 04/13 04:46
噓 kayak5566: 我才不想每次換電話都通知政府咧 04/13 04:46
你不通知有需要時政府還是有公權力可行使
→ HuangJC: 這個母親是已簽收沒錯;如果是我媽,大概已經自殺了 04/13 04:46
希望這新聞的母親不會自責而...
→ elfria: 看起來不太可能知情故意吧,拿房子抵押貸款都不只1萬8了 04/13 04:47
→ ctrlFn1: 只聽一造說法就叫很明顯,叫當事人律師來當法官好了 04/13 04:47
→ meowgy: 最好是警察小電腦輸入就有電話,現在通信法能讓這樣玩? 04/13 04:47
→ elfria: 現實就是可以,我都說我親自經歷.... 04/13 04:47
噓 nanami56: 道你媽的德 04/13 04:47
→ ctrlFn1: 行政執行官有權指揮司法警察? 04/13 04:47
→ elfria: 我不知道內部流程,但確實丟了錢包幾小時內就打電話來了 04/13 04:48
※ 編輯: powerbus (111.83.210.86 臺灣), 04/13/2020 04:53:25
→ nanami56: 現在你覺得他很可憐,道德層面484要捐點錢幫助他 04/13 04:48
→ avgirl: 要符合通知送達我記得有法條規定,你放心,一定做好做滿 04/13 04:49
→ nanami56: 捐點錢沒很難吧?尤其你這麼有道德? 04/13 04:49
噓 facebookig: 紅明顯:明明就有打電話! 04/13 04:49
新聞沒寫啊,有寫我就信,沒寫就不知道嘛
→ meowgy: 那個是警察熱心看信用卡問銀行,看銀行願不願意給啦 04/13 04:49
噓 RickyRubio9: 掛號信都收了 誰知道你有沒有看 04/13 04:49
噓 aaaaa66666: 欠錢仔還想凹啊?下去 04/13 04:49
→ avgirl: 然後通常民眾不懂,再用自以為是的法律對抗公權力 =.= 04/13 04:50
→ ctrlFn1: 電話通知,你連他聲音都沒聽過,要怎麼確定是本人接的? 04/13 04:50
→ facebookig: 此案就是很明顯死賴裝死,媒體帶風向而已。 04/13 04:50
推 elfria: 我當時具體是丟護照,沒錯。。也就只有護照 04/13 04:50
→ nanami56: 說不定你以身作則之後就能影響廣大鄉民,這家人就熬過去 04/13 04:50
→ elfria: 裡面是沒電話的....自然也沒其他證件 04/13 04:50
→ avgirl: 台灣最少8成的人都是用自己認為的法律來解釋中華民國法律~ 04/13 04:50
→ avgirl: 台灣最少8成的人都是用自己認為的法律來解釋中華民國法律~ 04/13 04:51
→ elfria: 所以我敢說,警察一定有辦法在幾小時內找到你的手機 04/13 04:51
→ RickyRubio9: 笑死 怎麼不怪自己罰單逾期不繳 04/13 04:51
→ meowgy: 護照能放錢包內,我也是.... 04/13 04:51
→ elfria: 細節就不多說了。。。 04/13 04:51
→ avgirl: 基本上在被拍賣之前趕快去找書記官談繳款方式還有可以談 04/13 04:51
→ elfria: 個人習慣不同。。 04/13 04:52
→ ctrlFn1: 這件執行官要確保本人知情可以啊,聲請法院拘提債務人到 04/13 04:52
→ avgirl: 台灣欠稅的,不管金額,最少幾百萬人 超多的 04/13 04:53
→ ctrlFn1: 案,這時可以請警察「協助」 04/13 04:53
噓 nanami56: 網路上嘴嘴假裝自己聖人要求別人好簡單 04/13 04:53
→ ctrlFn1: 但一件18000的案件聲請拘提,要報到分署長,而且法官極大 04/13 04:54
※ 編輯: powerbus (111.83.210.86 臺灣), 04/13/2020 04:59:27
噓 RickyRubio9: 1萬8欠4年 你跟人借錢敢欠嗎? 04/13 04:55
→ ctrlFn1: 可能性不准 04/13 04:55
