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park12: 應該會訴願或上法院 但行政機關應手上很多催討證據 04/13 07:46
噓 magickevin: 法律就是規定你戶籍地不要亂放啦 04/13 07:46
→ koeiiso: 行動電話你怎知是不是詐騙,我認為改進至每一個案例至少 04/13 07:47
→ koeiiso: 要院長等級親自通知 04/13 07:47
噓 smallso: 法院通知不會只有一次,且會是掛號到雙掛號以確保被簽收 04/13 07:48
噓 SOS86147: 那你就笑一死好了 慢走不送 04/13 07:48
→ yuou1256: 院長怎麼夠,要總統親自登門拜訪才有誠意啊 04/13 07:49
→ smallso: 這樣都找不到人也沒辦法,你就不住這也該遷戶籍 04/13 07:49
→ henrk: 要法拍怎麼可能沒貼封條??? 04/13 07:49
→ jhbgybj123: 理盲濫情 他老母都收幾次了 04/13 07:49
噓 JT0624: 打電話通知? 你沒接可是政府打過了 流程 04/13 07:49
→ JT0624: 更快還能省紙環保 刁民還是不接最後出來哭哭 04/13 07:49
噓 dinosd2: 碰到你這種視法律為無物的刁民,公務人員都超級頭大的 04/13 07:50
→ jhbgybj123: 跟政府打官司勝率有夠低 04/13 07:51
→ tzujan: 他老母是他? 他老母被通知1千次 也許只有某幾次和當事人 04/13 07:51
→ tzujan: 說 04/13 07:51
→ Skabo: 刁民就這樣阿 理由藉口一堆反正就是不繳 04/13 07:52
→ Skabo: 逼你公務員只能照程序來 然後上網哭哭 04/13 07:53
→ smallso: 所以說了後不處理嗎? 04/13 07:53
→ Skabo: 找媒體找記者 這篇完美示範 04/13 07:53
→ tzujan: 公務人員真的頭很大 畢竟認識的公務人員都只想混吃等死爽 04/13 07:53
→ tzujan: 爽過而已 搞這些SOP以外的就是要了他老命 04/13 07:53
噓 start9963: 居住地非戶籍地使戶政機關不實登記要不要先罰三千? 04/13 07:53
→ koeiiso: 知情不處理怪誰? 04/13 07:53
噓 JT0624: 不照SOP就是違法喔 呵呵 04/13 07:54
→ koeiiso: 沒有sop大家都自由心證做事就好 04/13 07:54
噓 ctrlFn1: 發簡訊說沒收到、打電話說沒接到 04/13 07:55
→ tzujan: 好罰三千阿 我就拜託政府來個大清查 看有多少戶籍地不確實 04/13 07:55
→ tzujan: 的啦 雙北加起來至少50萬起跳 04/13 07:55
噓 dinosd2: 你自己沒在收實體信,不代表沒人在收,政府機關寄送重要 04/13 07:56
→ tzujan: 我沒說SOP不好啊 只是現在這個SOP很爛而已 公務員有只會混 04/13 07:56
→ tzujan: 吃等死根本不會想改進SOP 04/13 07:56
噓 ctrlFn1: 電信公司搞簡訊帳單,有人罵怎麼沒經過我同意 04/13 07:57
噓 fufufugogogo: 你不收實體信 你被法拍活該 04/13 07:57
→ dinosd2: 公文一定是用實體信,目前大多人還是喜歡簽收實體帳單 04/13 07:57
噓 palapalanhu: 我記得交通的罰單可以上網查 04/13 07:58
→ dinosd2: 為何政府機關一定要用實體信?因為這是最能代表有通知到你 04/13 07:58
→ fufufugogogo: 擺爛心態的一大堆 總會有報應的 04/13 07:58
→ ctrlFn1: 口罩實名制預購搞三週了,中老年人還是去藥局排隊 04/13 07:58
推 Skabo: 只會罵的人其實也想不出更好的SOP 04/13 07:58
→ Skabo: 電話其實都會打 但那是SOP之外 04/13 07:59
→ tzujan: 就不知道有罰單這件事 要上網查個鳥 04/13 07:59
→ dinosd2: 戶籍地的最佳證據 04/13 07:59
→ Skabo: 打電話根本不能確定是本人接沒有效力 04/13 07:59
→ doubleperson: 不要講得好像寄e-mail傳簡訊人家就會看,一堆都廣 04/13 08:00
→ doubleperson: 告信廣告訊息,誰會一直看 04/13 08:00
→ ctrlFn1: 乾脆強制改裝GOGORO的電子網路鎖,罰單未繳清禁止發動, 04/13 08:00
→ tzujan: 打電話一定要是本人接才有效力 那為啥簽收不用 隨便一個阿 04/13 08:01
→ ctrlFn1: 這樣如何 04/13 08:01
→ tzujan: 里不達的人都可以幫你簽收 04/13 08:01
噓 socialheric: 很多罰單都是裝死自以為無敵星星居多啦 04/13 08:01
→ ctrlFn1: 少了一個,電話沒有視訊驗證,如何確定是本人? 04/13 08:01
噓 samnpc: 建議你跑一次強制執行,就知道這套法拍的SOP有沒有嚴謹 04/13 08:01