→ avgirl: 但我覺得後,書記官一定有先提醒欠稅的說不繳的話要怎麼做 04/13 04:56
噓 Matamune: 靠妖 欠一萬八以上不理就要拘提 我看全台灣警察要多少人 04/13 04:56
→ avgirl: 結果老百姓不信邪居多=.= 04/13 04:56
噓 aaaaa66666: 要先拘提的話欠錢仔下一句就是人權問題了啦 04/13 04:57
推 doom3: 電話一直以來都不能當通知用 除了詐騙集團 zzz 04/13 04:58
推 HuangJC: 如果當事人真沒有其他知情故意,那就死在房內變兇宅控訴 04/13 04:59
推 chenweichih: 除非你刻意跑路 不然警察要找到聯絡方式多的是辦法 04/13 04:59
推 lwdlovecwl: 哈哈,你看看你 04/13 04:59
→ HuangJC: 財團不肯妥協,就讓本案沒有贏家;結案 04/13 04:59
→ chenweichih: 但這事情目前程序就是這樣 04/13 04:59
→ doom3: 政府該做的都做了 不用幫耍小聰明的人講話 04/13 05:00
※ 編輯: powerbus (111.83.210.86 臺灣), 04/13/2020 05:06:58
噓 tomdeng: 有沒有發現 他出得起140萬買回房子 04/13 05:09
→ bbalabababa: 好在不是在中國,我們還有行政救濟途徑 04/13 05:10
推 SigmundFreud: 電話可以錄音,上了法庭可以當證據,卻不能當通知 04/13 05:10
→ SigmundFreud: 雖然行政沒問題,電話不能當通知手段怎麼聽都是推託 04/13 05:10
→ asdfghjklasd: 不要再說電話可以錄音了,依法行政而已, 04/13 05:12
推 ctrlFn1: 電話就不是法定送達方法,你跟法官證明有電話通知幹嘛? 04/13 05:14
噓 guogu: 笑死,你接到拜票電話他有說xxx先生/小姐妳好 嗎? 04/13 05:14
→ ctrlFn1: 電話打100通,書面沒合法送達還是非法執行啊 04/13 05:15
推 SigmundFreud: …我的意思是法律可以改,我有說行政有問題嗎? 04/13 05:15
→ SigmundFreud: 法律是人在用的,人要適應條文還是條文應該跟進社 04/13 05:16
→ SigmundFreud: 會? 04/13 05:16
噓 mytoychiu: 欠款人自己讓自己的權益睡著 別牽拖給法院執行處辦事沒 04/13 05:16
→ mytoychiu: 打電話不貼心之類的 人家照著法律規定(郵務的合法送達) 04/13 05:16
→ mytoychiu: 走 並不是欠款人的專屬保母必須設身處地的幫欠款人考慮 04/13 05:16
噓 piket: 母親簽收不以為意,這你也信!? 04/13 05:16
推 Matamune: 那請你向你選區的立法委員提出修法需要的通知 04/13 05:16
→ Matamune: 修法是立委的事 行政執行機關 就是依法行政 04/13 05:17
→ SigmundFreud: 我什麼時候說過是執法單位的問題了? 04/13 05:17
→ SigmundFreud: 爛法講出問題就一臉怪我囉,那從一開始就不需要討 04/13 05:18
→ SigmundFreud: 論 04/13 05:18
→ Matamune: 沒有怪你啊 你覺得法律有修改的必要可以請立委提案啊 04/13 05:19
→ iceyang: 這篇的想法就是完全人治 04/13 05:19
→ iceyang: 什麼都按你的意思作 那臺灣還要法律但麻 04/13 05:20
推 ctrlFn1: 執行署每個都電話通知,是要打到何時? 04/13 05:21
噓 tomdeng: 拜票電話是亂槍打鳥的 你什麼時候接到拜票電話 他會說出 04/13 05:24
推 ctrlFn1: 真的修法改成電話了,下一個債務人出來吵說他以為電話是 04/13 05:24
→ ctrlFn1: 詐騙,是不是又變爛法了 04/13 05:24
→ tomdeng: 你的名字然後拜票的 04/13 05:24
推 ctrlFn1: 之所以書面送達優先,是因為書面有刑法偽造文書在後面擔 04/13 05:26
→ ctrlFn1: 保,相關人比較不容易亂搞 04/13 05:26
推 Matamune: 我只覺得很納悶 這案例就一副無賴然後賣點悲情 04/13 05:28
→ Matamune: 就一堆理盲又濫情的跑出來 主持不是法律上的正義 04/13 05:29
→ iceyang: 這個案例最大的問題就是 從頭到尾都只有單方面說法而人性 04/13 05:31
推 ctrlFn1: 鄉民沒受過訓練,本來就容易如此 04/13 05:32
→ iceyang: 很自然的會對自己不利的部分或細節稍做修飾或隱瞞 才讓外 04/13 05:32
→ iceyang: 人看來整個案件都很不自然 04/13 05:32
推 Matamune: 很多人都只看到有人在鏡頭哭 然後就覺得正義心使然 04/13 05:36
噓 me410: 電話通知到時打死不認帳說沒接到電話,毛更多. 04/13 05:36
→ Matamune: 出來主持正義的正常人們 你們仔細想想你們會作出像案例 04/13 05:37
→ Matamune: 這麼多又一連串不可收拾的錯誤嗎? 04/13 05:37
噓 lulocke: 電話會被說詐騙 04/13 05:47
→ noei: 2016欠債,今年1月返鄉過年發現房子被法拍,所以我可以認為 04/13 06:00
→ noei: 事主至少每年1月都會回來過年一次嗎?如果是,至少到今年共 04/13 06:00
→ noei: 回來三次,雖然我覺得絕對不只三次,然後,媽媽簽收了兒子 04/13 06:01
→ noei: 的信,至少11封掛號信,看不懂然後一封也都沒拿給兒子看過, 04/13 06:01
→ noei: 所以兒子不知道有這回事,然後,又剛好他是打零工,所以可 04/13 06:01
→ noei: 能沒有勞健保,沒有薪轉,所以也沒辦法法扣他的薪資,所以 04/13 06:01
→ noei: 最後只能法拍房子,政府真是不近人情對吧? 04/13 06:01
→ pasaga: 每一拍 都會在門口貼公告耶 04/13 06:10
→ pasaga: 都第三拍了還不知道 覺得不可能 04/13 06:11
→ pasaga: 而且就算是欠一般人的債,也是走這種程序,跟政府無關 04/13 06:13
→ pasaga: 而且欠稅大戶是因為名下無財產 才沒辦法查封拍賣 04/13 06:15
→ pasaga: 並非不去做好嗎 真是沒常識 04/13 06:15
推 Matamune: 你們會在一年內被開4張 超速 闖紅燈的罰單嗎? 04/13 06:17
推 Matamune: 退一步來說 就算車子不是他開的 他更應該去申訴罰單開錯 04/13 06:20
推 Matamune: 再退一步來說 假設是小孩腦衝搞的罰單 04/13 06:22
→ Matamune: 他自己現在也說就算用借的也要還罰金 這不合邏輯啊 04/13 06:23
→ Matamune: 再加上政府已經讓他欠四年還跑完所有程序才說自己不知道 04/13 06:25
→ Matamune: 試問想主持著不是法律的正義的人們 這不是無賴 這是什麼 04/13 06:26
推 xxxg00w0: 死在裡面變凶宅也改變不了什麼 之前就有類似的 硬送竊盜 04/13 06:32
→ xxxg00w0: 罪 當事人以死明志 最後檢方也是跟你一句依法行政 遺憾 04/13 06:32
→ xxxg00w0: 而已 一點也不會痛 不要想不開 04/13 06:32
推 xxxg00w0: 真的 強力建議 當事人千萬不要想不開拿自己的命去弄凶宅 04/13 06:35
→ xxxg00w0: 類似情況結果如上連結 公務員了不起就這樣而已 活著還 04/13 06:36
→ xxxg00w0: 比較有機會反撲 04/13 06:36
推 pchome321: 看看人家大條的哪個被拍賣 04/13 06:40
推 chihchingho: 大戶都是有錢不爽繳,管收就解決了 04/13 06:44
噓 JT0624: 不繳罰單的刁民自找的 怪誰? 04/13 06:49