噓 dinosd2: 如果你看過雙掛號簽收上寫什麼,才不會講這種無知的話語 04/13 08:01
→ koeiiso: 18000會有幾次罰單家裡都會不知道?且還不知道有沒有被現 04/13 08:02
→ willywasd: 公務員一定照SOP啊 你不照SOP來到時候被投訴 04/13 08:02
→ koeiiso: 場開的 04/13 08:02
→ willywasd: 還不被幹死 04/13 08:02
→ dinosd2: 雙掛號的信件只能由本人or本人家屬(公司行號多員工)簽收 04/13 08:02
→ dinosd2: 隨便一個阿里不達的簽收,送信的郵差事後會被檢討到死 04/13 08:03
→ koeiiso: 原來母親是阿哩不達的人,真的受教了 04/13 08:03
噓 BlowjobFace: 自己戶籍放哪不知道? 04/13 08:04
→ tzujan: 喔那我有幾次不是親戚幫我簽收耶 要不要罰郵差 04/13 08:04
噓 greedystar1: 所以你幹嘛放戶口在奇怪的地方? 04/13 08:04
噓 fallenlin: 房東不給報戶籍是逃漏稅,為了省錢成為犯罪共犯,還有 04/13 08:04
→ fallenlin: 道理了? 04/13 08:05
→ tzujan: 也是啦 拜託你現在就去租一間套房 然後和房東說一定要牽戶 04/13 08:06
→ tzujan: 籍 看房東屌不屌你 04/13 08:06
噓 airback76: 刁民出來洗地啦 04/13 08:06
噓 ctrlFn1: 戶籍不放居住地的結果變成所有罰單非法送達,嘻嘻 04/13 08:09
→ tzujan: 樓上我給你我房東電話 你幫我談可不可以遷戶籍好嗎 04/13 08:11
推 sted0101: 低端就該清除啊,建議一律法拍,沒注意到就算了 04/13 08:11
→ ctrlFn1: 對了,那些戶籍只是掛在不熟人的房產下的是什麼人啊,可 04/13 08:11
→ ctrlFn1: 以賜教嗎? 04/13 08:11
→ tzujan: 房東的房產下阿 你不是剛剛才問沒掛在居住地該死 你和你房 04/13 08:13
→ tzujan: 東很麻吉嗎 04/13 08:13
→ fallenlin: 房東沒有權力禁止報戶籍,違法,但他有權利房子不租你 04/13 08:13
→ fallenlin: ,或把租稅轉嫁給你。懂? 04/13 08:13
噓 rainlinix: 答應了SOP之外給方便就會傳出去,超多來要你給方便, 04/13 08:14
→ rainlinix: 然後做的要死要活後被告最後回歸sop 。朋友親身經歷 04/13 08:14
→ tzujan: 懂 全台灣的房東都有權力不租你 你租不到房子就去睡公園 04/13 08:14
→ ctrlFn1: 我哪句說該死?我是說政府叫你籍在人在,結果你籍在人不 04/13 08:15
→ tzujan: 為啥要SOP之外 改SOP就好了啊 SOP是憲法要2/3的立法委員同 04/13 08:16
→ ctrlFn1: 在又不去變更,結果變成政府的罰單非法送達? 04/13 08:16
→ tzujan: 意? 04/13 08:16
噓 smallso: 不會拉,房東買房子就是要出租賺錢的,有給錢就有得租~ 04/13 08:16
推 sd09090: 法律對弱勢都有同情條文,強執卻沒有嗎 04/13 08:16
→ yuou1256: 對啊,同情應該要有的,四年怎麼夠呢,來個四十年的緩 04/13 08:17
→ yuou1256: 衝還差不多 04/13 08:17
→ smallso: 跟房東談好價錢其實遷戶籍不難 04/13 08:17
→ ctrlFn1: 強執有啊,第53條 04/13 08:17
噓 rainlinix: XD預計工作天三天通通改一天,反正公務員操死活該~ 04/13 08:18
→ fallenlin: 你現在直接去報戶籍就可以,誰都沒有權利不給你報,房 04/13 08:18
→ fallenlin: 東阻止不了你。99%房租合約都會寫因出租房屋增加的稅 04/13 08:18
→ fallenlin: 金由承租人承擔。懂? 04/13 08:19
→ koeiiso: 都有相關同情條文吧,只是當事人不理走到最後一步,你奈 04/13 08:20
→ koeiiso: 他何 04/13 08:20
→ koeiiso: 罰單都可以分期繳納只要你願意談願意處理 04/13 08:21
→ tzujan: 懂 那我們來簽約好不好 如果我被房東趕出去 你可以免費租 04/13 08:22
→ tzujan: 我台北市套房 我要一房一衛有陽台謝謝 04/13 08:23
→ deann: 強執有保留謀生器具 不得執行的條款阿^^ 04/13 08:25
推 firecrest: 都改手機通知 爽到詐騙集團 04/13 08:26
噓 rechargeable: 直系親屬是阿里不搭的…,這案例就躲著不處理而已 04/13 08:26
→ yoyodio: 原案是積欠"4年"耶,這會是不小心??不可能啦 04/13 08:28
噓 ESL63: 第一句就知道是廢文 04/13 08:35
→ handsomeKim: 廢文 04/13 08:38