推 cx3373: 想也知道故意不繳的 04/13 06:52
→ Akhenaten: 打電話通知沒用啦 上法庭會主張打電話通知是送達不合法 04/13 07:05
→ Akhenaten: 原處分未生效 04/13 07:05
噓 audi0909: 如果電話可以當合法送達台灣才完蛋好嗎 04/13 07:06
噓 palapalanhu: 他不是還有兩個小孩?小孩看不懂字? 04/13 07:11
→ KENGOD0204: 你以為郵差不會提醒喔,這例子根本老歡了 04/13 07:21
推 sted0101: 高中生知道什麼是法拍嗎 04/13 07:23
→ yuou1256: 高中生應該知道怎麼google或是問老師長輩 04/13 07:23
推 MK47: 真的,一萬八弄到人家家庭沒有房子住。是依法行政沒錯啦,但 04/13 07:27
→ MK47: 良心真的不會痛嗎..... 04/13 07:27
→ yuou1256: 真的,一萬八罰單不繳弄到人家公務員沒有業績被罵。是 04/13 07:29
→ yuou1256: 方便民眾沒錯啦,但良心真的不會痛嗎 04/13 07:29
噓 samnpc: 濫情的想法,法律沒授權可以隨便查電話喔,會違反個資法 04/13 07:30
噓 hd0485: 打電話有屁用?事後一概否認就好 04/13 07:34
推 MK47: 如果yuou1256你真的是公務人員覺得兩件事可以相提並論 並且 04/13 07:37
→ MK47: 這樣反諷很好笑 那我也無話可說 祝你一生順遂 04/13 07:37
推 helloffx: 1萬8符合比例原則嗎 04/13 07:38
推 ctrlFn1: 當你朋友欠你2萬四年都不繳你就會覺得合比例了 04/13 07:40
推 helloffx: 樓上我真的有朋友欠我超過兩萬以上,還兩個我都放棄追討 04/13 07:41
→ helloffx: 了 04/13 07:41
推 Matamune: 樓上你有缺朋友嗎 我想跟你借兩億 04/13 07:43
→ yuou1256: 我不是公務人員,所以你有話可說,還有謝謝你的祝福。 04/13 07:47
→ yuou1256: 事情都是一體兩面的,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我真的覺 04/13 07:47
→ yuou1256: 得四年這個時間不短,11封通知也不算少,如果未來真的 04/13 07:47
→ yuou1256: 有一個負責的人員蹦出來說他因此事件而考績被降的話, 04/13 07:47
→ yuou1256: 我相信輿論更會一面倒,因為自己的疏忽甚至是拖延而影 04/13 07:47
→ yuou1256: 響到他人,我覺得這種人不值得同情 04/13 07:47
噓 deann: 行政機關主動打電話很多人會被認成詐騙集團 04/13 07:53
推 helloffx: 底層複製就真的很殘酷,當你有機會接觸到他們,你就會知 04/13 07:54
→ helloffx: 道,他們都是有一點過一天的心態。簡單說就是喝酒逃避現 04/13 07:54
→ helloffx: 實 04/13 07:54
噓 johnny9667: 沒當過公務員或有公務員朋友 遇到刁民就不會這麼說了 04/13 07:55
推 Dia149: 嗯嗯你們選的dpp 04/13 07:58
→ yuou1256: 真的,就我個人去工地打工的經驗,大部分都是今朝有酒 04/13 07:59
→ yuou1256: 今朝醉 04/13 07:59
推 specman: 房子到三拍了 屋主住裡面還不知道?到底是誰的問題? 04/13 08:03
→ KENGOD0204: 遇過連洗水塔100元要三次才打算給的,而且還是找了很久 04/13 08:12
噓 xhung: 欠錢的最大 ... 04/13 08:13
噓 yoyodio: 看了只覺得基隆賤民真是可悲,透天才135萬 04/13 08:23
噓 shan1110: 有人現身說法了 04/13 0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